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转h股好还是转a股好(证券投资学来自中的A股B股H股S股绩优股是什么)

证券投资学来自中的A股B股H股S股绩优股是什么

1、根据上市地区可以分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区分。A股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A股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在我国境内发行只许本国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的普通股;(2)在公司发行的流通股中占最大比重的股票,也是流通性较好的股票,但多数公司的A股并不是公司发行最多的股票,因为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除了发行A股外,多数还有非流通的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等等;(3)被认为是一种只注重盈利分配权,不注重管理权的股票,这主要是因为在股票市场上参与A股交易的人士,更多地关注A股买卖的差价,对于其代表的其他权利则并不上心。B股B股也称为人民币特种股票。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中国大陆上市的特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只能以外币认购和交易。H股H股也称为国企股是指国有企业在香港(HongKong)上市的股票。S股S股是指那些主要生产或者经营等核心业务在中国大陆、而企业的注册地在新加坡(Singapore)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但是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挂牌的企业股票。N股N股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纽约(NewYork)上市的外资股。2、根据股票代表的股东权利分类:普通股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优先股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股东有两种权利:(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例:如果公司不对优先股股东进行股利分配,则不能对普通股股东进行股利分配。因为优先股股东优先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的意见,保护他自己的权利。后配股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1)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3)在有**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垃圾股经营亏损或违规的公司的股票。绩优股公司经营很好,业绩很好,每股收益0.5元以上.蓝筹股股票市场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

评述B股转A股(或H股)求看法评述

目前B股市场中,纯B股的只有10多只,其余绝大多数是含A股的B股公司。B股市场除了港澳和海外投资者外,内地投资者仅限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不能直接参与投资,因而导致B股市场交投不旺,且B股缺乏融资功能,未来将更加边缘化,这本身对投资者不利。B股未来的前景重新上市只能转为A股或H股。H股上市的标准比A股市场更宽松一些,B股估值标准及估值水平接近港股,其转为H股更合适,但是这需要内地两大交易所与港交所的合作与配合。如中集B就转成H股,但要通过委托帐户交易,且只能卖,不能买。AB股公司可以建立回购机制,将B股回购吸收合并,从而全部转换成A股,以关闭B股市场。另外,上交所支持B股公司引入境内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是一个重要的举措,它能注入新资金,有效改变B股公司目前的困境。

沪港通对b股的影响如何?

您好!在此富国环球投资为您解答:  随着沪港通的开启,曾以引入外资为初衷而创立的B股市场,也将完成其历史使命。而随着金融领域各项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以及《***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快速推进B股市场改革,预计B股市场将迎来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相关公司也将迎来系统性投资机会。  对于B股公司而言,除了B股转H股、B股转A股整体上市以及回购注销等方式之外,还可以选择B股与A股或H股合并,B股退市之后在A股上市或者新三板挂牌上市。望有帮助,求采纳!

h股和a股的区别?

一、发行机制不同

A股的股票发行制度应用的核准制,而H股的股票发行制度是注册制。而核准制我们又称它为审核制,是证监会新股发行审核员对其公司的行业背景、商业模式、业绩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考察,如果通过才能发行上市。注册制是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要公开与发行有关的所有信息和资料,然后制作成法律文件,将其送到主管机构进行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就可以自行IPO。

二、交易制度不同

A股实行“T+1”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H股实行“T+0”交割制度,无涨跌幅限制,不过为了防范程式技术错误引来系统性风险,H股有5分钟的时间进行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如相关公司股价5分钟内急挫10%,冷静期间该股急挫后的股价就成为了公司股价的下限,5分钟内只可以在上浮10%范围内进行;同样当相关股份股价5分钟内急升10%,亦要进入5分钟冷静期,急升后的股价成为上限,股价只限于下浮10%进行。5分钟过后,将再次恢复自由价格买卖。而一天之内受影响股份最多只能上下午各实施一次冷静期。

三、交易时间不同

A股交易时间为09:30-11:30、13:00-15:00(早盘集合竞价时段9:15-9:25),周末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是不可以交易的休市日,H股交易时间为:09:30-12:00、13:00-16:00(开市前竞价时段9:00-9:30),周六、周日及香港公众假期休市。

四、投资风格不同

A股的客户主要是散户,而H股的客户一般是机构,投资结构的不同导致市场环境的差异。A股投资者热衷概念、题材,H股投资者较理性,主要做价值和公用股投资,以获取价值和股息红利。

五、报价价位不同

A股的股价差统一为0.01,H股的股价差则是根据投价而决定的,如果股价越高,那么其中的价差就会越大。

B股转H股时隔六年重现!转板“套利”会成为趋势吗?

