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可转债上市时间表(受生债查询表2019(2020年可转债发行数量) - 必乐生活网)
受生债查询表2019(2020年可转债发行数量) - 必乐生活网
付息的意思是支付银行存款或借款的规定利息。转债付息的意思是持有公司的债券会在付息日自动会付息到你的账户。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可转债付息是利好。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转债付息日:指转债债券支付利息的日子。兑息日就是兑付利息的日子,也就是在那天你可以得到利息分红,即付息日,兑息日就是债券支付利息的时间,在这天利息会到账。
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转债付息日对股票没有任何影响,转债给付的利息都是比较低的,资金量不大,对企业及股票的影响很小。但是转债到期会存在到期兑付资金不足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较差,也会影响到股票的整体稳定性。
股权转债权是指将国有股从股票形态转为债券形态,从而减少总股本,在流通股不改变的情况下,提高流通股的比例,达到股票全部流通的目的。股权转债权的具体办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国有股权转为债权。
营业外收入照实填写就行,因为没有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季度报表。全部计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账户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登录电子税务*(网页端或申报端)。进入季度所得税申报端口。调出《企业所得税季度a类申报表》。先正确勾选企业的基础信息。填写“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根据财务数据填写主表并自动计税。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需要根据利润表本年累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填写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应栏次。
第三行填利润总额,即利润表或者损益表倒数第三行的利润总额。之一列是本期数,即本季度三个月的累计数。第二列是本年累计数,即年初到本月底的累计金额。
1、短期贷款:一年内(含一年)利率为35中长期贷款:一至五年(含五年)利率为75%,五年以上利率为9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七五年以上利率为25%。
2、个月(含)35%,6个月至1年(含)35%,1-3年(含)75%,3-5年(含)75%,5年以上9%,5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75%,5年以上25%。本文主要写了2022年抵押贷款利率的相关知识点,仅供参考。
3、央行:六个月(含六个月)35%,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35%,一至三年(含三年)75%,三至五年(含五年)75%,五年以上9%,五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75%,五年以上25%。
4、目前我国比较大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这些比较大的银行贷款利率都是以央行基准利率为基础的的。
5、一至三年(含三年)的贷款利率为75%,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9%。如果是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为75%;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25%。贷款利率,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的利率。
6、、德州银行:6个月(含)35%,6个月至1年(含)35%,1-3年(含)75%,3-5年(含)75%,5年以上9%,5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75%,5年以上25%。
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一年内(含一年)贷款利率35%,一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利率75%。目前,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90%,贷款期限超过5年。受限购限贷政策影响,地方银行对首套房贷利率的调整不同。
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一年内(含一年)贷款利率35%,一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利率75%。目前,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90%,贷款期限超过5年。
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年利率35%;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年利率35%;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年利率75%;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年利率7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90%。
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年利率35%;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年利率35%;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年利率75%;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年利率7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90%。
年房贷利率是多少?2023房贷款利率如下: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一年内(含一年)贷款利率35%,一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利率75%。如裤目前,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90%,贷款期限超过5年。
民生银行可转债大概什么时候发行?老股东有优先权吗?是不是可以转成股票啊
民生银行的再融资方案(其中包括可转债的发行)最后还需银监会、证监会批准,因此具体时间还未有通知。可转债的发行一般会对老股东进行配售,就是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额一定比例出售给股东。可转债会有转股期的规定,在转股期内可以转成股票
可转债打新攻略1:这里遍地羊毛,“无脑”冲就完事了 - 知乎
可转债打新攻略1:这里遍地羊毛,“无脑”冲就完事了原创摸鱼大仙摸鱼大仙1周前一、可转债的钱真的是白捡捡的!
