股票上的融表示什么(股票上有个融什么意思?)
股票上有个融什么意思?
股票上的融指的是融资的意思。在股票市场上,融资是指借入资金来购买股票或进行其他投资活动。投资者可以通过融资来增加购买股票的资金,以提高盈利机会。融资通常需要支付利息或者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融资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与券商之间的合作,也可以是企业与银行之间建立的贷款关系。
股票代码后面有个融字是什么意思? - 叩富网
发布于2022-5-1719:21杭州
发布于2022-5-1719:23重庆
发布于2022-5-1720:25北京
发布于2022-5-2714:45重庆
融资融券开户的费用,利息和佣金都是行业低价,长期节省成本更加划算,要求有6个月股票交易经验,日均满50万,即可办理。
发布于2023-6-2111:07宁波
股票代码后面有个融字是融资融券标的,融资融券有两个业务,融资是借钱买票,融券是借券来卖,开通融资融券的基本条件是在全市场交易经验满6个月,及20个交易日日均50万资金,快来找我开通4.99%超值利率,不容错过
发布于2023-8-1515:52武汉
发布于2022-5-1810:44青岛
发布于2022-5-1911:26成都
发布于2022-5-2715:57南京
发布于2022-5-3011:38杭州
发布于2022-6-611:14无锡
发布于2022-6-914:16成都
发布于2022-7-2914:28西安
你好,股票代码后面有“融”字,代表是融资融券标的,但是这是整个市场的融资融券标的,不一定被纳入了券商的融资融券标的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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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9-410:08芜湖
股票代码后面有个融字说明是两融标的股,开通该权限需要满足要求:
1、半年交易经验(在别的证券公司的交易也算
2、50万日均资产(20交易日日均,如果1000万则第二天就可以开),准备身份证临柜操作
发布于2023-9-414:40成都
股票代码后面有个融字是指该股票是融资融券标的。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简单来说,融资就是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借款购买股票的操作,融券就是证券公司借股票给投资者卖出后再归还股票的操作。
发布于2023-9-415:09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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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中的“次新”和“融”是什么意思?新股不炒钱不借,吃嘛嘛香 - 知乎
“次新”代表这只股票是一只次新股。一般来说,公司上市一年内没有分红,或者股价未被市场主力明显炒作,这样的股票就可以称为次新股。“融”代表这是一只可以进行融资或融券的股票,即投资者可以找券商借钱买股,也可以借股做空。
简单来说,次新股就是上市时间比较短的股票。因此,次新股具备以下几个特性:
一个公司的业绩要想大幅增长或者下滑,是需要时间酝酿的。不可能说,今天开公司,明天就上市或者倒闭,又不是玩过家家。所以,次新股的业绩在短期内波动很小,那么它暴雷的几率就很小。
每一家上市公司都是从千军万马中拼杀出来的。如果在上市审核过程中,公司不优秀,那连上市的边都摸不到。所以,一般上市时间比较短的股票,质地都还可以。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是细分行业里的龙头。
一般来说,公司大股东减持是个负面消息,对公司的股价会起到打压的作用。
不过,与美股发行股票时股份全流通不同,大A股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份并不是全部能流通,大股东的股票会有一定的限售期。所以,不会出现股东大比例减持的利空消息。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监管层担心上市新股一下子全流通,大A股的资金量不够,承接不了。所以,采取股份禁售期这种折中的方式,过段时间就解禁一部分,直至全部流通。
股票中的“融”是指可以进行融资融券的股票,就是可以借钱炒股的意思。
融资是指投资者提供抵押物,可以是钱,也可以是证券,然后找券商借钱买股票。在约定的期限到了后,把钱以及相应的利息再还给券商。
融券同样需要投资者提供抵押,然后从券商那里借股票卖出(做空),等融券期限到了之后,需要还给券商同等数量的股票,以及支付相应的利息。
一般来说,我们买股票只能用自己的钱,但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我们就可以在券商那里开通融资融券功能。之后,我们就可以找券商借钱或借股投资了。
那么,个人投资者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开通融资融券功能呢?
二是50万元的资金门槛,即在开通前的20个交易日,账户里的日均资产要有50万元。资产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证券市值,或者两者之和;
三是积极型的投资者,即在券商给我们做风险评估时,我们至少要是积极型的投资者,进取型更好。这个条件比较容易满足。
在风险测评时,选择风险比较大的答案就行。比如题目是:你能承受多大的亏损?答案里最多的是50%以上,那么选这个就行。
股票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呢?
