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申请保密资质(如何办理安防工程施工资质)

如何办理安防工程施工资质

最低的资质,你看看你满足不第五条三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或等值外币。(二)近两年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或至少4项30万元(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项目。(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1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怎么申请办理保密资质?

最近我们收到很多咨询办理保密资质的问题,其中不乏成立时间不到三年的企业,那么成立时间不到三年就一定不能办理保密资质吗?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资深的资质辅导专家表示,该问题不可一概而论。针对近年来大量成立不满三年的单位申请军工保密资格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工作,更好地服务国防武器装备建设,如果企业属于以下几种类型,即使成立时间不够,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程度提出保密资格申请。

经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批准,为承担重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专项任务而设立的单位,可持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或者省级人民**的正式批准文件,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程序提出申请。

由原成立三年以上的一家或多家单位改制、并购、重组的单位,或者由原单位业务部门、板块剥离成立的新单位,可持能够证明其人员和业务延续性的相关材料,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程序提出申请。

其中,改制后新成立的单位,应当提供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单位的正式批准文件;并购重组的单位,应当提供并购重组协议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单位章程;由原单位业务部门、板块剥离成立的新单位,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材料,证明原部门、板块人员的劳动关系已转移至新单位。

拥有独特的先进核心技术,其技术或产品属军队装备建设急需或具有不同替代性的单位,可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有关业务部门或军兵种装备部出具证明,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程序提出申请。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保密资质的开始准备到达成申报资格也需要7-8个月左右的时间,如企业的成立时间在2年零4个月左右,也可以开始准备保密资质事宜了。可以在达成申报资格的同时满足成立三年的要求。

如果您的企业属于以上这几种类型,同时又符合保密资质申请的其他基本条件时,那么就可以申请保密资格了。

 来源:军民融合产业园

军工认证的四个资质认证咨询申请条件有哪些?

民企参军从事军工科研生产需先取得“军工四证”。

即: 1.国军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简称国军标认证;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简称:保密认证;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简称:许可证认证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简称:名录认证。四个军工资质中,有先后顺序之分,国军标认证和保密认证是取得许可证认证和名录认证的前提条件。第一步同时启动国军标认证和保密认证,在通过上述两个认证后根据需求再启动许可证认证和名录认证。军品生产并非总要拿齐“四证”,视企业军品任务类型而定。 那么,申请认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法人资格; 二是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技术和工艺,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保密资格; 三是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提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安全生产达标证明文件;4.保密资格证书;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环保、消防验收文件或者达标文件;6.申请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条件的其他文件、材料。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三)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五)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六)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七)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保密资质的办理流程: 依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申请保密资格认证,需要经过的步骤主要包括:一是向国家或省级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提出申请;二是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三是接受国家或省级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组织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四是审查通过后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以下为工作具体开展的流程: 1、开具《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简称《密级建议表》)。有权开具密级建议表的单位包括: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2、企事单位依据《密级建议表》确定申请的密级,进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建设和保密档案的建立。3、向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报送申请书和有关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组织进行保密资格认证的书面审查。书面审查通过后,准备迎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共同审批部门组织的现场审查。4、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根据现场审查结论和有关材料,在规定日期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查批准的保密资格申请单位有关材料报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备案。5、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颁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保密资格认证政策存在地方性差异,建议申请单位因地制宜。

保密资质由哪个部门负责?

保密资质由保密*负责。

您能办理保密资质吗

不能不好意思

企业保密三级资质申请条件?

三级保密资质需要的满足的条件:01.单位注册年限满足法定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0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0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投资的外方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04.有关人员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居住,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05.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0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如何申请保密资质

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氏袜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4、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歼锋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注;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不能申请保密资质的情形1、有境外(含港澳台)控股基者或直接投资的公司不能申请军工保密资质;2、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超过20%的公司不能办理军工保密资质;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住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否则不能申请军工保密资质;4、没有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及国家秘密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产品的企业不能办理军工保密资质;5、成立时间不到三年的企业,不能申请军工保密资质;6、代理公司或经销商且不具备生产研发能力的企业不能申请军工保密资质。二、申请保密资质所需材料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3、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4、上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一次的年度报告);5、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6、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7、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应如何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第二类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劳动法保护。第三类是行政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行政法保护。第四类是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刑法保护。企业建立内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一种作为的行为,主要适用民法和劳动法保护的规定,对行政法和刑法保护则主要是不作为,即企业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的商业秘密的法定义务而为了(或者从事了)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一般不能成为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适用的依据。(一)依据民法保护制度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外经济交往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对外交往,就不能进行交易,企业作为营利组织的目的就不能实现,所以,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进行经济交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但也正因为交往的存在,所以伴生着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克服这种风险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就是签订合同,即不管从事何种交往行为,只要存在企业商业秘密有泄露的可能,就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而合同保护则是民法保护的主要手段。现列举几种主要的合同制度保护方法,供企业参考。(1)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技术秘密共同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合同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归合作开发各方共有,因此,共有各方均有保守技术秘密的义务。(2)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技术秘密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秘密,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技术秘密归研究开发人,即受托人所有。因此,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归归委托方所有,受托人负保密义务。(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利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让与人将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价款或者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许可的方式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变通许可、交叉许可、分许可和混合许可等。不论签订何种方式的许可方式,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均要签订保密合同,或者是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保密条款。(4)商务咨询及服务合同,企业在经营中遇到专门问题,可能求助于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如产品设计、生产、经营策略、企业形象设计、财务制度的建立及法律事务、资产评估等。上述机构在从事咨询及服务的过程中可能知悉企业的商业秘密,也有可能同时为竞争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所以非常有必要签订保密合同,或者在咨询合同或者服务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保密条款。但须特别注意的是,企业与上述机构大多签订书面的合同,也约定了保密条款。但这些合同均是事先由中介机构事先拟就的格式合同条款,对企业不利,特别是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大多比较笼统,对企业不利。如果不另行签订保密合同,也应对保密条款进行修改,使其更容易操作,公平地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5)正式合同订立前的商业秘密合同,企业在进行技术转让、联合投资、企业购并等情形下,存在将企业的商业秘密交给相对方进行论证和评价,这时主合同是否签订尚不能确定,企业可以与相对方签订对商业秘密的评价合同,约定保密和不使用义务。

保密资质办理方案?

1.根据军工保密资格标准在公司建立符合标准的保密体系,包括涉密人员培训、教育、管理,保密要害设立、改造,涉密计算机配置,保密工作档案收集等等。

2.保密体系运作一段时间后,当公司觉得符合保密标准后,按照标准要求填报保密资格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保送有关部门进行书面审查,其中一级单位直接向国家保密*进行申请,二、三级单位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进行申请。

企业如何申报保密(涉密)资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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