这是我从东方财富截取的最近上市9只可转债的收益情况,每签首日上市收益都很可观(每签成本1000元)。朋友们,这并不是偶然现象。2019年上市可转债价格统计表
据统计,2019年全年上市可转债106只,如果按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涨幅超过10%的占比高达43.4%。盘中涨幅最高的是“伊力转债(110055)”,达到了32%。根据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平均每支可转债的收益率为9.41%。如果单个账户顶格申购,可转债打新的中签概率平均在20%左右,然后上市首日就把它卖掉。那么,全年下来的平均收益就是106*20%*(1000*9.41%)=1995元。毛2000块钱嘞!这还只是一个账户。如果弄了3个账户,那就是1995*3=5984元。一部iPhone11手机轻轻松松到手。大家都在讲要利用信息差赚钱,这个就是别人不知道的信息!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无脑”捡羊毛——可转债打新。1.可转债是什么?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质是债券+期权,“下有保底,上不封顶”。2.可转债打新具体怎么操作?第一步,证券开户。对于一只可转债,同一个人的证券账户只能申请一次。Tips:多开账户,提高中签率。发动爸爸妈妈叔叔阿姨都开个户,多账户赚钱,为每个账户准备3-4千就可以了。(我见到有人拿13个账户专门申购可转债)
第二步,关注可转债打新和上市时间表,及时提醒自己去申购、缴款以及卖出。Tips:申购时间是工作日9:30—15:00。3.可转债打新需要去买股票么?不需要,空仓也能打新,直接顶格申购。Tips:中签后会有短信或app通知,然后再往证券账户转钱,一般是中1签,转1000元。充完后会自动扣除,等待可转债上市即可。最好是中签当天就把钱转到账户内,防止遗忘。4.中了“XX转债”,它什么时间可以卖呀?上市就可以卖了。从申购到上市的平均周期在20个工作日左右。Tips:中签之后的可转债在你的股票软件里会显示某某发债,比如【希望发债】,如果有一天它的名字变成了【希望转债】或是一个代码,那么就意味着这个转债即将上市。5.什么时候卖出比较好?涨得好,就可以卖出;涨得不好或是跌了,可以先拿着,等等时机。Tips:小编一般是上市首日就卖掉(上涨行情)。6.我的这只可转债居然亏了,该怎么办呀?可转债属于上不封顶,下有保底的品种,转债走势与对应的正股及大盘走势有一定的关联。tips:就算上市首日小亏,债券到期后公司要按照1000元本金+利息进行赎回的,是绝对不会亏的。7.为什么乐普转债不能申购?因为你的账户没有开通创业板权限。乐普转债的正股乐普医疗属于创业板,需要到证券公司的线下营业厅开通即可。往后发行可转债将是一个趋势,机会越来越多,但参与“捡钱”的人也会越来越多,中奖概率会降低,所以赶快行动起来吧,祝大家好运!关于可转债的其它疑问,可以直接输入到公众号后台,我会第一时间回复的。
花园生物可转债上市时间
花园生物可转债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该可转债的面值为100元,期限为5年,到期日为2025年12月18日,年利率为5.25%,可转换价格为每股7.6元,可转换期为2020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17日,可转换股份为每10股可转换1股,可转换比例为1:0.1。花园生物可转债的上市,将为公司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有助于公司实现资金需求,支持公司发展。
靖远转债开盘时间?
