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买基金为什么看不到(怒告银行!砸300万买基金,一年赚不到两万,法院判了!)
怒告银行!砸300万买基金,一年赚不到两万,法院判了!
来源:中国基金报
不满基金收益,曹某华将代销行光大银行告上法庭,主张光大银行没有履行适当性义务,且由光大银行客户经理“代客操作”,因此她在购买该基金产品时并不知晓系第三方基金产品,对此光大银行应当进行一定赔偿。
案件前后经过两次审理,近期二审判决结果出炉。一审、二审法院分别驳回了曹某华诉讼、上诉请求,认为银行无需赔偿。具体发生了什么?裁判文书网最近发布的判决书,披露了这起纠纷的详情。
六旬女性300万买基金一年后收益仅1.6万
状告代销行
家住辽宁沈阳市的曹女士是位出生于1959年的“50”后,平时有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习惯和较多经验,曾投资过多笔基金、理财产品等。
2021年2月某天,曹女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购买了第三方基金产品“易方达悦弘一年C”,购买金额为300万人民币。
她还表示,当时姜某向其承诺一年的收益为5.6%,而且自己在购买该基金产品时并不知晓系第三方基金产品。
2022年2月28日,理财产品期满本息到账,到账金额为本息合计3016221.08元。曹老太非常不满意这笔收益,于是向当地法院起诉了光大银行该支行,要求对方赔偿当时双方口头说好的差额损失,共计123278.92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她又追加诉求,要求按照光大银行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金为基数以一年期的LPR利率为标准给付利息(自2022年2月25日产品赎回日到实际给付之日)。
双方争议焦点:
光大银行是否违反适当性义务
本案争议焦点问题为:光大银行应否承担损失赔偿的责任,归根结底则是光大银行在销售系争产品时是否违反适当性义务。
在上诉过程中,原告称光大银行副行长姜某代客操作过程中,曹某华无从查看光大银行提到的产品信息、风险提示等内容。故在光大银行违规操作的情况下,无法通过最终密码或指纹验证,确认曹某华对全部购买过程知情并了解。
另外,曹某华还称,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没有对涉案产品进行讲解、以及风险告知,违反适当性义务,告知说明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她在上诉时补充,“在光大银行内,在有光大银行副行长姜某推荐、参与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下,姜某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应当终止自己在自助终端设备上购买,并转至销售专区,并且在推荐理财产品过程中应该履行适当性义务,告知说明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并且销售过程应当予以双录。”
因此原告主张,光大银行副行长姜某利用多年为曹淑华理财,曹淑华对其的信任,代客操作购买涉案理财产品,违反适当性义务等,依法应当赔偿。
对此,光大银行一一进行了辩驳。
首先,光大银行称,曹某华诉称客户经理未经其同意为其购买了第三方基金产品易方达悦弘一年C与事实不符。
第三,曹某华购买基金产品的行为属于个人投资,投资中遭受的损失应由个人承担。“曹某华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清楚投资有风险。且曹某华并未遭受到损失,该笔基金产品的本息已于2022年2月28日到账,到账金额为本息合计3016221.08元。”光大银行辩称。
法院驳回赔偿诉求
从结果来看,无论一审还是二审,法院均驳回了曹某华的赔偿诉求。
一审法院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银行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理财产品,应在销售专区内进行,不得在销售专区外进行产品销售活动,消费者通过自助终端电子设备进行自主购买的除外。
此外,该操作购买行为的进行并无地点限制,即便系在光大银行的营业网点内进行,仍属于自主购买行为,因此,光大银行无义务提供录音录像。
光大银行提供的曹某华往期购买金融产品的交易记录,可以证明曹某华已购买过多期金融产品,其中亦包括基金、信托等,曹某华作为一名具备一定投资经验的消费者,理应知晓基金类理财产品均非银行自营理财产品,亦知晓其并非保本理财,存在投资风险,故曹某华主张其从未购买过第三方基金,有悖常理,且与事实不符。
因此,曹某华作为一名明知理财产品存在投资风险的理性消费者,因正常的理财商业风险而未到其预期收益而请求代销银行赔偿该正常的理财商业风险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中,曹某华围绕其上诉请求提交了2份证据。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问题为:光大银行应否承担损失赔偿的责任。本案中,曹某华主张是光大银行副行长姜某向其承诺一年的收益为5.6%,现一年的收益仅为16221.08元,故光大银行应当赔偿差额损失。
但是曹某华提供的证据不能有效证明光大银行副行长姜某或者光大银行的其他员工向其承诺一年收益5.6%的事实,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其该项主张不能成立。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曹某华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曹某华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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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手机怎么查自己的基金?
