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计划和私募基金的区别(聊聊资管计划和私募基金)
聊聊资管计划和私募基金
大家都知道,在券商的业务中有产品销售这一项,其中就有私募基金和资管计划这两类产品,很多人对这两类产品是知道但不熟悉,那么这两类产品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一探究竟。
资产管理:指机构投资者募集的资产投入资本市场的实际过程。虽然从概念上讲,这两个方面往往交织在一起,但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资产管理人可以是机构投资者的一部分,也可能不是。实际上,资产管理可以是内部或者外部的。因此,资产管理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给受托人,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金融机构代表客户资产投资金融市场,为客户获得投资收益。
私募基金:是指以特定对象为投资对象,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通过非大众传媒的方式募集,发起人通过向非公多主体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
一、实质不同
资管计划:由专业投资者(券商/基金子公司)管理。它是由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为高端客户开发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私募基金:以非公开的方式从特定的投资者那里筹集资金,并使用特定的目标作为投资对象。私募基金是通过大众传播以外的方式招募的。发起人从非公众性多元主体那里收集资金,以建立投资基金并投资于证券。
二、定位不同
资管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它目标群多为中高端客户。
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三、合格投资者资格及投资者数量限制不同
资管计划:
券商资管计划的合格投资者是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均视为合格投资者。
投资者数量限制为2-200人。
私募基金: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视为合格投资者。
投资者数量限制为契约型1-200人、合伙型2-50人、公司型1-50人或2-200人。
四、投资期限不同
资管计划:一般要求最低投资期限一年以上。
私募基金:一般要求最低投资期限一年以上,但许多私募股权基金由于投资的是企业股权,因此从企业的成长到上市退出,投资期限可能会长达5年甚至更久。
五、投资限制不同
资管计划:不得直接发行贷款;不得参与Pre-IPO,可参与定增;集合计划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的股权、债券及单一信托或资管计划。
私募基金:不得直接发行贷款;契约型私募基金不得参与Pre-IPO,可参与定增。
六、开放申赎不同
资管计划:可以在单一计划前提下自由追加、提取特定多个客户计划每自然季度最多开放一次。
私募基金:一般无限制,通常来说,开放期新投资者申购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参与费用);净值高于100万元时,投资者可以全部或部分退出,退出后不得低于100万元。
以上就是资管计划和私募基金的一些不同之处。总的来说,无论是资管计划还是私募基金,本质上都是理财产品,将分散的资金集中化,并实现财富增值。如果有对这两类产品感兴趣的,欢迎各位投资者和我们的客户经理联系,看看是否能找到您心仪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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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计划,基金,私募基金这些有南去够板庆握什么区别
本质上都是归集别人的钱来做投资,区别就在于这个活是由谁来干,所谓资管计划就是由资管公司或者证券公司来干,基金产品、私募基金这些就是由基金公司来干,就这么简单。
证券公司发的契约型基金和资管的区别都是券商发的有什么不一样?
契约型基金是相对于公司型基金而言的。按基金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有两种类型:即契约型和公司型两种。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它是依据信托契约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组建的投资基金。该类基金一般由基金管理人、基金保管人及投资者三方当事人订立信托契约。基金管理人可以作为基金的发起人,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将资金筹集起来组成信托财产,并依据信托契约,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信托财产,具体办理证券、现金管理及有关的代理业务等;投资者也是受益凭证的持有人,通过购买受益凭证,参与基金投资,享有投资受益。基金发行的受益凭证表明投资者对投资基金所享有的权益。开放式基金是世界各国基金运作的基本形式之一。基金管理公司可随时向投资者发售新的基金单位,也需随时应投资者的要求买回其持有的基金单位。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区别主要有:(1)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开放式基金无固定存续期,规模因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可以随时变动;(2)不上市交易。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而开放式基金在销售机构的营业场所销售及赎回,不上市交易;(3)价格由净值决定。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每日公布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加、减一定的手续费计算,能一目了然地反映其投资价值,而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主要受市场对该特定基金单位的供求关系影响;(4)管理要求高。开放式基金随时面临赎回压力,须更注重流动性等风险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具有更高的投资管理水平。世界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基本上遵循了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式的发展规律。股票型证券投资是指基金公司的主要投资对象是二级市场上的股票
资管计划,基金,私募基金这些有什么区别?