一是3个月的时间门槛,即股票上市交易要在3个月以上;
三是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不过这个主要针对的是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
四是股本或市值要求。如果是融资的股票,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本至少要有1亿股,或者流通市值得在5亿元以上;如果是融券的股票,其流通股本至少要有2亿股,或者流通市值在8亿元之上。
次新股是因为没有以前的业绩做参考,投资者没办法弄清楚它的实际情况。也许它的招股说明书写得很漂亮,但实际上却是驴粪蛋蛋表面光。对于不懂的公司,想赚钱很难,只能靠运气。
融资融券的实质是借钱炒股。因此,借来的钱不仅有利息成本,还有时间成本,到了时间就得还钱。而股市就像婴儿的脸,一会儿晴天一会儿雨,无法预测。我们不可能让股市跟着我们走。
“我能计算出天体运行的轨迹,却无法预测出人性的疯狂。”牛顿如是说。
股票代码前加融是什么意思
“融”——说明该股可以融资、融券这是有的软件自己加的其实正规场合是没的其它如:股票名字前的字母含义:指数名字前的“G”是指“贡”字,也就是“贡献”的意思。你点一下可以看见所有股票对该指数的涨跌贡献度。股票名字前面“L”是指“联”,也就是指关联品种,是指该股可能有B股、H股,或者是债券、权证什么的。股票名称中的英文含义:分红类:XR,表示该股已除权,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分红的权利;DR,表示除权除息,购买这样的股票不再享有送股派息的权利;XD,表示股票除息,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派息的权利。其他类:ST,这是对连续两个会计年度都出现亏损的公司施行的特别处理。ST即为亏损股。*ST,是连续三年亏损,有退市风险的意思,购买这样的股票要有比较好的基本面分析能力。N,新股上市日的名称前都会加一个字母N,即英文NEW的意思。S*ST,指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进行退市预警和还没有完成股改。SST,指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进行的特别处理和还没有完成股改。S,还没有进行或完成股改的股票。NST,经过重组或股改重新恢复上市的ST股。
君泽君视角|融出方视角下“股票质押回购”的争议解决要点
本文作者:君泽君律师 陈捷奕、胡润杰、吴嘉欣
2018年以来,监管层对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监管日趋严格。先是今年3月实施的场内股票质押回购新规,在质押集中度、单只股票质押比例等方面作出了严格限制,显示出监管层落实“去高杠杆”的决心;紧接着于5月30日,券商的场外股权质押业务基本被叫停。
在严监管政策下,券商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业务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同时也意味着券商将需承担更大的合规责任。比较遗憾的是,西部证券对此就付出了较大的代价,自踩雷“乐视网”股票质押的事件爆出后,西部证券随之又因风控指标及内部控制机制不合规等问题于今年6月份受到证监会陕西监管*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包括暂停其股票质押回购业务6个月,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堪称监管*针对券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开出的“最严厉罚单”!可见,券商的业务风控工作亟不可待。
本文作者陈捷奕、胡润杰、吴嘉欣律师团队,将结合项目经办经验、司法判例及市场监管动态,从保护融出方的利益考虑,针对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中的常见争议要点进行风险提示,以期对券商在承做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实践中有所裨益。
Part
1
股票质押回购的定义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在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中,为防止质押股票的股价下跌而对融出方造成损失,融出方通常会对股价设置预警线与平仓线。当股价跌至预警线时,融出方将要求融入方补充质押(俗称“补仓”);当触及平仓线时,则融出方有权直接强制抛售股票并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俗称“平仓”)。
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此外,就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参与主体而言,根据最新监管政策,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者从事贷款、私募证券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个人借贷等业务的其他机构,或者前述机构发行的产品,这直接禁止了资管产品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方式放大杠杆,以及减少资金在金融机构内部空转。而融出方包括券商、券商子公司、以及其所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但明确排除了券商的公募资管计划。
Part
2
股票质押回购争议解决的
要点分析及应对
一
限售股的处置
实务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常常涉及到限售股质押标的。对于以限售股作为标的的,如果限售股在限售期内跌破平仓线时,融出方无法直接、及时实行强制平仓,只能等到其限售期届满后才能直接处置或者转而寻求耗时较长的司法救济途径以实现担保物权,因此存在限售股未来股价大幅波动下行,等到可行权时或司法执行时偿付比率却明显不足的风险。为尽可能避免或降低限售股的处置风险,我们建议融出方应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 第一,强制执行公证条款的应用
融出方与融入方签署业务协议之时,通常会在业务协议中明确载入强制执行公证条款,并一同要求将业务协议提至公证处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公证文书;当出现违约处置情形时,融出方可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业务协议项下的强制执行证书,并据此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大降低维权成本、减少诉累以及提高效率。据我们的项目经验了解,无论是限售股、还是流通股,强制执行公证手段已几乎成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增强措施标配。
但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实务中公证机构对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受理较为谨慎,且不少法院(尤其是经济较不发达地区的所在法院)对强制执行公证的认可度不高,或者从未受理过强制执行公证的执行,我们建议券商应在承做业务前就预先与公证处、以及有管辖权法院进行多渠道沟通、咨询,以确保强制执行公证措施的可行性;其次,鉴于融出方届时只能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将来可能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执行障碍。
● 第二,回购到期日早于解除限售日情况下,限售股所设定质权的效力如何?