自2012年中集集团成为首家A+B转为A+H的上市公司后,近8年来仅有万科和丽珠医*转板H股成功,其中B股转板政策不完善是主要原因。不过随着资本市场的改革深化,叠加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的落地,B股的改革或将柳暗花明。东贝B股已经开了一个好头,其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贝B股,实现A股市场的整体上市。而倘若此次华新水泥B股转H股成功,无疑将为其它B股转板提供示范效应,B股或将迎来转板“套利”大军。

  

8月19日晚,华新水泥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自8月20日至8月21日停牌两个交易日。

 

截止8月19日,华新B股的收盘价为2.03美元/股,折算为14元/股,B股总市值为294亿元;而华新A股8月19日收盘价为28.02元/股,总市值为589亿元,A股市值为B股市值两倍。

 

华新B股2019年7月5日最高价为2.30美元/股,彼时A股最高价为20.36元/股,B股相当于A股打了77折,两者价差并不大。不过今年以来,A股股价频创新高,而B股却一直走弱,加剧了两者价差进一步拉大,目前B股相当于A股打了5折。

 

随着红筹股、H股大量发行上市以及我国企业组团赴海外上市,B股市场为内地企业筹集外资的功能正逐步弱化甚至丧失,再加之参与人员少,交易量小,B股相对于A股的折价率越来越高。截止目前,上海B股仅有48只,深圳B股仅有45只。

 

拉法基或成转板H受益人 

其实华新水泥并不是第一家B股转H股的企业。2012年中集集团成为首家A+B转为A+H的上市公司,万科和丽珠医*紧跟其后。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华新水泥“逃离”B股,今年还有两家B股企业退出。

 

5月10日,东沣B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1元面值,5月11日起开始停牌。5月15日晚间,东贝B股公告称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贝B股,东贝集团将通过B股改革实现A股市场的整体上市。

 

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用实际行动“看空”B股。而原因无非是因为融资艰难,股价不能反映公司自身价值且因为流动性弱,不利于股东减持。

 

华新水泥总股本20.97亿,其中A股13.62亿,B股7.35亿。而B股超过一半股份由外资集团拉法基持有。

 图片来源:华新水泥年报

 

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原名为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香港皇后大道。拉法基中国的实际控制人为LafargeHolcimLtd,而LafargeHolcimLtd也为华新水泥第一大股东HolchinB.V.的实际控制人(LafargeHolcimLtd通过HolchinB.V.以及HolpacLtd间接持有公司41.84%的股份)。

 

1999年,为获得融资华新水泥向瑞士Holderbank(Holcim的前身)集团发行7700万B股,后者由此成为华新第二大股东(占股份23.4%)。2008年,HolchinB.V.以26.95元/股的耗资20.27亿元购买了华新水泥7520万股,一跃成为华新第一大股东。

 

2011年11月,华新水泥非公开发行股份1.28亿股,每股发行价14.01元,HolchinB.V.以优先权参与增发。至此,Holcim拥有华新水泥39.85%的股权,稳坐第一大股东。与Holcim为一致行动人的第四大股东HolpacLimited持有公司1.99%的股份。

 

显然,此次华新B股转H股最大的受益者是外资拉法基。对比海螺水泥A股59.24元/股,H股58港元/股来看,折价率并不高。

 

海螺水泥作为行业龙头,质地优良,即使在估值苛刻的港股市场仍然享受高溢价。而同为水泥企业的金隅集团作为AH两地上市享受的待遇截然不同。截止今日收盘,金隅集团A股3.27元/股,H股1.7港元/股,折价近50%。

 

不过华新水泥在目前转板“热潮”下,或许能够享受当初中集集团B转H的待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涨幅近100%。

 

转板“套利”会成为趋势吗? 

 

毫无疑问,B股公司主动寻求转板A股、H股,无疑让持有B股的投资者看到了一线生机。

从目前市场情况看,B股因投资者少、流动性差,出现企业定价过低的情况,仅存的93只B股多数已经沦为“低价股”。

 

自2012年以来,除了中集集团、万科、丽珠集团转H成功外,并没有太多的企业主动去“转板”。而这主要是因为政策上对B股公司再上市没有明确的安排。

 

不过随着资本市场的改革深化,叠加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的落地,B股的改革或将柳暗花明,不排除未来会出现一波B股转板潮,投资者也有望从中寻找套利机会。

 

5月16日,东贝电器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东贝集团正在筹划向公司除东贝集团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并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贝电器事宜。因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东贝B于5月18日起停牌。东贝集团将发行2.11亿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东贝电器,发行价格为9.77元/股,换股比例为1∶1.8。

 

5月25日东贝B复牌,股价连收7个涨停板,此后股价一路上行。截止今日收盘,东贝B股价2.901美元/股,相较于停牌前1.049美元/股,涨幅达177%。而这还是在B股的涨幅,一旦转板成功,有望享受A股新股溢价。

 

其实除了B股套利,新三板一直是套利大军重点布*的1.5级市场。相对于B股选择标的少,新三板的容量大,企业质地优良,可供选择多,一旦转板成功将获取超额回报。

 

根据choice数据统计,截止8月20日,今年共有32家新三板企业转板成功,其中已经上市的有18家。而2020年1-7月A股新上市公司169家。其中主板35家,中小板18家,创业板43家,科创板73家。新三板转板成功上市占比11%。

环球老虎财经整理数据来源:choice

 

5月11日,从新三板摘牌的凌志软件登陆科创板,上市首日该股最高涨幅317%,收盘涨幅至263%,收盘报41.73元/股,以此计算该股市值为167亿元。

 

2019年3月,重启上市辅导的凌志软件被视为科创板概念股,二级市场上受到追捧,该股申报科创板前市值为26亿元。科创板上市首日市值较摘牌前上涨近7倍。

 

此外,创业板上市的新产业自上市首日“涨停”后,连续收获14个涨停板,股价最高为197元/股,最高市值达812亿元,较其新三板摘牌时市值翻了近40倍。

 

显然,在巨大的收益面前,资本已经摩拳擦掌盯紧转板套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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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b股h股n股按什么标准划分的?股票创业板什么意思?_中国财投网