本质上都是归集别人的钱来做投资,区别就在于这个活是由谁来干,所谓资管计划就是由资管公司或者证券公司来干,基金产品、私募基金这些就是由基金公司来干,就这么简单。
资管计划可以公开销售吗
资管计划可以公开销售吗一、资管计划vs.私募基金vs.信托计划比较(一)主要监管法规1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基金法》《信托法》《私募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单一客户合同准则》《特定多个客户合同准则》、“26号文”、《八条底线细则》。2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基金法》《信托法》《私募暂行办法》《管理办法》《定向实施细则》《集合实施细则》《八条底线细则》。3私募投资基金《基金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私募暂行办法》;"7办法2指引"《登记备案办法》《信披办法》《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募集办法》《投顾业务办法(未出台)》《托管业务办法(未出台)》《外包业务管理办法(未出台)》《内控指引》《合同指引》等2个指引。4信托计划《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三)关于对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的投资《机构业务问答(一)关于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拟挂牌公司股权有关问题》:依法设立、规范运作、且已经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并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其所投资的拟挂牌公司股权在挂牌审查时可不进行股份还原,但须做好相关资讯披露工作。《非上市公众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单纯以认购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司的股份发行。挂牌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接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已经完成核准、备案程式并充分披露资讯的,可以参与非上市公众司定向发行。(四)关于合格投资者资格及投资者数量限制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视为合格投资者。投资者数量限制:特定多个客户资管计划2-200人。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投资者数量限制:集合资管计划2-200人。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视为合格投资者。投资者数量限制:契约型1-200人、合伙型2-50人、公司型(1-50人或2-200人)信托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投资者数量限制:集合信托计划2-50人(五)关于份额转让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通过交易所交易平台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转让其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私募投资基金:无详细规定信托计划:柜台办理受益权转让(六)关于开放申赎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单一计划自由追加、提取;特定多个客户计划每自然季度最多开放一次私募投资基金:无限制;开放期新投资者申购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参与费用);净值高于100万元时,投资者可以全部或部分退出,退出后不得低于100万元;净值低于100万元时,需退出的,投资者必须选择一次性全部退出二资产管理计划合规要点解析主要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3号)《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主要的监管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证办发[2014]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沪证监基金字[2014]28号)《上海辖区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现场检查情况通报(2014年8月28日)》《关于加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29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5年3月版)》(1)、合格投资者(一)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3、投资于所管理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三)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或者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上述第1、2、4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2)、资产委托人数量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数量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发生份额转让、开放参与和退出的,不得导致投资者数量超过200人。另外,《试点办法》规定的“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因与《基金法》冲突,不再适用。根据上海证监*《现场检查通报》,资产管理人不得通过发行母子计划或分期同类产品的形式规避200人上限(作为受托方的资产管理计划称为“母计划”,作为委托方的资产管理计划称为“子计划”)。(3)、资产委托人的权利义务资产管理人与单一资产委托人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如果根据资产委托人的书面指令进行投资,应当要求资产委托人书面承诺委托财产来源和用途的合法性,并要求资产委托人自行承担对资金投向和交易对手的调查、验证责任,明确认可资产管理人仅承担必要的账户管理、资金划拨、资讯披露、协助配合等事务性职责,还应当对根据其书面指令实施的投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并承诺接受延期分配和/或现状返还、自行负责变现等风险承担原则。(4)、通道业务的尽调和投后管理开展单一事务管理类资产管理业务时,资产管理人不能免除以下部分职责:1)尽职调查。