按照可转债上市规则,可转债上市时间在申购一个月后,靖远转债申购时间是2020年12月10日,所以他的上市时间在1月10日左右。
深市转债上市首日规则
深市可转债上市首日存在以下的交易规则:1、T+0的交易方式,即投资者在当天买入的可转债,在当天可以卖出。2、无涨跌幅限制,但是当可转债涨跌幅达到20%时,临时停牌半个小时,当可转债涨跌幅达到30%时,停牌至14:57,盘中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3、每次买入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卖出可以不是1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部分,需要一次性全部卖出。转债一般指可转换债券。一般来说,可转债在发行之后的20个交易日之内会上市,在上市的当天,投资者可以结合可转债的走势,频繁的进行高抛低吸操作,即在可转债的低位买入,在可转债的高位再卖出。可转债上市第一天是没有涨跌幅限制,但达到一定条件会触发盘中临时停牌。交易所为了减少市场的波动和控制市场风险,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转债交易都设置有熔断机制。沪深两市的可转债交易价格涨跌幅度超过20%会停牌半个小时(如果半个小时超过14:57分,则到14:57会复牌);交易价格涨跌幅度超过30%将停牌至14:57分;但无论如何停牌,14:57会恢复交易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20年5月22日更新了可转债交易的规则。主要是增加了可转债的停牌规则,其他方面没有变化,深市可转债的停牌规则如下:1、交易价格涨跌幅达到20%停牌30分钟;2、交易价格涨跌幅达到30%停牌30分钟;3、盘中临停期间,可以委托,也可以撤销委托;4、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先撮合一次复牌集合竞价,接着直接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大秦铁路巨无霸转债即将来袭,中环环保机构调研,上半年利润暴增宝莱转债上市——可转债市场观察(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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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大秦铁路320亿巨无霸可转债发行已经获得核准,即将发行,其正股价值、含权比例,预期中签率如何?中环环保机构调研,透露什么信息?可转债影响如何?上半年利润暴增7倍的宝莱转债上市,预期首日定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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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A股市场缩量震荡,收于5日均线之下,收盘上证指数上涨0.17%;受科创50ETF基金发行受投资者追捧影响,科创50微幅放量大涨2.43%,北向资金全天净流出27.53亿;盘中旅游、文教休闲、医疗保健等行业,多晶硅等概念涨幅最高。
可转债市场表现平稳,中证转债微涨0.01%,转债平均微跌0.05%。市场中,隆20转债受正股隆基转债涨停带动,涨幅4.11%最高;不出昨日发文的预料,东音转债暴跌11.52%涨幅最低,折价率收窄至2.89%。
《快速检测(POCT)龙头企业万孚转债上市》中,预期首日收盘在113-117元,正股万孚生物上涨2%,万孚转债实际收盘为116.4元,符合预期。满额申购的投资者单账户平均盈利4.29元。
东缆转债上市已在《海缆系统龙头东缆转债发行》文中分析。
最新数据为:正股价:24.09元,转股价:23.88元,转股价值:100.88元,纯债价值:88.39元,保本价:115.1元,债券年收益:2.41%,AA级。
8月大秦线生产经营数据简报
公司简介
按照2020年半年度业绩和最新机构一致预期业绩增速15.98%计算,宝莱特静态估值市盈率PE:20,市净率PB:7.29倍,成长性估值PEG:1.25。
首日定位
近似评级和转股价值转债比较见下。
同行业可转债比较见下。
预期上市首日定位在114-118元之间,中位数在116元附近。
当前已发公告,待赎回的可转债列表见下。投资者应注意在最后交易日之前卖出或转股,避免低价赎回导致亏损。
1. 偏股型可转债:转债价格过高,无债券收益的可转债。转债价格主要随正股波动。
2. 平衡型可转债:转股价值略大于纯债价值,且有债券收益的可转债。正股上涨推动转债上涨,正股下跌,转债仅小幅下跌。
3. 偏债型可转债:纯债价值大于转股价值。正股上涨能推动转债微幅上涨,正股下跌,转债不跌或微幅小跌。
4. 纯债价值:按照同评级、期限的企业债收益率对转债的利息和赎回价进行折现,即可转债的债底。
5. 保本价:可转债未来的利息和到期赎回价之和。投资者在此价格之下买入,如果上市公司不破产,投资者的本金可以收回。
6. PE:市盈率,股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一般认为,如果一家公司股票的市盈率过高,那么该股票的价格可能有泡沫,价值被高估;反之市盈率过低,那么该股票的价格没有泡沫,价值被低估。
7. PE(TTM):滚动市盈率,即股价/最近四个季度每股收益之和。
8. PB:市净率,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一般来说市净率较低的股票,投资价值较高,相反,则投资价值较低。
9. ROE:净资产收益率,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指标值越高,说明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强。此处采用PE和PB估算,与年报上的数据有少许差异。
10. PEG: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等于市盈率/(每股收益增长率*100)。用于衡量公司相对于业绩成长性的估值水平,PEG大于0且小于1表示估值较低,1表示合理,大于1表示估值偏高。
精彩回顾
1. 回复“cctv”:《【CCTV2投资者说】宁远君:资产配置,稳健盈利》。
2. 回复“本周”、“周记”或“实盘”:《本周可转债投资实盘周记》。
3. 回复“偏股”、“平衡”、“偏债”、“发行”:相应类型转债列表(周更)。
4. 回复“手册”:《可转债投资手册》。
5. 回复“股票”:《真实的10年股票投资收益率,结果出人意料?》和《十倍股票是怎样炼成的?》。
6. 回复“五粮液”:《学习巴菲特——五粮液投资笔记》和《股价上涨之谜》。
7. 回复“业余”:《业余投资者如何挑战别人吃饭的本事?》。
8. 回复“五维度”或“金转债”:《五维度挖掘2020年10大金转债》。
9. 回复可转债简称:可查询该可转债相关文章。
2020年7月26日有什么转债上市?