投资市场上,股票按分类标准不同,可以被分为a股、b股、h股、n股以及s股。其中a股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由中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深圳上市的股票代码以000、001、002开头,其中002开头的是中小板指数;上海上市的企业是以600、601开头。

b股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

h股是指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n股是指在中国大陆注册、在纽约上市的外资股。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创业板是一种证券市场,它像主板具有一般证券市场的共有特性,包括上市企业、券商和投资者三类市场活动主体,是企业融资和投资者投资的场所。

相对于现在的证券市场(主板市场)而言,创业板在上市公司数量,单个上市公司规模以及对上市公司条件的要求上都要低于主板市场,所以创业板的性质属于二板市场。

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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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李永森:境外上市制度改革与H股“全流通”

导读:随着国内国际股票市场和经济投资形势的发展,已有的境外上市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境外上市形势的发展变化

作者|李永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

文章|《中国金融》2019年第17期

企业境外上市及其上市制度改革

企业境外上市

1993年7月15日,青岛啤酒在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海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自此拉开了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的序幕,在直接投资渠道之外,开创了通过境外资本市场筹集资本、利用外资的先河。

青岛啤酒开启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后,总体上实现了较快发展,累计有1000多家内地企业先后在境外上市。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起步早、发展快,数量规模不断扩大、形式丰富多样。企业性质上有国有控股公司、民营公司;上市形式上有注册地在境外实际控制人在境内的红筹股、注册地在境内的直接赴香港发行上市H股等;上市品种有股票、股票存托凭证等。从公司股权结构上看,既有同股同权的普通公司,也有特殊股权结构的公司。境外市场点多面广,从最初的香港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逐渐扩展到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东京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等其他境外市场。

伴随A股市场的快速发展,中国企业对境外市场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较好地实现了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目标。

境外上市制度及其逻辑

广义的境外上市制度包括境内一系列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的法律制度规则的集合,加上境外市场所在地有关非本国(或地区)企业发行上市的法律制度规则的集合。本文讨论的是狭义的境外上市制度,其范畴仅包括前一个集合,即境内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的制度,也对应中国证监会正在推进的境外上市制度改革的内容。境外上市制度既是股票市场双向开放的基础性制度,也是股票市场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境外上市制度存在的逻辑基础是什么呢?境内企业在赴境外上市前绝大多数是内资企业,这些企业一旦实现境外发行上市,有了境外投资者的加入,意味着企业已不再是完全的内资企业,绝大多数(外资投资比例达到规定)成为了外商投资企业,这种内资企业到外资企业的转换需要依法有序进行,涉及国有股权的还要符合国有股权管理规范要求。另外,境外发行上市必然会发生资本的跨境流动,需要符合资本项目管理的要求,又由于涉及股票的境外发行和上市,需要纳入证券监管体系进行规范,所以建立健全境外上市制度体系必然是重要前提和基础。

我国境外上市制度的问题及改革原则

我国境外上市制度包括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授权的部门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对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的规范要求,是一个内容丰富的系统性制度集合,目前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上位法:《公司法》《证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该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废止,同时施行《外商投资法》)。二是行政法规和***文件:《***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令第160号,颁布于199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颁布于1997年),《外汇管理条例》(***令第532号,于2008年修订)。三是部门规章及规范: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当时的***证券委、国家体改委发布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1994年),证监会发布的《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年施行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将原分散在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整合集中、补充完善,保持和证券监管规则协调一致,强化了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的规范,推动了统一制度、统一规则的实现。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为了适应外商投资实践发展的需要、国际经济投资形势的变化以及**转变职能的需要,新颁布的《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原来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该法律作为上位法,其施行将有利于境外发行制度改革的推进。

除了《外商投资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以外,以上境外上市制度都是在2017年底证监会启动新一轮境外上市制度改革以前颁布的。为境内企业赴境外发行上市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制度基础。但是,随着国内国际股票市场和经济投资形势的发展变化,“一带一路”建设的快速发展,以“放管服”改革为标志的**职能转变,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大幅提升,以及股票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双向开放,这些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有些内容甚至成为严重的制约因素。例如,《公司法》《证券法》上位法的修订步履缓慢跟不上形势发展;主要的行政法规和***文件很多都是二十多年前颁布的,既不能够适应新形势、新情况,也不能适应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行政法规和***文件与部门规章及规范的部分规定也存在差异和不协调的问题,例如,**机构改革中,***证券委员会已于1998年4月撤销,之前发布的上述很多法规中还一直未作修改;境外市场在新股发行中普遍实行“绿鞋机制”(超额配售选择权),前述法规与之协调衔接不够;对境外投资者(股东)的监管也缺乏“穿透”规定;对外资股股东认购股份和支付股利限定用外币,未给人民币国际化以后用人民币认购股份和支付境外股东股利留出制度空间;对特殊股权结构公司缺乏相应规定;对外资的限制性规定不适应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新管理模式;关于境外上市条件的条款包容性不够,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中关于红筹股注资、买壳上市等的禁止性规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资产整合和多途径走出去的步伐。