资产管理人应当从合作方遴选(准入)、委托财产来源和用途、交易背景及结构合法合规等角度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其中,合作方遴选机制应参照执行26号、28号文的要求,委托财产来源和用途主要依靠合作方的书面承诺做合理性判断,并参照《八条底线细则》的要求对交易背景和交易结构做合法合规性审查。2)投后管理。除负责账户管理、资金划拨等事务性工作外,资产管理人应当从防范利益冲突、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着手履行投后管理职责,并参照《八条底线细则》的要求对投后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监督、资讯披露、报告监管机关。(5)、委托财产规模《试点办法》规定的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财产规模是指初始状态下的限制,在投资运作期间,因为单位净值随市场行情变动、资产管理人按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进行收益或本金分配等原因导致委托财产规模超出上述上/下限,不应当认定为违规。但是,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因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因开放参与和退出等原因导致超出上述上/下限。(例如提前还款)(6)、非货币财产委托《试点办法》第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活动,适用本办法。”《信托法》第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根据《试点办法》及《信托法》的相关规定,委托财产不限于货币资金形式,也可以为非货币财产,如房屋、机器装置等实物资产,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但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除外。接受非货币财产委托在实践中仍为理论探讨,鲜有案例。(7)、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独立性1)账户独立独立于固有财产,独立的资金(托管)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不建议使用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形式。2)损益独立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产生的应付税费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列支。3)债务独立非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其债权人不得主张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强制执行。4)破产隔离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进行清算的,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8)、初始销售1)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募集账户)①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②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的指定商业银行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销售资金划转投资者账户===>募集账户===>归集账户(或有)===>资金账户(托管账户)在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行为结束前,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动用,包括不得用募集户资金进行任何现金管理类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成立前,不得参与股票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等投资活动,即在非公开发行获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情况于证监会备案前,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认购方的资金募集到位并成立之后再缴付认购款项。3)期间利息的处理①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好、有公允合理估值:在初始销售期形成的利息应折算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归资产委托人所有。②投向非标准化资产:初始销售期形成的利息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并在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或在第一次收益分配时)返还给投资者。4)认购参与费用资产委托人的认购参与款项(不含认购参与费用)应当不低于100万元。初始销售或开放期募集结束后,收取的认购参与费用不向资金账户划转,待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资产管理人可以根据销售服务协议的约定,从收取的认购参与费用中向销售机构支付销售服务费用或其他合理费用。(9)、开放参与/退出(追加/提取)开放期新投资者申购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参与费用)净值高于100万元时,投资者可以全部或部分退出,退出后不得低于100万元净值低于100万元时,需退出的,投资者必须选择一次性全部退出单一资管计划:提取委托财产同理(10)、禁止违规推介销售1)不得保本保收益2)不得公开推介销售①宣传推介的物件须为合格投资者②宣传推介的范围须为特定主体3)不得违规拆分资产管理人不能主动发起、委托合作机构发起或通过变更登记等方式,认可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大拆小”、“长拆短”、“收益权拆分转让”等违规销售形式。(11)、投资(财务)顾问1)业务资质不得聘请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担任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财务)顾问。2)违法违规交易资产管理计划不得与投资(财务)顾问本身或其管理的其它产品之间直接或间接存在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行为。资产管理计划不得由投资(财务)顾问实施投资决策和委托交易,资产管理人必须保留合规审查权,并严格留痕。3)费用支付不得向未提供实质服务的投资((财务)顾问支付费用或支付的费用与投资(财务)顾问提供的服务不相匹配。4)资讯披露关联交易披露等。(12)、禁止商业贿赂1)与第三方服务机构之间的商业贿赂资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融资方的资金贿赂。2)与投资者之间的商业贿赂以输送利益为目的,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销售给特定投资者,其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等。