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亚尔兑换美元汇率换算(会计视野陈版主答疑-2023.11.13)
会计视野陈版主答疑-2023.11.13
数据来源:会计视野论坛
作者:chenyiwei
今日话题数:32
目录
1、求问陈版主关于租赁合同提前终止
2、售后回租
3、拆迁补偿处理(货币补偿大于25%+非货币补偿)
4、迁徙年限与前瞻性因素的确定
5、企业与境外子公司内部往来抵销时,因汇率波动导致的差异处理
6、中介费的会计处理
7、求助陈版主,债转股的疑问
8、续租选择权和终止租赁选择权
9、关于房地产企业员工跟投设立合伙企业合并财务报表问题
10、利润汇出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抵销问题
11、商业承兑汇票的开票人和承兑人不是同一人如何做账?
12、【会计政策变更】收入确认条件更改是否属会计政策变更
13、重大影响的判断
14、应收款项核销事项
15、购置的设备调试耗用大量材料资本化
16、股份支付
17、求助陈版。购买日,标的方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相关问题
18、请教陈版主,带电作业补贴是否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的范围呢?
19、社会资本供热企业会计核算讨论
20、关于母公司收购子公司不良债权账务处理问题
21、净额法确认收入下,现流按全额还是也按总额?
22、无偿租赁相关问题
23、请教陈版主,费用归属问题
24、求助陈版:返利是否需要估计
25、请教陈版主,定期巡检和培训是否属于单项履约义务?
26、非上市公司股东会决议分配现金股利入账时点及分录。
27、求助陈版及各位老师,关于90年代福利分房制度下的账务处理。
28、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问题。
29、请教陈老师:关于本金+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30、股权转让中的股权净值(计税基础)
31、咨询陈老师这个怎么理解
32、是否属于可变对价
提问人:Xxin0908
请教陈版主
公司因自由房租转固,需终止部分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1)是否可以直接按照处置处理?但准则中未见有对处置的专门描述,是否按照租赁变更处理更符合商业逻辑(因为公司通常有一个内部决议的过程);
2)如果按照租赁变更处理,如果确认租赁变更开始日,按照公司内部决议或者租赁终止协议的合同签订日可以吗
谢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提前终止租赁按照租赁变更处理。如果变更当日直接终止租赁的,则直接按照使用权资产处置和租赁负债终止确认处理;如果在变更租约后仍需租赁一段时间,则按照缩短租赁期的租赁变更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规定:“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日为租赁终止协议的合同签订日。
提问人:zxxiao2007
请教: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不确认行使续租选择权,在原确定的租赁期前又决定行使续租选择权,这应该不属于租赁变更吧?是否属会计估计?反之,原确定的合理租赁期包括行使续租选择权,后续准备终止,是否按处置使用权资产处理?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租约条款并无变更,因此不是租赁变更,而是对行权可能性的估计发生变更。
提问人:LINGJIA543
陈老师,请问售后回租不构成销售的情况下,提前退租产生的损益是计入资产处置收益还是营业外收支,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售后回租不构成销售的情况下,是按照资产抵押借款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应地,所谓提前退租实际上是提前偿还借款,即金融负债的提前终止确认。
由此产生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损益,应列入投资收益。
提问人:LINGJIA543
请问售后回租不构成销售的情况下,计入金融负债,在新租赁准则下,是列报在长期应付款还是租赁负债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长期应付款,不是租赁负债。租赁负债不是金融负债。
提问人:LINGJIA543
陈老师,再请教下,请问不构成销售的售后回租支付的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可以冲抵最后几期租金,请问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于该保证金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吗?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不需要。
提问人:17600585535
求助!!!!旧改项目中,A公司作为被拆迁方,房产原账面价值1亿,根据协议约定,在物业移交时可获取货币补偿15亿,房产1.7万平方(公允价值预估5亿),(旧改项目完成后入伙),货币补偿大于资产交换金额比例的25%,判断不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项目组处理意见:
在移交房产收到货币补偿时:
借:银行存款25亿
其他非流动资产 0.25亿
贷:固定资产 1亿
资产处置损益 24.25亿
接收回迁房:
借:固定资产 5亿
贷:其他流动资产 0.25亿
资产处置损益 4.75亿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涉及实物安置的拆迁补偿,理论上应在完成“腾房交地”时,按旧房的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扣减货币补偿金额后的剩余部分暂挂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时确认资产处置损益(旧房评估值-旧房账面价值)。到收到用于产权置换的新房时,以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而不是届时新房的公允价值)作为收到新房的入账价值。即,在接收新房的环节,不再确认损益。
如果拆迁和建设的时间较长,不确定性较大的,也可以将旧房账面价值减去货币补偿后的金额(如为负数的,则以零为限)暂挂其他非流动资产,暂不确认损益(或者仅确认按货币补偿金额计算的损益),到收到产权置换的新房时,按照当初签署拆迁协议时旧房的评估值减去货币补偿款后的差额作为新房的入账价值,并确认与非货币补偿部分相关的损益。
提问人:laienya
请教陈版主,看到陈版主观点无论是在腾房较低时点还是在收到产权置换新房时点确认资产处置损益,确认的资产处置损益金额均是按(旧房评估值-旧房账面价值)而不是收房时的新房公允价值。
问题1:假设旧房估值100万,账面价值10万,新房公允价值80万
a.会计上按旧房评估值确认换入新房的入账价值,在确认资产处置损益时按10万交纳企业所得税,而在收房时收到80万的**。此时税务上按80万作为计税基础计算资产折旧金额。此时导致前面按旧房100万公允作为基础计算交纳所得税与后期只能80万计算税前抵扣折旧金额,相差20万所得税未形成闭环,此事项导致企业多交纳企业所得税是否合理?
b.在收房时点是否可按新房公允价值对前期腾房交地时点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100万进行调整?或按最新价格进行资产减值,该资产减值无对应**,即使后期房产处置形成真正亏损,该20万减值不能税前扣除?
问题2:延续问题1,假设旧房估值100万,账面价值10万,新房公允价值120万,收120万**,税务上是否可按120万作为换入资产计税基础,此时可税前抵扣金额超过前期确认资产账面金额,是否合理。此时会计与税务上就产权置换的新房确认金额,在税务上如何形成闭环?
感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税务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
提问人:RSM@zyl
陈老师,想请教您,在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模型下迁徙年限的确定与前瞻性因素的测算过程:
1、关于迁徙年限:在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模型下,迁徙年限的确定影响最终测算出来的迁徙率。目前接触到的多为三年、五年,这是如何确定的呢?是否可以将年限拉到10年,这样反映出来的迁徙率是否更加合理?