鉴于以上问题,需要对境外上市制度进行系统优化和改革,适时更新或废除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在改革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将境外上市制度改革纳入**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总框架;与金融体系改革开放尤其是证券业改革开放,在总体上、步调上协调推进;境外上市制度是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的集合,在改革中需要注重各部分之间的衔接,做到一致性、协调性;在改革中,坚持***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领导,证监会归口统一监管,加强部委间(证监会、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外汇*等)协调;简化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提高便利性;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强化统计信息工作,提高及时性、准确性,重视风险的跨境传递,注重监测、分析和预警,提升跨境风险防控能力。

关于H股“全流通”

2017年底证监会宣布,经***批准,开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进一步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环境,深化境外上市制度改革。2018年4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施行《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5月22日中国结算发布施行了《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指南》,联想控股、中航科工、威高股份三家公司试点推进平稳、顺利完成。证监会最近表示,正和有关方面一起,按照***批准的方案,积极开展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的各项准备工作。

什么是H股“全流通”

所谓H股“全流通”,是指在境外市场(香港)上市的H股上市公司的存量股份在境外市场上市流通,即H股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在H股市场上市流通。存量股份包括以下三部分: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存量股份,境外上市后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以及外资股东受让境内股东所持股份形成的未上市的外资股。改革前,境外上市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这部分股份,在境内中国结算登记,不能在境外市场上市流通,通过改革,将这部分股份转登记至境外市场,实现在境外市场的上市流通。H股“全流通”属境外上市制度改革的范畴,是其重要内容。

境内在香港市场上市企业的股权结构

境内同一公司发行的内资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外资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投资者以外币认购)在不同的市场买卖,内资股在境内市场(交易所场内、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交易,外资股除了在境内交易所上市交易的B股(境内交易的人民币特种股票——外资股,B股市场存在流动性匮乏等问题,改革取向之一是B股转板为H股,由于不涉及内外资股权性质的变化问题,较易实现,已经有中集集团、丽珠集团、万科等公司完成B股到H股的转板,由“A+B”公司变为“A+H”公司)以外,均在境外市场上市交易,称为境外上市外资股,其中在香港上市的称为H股。香港交易所将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分为H股公司(企业注册地在境内,控制人在境内,主要实体在境内,在香港市场上市)、红筹股公司(企业注册地在境外,控制人为有国资背景的机构且在境内,主要实体在境内,在香港市场上市)、内地民营企业(企业注册地在境外,控制人为个人且在境内,主要实体在境内,在香港市场上市)。香港交易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香港市场有H股274只,包括主板250只,总市值63709亿港元,创业板24只,总市值51亿港元。其中,24只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本和市值规模都相对较小,且均未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有些已经在香港市场上实现了H股“全流通”。

主板H股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

从现有香港主板的250家H股公司的上市途径看,除了绝大多数企业通过在香港IPO实现上市以外,还有少数企业通过香港创业板转板至主板(如山东墨龙、北京京客隆、威高股份、东江环保等)、由境内B股市场转板至香港主板(如中集集团、万科、丽珠集团等),实现H股主板上市。从公司股权构成看,除了在香港上市的H股外都还有大量的内资股,初步统计,其中有109家主板公司先后通过IPO发行了A股(内资股)并在境内沪、深交易所上市,成为通常所称的“A+H”两地上市公司。还有大约130家内资股没有上市(联想控股等三家“全流通”试点公司、一些个别从香港创业板市场转板过来的公司已经实现了H股“全流通”),存在着仅H股上市流通、而占公司股权60%以上的内资股不能在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股权分置状况。例如,中国电信总股本8093236.83万股,流通H股1387741.00万股,占总股本的17.15%,非流通内资股6705495.83万股,占总股本的82.85%;中国财险总股本2224276.53万股,流通H股689929.38万股,占总股本的31.02%,非流通内资股1534347.15万股,占总股本的68.98%。这些H股公司的控制人基本上都是内资股的持有人。两类股权流动性的差异,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市场定价功能难以有效发挥,H股价格不能准确反映和衡量公司的市场价值;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受限,投资者不能通过市场举牌实现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股票价格不能反映企业控制权的市场价值,阻碍了通过股票市场对资源的整合;冲击股东利益共同体,内外资股东的利益不协调、不一致,导致在公司决策中股东行为扭曲、冲突增加;内资股流动性差,导致其持有人买卖交易难度大。以上问题制约了H股市场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影响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环境。正在推进的H股“全流通”改革针对的正是历史遗留的这种股权分置问题。

H股“全流通”试点情况分析

从三家已经完成H股“全流通”试点的公司情况看,试点规则《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指南》设置合理、便于操作。中航科工、威高股份将其不可自由流通的内资股份全部转换成可自由流通的H股在香港市场上市交易,成为100%的H股公司。联想控股只将其部分内资股转换为H股在香港市场上市流通,转换后H股占总股本的53.98%,仍有占总股本46.02%的内资股,为将来在境内A股市场发行上市留有余地(见表1)。

三家试点公司在股份转换期间H股股价表现基本平稳。从试点完成转换H股上市首日收盘价与证监会核准试点前一日收盘价涨跌幅比较看,两家股价表现稍弱于恒生指数,一家股价表现稍强于恒生指数,说明H股流通量的增加,对股价有一定影响,但并不显著,影响方向也不稳定。三家试点公司试点期间股价波动幅度均明显大于恒生指数,说明H股“全流通”的推进对市场股价有可能形成较大冲击(见表2)。