购买基金的银行卡开了网上银行,可以直接在银行手机客户端查询。
1、以工商银行为例,打开工商银行客户端,点击登录2、在这个界面中,点击“进入主菜单”选项3、在主菜单中,点击“基金业务”选项4、在打开的基金业务界面中,点击“我的基金”选项5、此时可以看到自己购买基金的情况了
【金融315】工行误导销售,储户保本基金秒变分级基金亏损高达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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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理财需要几步?工商银行这个支行只需要两步:拿卡、输密码!最气愤的是,说好的保本理财,却给储户买成高风险分级基金,8万的本金成4万,40万的本金成20万。说好的风险测评呢?说好的合同必须本人签名呢?
近日,新浪金融曝光台收到了张女士对于工商银行邹城文博苑支行(原西门里分理处)的投诉。在购买理财约4个月后,张女士才发现当时明确指出要购买的保本理财,如今竟成了分级基金,8万元的本金,亏损高达一半。
此外,被该支行杨姓工作人员误导销售买高风险分级基金的不只张女士一人。投诉人徐先生对新浪金融曝光台表示,自己也因杨姓工作人员的误导,购买了40万的基金,仅赎回20多万。
至今,工行仍然没有为其员工的违规操作“买单”。支行工作人员还透露到,与张女士想“私了”、让其签署保密协议,是因为已经向储户卖出大约3000万的此类产品。
2015年6月2日,张女士因此前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再次来到邹城文博苑支行(原西门里分理处)购买理财产品。据张女士所说,在工商银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过程极其简单,她所要做的只有两件事:将卡递给客服经理、输银行密码,便完成了购买理财这一“大事”。
但按照规定,银行为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必须要对客户进行基本的介绍。即使是客服经理帮助客户在网上购买理财,也需要客户本人签署电子合同,进行风险测评等等一系列繁琐的过程。
“我也曾经问过工行的客服经理,为什么别家银行买理财要签合同、风险测评,工行却不需要。工行邹城西门子支行的客户经理杨先生却称,我们这里都是如此办理的。”张女士在新金融曝光台问及其为何不质疑银行做法时说道。
张女士称,她在2015年10月9日取钱时发现,4个月前购买理财的8万元本金,亏损高达一半。到这时,她才知道杨姓工作人员为其购买的不是保本理财产品,而是一款分级基金产品。
2017年初,张女士将这款产品悉数卖出后,共赎回资金4万多元,不仅没拿到一分利息,还亏损了近一半的本金。
张女士购买、赎回基金的清单
张女士的投诉并非个例。投诉人徐先生也对新浪金融曝光台表示,自己在工行大厅购买理财时,同样被杨姓工作人员误导销售导致亏损。“他对我介绍称有一款只赚不赔的理财,推荐我购买,在他的承诺下,我购买了40万元的基金,可是没想到没多久,就查询到这款理财已经亏损了近一半,最后只赎回了20多万。”
据徐先生介绍,他在购买理财时,也不知道具体是哪种基金,也未阅读过理财合同,未填写风险测评。他所参与的过程也只是“将卡递给客服经理、输银行密码”。
张女士与徐先生皆是在工行邹城文博苑支行(原西门里分理处)所购买的基金,理财经理也皆为杨姓工作人员。
据张女士银行账户流水显示,银行客户经理所买的基金是富国中证工业4.0(代码:161031)的母基金,这是一只紧密跟踪中证工业4.0指数的分级基金。
该产品于2015年6月15日上市,产品净值为1元。当天正是“股灾”爆发的第一天,从6月15日起到8月底,上证指数一路从5176点狂泻至2850点附近。由于富国中证工业4.0是一款分级基金,其带有杠杆属性的B份额在2015年8月25日净值跌至0.15元,触发下折。
因此,张女士账户购买的母基金资产也受到重挫。
根据富国中证4.0在2015年8月27日发布的折算公告,张女士账户购买的约80000份母基金(认购费用0.3%暂忽略不计),在下折后只剩下约80000*0.58=46400份,母基金净值重新归为1元。
这意味着,在客户经理为张女士购买完该产品后仅仅2个多月的时间,张女士资产以及从8万变成4.64万,缩水高达42%。
随后,虽然A股慢慢回升,但2016年依然震荡,该基金也表现平平。截至2016年12月30日张女士赎回基金,富国中证4.0复权单位净值为0.5573,在扣除赎回费之后,张女士最初的8万元只剩下43892元,亏损高达45%。
注:2015年8月27日富国工业4.0发布下折公告
一位在券商研究基金的业内人士表示:“分级基金母基金普遍为指数型基金,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征,其较高的弹性适合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有一定把握能力的投资者,相较于保本型基金或者类保本的理财产品,波动明显更大,更不具有保本功能。该投资经理除了在擅自操作上明显不合规,其所投产品与投资者的理财初衷以及风险偏好也明显不匹配。”
涉及总金额或达3000万
张女士还向新浪金融曝光台还原了当时质问杨姓工作人员的场景,并提供了相应录音。
“为什么要违背我的意愿,购买基金?”