2、关于前瞻性因素:目前应收账款坏账减值计提为企业关键审计事项,想了解下关于该因素一般是如何考虑确定的?对不同年限是否应该使用相应的前瞻性因素系数?有公开的例子可以进行参考吗?
希望陈老师可以解答!!
回答人:chenyiwei
1、个人理解,测算年限比较合理的做法是涵盖一个行业周期,过长的年限反而不合适。实务中一般采用3~5年的测算周期是相对合理的。虽然将测算周期拉长可以消除和平滑一些偶发性因素的影响,但总体而言,越靠近报告年度的数据对测算的意义越大,如果将测算周期拉长,则早期数据会稀释近期数据的影响。
提问人:RSM@zyl
陈老师,目前企业面对的情况是:客户本身为优质客户,无任何违约情况发生,回款周期普遍为2年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假定5年或3年以上的损失率达到100%,则会造成正常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需要计提大量坏账准备。这是否有更合理的解决方案呢?
回答人:chenyiwei
合理估计5年或3年后的损失率,并不是100%。另外,由于迁徙模型本身不考虑折现因素的影响,而此类客户拖延付款造成的主要是资金时间价值损失,因此需考虑这类情况下是否适用迁徙模型。
提问人:gongxiongbohn
请教陈版主,企业与境外子公司内部往来抵销时,因汇率波动导致的差异,计入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还是其他综合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企业与境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不同,则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内部往来的余额固然需要抵销干净,但在母子公司各自报表中,因该项内部往来的结算币种不同于自身本位币而确认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仍予以保留,不能抵销。境外子公司报表折算到人民币报表时可能产生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此时的其他综合收益与汇兑损益不能互相抵销。
提问人:gongxiongbohn
陈老师,目前的情况是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内部往来的余额无法抵销干净,存在差额,这个差额计入哪里
回答人:chenyiwei
按理不应出现该情况?
提问人:gongxiongbohn
是这样的,母子公司以美元进行交易,母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子公司以巴西雷亚尔作为记账本位币,美元相对于人民币升值,美元相对于雷亚尔贬值。最后换算为人民币时,应收应付不一致?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检查人民币、美元、雷亚尔三者之间的折算汇率能否互相对上?很可能是折算汇率选择不当的问题。
提问人:stacton202
请教陈老师,上市公司A拟定增收购子公司B少数股权(“交易”),中介涉及券商、律师、上市公司会计师、标的子公司会计师、标的子公司评估师等等,A与这些中介签订的合同基本均为打包服务,提供定增及收购相关服务。根据准则,跟定增直接相关费用可以冲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跟收购少数股权直接相关费用可冲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则:1)上述所有中介费都可以冲资本公积,只是冲减资本公积明细项目的区别,没有计入损益的金额(即使后来个别中介报告未作为提报材料,但其所做工作仍是为这个整体交易服务的,后续也有复用的可能;且如果没这个交易,所有中介费用都不会发生);2)因为是打包协议,只能参考纯定增下(不考虑重组)必要的中介费(比如仅券商的以及律师法律意见书)拆分计算冲股本溢价,其他作为重组相关,冲减其他资本公积;请问上述做法是否恰当?或者其他更合适的做法?关于直接相关费用,该如何理解其范畴?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上述所有中介费都可以冲资本公积,只是冲减资本公积明细项目的区别”表述不恰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三条规定:“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从权益中扣减。企业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例如登记费,承销费,法律、会计、评估及其他专业服务费用,印刷成本和印花税等),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应当从权益中扣减。终止的未完成权益性交易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应首先分析确定上述中介机构费用与权益性交易的关联,确定其是否为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增量费用。在个别报表层面,只有与增发股份的交易环节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才是可冲减资本公积的交易费用(有部分中介费用将并入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在合并报表层面,可冲减资本公积的交易费用范围可以更大。例如,标的子公司会计师和评估师的费用在个别报表层面应计入长投成本,而不是冲减资本公积;在合并报表层面可以冲减资本公积。
2、因为是权益性交易,所以可冲减权益的交易费用所计入的明细科目都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会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提问人:stacton202
多谢陈老师,1)上述所有中介费(律师、标的评估师、股份和标的会计师),合并报表都是冲资本公积,对当期损益没影响,区别在于单体报表的处理差异;2)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报告,是作为定增申报材料中的“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那单体报表计入收购的长投成本还是冲发行股份溢价更加恰当?3)律师尽调工作跟重组和增发都相关,目前阶段形成的成果是法律意见书为定增申报材料,则全部作为发行相关冲发行溢价可否?4)“终止的未完成权益性交易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是指将之前年度累计的中介费(如暂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计入终止当期的损益,不调整之前期间损益;对于上述事项,请教您的意见?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原则是:如果某项中介机构费用不论采用何种对价支付方式都要发生的,则计入投资成本;反之,只有当发行股份作为对价形式时才会发生的,则冲减权益。
提问人:stacton202
请教陈老师,企业合并时,与收购标的相关的审计、评估、律师等费用,按准则计入当期费用;而收购少数股权,按准则(是权益性交易)这些支出计入长投成本冲减资本公积是吧,那如果也计入了当期费用,是属于更加严谨的做法,还是属于会计差错?非常感谢您!