根据沪深交易所规定,以有限售条件股份作为标的证券的,解除限售日应早于回购到期日(即股票质押到期日),否则在股票质押争议解决的过程中,融入方可能会主张质权无效,即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只有可以转让的股份才可由债务人进行出质,股票质押到期后若限售股仍处于限售期内的,则该等限售股不具有可转让性,据此应当认定在该等限售股上所设定的质权无效。遇到该等抗辩,融出方应如何应对?
我们的观点在银江股份向法院提起的针对浙商证券申请强制执行涉案限售股的执行异议之诉((2016)浙01民初899号)中得到印证,融出方可作为参考,一审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涉质押股票系限售股属实,但仅是禁售期内限制在二级市场买卖的流通股,并非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并具有可转让性,因此涉案质押融资行为系交易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也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交易所发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办法仅属于行业的业务规则),不存在无效的情形。虽然回购到期日早于解除限售日的股票质押不会被法院认定为质押无效,但不管如何,融出方还是应当尽可能在设计产品时严格遵守交易所发布的相关业务办法的规定,至少避免该瑕疵将来会成为融入方在法庭上的抗辩理由,进而导致法院作出不利于融出方的判决。
二
违约处置的顺序及时间节点
● 第一,提起司法程序是否应以穷尽“强制平仓”质押股票或其他处置手段为前置条件?
当质押股票触发平仓线时,根据其停牌情况、价格变动情况,在极端情形下,融出方即便强制平仓处置质押股票,可能也无法足额弥补损失。因此,不排除融出方选择直接通过司法途径向融入方主张偿付的可能。对此,对于融出方而言,提起司法程序是否应以穷尽“强制平仓”质押股票或其他处置手段为前置条件?
参照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份刚审理的一起关于东方证券与贾跃民之间的“乐视网”股票质押案((2017)沪02民初505号),关于违约处置的顺序系该案的争议要点之一。贾跃民(被告、融入方)提出,在融入方无法回购时,融出方应首先处置质押股票来偿还交易借款,而并非直接通过诉讼途径向其主张权利。审理法院认为,相关业务办法虽规定融出方可依法处置质押股票,但并未限制融出方通过司法诉讼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益,故不能强求融出方按相关业务办法先行处置股票。
当然,如果一切可以重来,建议融出方在业务协议的违约处置条款中,明确不同处置手段或救济措施均可择一或同时采取,且无行使上的先后之分。
● 第二,质押股票所属的上市公司发生违规事件时,融出方是否有权要求融入方提前回购或进行其他违约处置?
一般的股权质押回购业务协议条款会约定,当出现某些重大不利情形时,融出方有权要求融入方提前回购,否则视为融入方违约,则融出方可进入违约处置。前述重大不利情形一般包括:质押股票所属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或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问题;或者市场、媒体或监管机关等方面对其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兼并重组等情况存在大量负面报道或质疑等情形。
事实上,该等条款的有效性并不存在争议,而如何证明或认定前述重大不利情形是否已成就才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要点。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两起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2016)沪0101民初20924号、(2016)沪0101民初20327号)中,被告认为,质押标的所属的欣泰电气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并未确定违法违规事实,故主张提前回购的条件未能成就。但审理法院认为,欣泰电气因涉嫌存在重大违规违法事件、或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问题,被监管机关立案调查;在庭审中,监管机构已对欣泰电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经监管机构调查,欣泰电气不存在违规行为;并且被告未对券商要求提前回购的函提出异议,因此认定提前回购的条件已经成就。
上述案例对券商应如何约定提前回购触发情形的问题上有警示意义。我们认为,触发情形的法律条文应字字斟酌,例如将前述诉争的提前回购情形扩大至“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则更有利于融出方将来主张提前回购。
三
股票质押合同中格式条款的形式瑕疵
金融机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时,一般都会使用格式合同,券商所制定的业务协议也不例外。而对于格式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中,违约责任条款的字体应当采用足以引起融入方注意的加粗、下划线或斜体等形式,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霸王条款”、约定无效。
例如在上述东方证券与贾跃民的“乐视网”股票质押案中,因涉案的违约责任条款字体过小、排版过密,难以阅读识别,故法院认定东方证券未能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所幸的是业务协议的从协议中违约条款字体正常、且被告贾跃民在信息获取、识别能力方面高于普通的自然人,针对其声称的无法理解违约责任条款的主张法院不予采信。尽管如此,鉴于原告作为券商,如继续使用类似本案中存在格式瑕疵的协议文本,有可能损害其他交易相对方利益,故审理法院不予支持东方证券所主张的律师费,并酌情认定案件诉讼费用20%由东方证券承担,以起到警示与惩罚之功效。
实务中,协议形式上的要求往往容易被忽略。我们经常会发现当一份合同被多方复制、传阅或修订后,或者因计算机系统不兼容等原因,格式上容易出现偏差;加上倘若券商业务人员经验不足的情形下,故很可能会出现一份合同的关键条款在最初是满足格式条款的形式要求,但经过多方无意调动后在最终签署时,格式变得无法合理引起交易对手的注意。还是那句话,如果再给融出方一次机会,理应更认真地对待业务协议格式条款的使用。
四
基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融入方配偶承担连带责任