3)与销售服务机构之间的商业贿赂组织出境旅游、超规格度假等高消费活动、有从业人员或合作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参与。(13)、外包服务机构1)外包服务及业务资质外包机构应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加入基金业协会成为会员;提供销售服务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2)资产管理计划外包服务销售、支付结算、份额登记、估值核算、资讯科技系统等3)外包业务独立外包业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14)、现状返还及延期实现现状返还应当确保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可以做到法律权属转移。对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如果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能够合法合规地进行切分和权属转让,且相关主体能够就切分和返还方案协商一致,那么现状返还也具有一定可行性。1)到期时,能够对计划财产进行切分和权属转移,则由管理人、委托人、托管人及其他相关主体签署非现金资产的转让协议,并完成占有转移、资产交割、过户登记等权属转移程式。2)未到期时,不能对计划财产进行切分和权属转移,则可以约定延期直至能够变现并分配,延期期间由管理人或委托人负责财产变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重组、参与谈判、诉讼/仲裁等,变现损失由计划财产承担。(15)、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1)期限错配即资产管理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如3个月、6个月)进行滚动发行或开放,资金投向存续期比较长(如3年、10年)的标的(如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有限合伙份额等),投资者的投资期限与投资标的的存续期限、约定退出期限存在错配,且资金来源与专案投向无法一一对应。理论上讲,对于滚动发行募集短期资金投资于长期投资专案的(“长拆短”),如果每笔资金的投资都能确保资金与专案一一对应,可以不视为资金池。但是在目前监管环境下,任何“长拆短”的期限错配都存在被认定为违规的可能,除了确保资金与专案一一对应以外,还必须特别注意前一期兑付的本金、收益应当完全来自融资方还本付息或投资产生的现金流,而不是后一期投资者的参与资金。2)混同运作一是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混同运作,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例如多个资产管理计划交叉投资于多个标的资产的情形,即“资金池”对接“资产池”。二是资产管理计划未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合并编制一张资产负债表或估值表;例如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下分成若干“子账户”,虽然每个子账户的投资都能确保资金与专案一一对应,但共用一张财务报表,未单独建账核算。3)分离定价即资产管理计划在开放参与、退出或滚动发行时未进行合理估值,脱离对应资产的实际收益率、净值进行分离定价;例如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资产后,虽然发生了投资损益但未进行估值,之后资产管理计划开放,管理人自行确定以单位份额净值1元接受投资者参与,造成实际价值与人为定价的背离。对于投资标准化证券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如果能够进行公允估值,投资者按照净值参与、退出,且退出资金没有得到任何本金和收益保证,则不属于资金池。水货手机可以公开销售吗?水货手机因为有它的存在,自然就有一定的市场,公开不公开是相对而言的,只是场所的选取和宣传的方式有别!请问难民服装可以公开销售吗?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样的公开销售,如果是让***给你发执照的话,那你就定了。那是违法的。有版权的技术视讯,可以公开销售吗这个需要本人允许认可的情况下才可以公开销售,如果没有允许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给版权人进行资金赔偿。资管计划产品可以销售给什么公司保监会新政后,首单资产支援计划成功发行。近两年,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迅速,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针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出台了一系列支援政策,建立了以注册制为核心,负面清单管理为手段的监管制度体系。保监会于2015年8月25日正式释出了《暂行办法》,初步完成了保险体系资产支援计划业务的顶层制度设计。根据《暂行办法》,资产支援计划暂不在交易所挂牌,属于私募产品,发行方面采取“初次申报核准,同类产品事后报告”的方式。保险机构在参与资产支援计划业务时,若基础资产类别、交易结构等核心要素保持不变,产品可事后向保监会报告,方便保险机构根据自身需要定制产品,也为原始权益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引入保险资金通道。作为《暂行办法》释出后首单获批产品,该支援计划受到了保监会相关部门的关注及支援,认购机构多为保险机构。凭借保险机构的资金优势,后续随着同类产品数量的增加,资产证券化领域银、证、保三足鼎立格*有望显现。自住型商品房公开销售后可以转让吗公开销售后依然是自住型商品房,仍需要取得房产证后5年才可以上市交易,且向国家上缴30%利润。大众志俊1.6对外公开销售吗没有~!迈腾从上市到现在一共有6个排量1.4TSI1.8TSI2.0FSI2.0TSI3.2FSI其中3.2FSI是德国原装进口1.4TSI刚上市不久2.0FSI已经停产~!在上面比较常见的就是1.8TSI2.0TSI~!自住房公开销售后再可以申请自主房吗如果自住房专案公开销售,就不用申请了,直接准备材料去售楼处购买就可以了。iphone6预售到什么时候公开销售苹果公司宣布新款iPhone将于10月17日在中国内地上市,售价分别5288元和6088元起。苹果公司宣布iPhone6及iPhone6Plus将于10月17日在中国内地正式上市,两个型号新款iPhone均有16GB/64GB/128GB三个容量,以及银色/金色/深空灰三种颜色,其中iPhone6售价分别5288/6088/6888元,iPhone6Plus售6088/6888/7788元。使用者可以于10月10日周五起通过AppleStore线上商店预订iPhone6和iPhone6Plus。10月14日周二起,使用者还可以预约全新iPhone并于10月17日周五起去AppleStore零售店内提取。红米什么时候公开销售!嗨!目前这边暂时没有接到具体的通知,敬请关注小米官网:xiaomi./和@小米公司的官方新浪微博,我们会第一时间释出具体细节。更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网友理解你遇到的麻烦,帮助你更准确的解决问题。谢谢你支援小米手机!