回答人:chenyiwei
在确保属于增量费用的前提下,应冲减权益。如计入费用则属于会计差错。这不是谨慎性原则可以接受的问题。
提问人:liuweisheng
A持有B80%股权,其他应收款B公司原值100万元,坏账准备30万元。现A公司将全部债权转为股权。A公司借长投100贷其他应收款100万元,冲回坏账30万元。B公司借其他应付款100贷资本公积100万元。这样处理是否正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1、母公司(债权人)应按转股时点的原债权公允价值转为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因此转股的长期股权投资为70万元,不能冲回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2、子公司一般是将对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100万元)全额转入资本公积。
提问人:lhc300
请教陈版主,子公司是否要按转股价格,将其对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100万元)部分计入实收资本,剩余计入资本公积?虽然是母公司债转股,但是债转股应该会改变股权比例吧,增加母公司的股比,特别是如果还有外部股东的情况下。
例如,每股2元,则5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转为子公司股本和资本公积的金额应根据转股方案确定。
提问人:叶叶
陈老师,续租选择权和终止租赁选择权可以认定为是会计估计变更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者本身不是会计估计变更。但对其行使的可能性的估计发生的变化是参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的。
提问人:风22
请教陈版,实务中房地产集团公司下设项目公司通常会有员工跟投,以合伙企业的形式占项目公司零星股权,如A公司持股B项目公司100%股权,后员工跟投入股,设立C合伙企业,占B公司0.97%股权。在房地产集团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跟投协议约定分红后由A公司购入C合伙企业持有的B公司全部股权,那么A公司对B公司权益是否可以按照持股100%简化合并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由A公司回购,到项目注销时该合伙企业仍为B公司股东,A公司又能否按照持股100%简化合并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由于已经约定“分红后由A公司购入C合伙企业持有的B公司全部股权”,即员工只有分红权,没有其他股东权利,本质上是一项利润分享计划。此时该项目公司实际上仍然是A的子公司,无少数股权。合并报表中应当将员工跟投款列为负债,归属于员工的分红按照职工薪酬准则下的利润分享计划相关规定处理。
提问人:小土豆211
陈版主您好!我们有一家公司,账面计提了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系该境内公司分配股利至境外计提的利润汇出代扣代缴所得税;同时账面也计提了本年因税务亏损和其他暂时性影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请问该DTA是否能够和DTL进行抵销?我理解分红产生的递延所得税项,在实际产生分红时就有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企业无法自行选择是否以净额来结算。因此这项DTL不应该进行抵销。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根据准则讲解: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项是不可以抵销的。
主帖中的DTL,其纳税人是境外股东,企业只是代扣代缴;而DTA是针对本企业自身的。也就是纳税主体不同,故不符合抵销列报条件。
提问人:CPAxiaoyangyang
请教陈版主:我们是一家商业保理公司,受让了一家企业的应收账款,给对方开具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但是承兑人是另外一家公司,请问我们作为开票方需要如何做账?承兑方又如何做账?谢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你公司需确认对承兑人的负债,借方确认所购入的应收账款债权;承兑人确认对你公司的应收款项和应付票据。
提问人:Lainey1988
陈版,您好!在实务中遇到一个关于收入确认修改会计政策的案例,有一点不太确定的地方,麻烦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一家公司收入确认分两类:一类为时点法确认收入,一类为时段法确认收入,我们假定该两类收入完全满足收入准则关于时点法于时段法核算的标准。
问题是:
一、关于时段法,公司原有会计政策中考虑公司订单特点及规模,将200万欧元以上且符合poc时段法核算的销售合同按照POC收入方法进行核算。随着公司业务的改变及客单价下降,公司管理层目前想该项会计政策修改为“将150万欧元以上且符合poc时段法核算的销售合同按照poc收入方法进行核算”。
我个人的判断是在假定管理层无舞弊倾向的前提下,该变化不应该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只是公司管理层基于业务实际情况所做的修改,类似ECL模型下每年预期信用损失率都会相应变化,因此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但是应该在修改财年全年保持一致(因管理层想于年中修改后,在下半年按照150万标准确认poc合同,在上半年仍按照未修改前的标准确认poc合同,我认为只是不对的)。
二、关于时点法确认销售收入,以前年度假定管理层按照客户签收单确认销售收入;本年管理层想改为按照客户验收单确认销售收入,管理层同样认为该会计政策修改不涉及追溯调整,只需将修改确认依据之后期间的收入按照修改后的方法进行确认即可。
我认为这是不对的。这种修改不是会计政策变更而是会计差错更正,应追溯调整。
麻烦陈版方便的时候可以答疑解惑,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1、这属于对重要性水平的变更,你的理解基本合理。参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可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1-37(财税〔2014〕75号文是否可以作为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直接依据)”。
2、可以这样理解。一般情况下客户的签收只是确认收到货物,不代表对其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认可。
提问人:LAWSONJACK
想请教陈版主,A公司持有B公司15%的股份,A公司的高管持有B公司5%的股份,公司+高管持有20%的股份,这种情况是否构成重大影响?需要采用权益法核算吗?
回答人:chenyiwei
除非公司与高管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者表决权委托协议,否则两者的表决是互相独立的,不代表公司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
提问人:kingz20151130
请教三个问题:情况一:2011年个人甲在M公司赊账后未足额支付货款,后因债务人甲违反国外法律被引渡服役,服役后M公司没有再进行起诉,经M公司2012到2023年持续掌握的信息:甲因经济纠纷被抓没有可执行财产。2012年M公司已对该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情况如何进行应收账项核销,是否有相关处理依据?
情况二:2013年员工丙私下收取应收款后未交回M公司,M公司进行诉讼,M公司胜诉后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该情况如何进行应收账项核销,是否有相关处理依据?
情况三:2016年乙公司开具空头支票,M公司承兑失败后提起诉讼,M公司胜诉后被执行人乙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且乙公司因未进行年审被吊销,请问2023年该情况如何进行应收账项核销,是否有相关处理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1、坏账准备的核销,请对照以下文件规定确定所需证据:
《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第四条;
《***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67号)第十三条;(如为地方国企,请查阅所隶属的地方国资委发布的相关文件)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公告[2011]25号)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
2、作为资产损失核销后,应根据《***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1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账销案存处理,满足一定条件方可销案。
提问人:DavidDe
陈版主,想请教下这个问题:
目前审计的公司拟IPO,前期购入海外高端设备,拟生产一种高端新产品,目前国内尚无生产厂商成功生产出合格产品,仅国外几家厂商成功生产出合格产品。设备厂家有前来调试设备,验证设备运行没有问题就走了,相关支出计入了在建工程。专家不懂生产工艺的调试,故公司聘请了几名行业资深人才入职公司专门调试该设备(后期运营维护也靠他们),其工资计入了在建工程,由于工艺调试难度很大,两年以来虽投料开机数十次,但仍未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每次开机投入的材料费高达20余万元,电费也高达数万元,即每次开机调试开支合计在30万元左右,设备到厂后这些支出一接近一千万元。投料后未能生产出合格产品,废料也没有任何价值,都是当做垃圾扔掉。请问陈版主,公司专职调试人员的工资,投料和电费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是否合适?从准则角度来看,这些支出确实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也无法说这些支出不合理,每一次投料调试都是在验证生产工艺的方向是否正确,目前已离成功不远。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以往没有类似经验可作参考,导致调试时间很长,但大方向是逐步朝着成功前进。在此情况下,可以将相关支出(专职调试人员工资支出、开机所耗费的材料和电费等)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但这样会导致在建工程成本超出预算,量产时间晚于原定计划,因此存在减值迹象,需从严把握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另一种思路是将企业自行的调试看作是一种研发,即对生产工艺的摸索和优化,采用研发费用资本化/费用化的原则处理。但该做法的前提是证明属于研发活动。鉴于研发支出的敏感性,采用该方法要高度谨慎。
提问人:feiranfeng
企业将激励基金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但要求员工以所得款项必须参与持股计划,且要求员工一定期限内(如2年)不得出售。对于员工持有股票公司不进行兜底。
请问陈版,此种情况下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是低价给员工股票(相当于企业从股票市场上回购股份后再发给员工),也可以认为是支付现金。但无论如何处理,对企业的损益影响是相同的。
提问人:索味
1、构成业务背景下。购买日,标的方由于土地、房产存在评估增值,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合并报表中按公允价值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本公积。
(1)后续子公司权益抵消时差额计入商誉的原理是什么?商誉是购买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在购买价款=标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纳税差异为什么会导致确认商誉?