如何做好H股“全流通”的全面推进

试点企业的经验为其他H股主板上市公司实现H股“全流通”提供了参考,也为在其他境外市场上市的境内企业的股份“全流通”打下了良好基础。证监会称,在试点已经成功完成的基础上,将尽快发布相关工作指引,全面推出H股“全流通”。H股“全流通”是为解决公司内资股和外资股在流通方面分置状况的阶段性安排措施,既关系到相关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公司价值的市场化,也有赖于香港股票市场的稳定运行。证监会以及中国结算和深交所应当随时关注转换H股上市对股票价格的冲击情况,以及市场的反应,把握推进节奏,优化相关措施,与香港有关方面保持密切沟通,指导相关公司和股东稳妥开展H股“全流通”。

企业在开展H股“全流通”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需要满足外商投资准入等四项基本条件,并履行必要的程序。第二,H股“全流通”系将非上市股份转换为境外上市股份的行为,要么修改章程有关条款,要么召开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议获得特别批准。同时,也建议未来拟在H股市场上市的企业,在IPO时对内资股流通问题作出安排并在公司章程等上市文件中有所约定。第三,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方案,自主决定转换流通数量和比例等,由于有境内股份“完成跨境转登记成为境外上市股份后,不得再转回成为非境外上市股份”的规定,这意味着如果将境内股份全部转换为H股,将很难再在境内A股市场IPO上市,实现所谓的“A+H”。第四,需要依法合规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取得非上市股份股东同意或授权,涉及国有股权的应按照国有股权管理规定履行相应报批程序,涉及行业监管规定的需取得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复。第五,取得证监会批准后,按照与香港市场衔接方面的技术要求完成转换H股的上市,如境内外账户开立、股份跨境转登记、境外集中存管、确定境外代理券商和境内证券托管券商等事项。■

传奇董秘|成功参与主导全国首家试点B股转H股——开创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创新之先河

于玉群

我觉得一个公司的股票在两个市场上市,仍然是股权分置。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程度加深,在境内、外上市的股权分置问题,需要提高认识去解决。

我呼吁把A股和H股打通,解决A股和H股股权分置问题。

讲述/于玉群中集集团董秘

策划•访谈/谷学禹

我在资本市场近三十年,最难忘的还是参与了中国资本市场创新式发展,见证了B股转H股试点等重要的资本市场事件。从情怀的角度来说,也是值得回味的。

B股从机会到取代是历史必然

B股是中国资本市场历史发展阶段性的成果。当初设计B股的目的是给合格的境外投资者一个机会,也是给中国内地上市公司吸引外资的渠道。1994年上市之前,中集集团的业务大都是国际化的业务,所以,吸引外国投资者来投资,对公司来说有非常大的帮助。

我记得1993年中集筹划IPO时,B股市场非常活跃。香港当地一些非常知名的券商,包括欧美在香港的一些券商都有参与,无论是发行还是研究,他们都做了非常多的工作。内地相关人员也去海外,和海外投资者见面交流。从这些角度来说,B股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非常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那个时候,由于中国的外汇管制,外国投资者没有什么好的渠道来投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而当时到境外直接发行上市的审批要求又非常高,B股就成为非常主要的面向境外投资者的融资工具。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B股能起到的作用逐步被其它的市场工具所取代,同时中国企业去海外直接上市的数量也越来越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当时的B股市场产生一定的挤压,甚至有些企业觉得不如直接发H股。

后来B股市场影响慢慢被弱化,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当B股市场不再发行新的B股时,这个市场的活跃程度就非常大地下降了。现在来看,B股被取代是历史的必然,外国投资者投资渠道在拓宽,可以通过QFII、深港通、沪港通渠道投资,B股的价值与作用被弱化就在所难免。B股市场逐渐变得流动性很差,成交量非常低,整个市场估值就很低。

试点B股转H股问题都是困难

中集集团是2012年底做B股转H股,当时B股向中国境内持有外汇者已经开放多年,投资者的范畴明显放宽了,这对市场是起到一定的帮助,但是没能实质性地改变。中集集团有A股,也有B股,B股的存在对我们来说始终是个问题。

不同的股票,不同的交易市场,不一样投资主体,这就导致这两个股票有很大的差异和差距,也造成我们很多资本运作没有办法做。所以,我们一直非常关注,也在很多种场合跟监管部门讨论过是否存在可行的解决办法。2012年,中国证监会下决心探讨尝试如何解决B股市场问题,询问我们愿不愿意参加试点,方向上可以把B股转成H股。我们当然愿意积极参与,这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契机和办法。在监管部门指导和支持下,市场参与各方积极配合下,整个市场都有参与去做,包括行情的传输、反馈,交易时间的差异、资金的结算路径以及交易通道的建立,相当于建立了一个新的交易体系。

当时很多问题其实都很困难。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很多内容都是从头开始,从一张白纸建立,也没方案,一点一点摸索出来的。只是有个概念说把B股转为H股,最初推进项目的时候,如果看看没啥障碍我们就往前做。B股转H股没有现成可以参照的法规,这本身就是个最大障碍,对于法规方面的解释也是最核心的问题。后来,我们大家一起发挥智慧,把相关的一些规则完善好,加之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最后我们把B股上市地改变的选择权交给投资人。当时,监管部门还考虑不能让B股境内投资者去承受过多的压力,在B股转H股的同时,提出要给投资人选择权,给他们有一个退出的机会。