由于7月26日是周日,当天并没有任何可转债可以上市。
可转债申购中签后,多长时间才可以上市
可转债由发行申购到上市时间,差不多10至20个工作日。例如:东方雨虹可转债申购发行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市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_cninfo_有关_付息日
原标题: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机关对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恒逸转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6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00,000.00万元(3,000.00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00,000.00万元(3,000.00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8月18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7月21日至2028年7月20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年1月27日至2028年7月20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恒逸石化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56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公开发行了3,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3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782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8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2”,债券代码“12706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GYIPETROCHEMICALCO.,LTD.
股票简称:恒逸石化
股票代码:000703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1990年5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666,265,677元
法定代表人:邱奕博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第七层G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公司的设立
公司的前身是“北海四川国际经济开发招商中心(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2月10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1990]3号文批复,同意由四川省石油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公司、四川省成都全兴酒厂、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钢铁厂、海南成都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银建房地产开发公司、成都中银经济发展中心、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南充办事处、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信托投资公司、四川省德阳进出口公司、南宁桂银综合服务公司等13家企业共同发起组建北海四川国际经济开发招商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990年2月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桂银复字[1990]第27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3,600万元股票,每股1元,计3,600万股。
1990年5月8日,公司在北海市工商*正式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登记号为1993118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其中发起人股本1,200万元,社会公众股本3,600万元。
1992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1992]23号文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北海四川国际经济开发招商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原股本金4,800万元的基础上增资扩股到16,220万元。公司于1992年5月14日在北海市工商*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993年12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3]237号文批复同意公司进行规范化股份制企业试点。
1996年7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并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北海国际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8月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桂政函[1996]181号文批准,公司依照《公司法》采用派生分立方式从原公司分立出一个新公司,原公司存续并申请上市,总股本8,200万股,其中法人股4,600万股,社会公众股3,600万股,分立出的公司为“北海四川经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9,800万股,全部为法人股。分立后的两个公司于1996年8月1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注册登记。
截至1996年10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其中,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1997年公司股票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第49号文以及深交所深证发[1997]第104号《上市通知书》批准,公司发行的3,6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7年3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公司股票简称“招商股份”。
1997年7月,公司实施每10股送红股3股的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660万股。
3、1998年5月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
1998年5月,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受让取得成都中银经济发展中心、四川恒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蜀益商贸公司、四川省民族经济发展总公司、四川大邑县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一公司等六家企业持有的公司部分法人股。
本次股权转让后,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公司25,765,707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24.17%,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4、2000年9月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
2000年9月,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5,765,707股法人股股份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765,707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24.17%,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1年5月,公司名称由“北海国际招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招商股份”变更为“世纪光华”。
2005年12月,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与汇诚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0,575,284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比例28.68%)转让给汇诚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后,汇诚投资持有公司30,575,284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28.68%,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7年3月,公司实施每10股送股1股转增2.5股并派送0.35元现金红利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391万股。
2010年2月,公司发布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以2009年12月31日为交易基准日,上市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向汇诚投资出售,且人随资产走,汇诚投资以现金支付对价;上市公司同时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及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恒逸有限100%的股份;同时,汇诚投资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上市公司1,223.705万股股份转让给恒逸集团,恒逸集团以现金支付对价。该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股份转让互为条件,同步实施。
2011年5月28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2011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名称由“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8日,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恒逸石化”。
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恒逸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10,490,158股股份,占总股本71.17%,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邱建林先生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012年3月,公司以2011年末总股本576,793,8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送红股3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到1,153,587,626股。
2015年8月25日,公司以5.35元/股的价格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7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业务员工,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股票。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到1,165,287,626股。