(2)为享受并购重组企业所得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目前是控股合并,满一年后进行吸收合并,商誉后续如何处理?
2、实质不构成业务背景下。上述购买标的方股权实质系为了购买土地、房产。标的方已基本遣散职工、停止经营,资产组主要为土地和房产。购买股权主要为了减少土地增值税成本。上述收购实质上不构成业务,若形式上仍按构成业务的背景去操作,能否适用递延所得税的豁免?
辛苦陈版了,谢谢了!
回答人:chenyiwei
1、构成业务背景下::
(1)首先要强调:合并报表层面不会因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评估增值而形成资本公积,被合并方的资产评估增值最终是要与合并方的长投成本抵销的,没有增加资本公积的影响。所以会因为购买成本大于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而形成商誉。
(2)吸收合并时,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四条规定处理。合并报表层面的商誉平移到吸收合并后的母公司个别报表中。
2、不构成业务背景下:因为不是企业合并,故合并报表层面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和商誉。
提问人:陆慕颜
请教陈版主,我们单位是电力施工企业,有进行带电作业的资质,那么对带电作业员工的带电作业进行补贴,是否纳入应付职工薪酬呢?就是每完成一单带电作业的工作任务就会给相对应的提成,也就是所谓的补贴,所以要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的范围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因为支付对象是本企业职工,且其目的是作为对职工为本企业提供服务的补偿。
提问人:scx252
您好!A公司与当地**住建部门签订城区集中供热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住建部门授予A公司区域集中供热的专有经营权30年,A公司负责供热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并享有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产权。经营期满或A公司不再享有特许经营权后,需将供热设施全部移交住建部门并保证该设施移交后1年内能够正常使用,并可获得补偿(经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A公司根据该协议投资建设首站、主管网等供热设施。对供热的用户收取接入开口管道费用,管道完工后向小区用户供暖,收取供暖费用。
问题:1、运营期间A公司享有供热设施的产权,不再享有特许经营权后,需将供热设施全部移交住建部门并保证该设施移交后1年内能够正常使用,并可获得补偿(经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这种情况下,该供热设施是否应作为A公司的固定资产核算;还是根据特许经营权模式(PPP项目)建设过程中确认建造营业收入并形成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核算。2:收取的用户管道接口费(主管网接入小区)形成A公司的营业收入并应分摊相应的成本。3、如果按照PPP业务模式形成A公司的无形资产,同时住建部门按照当地文件支付A公司配套费(按照供热用户接入面积定额每平方米30元计算),收取或应收的配套费应核算为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相应冲减无形资产的金额,而不能作为**补助予以递延结转核算。
以上问题,请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1、因为供热服务期间拥有产权,且服务期满后按评估值作价移交(假设评估值可以代表届时的公允价值),则不满足“双控制”中的“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故不适用PPP会计模式,可确认为社会资本方的固定资产。
2、收取的用户管道接口费,应按照新收入准则第四十条“企业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即予以递延并在供热服务期内摊销,计入各年度的供热服务收入。同时将接口工程的成本确认为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提问人:zichanguanli666
陈版主好
背景:B公司系A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已资不抵债,未避免B公司后期破产清算产生不良影响及其他安排,A公司拟以不超过相关债权在模拟破产清算中清偿金额作为交易对价收购金融机构持有外部债权(即本身该笔运作具备商业合理性,同时交易价格公允,与外部债权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A公司系国有企业,可以收购关联方金融机构债权)
问题:A公司在合并层面是否能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若B公司直接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B公司单体层面可以确认债务重组收益,但因单体层面确认债务重组利得而实际需要考虑所得税问题。
站在A公司合并视角来看,相当于外部债权人对A公司合并整体做了一项债务重组,需要确认相关损益,且A公司不直接对B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在合并层面产生,不涉及所得税问题。目前与审计会所存在分歧在于审计会所认为该项交易涉及权益性交易,需要确认资本公积而不能确认损益,个人认为该项业务实质上与A公司本身持有B公司债权进行债务重组处理是不一样的(此时按权益性交易处理文没有问题),按照上述业务实质上在合并整体来看的话,无论是A公司收购债权,还是B公司直接进行债务重组,对合并报表影响应该是一样的,两种方式不能是一种确认资本公积一种确认损益。
请陈版主帮忙看看上述情况下怎么处理,目前主要想确认的点在于合并层面能否确认相关损益,如果可以确认的话,A公司可以在后续期间不对B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规避所得税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在该项债权收购交易公允、具有商业实质和商业合理性的前提下,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可以确认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损益。严格来说这不是债务重组(因为这是母公司收购外部机构对子公司的债权,债权合同本身的条款没有修改,严格来说不符合债务重组的定义),但效果与债务重组类似。
现在所讨论的会计主体不是子公司本身,且以“收购交易公允、具有商业实质和商业合理性”作为讨论前提,故不涉及权益性交易。
提问人:YY0830
A客户委托B公司采购商品,B公司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资金流从A流向B(应支付A公司的服务费),再由B流向C-B方的供应商(不含A公司的服务费)?1、收到A公司款项时,B公司挂账预收款项还是其他应付款(款项性质披露为代收代付)?