在自然人融入方发生股票质押违约时,融出方可以要求融入方配偶承担连带责任,以争取其债权获得最大程度的偿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若融出方主张融入方配偶承担股票质押违约的连带责任,需证明以下几点事宜:1.融入方与融出方签订股票质押协议时,融入方与其配偶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配偶对股票质押事宜存在共同的意思表示;或虽配偶对股票质押事宜不存在共同的意思表示,但一方质押股票所得利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实践中若配偶签订股权质押协议的担保协议或签署相关知情权证明,则认定配偶对一方股票质押事宜存在共同意思表示。例如,在招商证券与王某等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一案中((2015)东民(商)初字第11735号),被告王某与原告之间因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形成的债务发生在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被告何某签署了知情权说明,其知晓王某与原告进行质押融资的事实,并承诺和王某共同承担债务的偿还工作。该承诺属于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可,对何某具有法律拘束力。配偶出具的知情权说明,一是表明其对该处分事宜的知晓,二是表明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可,故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处理。
若配偶对一方股权质押事宜并不知情其或不存在共同的意思表示,但融出方能证明融入方将股票质押所得利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配偶仍应对股票质押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融入方将所股票质押所得款项用于购买汽车、房屋、其他家庭生活开销或用于投资、经营,均应被认定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该种情形下,即便配偶对一方股票质押事宜并不知情或不存在共同意思表示,仍应对其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
关于违约责任金额的计算
当发生融入方逾期回购质押股票或其他违约情形时,业务协议往往既约定了融出方可向融入方主张逾期利息,也约定了违约金、罚息等条款,但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原理对该问题进行认定。该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如果融出方依业务协议所主张的各项利息、违约金或罚息等之和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超出的部分,将不被法院支持。
结语
除了上述提到的部分常见问题外,在股权质押的争议解决中,绕不开的关键问题还有诉讼主体确定、诉讼时效的把握、管辖机构/法院的确定、诉前/诉中保全措施的使用、质押股票的孳息归属、违约金的计算期限等,需要对处置过程中的理论观点和实务尺度提前分析和预判,做好争议解决的时间表及预案。
END
陈捷奕 律师
邮箱:chenjieyi@junzejun.com
执业领域:
投资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投融资争议解决
胡润杰 律师
邮箱:hurunjie@junzejun.com
执业领域:
投资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投融资争议解决
吴嘉欣 律师
邮箱:wujiaxin@junzejun.com
执业领域:
投资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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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前面有个融字是什么意思
1、股票代码边上有个融字是指该股票可以融资融券。2、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3、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4、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5、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扩展资料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margin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融资融券
股票上面一些写着融字的什么意思?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上面写着融字,即该股票是融资融券股,可以通过融资买入该股票,也可以通过融券卖出该股。当然,不管是融资还是融券都有条件限定
股票带个融字是什么意思 - 财梯网
股票前有一个融字,就是表示这只股票可以进行融资融券。融资的含义是指投资者可以向证券公司交一些担保金,随后借款买进股票,而且在承诺的期内还本钱和利息;融券是指投资者用资金或是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售出,而且在承诺的期内,买入同样的品类和相同总数的证券归还证券公司而且付相对应的花费。以上就是股票带个融字是什么意思相关内容。
散户不一定可以买带融字的股票,因为融字的股票需要开通融券管理权限,开通了才可以交易。开通后可以融资买入,也可以融券售出。因为这是股权融资融券投资者向具备股权融资融券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进证券或借入证券并售出的行为。包含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股权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股权融资、融券。从全球范畴看来,股权融资融券规章制度是一项主要的信用交易规章制度。本文主要写的是股票带个融字是什么意思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股票代码前有个红色融字是什么意思
表示是可融资融券的股票,大多数炒股软件上是用r(融的第一个字母)标示
股票上有个融字是什么意思?
融字是指股票市场上的融资交易,也称为股票融资。融资是指通过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者借款,用于购买股票或进行其他投资活动的行为。在股票融资中,投资者可以通过融资交易来增加自己的投资资本,从而扩大自己的投资范围和盈利空间。
但是,融资交易也存在风险,一旦股票价格下跌,投资者可能会面临亏损甚至追加保证金的情况。因此,投资者在进行融资交易时需要谨慎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