11、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11月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7.10元/股,新增股份140,845,07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7.00元,限售期36个月,由恒逸投资认购。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到1,306,132,696股。
2016年6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15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决定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部分激励股份(即激励对象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25%部分)共计29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35元/股。本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06,132,696元减少至1,303,207,696元。
2016年10月1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12.00元/股,新增股份316,666,66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99,999,992.00元,限售期12个月,由中信证券、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信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合格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到1,619,874,362股。
2017年6月12日,公司以6.60元/股的价格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855万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业务员工,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股票。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到1,648,424,362股。
2018年5月,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1,648,424,3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到2,307,794,106股。
16、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2018年8月27日,恒逸石化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恒逸石化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方百平先生未达到第一期第四个解锁期和第二期第二、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分别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7.5万股、50.4万股,即合计67.9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减少至2,307,115,106股,注册资本将由2,307,794,106元减少至2,307,115,106元。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14.01元/股,新增股份320,842,25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包括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70,592,433股股份、向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75,124,910股股份、向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5,124,910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恒逸石化股份数量为2,627,957,359股。
18、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2月2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新增股份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13.80元/股,新增股份213,768,11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49,999,993.00元,限售期12个月,由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信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6名合格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到2,841,725,474股。
2019年5月,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2,841,725,4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到3,694,243,116股。
2020年5月,公司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12,597,709股。因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未完成承诺业绩,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交易对方恒逸集团补偿的9,690,545股股份,并返还2,907,163.50元现金分红金额。因前述会议召开之日至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前,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恒逸集团应补偿股份数调整为12,597,709股,应返还现金分红金额调整为6,783,381.5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至3,681,645,407股。
2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5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公开发行了2,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0,000.00万元。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进入转股期,陆续有债券持有人行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2021年7月,公司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15,379,730股。因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未完成2020年度承诺业绩,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交易对方恒逸集团补偿的15,379,730股股份,同时,恒逸集团返还9,701,059.92元现金分红金额。因前述会议召开之日至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前,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恒逸集团应返还现金分红金额调整为14,314,978.66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681,654,014股减少为3,666,274,284股。
根据在登记结算公司的查询结果及公司确认,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666,280,530股,具体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2年7月17日,公司总股本因“恒逸转债”转股等因素影响,增加至3,666,280,635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石化产业集团之一,通过实现资源共享、产业协同,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目前已形成石化化纤产业为核心业务,石化金融、供应链服务业务为成长业务,工业智能技术应用为新兴业务,逐步完善和提升“石化+”多层次立体产业核心竞争力。
随着公司产业布*完善,聚酯产业扩产提质、PTA产业挖潜改造和炼化产业全面投产等优势集中显现,产业链一体化、均衡化和国际化经营模式更加凸显。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炼化、化纤的产业链一体化企业之一,公司专注主业,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和工业智能技术投入,综合竞争优势多年位居行业前列。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原油加工设计产能800万吨/年;参控股PTA产能1,900万吨/年;PIA产能30万吨/年;公司参控股聚酯产能1,046.5万吨:聚酯纤维产能776.5万吨/年,聚酯瓶片(含RPET)产能270万吨;己内酰胺(CPL)产能40万吨/年;产能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分类及其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恒逸集团直接持有恒逸石化40.61%的股份并通过控股子公司恒逸投资持有恒逸石化6.99%的股份,合计控制恒逸石化47.60%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邱建林持有恒逸集团26.19%股权,并通过与家族成员的一致行动安排实际控制恒逸集团84.77%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恒逸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恒逸集团最近一年主要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恒逸集团单体报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邱建林先生,196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资深副会长、浙江大学校董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聘教授等社会职务具有30多年石化化纤行业的丰富决策管理经验,曾先后获得中国制造业十大领袖、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全国纺织行业企业家创业奖、中国纺织品牌文化建设杰出人物、国家纺织工业系统劳动模范、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浙江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家突出成就奖、浙江省首届伯乐奖、首届浙商社会责任大奖、杭州市杰出人才奖、杭州市第四届最佳青年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恒逸集团及其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745,271,7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0%;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109,154,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5%。