2、请问B公司现金流应如何列示收到和支付款项?是否有依据,是否有应注意事项。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收入和成本确认是采用净额法,但与上下游之间的资金流是真实全额发生的,所以现金流量应按照全额列报。其中,最终形成本企业收入的部分,列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其余部分作为“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果资金收付间隔时间很短(例如从收到到支付的时间间隔不超过7天),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五条规定,可作为“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按净额列报现金流量。
提问人:13820176743
陈版主,咨询您个无偿租赁的问题:
A公司将一层办公楼无偿租给其母公司B,是否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您受累看一下如下处理是否正确
1.A公司的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冲减留存收益;
2.B公司无偿使用的办公楼按租金市场价值折现确认使用权资产并贷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是子公司无偿租赁给母公司,所以:
1、该子公司持有房地产的目的是否为“获取租金和资本增值,或两者皆有”存在疑问,不建议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尤其是全栋楼出租给母公司的情况下。
2、该交易是子公司向母公司单方面输送利益。理论上说,子公司应按公允租金确认租金收入和资本公积负数(借:资本公积,贷:租金收入,但实务中一般不确认此时的租金收入),同时正常计提折旧计入营业成本;母公司应按公允租金折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同时视同从子公司收回投资,贷记对该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需注意:该项交易不是母公司与更上层母公司之间的交易,所以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不能贷记资本公积。
提问人:songer0619
陈版主好!问题如下
背景:
被审计单位为国内建造公司A公司。该公司与外国B公司签署EPC协议,在外国建造工程,具体实施单位是A公司在外国的分公司E公司;随后,外国**与国内某政策性银行C签订贷款协议,贷款本金为10000万元,利息率(假设)为10%,贷款协议约定:贷款必须被保险覆盖,但外国**没有义务支付保费。
基于以上协议,A公司与国内保险公司D签订了保险费协议并支付了保费,投保人是A,国内政策性银行C为受益人。保费为贷款本金的5%(假设),为500万元。
保险费支付后,贷款协议生效,外国**取得借款并支付给B公司,E公司开始施工。由于A公司管理层认为保费支付协议是为了EPC的贷款而产生的,故要求E公司补偿给A公司保费。
问题:
保费支付协议是否与贷款协议及EPC协议属于一揽子交易?该保费是否可以或应该计入E公司项目成本费用?
项目判断
1)三份协议基于统一商业目的,彼此依赖,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可判断成一揽子交易。2)保费支出属于取得EPC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故该保费应该计入E公司的成本费用。
多谢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E公司补偿给A公司保费,是因外国**与国内某政策性银行C签订贷款协议,贷款协议要求投保而引起,这是政策性银行与外国**之间的交易,因此这些事项之间的关联度较弱,难以认定为一揽子交易。A支付保费应计入管理费用;E补偿给A保费计入E的管理费用(A收到时冲减A的管理费用),不计入E的EPC项目成本。
提问人:雲
一、背景
公司向一级经销商A销售产品(买断式),A再向电商阿里、京东平台销售产品,还有一部分属于上述平台的自营,A仅当实际发货时才能区分到底向那个平台销售。其中公司需要仅向阿里支付返利(京东没有返利),返利的金额=阿里健康平台向A采购的金额*20%。
另:公司向A销售的时候做收入,公司目前按照阿里向平台A采购的金额预提了返利。
A公司年末会有库存,这部分库存就是公司向A销售,但是A还没卖给阿里和京东平台。
上述简单来说就是给客户的客户返利
二、相关政策文件
(1)14号准则第19条
企业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企业商品的第三方,本条下同)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2)收入应用指南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同时,需要向客户或第三方支付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这里的应付客户对价还包括可以抵减应付企业金额的相关项目金额,如优惠券、兑换券等。这里的第三方通常指向企业的客户购买本企业商品的一方,即处于企业分销链上的“客户的客户”,例如,企业将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这些产品销售给最终用户,最终用户即是第三方。有时,企业需要向其支付款项的第三方是本企业客户的客户,但处于企业分销链之外,如果企业认为该第三方也是本企业的客户,或者根据企业与其客户的合同约定,企业有义务向该第三方支付款项,则企业向该第三方支付的款项也应被视为应付客户对价进行会计处理。应付客户对价中包含可变金额的,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有关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估计。
三、问题
上述返利是否需要按照什么标准预提?
(1)权责发生制的方法
按照向A销售多少,结合历史经验,估计A向阿里销售的比例,同时预提返利。
比如向A销售100元,实际确定五五开,估计会向阿里销售50元,预提返利50*20%=10元
(2)类似收付实现制(如果准则孰晚可以套用的话)
不管向A销售多少,只确定阿里采购金额预提返利。
比如向A销售100元,阿里采购30元,预提返利30*20%=6元
上述会产生的差异在于A期末库存的部分是否需要计提返利。
目前项目组倾向于第一种,因为如果不全额计提返利,会产生第一年确认收入确认了100-6=94元,第二年确认收入-4元(阿里又采购了20元的存货)的情况,我们认为第一种会相对比较匹配。
求陈版解答,按照(1)还是按照(2)去计提返利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明确A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从而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客户”是谁,以及收入确认时点。
在此前提下,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处理返利问题,即主帖中的方案(1)。
提问人:amysuya
客户是做系统集成的(通用软硬件+定制化软件+集成),验收后,部分合同约定1-3年售后服务期,提供保证类质保服务,以及定期巡检和培训服务,请问下定期巡检和培训服务是否算是单项履约义务?
回答人:chenyiwei
系统集成完工后,该系统已可由客户使用,此后再提供的定期巡检和培训是一项额外的服务,且与此前的系统集成服务并无紧密关联,可以认为是单项履约义务。
提问人:baibingbing132y
陈版您好,请教您两个问题。非上市公司,2023年10月股东会决议分配现金股利(含税)。
1、入账时点是否是股东会做出决议时?