这个也是一个困难问题,考虑到投票权问题,我们不能让现有大股东承担出资,只能找独立第三方。

我们找了弘毅资本,对方同意作为第三方给B股投资者提供现金选择权。最终弘毅投资收购了1.37亿B股,占公司总股本5.16%。最后,我们对流通B股做了统计,近10%投资者选择现金方式,90%跟着走的。有不少投资者是长期购买的,他们就不愿意卖。由于B股可以买卖,转为H股后就只能卖出不能再买过来了,这些新问题也是部分投资者必须考虑的。H股上市的时候,给的现金选择权每股9.83港元,第一天交易价格在12块多港元,曾经涨到16块港元,最高有将近7块钱港元的每股收益。

在市场各方的支持下,B股转H股还算比较顺利,我们用将近半年时间做完。转股成功对于国际资本市场的了解有积极意义的。我们就可以直接面对香港市场,了解香港市场的资本运作以及规则。确实在H股上市后,海外投资人就更加便利了。B股转H股的交易通道的一些做法和思路,对后来的港股通,也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呼吁打通A股、H股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中集集团是首家B股转H股试点,后面再做就比较简单,所有的东西都有方法了。现在的市场,B股还没有完全解决,我们之后的B股只有几家转H股,包括丽珠、万科。还有一些B股公司通过资本运作,做了一些吸收合并的重组,把B股收购,最后通过重组转成了A股。

话说回来,从2012年底到现在,我觉得一个公司的股票在两个市场上市,仍然是股权分置。同样的股票享有的权利应该是一样的,因为面对不同市场的交易,两类股票相互之间也不能流动,就变成了两个价格,两个股票。我觉得,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程度加深,在境内、外上市的股权分置问题,需要提高认识去解决。不同股票在不同市场,面对适用法规、股票类别、决策等,这些都会对资本运作带来相当大的问题。现在由于有沪港通、深港通,在技术上来说,应该可以把两个类别的股票打通,监管方面是可以做到的。所以,我呼吁把A股和H股打通,解决A股、H股股权分置问题。

并购成就了中集的发展

中集集团这么多年的发展,大部分产业都是通过收购兼并形成的,很少是完全自己建设,这主要受制于我们本身就是一个整体上市公司。当时法规不支持A股公司在A股市场分拆上市,收一个上市公司也是不允许的。我们大部分的资本运作都是在香港市场完成的。中集集团整体上市之外,下边还有三个上市公司:一个是能源、化工装备和工程业务的中集安瑞科,这是一家香港红筹股公司,我们2007年在香港收购的,原名就叫安瑞科,收购了之后我们往里面注入资产,把它扩大了;第二个是中集车辆。2019年7月分拆至香港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是一家H股公司;第三家是中集天达,也是一家香港红筹股公司,主要做机场地面设备,包括登机廊桥、货物及行李处理系统、消防车辆等,我们是在2017年收了香港的民营公司中国消防后,注入资产实现控股的。

当时向安瑞科注入资产比较复杂,我们注入资产的规模大过安瑞科原来的规模,审核标准与重新上市类似。香港之前很少有反向并购的案例。控股股东、大股东把自己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里,上市公司反过来收购了大股东的资产,这叫反向并购(RTO),与初次上市IPO比起来,工作量也省不了多少。当年这个事在香港市场也是非常重要的案例,现在国内市场做反向并购的案例也多了。国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控股权变化也非常多。

值得一提的是,中集上市以来,尽管资本运作行为很多,但我们从资本市场上融资拿的钱却不多,折合人民币约57亿元,但分红却很多,有141亿元。

放开市场交给市场

中国资本市场已经有三十年的发展,很多内容有翻天覆地的变化,规模也变得非常大,很多的问题在逐步解决,市场化的程度也在不断提升。不过,我觉得还是有相当大的空间要去做。从其它市场借鉴意义来看,市场化是必须的。你越是担心的问题,越缩手缩脚的,它可能越是有问题。你一直把它关在笼子里,担心放出来会有问题。但是它被关在笼子里,一旦生长到笼子关不住的时候,就会是个大问题。若都让它放开,在市场大的环境里就会自然形成自己的规则和秩序,市场的力量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包括发行价格、再融资等问题。

现在困惑的是,市场环境下很多事情还是要靠管,这样怎么管都会有问题。我们参与中国资本市场这么多年,我觉得要让市场放开,把更多的事情交给市场自己去做。很多事情,比如再融资要交给股东来做决定,交给上市公司来约束自身的行为。如果一直在控制着,好多事情就把它当作资源来做,一些行为就变得扭曲了,而不是根据真正需要去做。上市公司现在再融资需要的一些条件、审核的报告和IPO的文件相比,其实简单不了多少。按理说,本身就是一个上市公司,或者IPO的时候已经到这个圈子里,那些合规内容都有的。从投资人的角度来看,应该要让它不受限制去发展有利益的东西,当然有问题的公司是应该受到处罚的。

现在出事的一些上市公司,我觉得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市场过高的估值,过高的估值往往会让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大股东行为扭曲;第二个是过高的估值给上市公司带来过多的钱和资本。这两方面都是因为市场在严格限定发行监管情况下,形成过高虚估的估值,扭曲了一些行为。一百多倍的市盈率,你要有怎样的发展速度去支撑这么高的估值?我们过去说市场比较合适的倍数假定给20倍,年增长率要达到20%,如果说复合增长率到达40%,那就四十倍。一百倍的估值,每年都要翻番,那什么样的公司每年都能翻一番呢?这非常困难的。