上述已质押股权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或未来前景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除恒逸石化及其下属企业外,控股股东恒逸集团主要控股子公司14家,具体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2年3月31日,实际控制人邱建林除了控制恒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外,其他下属企业信息如下: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3,000.00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5,453,434张,即2,545,343,4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4.8448%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7、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5,453,434张,即2,545,343,4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4.8448%;网上认购部分有效申购数量为120,023,455,020张,网上最终配售4,546,560张,中签率为0.0037880595%,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4,477,979张,即447,797,9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4.9266%;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68,587张,即6,858,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2286%。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5,453,434张,即2,545,343,4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4.8448%;网上认购部分有效申购数量为120,023,455,020张,网上最终配售4,546,560张,中签率为0.0037880595%,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4,477,979张,即447,797,9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4.9266%;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68,587张,即6,858,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2286%。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460.00万元后的余额298,540.0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7月27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扣除评级费、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本次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172.08万元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额为298,367.92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84号《验资报告》。
(一)发行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经恒逸石化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3月17日证监许可〔2022〕565号文核准,公司可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证券类型: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发行规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4、发行数量:3,000.00万张。
5、上市规模:300,000.00万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298,367.92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300,000.00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新材料和宿迁逸达,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2年7月21日至2028年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3%、第三年0.4%、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2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月2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7月2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0.5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剩余部分金额及该部分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9%(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恒逸转2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恒逸石化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8364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8364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666,280,635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79,888,281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3,586,392,354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29,996,585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30,000,000张的99.9886%。
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703”,配售简称为“恒逸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以下简称“精确算法”)
原股东持有的“恒逸石化”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如原股东因发行可交换债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的,则应在主承销商处进行认购。原股东具体认购方式详见发行公告“二、(四)原股东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易所系统配售时的配售方法”。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300,000.00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恒逸石化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恒逸石化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评级,并出具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恒逸石化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新世纪评级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71、0.71、0.74和0.74,速动比率分别为0.48、0.47、0.51和0.45。公司短期负债占比偏高,由此导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2020年较2019年变动不大。2021年和2022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上年变动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总体状况良好,销售回款及时,保证了公司能按时偿付流动负债,公司短期偿债风险可控。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行业平均值差异不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54%、67.17%、68.79%和68.54%,资产负债率总体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符合公司所处的石化、化纤行业资金密集型的行业特点。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WIND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新凤鸣及桐昆股份,但低于荣盛石化和恒力石化,处于中间水平,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良好。
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多为大型石化集团和综合贸易商,目前基本上要求现款现货。公司与下游客户结算模式为款到发货或款货两讫,结算方式一般为银行承兑或信用证,对极少数合作时间长、采购量大且在其所处行业中有代表性的优质客户有时会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整体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
综上,公司长短期偿债指标整体水平合理。由于报告期内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游水平,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中间水平,偿债能力良好。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均经中兴华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特别说明外,本章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以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季报合并报表口径数据为基础。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2: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净额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10.50元/股计算(不考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300,000.00万元,总股本增加28,571.43万股。
五、可转债上市符合法定的可转债发行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2022年1-6月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报披露后预计仍将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可转债的相关规定。
除公司2022年7月2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议,拟将公司注册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变更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之外,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11、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恒逸石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恒逸石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同意保荐恒逸石化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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