2、以下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税率20%,涉及自然人股东才用该科目,法人股东不涉及该科目)
3、税法口径股息红利所得产生个税的纳税义务时点是取得时,是否在入账时就使用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提前谢谢陈版回复啦
回答人:chenyiwei
1、该分录的入账时间是股东会通过分配决议时。
2、理论上,如果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个人获得现金股利时,则在股东会宣告分配但尚未实际发放时尚未发生纳税义务。此时应将分配给自然人股东的税前股利金额全部贷记应付股利,在实际分配时再从应付给自然人股东的股利中转出20%到应交税费。
提问人:小张审计
求教陈版及各位老师,我目前在审的一家国有企业,由原事业单位改制。90年代该事业单位通过自建及购买商品房,用于职工分房制度,但是产权一直没有变更,在原事业单位名下。因为房屋实际已分给职工,所以单位账面一直没有这些资产。被审计单位新任财务总监提出,由于产权仍属于单位,考虑会产生账外资产及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根据客户描述,企业职工如果出售已分的房产,企业会收到一笔钱,金额大概就2-3万,这个钱属于受限货币资金要上缴给房管*。客户现在找了一家评估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130万。这个怎么入账会比较合理呢?入固定资产,感觉不符合“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定义。如果不入固定资产,也没有其他合适的科目,如果计入固定资产,是否需要计提折旧呢。
回答人:chenyiwei
1999年至2002年是国企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时间点。主要的相关财务、会计文件有:
《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5号)
《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0]295号)
《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0]878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647号)
其中,根据财会[2001]5号文:
三、执行新的住房制度后,企业出售职工住房,应区别情况处理:
(一)出售职工住房全部产权的,应按照固定资产出售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应按职工住房的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职工住房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取得的出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出售住房应提取的维修基金,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维修基金移交有关单位管理或者使用时,借记"其他应交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出售住房发生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如发生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二)出售职工住房部分产权的,应按照出售全部产权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企业分得的企业职工出售或出租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分得的住房收入"科目。
(四)企业出售国有住房,职工将住房再次出售的,企业按规定收到返还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和所得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分得的住房收入"科目。
根据该规定,对于已分给职工的住房,按出售处理,账面不保留固定资产。后续如果企业分得的企业职工出售或出租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收入,则贷记营业外收入。这部分潜在的权益,在实现之前在账外备查登记即可。
提问人:zangxu
交易背景:
集团内部,存在子公司研发人员为母公司提供研发服务的情形。
现根据实际参与项目情况,将子公司人工成本按照一定的价格与母公司进行结算。
现财务处理方式为,母公司对相关研发费用进行暂估。(母公司公司之间尚未开票)
请问:
1、由于子公司将改部分人工成本调整为存货后,不影响利润总额。
母公司暂估相关费用后,计入母公司利润总额。
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尚未开票、结算。请问,母公司暂估的该部分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2、母公司暂估的该部分研发费用,是否可以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如能够加计扣除,是否应当根据实际发生额的80%加计。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目前的税务惯例,无票的暂估费用很难获得税前扣除,相应地也就不能在本期加计扣除。
提问人:gotoschool_
陈老师您好:
本金+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中,对本金的要求是什么?只要是债务工具投资都可以吗?还是这里的本金必须在合同中注明是保本的?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新CAS22第十六条规定,“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满足“本金+利息”的基本借贷安排的金融工具,其初始计量时的公允价值作为本金。这类投资都是债权性的,也就是按照合同约定都应当是保本的,但保本的合同并不都满足这一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例如结构性存款就不满足该条件。
提问人:wx_5acf1ca80787
@chenyiwei陈版主
问题1:
B企业实收资本1亿元,因经营不善,未分配利润-2.2亿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2亿元,被法院批准破产重整,A企业作为投资方,注入2亿元资金获得A的100%股权,B企业的原股东是公司法人C。因A公司是以现金作为对价购买股权的方式,不满足特殊性重组的税收条件,请问原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所得的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净值)×25%。股权转让收入:指股权转让人转让股权所收取的对价,包括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种收入。股权净值:取得该股权的计税基础。股权的计税基础是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支付的出资成本,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受让成本。股权在持有期间发生减值或者增值,按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的,股权净值应进行相应调整。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这样,C是否应该按照(2-1)*0.25%=0.25,去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问题2:仍为B企业,其在破产重整时,管理人对其进行了债权申报的收集,收集到的未入账负债为人民币-0.8亿元,即在账面净资产-1.2亿元的基础上,审计评估调整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亿元。这部分申报的未入账债务0.8亿元,为资金拆借利息费用,但不能取得**。根据B企业的实际情况,法院判断,B对债务的清偿比率为50%,则,0.8亿元的负债,企业仅需要偿付0.4亿元,如此,企业将在审计版的基础上确认(0.8-0.4)的债务重组收益(会计口径)。可是,企业的0.8亿元的利息支出其实没有**入账,也就是说这部分亏损其实不能被税务口径认可,那么是否还应该确认0.4的债务重组收益呢?