在监管审核方面,可能和过去的计划经济投资审核的观念一样,无论再融资还是IPO,很多审核力量都是放在募集资金应用项目方面的审核。我经常在一些场合讲,监管员、审核员需要有多大的能力才能把这些项目能够看的清楚,并且审核的流程很长。很多募投项目从市场来讲可能就是等在那里,最后真正核准、可以实施时却赶不上了。所以,我一直觉得审核募集资金项目这个办法也是不合适的。

我是这样做和看董秘的

董秘这个行当是比较专业,牵扯到的层面比较多和深,工作相对来说比较重要。但是,这个行业干的好不好区别却挺大。最基本的就是按照上市规则、监管规定,把该做的事情做完,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拿中集董秘办来说,现在有三个部门,有四块工作内容:第一是合规,主要根据两个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要求来做。第二是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我以前曾经说过,董秘最重要工作是卖公司,怎么样卖出好价钱。第三是资本运作,包括一些并购、兼并。实际上,从我们这些工作看,都是在董秘的领导下,内容实际上都是作为董秘所要承担的工作职责。除了这些,我本身还兼任公司副总,涉及公司的战略发展、投资这方面的事情也有参与。而这些工作,跟整个集团的投资者关系、资本运作都是相关的,都是串在一起的。董秘在一定意义上是跟资本市场相连接的中枢,可以这样来理解他。要是想把这些事情真正做好,董秘还是需要很大的努力。

对成长中的董秘,我认为:专业能力很重要。一方面,要对规则、内容梳理清楚,基本上工作要做好;要有战略眼光,可能要在公司内部去参与一些资本运作。即使不参与,也要有全*的观点去看这些问题,去把握一些事情,这样才能够去做得更好。把握自己所在公司,让公司和整个市场有机结合起来。大部分的董秘从规则上来说是兼副总经理的,要能够起到真正的作用,发挥出资本运作优势,再把公司的发展结合起来,从而借助资本市场让公司插上腾飞翅膀发展,这对于优秀董秘来说就是很重要的工作。单单合规是一个最低的要求,当然公司内部的事情也是规范运作要求很高,现在市场监管也是很严。我觉得必须要不忘初心,抱着一颗有监管底线的心,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去做公司的发展,而不是想着投机取巧的一些事情。公司的内控流程,是保证公司安全的,也是有一些控制管理层行为和控股股东的一些行为的作用。对于董秘来说,这既是责任,也是风险。

董秘这份工作有外向的成分,但更多的是向内的。外向的部分,主要是面向外部监管和投资者。更多的是合规、资本运作方面内容都是向内的。所以,跟一般的经营管理的工作区别还是很大的。作为董秘来说,尽管没承担经营业绩,但是承担的是发展任务。

回过头来看,我是1992年来深圳,加入了中集,做的工作基本上都是与资本市场相关,从筹备上市一路到现在。我自己从二十多岁变成五十多岁。这么多年,这么多经历,很充实。

图为于玉群(左)与董事会杂志谷学禹(右)