“当时看着基金行情好才为你购买的”
“你给其他储户买理财的时候,也说是基金吗?”
“我要是说买的是基金,谁也不会买啊”
此外,新浪金融曝光台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录音发现,工行邹城支行工作人员还提到,如果公开为张女士赔付,后果很严重,“有3000多万呢”。
银行员工为储户私自购买高收益理财致亏损该谁买单?张女士认为,工行的客户经理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买高风险产品,银行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据张女士所说,在她几经维权、投诉之后,工商银行在2016年6月13日给出了三种解决办法:
1、银行可以连本加息赔偿,但是需要到2019年才能兑付。据张女士所说,这是因为要等其他购买此产品的储户基本出手抛售,不能让其他储户也来找银行麻烦。
2、不赔偿,张女士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多少赔偿多少是多少。
3、只赔偿所损失的本金的一半(18000元),但要于2016年年底兑付,但需要张女士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泄露此事。
“如果是我自愿购买的,我会找银行赔偿吗?但是出于无奈,我仍然选择了第三种方案,在签署所谓的保密协议后,工行分两次给了我共18000元的赔偿,为我所损失的本金的一半。”
张女士说道,“我认为银行的员工违规操作给我买基金导致我巨大损失,应该全部赔付,让我签署保密协议后赔偿给我损失的一半钱,是不公平的”。
据了解,工商银行赔付给张女士18000元,皆为现金给付,其中8000元给付的时候,还签署了一张赔偿协议,杨姓工作人员、工会**、张女士都在此协议上签字。
此外,新浪金融曝光台还致电工行邹城支行行长、副行长。工行邹城支行行长对新浪金融曝光台说道,此事由工会**处理,自己并不清楚,邹城支行副行长也表示不清楚此事。
张女士和工行邹城支行相关人员所说并不一致,一方表示工行违规操作不负责任,另一方却表示张女士所说不实。但根据张女士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可以发现,其确实于2015年6月购买了基金、2016年12月卖出此基金,录音中杨姓工作人员也承认自己为张女士私自购买了基金并造成了亏损。
新浪金融曝光台将持续关注此事。
我在工商银行购买了基金,但是为什么没法查到它?
你需要说一下买的那个基金,申请具体时间是什么,购买渠道是哪里基金购买当天不能确认份额基金购买分认购和申购,不管是那一种,你在当天都看不到购买的基金,申购的基金是t+1工作日确认并计算收益,t+2日份额才能到账。认购的基金需要基金宣告成立份额才能到账,有时需要等近一个月这里的t都是指交易日15:00前的申请,15:00后的申请为下一个工作日(交易日)申请
为什么在工商银行的网上看不到我的南方基金的份额情况呢/
还没到银行帐户里呢,不要急,只要你工行卡里的钱少了,就说明你购买基金成功,你可以去南方网上查询,那里肯定显示有你的基金。
工行的封闭式理财产品为什么看不到了
工行的封闭式理财产品的封闭期不会公布净值。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封闭式理财产品在封闭期不会公布净值,有的半开放式基金,只规定了每周五公布基金净值,其他时间就看不到净值的变化。
工商银行基金怎么取出来?
1.使用电脑:请登录工行网上银行,选择“财富广场-基金-我的基金”功能赎回;
2.使用手机:请登录工行手机银行,选择“最爱-投资理财-基金-我的基金”功能赎回。
3.请您使用智能柜员机,选择“理财-基金-基金赎回”,按页面提示赎回基金。温馨提示:各地区不同自助机具支持业务有差异,具体功能及操作请以机具页面显示为准。
工商行针买的基金怎么看不到讲宗此成本价
购买新发行的基金,就叫认购,都是一元钱一份,有封闭期,期间不能赎回.购买已经发行了的基金,就是申购,价格根据当天行情而定。没有封闭期。手续费一般是认购1.0%,申购1.5%,赎回0.5%。但是如果你在银行开通网银购买部分基金有申购0.6-0.8%的优惠,如果在基金网站购买还有0.4-0.6%的优惠。股票型基金根据持有时间长短,赎回费逐步降低直至零。如持有超过一年不到两年,赎回费由原0.5%降低到0.25%,持有超过2年,赎回费为零。
急呀:我在工行网银购的基金怎么查不到呀。
我是23号在建设银行买的,我今天早上已经可以在网上银行查到我买的份额了。如果你现在在网上银行查不到,你可以直接登陆你买的基金网站上查,也可以查到,我昨天就在我买的基金网站上查到我买的份额了,到今天早上才在银行网站上查到我买的份额。
我在工行的网上银行购买了基金,为什么没法查到?
现在也能查到,你确定你的基金卡挂到网银上了吗?或者你的基金没有全部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