感觉是,利润表一方面债务重组利得很高,但是确无需缴税。
回答人:chenyiwei
1、因为“A企业作为投资方,注入2亿元资金获得A的100%股权”,即同时已将原股东C的股权清零,C并未获得股权转让所得,可以按资产损失相关规定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2、个人理解税务上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前提是相关债务原先是税务上认可的债务。如果税务原先不认可该债务,则其减免不应产生所得。但此问题在税法中规定不明确,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
提问人:liubin988513
Ifrs12B8报告主体通常因持有工具(如另一主体发行的权益工具或债务工具)或其他吸收风险可变性的涉入方式而承担其他主体业绩的可变回报风险。例如,假定结构化主体持有贷款组合,该结构化主体从其他主体(报告主体)处取得信贷违约互换,以免其遭受贷款本金和利息违约风险。由于信贷违约互换吸收了结构化主体的回报可变性,报告主体的涉入使其承担来自结构化主体业绩回报的可变风险。B9某些工具是为了将报告主体的风险转移给其他主体。这些工具为另一主体产生可变回报,但一般不能使报告主体承担来自其他主体业绩回报的可变风险。例如,假定结构化主体的设立是为了向愿意承担主体Z信贷风险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主体Z与安排中任何一方无关联)。结构化主体通过向投资者发行与主体Z信用风险相关的票据(信用关联票据)获得资金,并将所获收益投向无风险金融资产组合中。结构化主体通过与互换对应方签订信用违约风险互换(CDS)而承担了主体Z的信用风险。信用违约风险互换将主体Z的信用风险传递给结构化主体以获得互换对应方支付的费用。结构化主体中的投资者收到较高回报,这一回报既反映了结构化主体从其资产组合中获得的回报,也反映了信贷违约互换的费用。互换对手方并没有涉入结构化主体,但是却承担了结构化主体业绩可变回报的风险,因为信用违约互换将可变性转移给结构化主体,而不是吸收结构化主体回报的可变性。为什么第二个算转移,第一个算吸收。
回答人:chenyiwei
第二种(B9)是比较常规的业务,即把原由结构化主体承担的风险转移到报告主体之外,应不难理解。
第一种(B8)强调的是“该结构化主体从其他主体(报告主体)处取得信贷违约互换,以免其遭受贷款本金和利息违约风险”,即原由结构化主体承担的信用风险转移给了报告主体,即报告主体吸收了结构化主体原承担的信用风险,并未将其转移到报告主体之外。
提问人:hwy0318
请教陈版主,某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协议中约定,合同有效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销售定价采用阶梯定价,累计采购量未达到3000台时,每台1万元,累计采购量在3000台至5000台之间,每台0.82万元,累计采购量超过5000台时,每台0.78万元,上述条款签署在同一份协议内。由于该产品是新上市的,公司也无法预计客户在此期间内可能会采购多少台。目前公司仍然是按照各阶梯内的定价确认产品收入,例如在3000台内,按1万元确认。
根据应用指南对可变对价的定议“可变对价,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会因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因素而变化。此外,企业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将根据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有所不同的情况,也属于可变对价的情形“,我理解这边由于采购数量达标而给予后续更低的优惠价格,属于价格折让的形式,因此也属于可变对价。
“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与可变对价相关的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金额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转回金额的比重”。我认为公司这里虽然涉及可变对价,但是“已确认收入不会发生重大转回”,即公司在3000台数量以内,每台按1万元确认收入,即使未来客户累计采购量达到4000台时,对于前面的3000台,公司也不会按照1万元和0.82万元的差额补给客户,而仅仅是对后面的1000台按0.82万元销售。从应用指南这一条描述来看,客户的阶梯式定价又不符合可变对价的含义,因为客户在确认销售收入时,无论后续合同履约期间内每台按1万元还是按0.82万元还是按0.78万元销售,都不会影响目前已销售产品的售价,已确认的收入和收取的款项不会发生转回和退回。
客户就按照阶梯式的合同销售价格确认收入,我们能不能理解为后续的每台0.82万元、每台0.78万元是正常的数量折扣销售,并且累计采购量超大,后续每一阶梯较上一阶梯的单价下降幅度越小,例如0.82万元到0.78万元,只降低了3%,所以后面阶梯的定价也具有一定的公允性,公司不去预估整个合同有效期内预计可销售多少数量,然后根据平均每台单价确认收入的做法,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请教陈版主我可以这样理解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应作为“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按新收入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处理。此时授予客户的后续价格折扣是一项重大的额外购买选择权,需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并分配合同对价。我理解完全不能合理估计销售量的情况应当可能性不大(企业至少应做过销售预测,也可以参照同行业或者此前类似产品的销售情况)。如果确实无法合理估计销售量的,则按照最谨慎的估计(假设客户的采购量能达到最高折扣档次)考虑收入的递延问题,后续如果实际情况不同于最初估计的,则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陈版主在会计视野论坛“CPA业务探讨”板块答疑:
https://bbs.esnai.com/forum-7-1.html
美元换人民币
5.22万美元=356578.2人民币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是:6.8310
你觉得2020年底大豆价格会怎么样?
回答:我个人觉得2020年底大豆价格会涨价的。有下面3个方面。
1.由于本国的农业生产大豆不是依多,中国是世界人口众多的大国。根本供应不够国内的消费。
2.是中国依进口美国大豆最多的国家,也是中国的最大贸易国。例如现在的美国,在受到这次的疫情影响下。美国的现像很混乱,简直无法自拔。直接导致了美国的经济大幅下降、健康为重点。
3.国内在2020年4月6号左右,大豆,玉米,花生等都有所价格回升了。每百斤都提升了3块钱。这是我的个人预则大豆观点会涨价的。谢谢大家。
500克鲁扎多等于多少人民币?
巴西汇率换算,巴西汇率
0.0007元
而目前巴西雷亚尔与美元的汇率是:1美元 = 5765 巴西雷亚尔,所以你的500克鲁扎多相当于0.0007元人民币。
100元的CEMCRUZADOS可以换多少人民币?
100澳门元可兑换人民币84.68元现在外汇价是这样的。
伊朗缩改国家货币,能拯救自己吗?
关注上方书乡看世界,这里是一扇窗
伊琅的这通操作究竟意欲何为?
1、
说起来有点话长,从1979年霍煤泥发动伊斯兰格命之后,伊琅走上完全倒退回中世纪的政教合一神权国家之路,对内推行宗法管制一切,对外输出带有原教旨恐怖主义色彩的伊斯兰格命。
这样一来,伊琅开始与美国走向对立,随着德黑兰美国人质事件,引发美国制裁,随后伊琅又多次与美国对杠,双方之间关系起起伏伏,中间虽有过间歇缓和,但四十多年来美国的制裁呈逐渐收紧态势,其间欧洲也参与过。
在特浪谱上台后,抛弃了奥巴马时代没有实质性制约作用的伊核协议,空前收紧了对伊琅的制裁力度。此后,伊琅越犟,美国收得越紧。
2018年美国退出伊核协议后,伊琅在石油、金属等关键领域受到美国严厉制裁,货币里亚尔大幅贬值,严重影响了伊琅外贸。据伊琅通讯社消息,为应对这一困境,伊琅央行曾提议将里亚尔面值收缩10000倍。将货币面值抹去4个零的提议早在2008年伊琅就有人提出过,但一直未获采纳。自2018年美国宣布全面重启对伊制裁后,伊琅经济承受巨大压力,呼吁采纳这一提议的声音愈发强烈。今年,这一提议终于获得伊琅正府同意,并在近期得到伊琅议会和宪法监护委员会的批准后即生效。
货币稳定性直接关系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变更货币影响巨大。为什么伊琅选择在目前新蒄役情重创全球经济之时实施这样重大的举措呢?