——END——

H股与A股有什么区别,那个好一些?在内地可以买到H股吗

H是景外人员(含港澳台)卖买的。A股是中国工民卖买的(在合法的情况下)。股票不分好与坏。都能赚钱。看你怎把握。

什么是A股B来自股H股N股ST股PT股K线均线是什么意思

学习股票知识请到亿师股票网学习!最优秀的股票学习网!什么是涨停板?股价变化达到10%就是停板了(沪深股)例如:股价原来是10元,涨到11元,就是涨停板了,跌到9元就是跌停板了为什么要设定涨停板和跌停板?涨跌限制起源于涨跌停板。而“涨停板”或“跌停板”,其说法起源于过去国外交易所在拍卖时,以木板敲击桌面来表示成交或停止买卖,此法运用到股市中,就是当股票价格涨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时,叫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不过,在涨限价或跌限价上并不停止买卖,交易继续进行,只是价格不变而已。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股票的过分波动与投机,有关部门才会设立涨跌幅度。从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对上市的股票、基金的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在10%以内,此后,深沪证券交易所还对挂牌上市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票)实行涨跌幅度限制为5%的规定,对PT处理的股票实行涨帐5%限制,跌幅不受限制的规定。涨跌停板盘中表现为:涨停板的股票卖一至卖五都为一条横线,跌停板的股票买一至买五都为一条横线!不受涨跌停板限制的情况:1,新股上市第一天不受涨跌幅限制2,权证也不受涨跌幅限制3,股改当天也不受涨跌幅限制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有些交易所会为证券/商品/合约设定单日涨跌幅限制,比如限定个股单一交易日最多只能较上收盘价上涨或下跌10%.当价格至当日价格上限,就称为涨停板,跌至价格下限则称为跌停板.有些交易所会在涨停板或跌停板时停止交易,直至市场价格脱离价格上限或下限.也有交易所会在短暂停止交易后于扩大的价格区间内恢复买卖.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以s,st,s*st开头的股票不得超过5%),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幅限制,涨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幅比例为5%。股票、基金涨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幅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幅限制:(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二)增发上市的股票;(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四)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一般说,开市即封涨停的股票,势头较猛,只要当天涨停板不被打开,第二日仍然有上冲动力。两种情况为不开板的和开板的涨停板,而第一种情况又分为无量空涨型和有量仍封死型;第二种情况为吃货型、洗盘型和出货型的开过板的涨停板。先说第一种情况,分为:1、无量空涨型。股价的运动从盘中解释,即买卖力量的对比,如果预期较高,没有多空分歧,则形成无量空涨,近日B股就是典型;2、有量但封死不开板。此类比前一类可能上涨幅度要稍逊一筹,含义是有一部分看空的抛出,但看多的更多,始终买盘庞大,拒绝开板,去年此时深天地(新闻,行情)曾出现过买一的委托量超过其总流通股本的奇观,庄家有意显示其超凡实力,这几日B股也屡有此景观。K线图中形成“杠”,高、开、低、收四个价合为一个价,此时对买主来说,只是缘木求鱼而已,而我们只想告诉卖主儿一声,且慢出手。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外乎一是突发性政策利好,如近日B股;二是阶段性板块热炒;三是个股潜在重大利好当然过去常有子虚乌有、瞎编乱造之嫌;四是主力融资期限较短,需速战速决。反正造成巨单封涨停的假象就好,自己往外甩货,有时打开之后,根据市场分时走势小量再拉上去。第二种反复打开涨停板的情况较为复杂,主要应从股价涨幅及大势冷暖两大方面研判:1、吃货型。多数处于近日无多大涨幅的低位,大势较好。低迷市、盘整市则无需在此高位吃货,特点是刚封板时可能有大买单挂在买一等处,是主力自己的,然后大单砸下,反正是对倒,肥水不流外人田,造成恐慌,诱人出货,主力在吸,之后小手笔挂在买盘,反复震荡,有封不住的感觉;2、洗盘型。股价处于中位,有了一定的上涨幅度,为了提高市场成本,有时也为了高抛低吸,赚取差价,也会将自己的大买单砸漏或直接砸“非盘”(不是主力自己的货),反复震荡,大势冷暖无所谓;3、出货型。股价已高,大势冷暖无所谓,因为越冷,越能吸引全场注意。此时买盘中就不能挂太多自己的了,因为是真出货,主力或者撤前如果追涨买入,要刻舟求剑,即比如挂在买一已有100万股,你想买1万股,则排在101万,此时成交总数比如也是100万,那么到总手为201万时,你的就买进了,但如果那100万挂的买单有假,主力撤80万,那么总手在121万时,你的就买进了,可再根据接下来的走势判断第二天是否止损出货。B股为T+0,当天就要根据后面的走势决定去留。补充:1、不要认为封涨停的主力都是主力大力运作,有时仅四两拨千斤而已,一天某股成交了200万股,并封涨停,可能主力仅动用了20万股,甚至10万股;2、直拉至8、9个点,而未触及涨停,尤其是早盘开盘不久,主力在吸引注意力跟风盘之后掉头向下,往往是诱多,应快跑。3、今天封死在涨停,第二天低开,还是出货,因为今天进去的,明日低开没获利,不情愿出,主力要出在你前头,而今天没追进的,第二天以为捡了便宜,跟风盘较多。不光是涨停板,有些尾市打高的,也是为第二天低开便于出货。捕捉涨停板的几种常用方法一、研究K线组合二、分析集合竞价情况三、关注回落的幅度四、关注二次上攻时的动能五、关注上攻时得的成交量六、关注均线的支撑情况七、关注箱体底部的支撑力度八、关注开盘价的支撑力量九、关注前收盘价的支撑力量十、研究主力资金思路、风格及操盘细节十一、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十二、临盘多关注30分钟、60分钟K线涨停板的优缺点管理层为了控制过度投资,缩小股价上涨的波动幅度和减缓上的速度,倡导市场理性投资,压制和防止过度炒作,从而实行了对股价涨幅进行限制的制度。这种制度总体来说是在市场中起到了一些作用,达到了设置时的初衷,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其矛盾的两面性,利弊相统一,涨停板制度推出也有其优缺点。(1)庄家、机构大户们容易利用涨停板制度来进行高效率的炒作。他们是市场的主力,拥有比一般散户投资者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例如资金、技术、研究人员、信息等。因此,他们完全可以借助涨停板有计划地对市场行情进行有效地控制,以便达到自己的目的。(2)股票市场中的涨停板与期货市场中的涨停板有较大的区别。期货市场采用双向方向,既可以做空也可以做多。而股票市场中目前只能做多,没有做空机制,涨停板的限制对于单向趋势的强化程度在股市中远远不及期货市场。期货市场中采用的交易规则是T0,即当日介入个股股价发生波动时投资者能够进出,而股票市场中采用的交易规则是T1,即当日介入个股股价发生波动时投资者只能进,而不可能出,这实际上加大了助涨功能。(3)个股涨停板带来市场的联动效果。个股涨停板可能会带动该类板块个股的强烈反应,进而刺激市场人气,带动大盘上涨。某些个股连续涨停板,很容易引起投资者的关注,从而判断大盘持续上涨,使市场投资者的参与热情高涨,带动整个板块上涨,其市场影响面可能超过人们的想像。(4)小盘股由于流通盘较小,易于控盘。庄家仍可以用少量的资金,操控小盘股,以达到控盘的目的,进而影响同类板块甚至大盘的走势。(5)涨停板对股票成交量的变化也是有影响的。股市中出现涨停板的情况使成交量减少并不意味着顺势操作的人在减少,却可反应出操作的人在增加,只是在当日受涨停板限制的影响不可能实现就是了。gzclick广州点击网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