基来自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是属于私募吗?
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属于私募吗?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和私募的固定收益的项目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首先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是证监会批准开展类信托业务的一个载体,他不能做广告,不能对市场公开募集,目前募集的手段主要是通过第三方理财和券商营业部进行销售的,从募集的形式来说,属于半公开,与信托类似。那么什么是私募,私募广义上来说就是股权投资,但你所说的应该是固定收益类的私募基金,一般项目上面都是以债性的形式体现的。募集也通过第三方理财等途径,与传统的私募针对某些特定人群募集有所不同,但目前也不算是在公开市场上募集,因此也是合理合法的。总结以上: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和私募固定收益产品基金有着不同的载体,但拥有相似的募集渠道及投后管理,和相关披露方式。但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是证监会特批的,属于一种有别于信托及私募以外的一种新的载体。在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风险程度上来说,他是跟接近于私募固定收益产品,属于高风险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结论: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是有着私募性质但不属于私募的新的载体。
契约型私募,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的区别
主要是发行机构的区别,契约型基金是指在私募协会备案的公司发行的产品,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不是;信托计划是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是券商资管或者基金子公司发行的产品,他们都属于金融机构。
请问投资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市的公司股权,以期获得超额的回报,私蓦基金是指基金的募集方式不是面向所有的投资者的,而是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基金,一般都对投资者的投资额有较高的要求
资管和私募基金的区别?
一、二者的实质不同:
1、资管计划的实质: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基金子公司)进行管理。它是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2、私募基金的实质: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二者的定位不同:
1、资管计划的定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它目标群多为中高端客户。券商设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而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
2、私募基金的定位: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三、二者的投资风险不同:
1、资管计划的投资风险:风险较低,因为资管计划具有分散风险的作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的封闭式基金多种多样,单个客户选择面较窄,不能保证一定会有持有到期收益。
2、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银行理财和私募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银行理财的分类1、根据币种不同分类根据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外币、双币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是指银行以高信用等级人民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其他债券等)为投资标的,面向个人客户发行,到期向客户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首先要求投资者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然后以外币的形式投资于国际市场上的外汇及衍生品市场。双币理财产品是人民币和外币理财产品的简单组合,其突出的特点是在预期收益率上,划定了一个收益率的浮动空间。2、根据投资期限分类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把银行理财产品分为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至6个月、6个月至1年、1年以上几个期限。3、根据收益类型分类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4、根据投资领域的不同分类根据投资领域的不同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Ⅱ型产品私募基金的概念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或者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基金的分类1、根据发行主体与监管方式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为以下几类:持牌金融机构的各类投资计划: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其中,鉴于金融分业监管,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尚未明确适用《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管理暂行办法》。非持牌金融机构的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公司型基金、契约型基金。2、根据法律形式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有限合伙基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合伙企业,资产由普通合伙人进行管理,签订合伙协议,是目前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主流形式。公司型基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资产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签订公司章程。契约型基金:以签订基金合同为表现形式,是目前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形式。3、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即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类别,主要向出于创业各阶段的未上市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其他私募基金:其他私募基金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此外,两种投资理财方式都存在风险等级,在购买前,都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在确保自己备用资金流转正常的情况下,进行选择。【几何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