伊琅发行新货币的目的无非是稳定金融秩序,并决定新旧货币共存一段时间以便平稳过渡。如果在往常,作为一个八千万人口的国家要更换纸币,消耗的资源非常大,现在正好利用役情造成的经济停滞需要重启的机会,顺势完成货币更替。万一出现预料不到的意外,可以将风险推给役情背锅,甚至让死对头美国背锅,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切换好机会。
2、
伊琅为了躲避美国的经济制裁,前后想过很多办法。
实施制裁后,美国银行已经不提供任何伊琅货币和货物的任何服务,伊琅自己的货币很难流通,必须拥有美元或者采用其它途径。被逼无奈的伊琅为了苟活下去,想尽一切办法,绕过美元交易系统。
随着美国制裁关于国际有关国家豁免权的逐步取消,伊琅这一应对措施效果大打折扣,不仅原油的生产销售被迫降到历史最低水平,其他重要物资的外贸上也遭受严重压制。
为此,伊琅又想出了另外的办法,来对抗美元交易系统的制约。
受到美国经济制裁的难兄难弟还有萎内瑞垃和俄罗斯。
萎内瑞垃被美国制裁后,石油价格已经跌至20多年来的最低位,每桶仅9.90美元。货币玻利瓦尔已经严重贬值,一张钞票的价值赶不上一张纸巾。
为了躲避美国的石油制裁,萎内瑞垃想出了一招。以石油币(Petro)出售结算石油,成为首个拥有以石油储备为支撑的本国加密货币并用于结算石油交易的国家,寄希望于石油币能打破美元封锁,走出被美元限制商贸的困境。
受萎内瑞垃这一举措的启发,伊琅和俄罗斯为了绕开美国制裁,开始放弃石油美元贸易,打造以黄金为基准的数字货币交易方式。数字货币是类似于比特币,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可以通过远程双向加密交易来躲避美国跟踪。在伊琅受到美国经济制裁和石油出口限制后,希望通过数字货币加密的方式来隐藏交易信息,减少美元使用率,降低美国制裁的影响。
伊琅在2019年12月提议创建一种以石油、黄金等战略资源为锚定物的加密货币,作为对抗美元经济主导地位的手段之一。不仅如此,伊琅央行还在建立一个区块链货币研究室,开发由本币支持的国家加密货币。准备部署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加密数字货币,达到去美元中心化的目的,以帮助避免制裁和对抗美国银行的金融力量,在包括石油在内的商品和金融结算领域开发替代SWIFT系统。
SWIFT为全球198个国家的7000多家金融机构提供安全讯息服务和接口软件,可在全球范围内把原本互不往来的金融机构全部串联起来,进行信息交换。SWIFT主要提供通信服务,专为其成员金融机构传送同汇兑有关的各种信息。成员行接收到这种信息后,将其转送到相应的资金调拨系统或清算系统内,再由后者进行各种必要的资金转账处理。
SWIFT于2017年初启动,目前已占全球跨境支付流量的主导地位,原因在于这一系统是建立在强大的美国综合国力与强大的美元基础之上,为国际社会提供了跨境支付清算便利。美国可以通过SWIFT系统掌握相关国家的个人与组织的交易流水,并依借其在SWIFT的地位限制或禁止某些国家通过SWIFT进行结算,从而达到制裁的作用。
据报道,伊琅目前采取了可以绕过美国金融系统制裁的INSTEX机制进行商贸结算。
在美国对伊琅实施制裁之前,因伊琅属能源输出大国,欧盟与之存在比较密切的贸易关系。为避免突然中断造成断档,欧盟三大核心国德法英于2019年初推出了名叫“支持贸易往来工具”(InstrumentforSupportingTradeExchanges,简称INSTEX)的所谓维护联合全面行动计划,与伊琅保持商贸结算的过渡机制,以避开美国制裁。
但这个交易系统仅限于“易货交易”,而且限于与伊朗有关*品、医疗器械和农产品三大领域的贸易,即欧盟和伊朗间只有相关货物流转,资金流转仅限于本国之内。“易货交易”机制有效运行的关键在于双方的贸易差额的平衡,即欧盟对伊朗的出口和其从伊朗的进口基本持平。因此,INSTEX使欧盟出口商、进口商收付伊朗业务货款无需经过伊朗金融系统进行清算,这是这套机制主要的存在价值。
INSTEX机制对SWIFT系统的主导地位有一定的冲击,但INSTEX无法取代SWIFT成为与伊朗交易的结算系统,因为这并非技术层面能决定的,它不仅要依赖于合作国家即INSTEX股东的总体实力,也要依靠相关国家的**外交,同时也需要欧洲企业的配合。更何况该系统支持的三大交易领域涉及民生,美国在制裁中也给与了一定的豁免。另外,INSTEX机制是欧盟推出的,同样要求伊琅遵循国际上通行的透明与合规的要求,这也制约了伊琅的参与意愿和程度。
3、
伊琅缩改货币,更大意义上在于一定程度便于货币流通方便,实质作用不大,最主要是借助役情契机赋予经济重启的象征性**意义。
无论是缩改货币,还是去美元中心化的加密数字货币,伊琅只能最大程度隐藏交易信息,在全球经济日益紧密的现代社会,无论如何使用技巧性手段,都只能是暂时的、*部的,无法回避美元主导世界的生态系统,也无法回避美国世界超强的*面。
货币是一个国家信用背书的交易手段,它是一个国家在世界范围内自动形成的实力与口碑决定的,不是技术层面决定的,而是由其内在价值决定的。
美元之所以能成为世界默认和推崇的国际货币,直接层面是美国强大实力决定的,本质上却是美国持续恒定的国家信用决定的,它是经过历史长期检验自发形成的。
美国的开国先辈们为了国家的长远稳定,在设计货币系统时,深入考虑到规避人性的弱点,特别缜密地研究如何确保发行货币机构的美国央行--美联储的独立性与科学性。
他们煞费苦心地设计了一种正府、国会和私营银行系统三方互相制约的复杂系统,使得任何一个人或组织,包括美国縂统、正府和国会,对美联储货币政策的干预能力都非常有限,从而确保了美联储独立客观的决策。
因此,美联储独特的运作机制确保了美元信用、不滥发钞票。
为了避免决策权过于集中,美联储主要的货币政策是由联邦储备*的7名执行委员和联邦储备银行的12名主-席共同参与制定。美联储具有非常大的独立性,财务独立于美国正府,美联储的决议无需获得总统或国会的批准。
美联储虽然有货币发行权,但启动条件极为苛刻。一方面必须要有相应的美国国债担保才能发行对等金额的美元。另一方面美国国债包括利息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美国正府发债需经国会批准,是有设定的天花板的。正府举债过度,就会被自动关门。
另外,美联储发行货币有一个科学的专业指标---M2/GDP<0.7。如果M2/GDP大于0.7,意味着货币超发,即货币贬值了。此时,就算有充足的国债担保,美联储也不能再发行美元。近百年来该指标一般都保持在0.6上下波动,从未超过0.7这道警戒线。
正因为美联储特别的独立地位,决定了美元近百年来的稳定性和信用。美元自诞生起就没有作废过,美联储宣布所有发行过的美元都有效。
这套特殊的制度设计,严格限制了正府和美联储的权力,使得印钞机不被正府掌控,而掌握印钞机的美联储又不能随意印钞。
所以,强大的信用让美元成为世界各国储户用以保值升值的抢手货,也是世界各国普遍信赖的储备货币和结算货币,背后的原因不只是美国经济实力强大那么简单。
同样,美债的流通性和安全性也很高,是世界各国外汇投资的首选品种。
反过来看,美元具有强大的国际信用,作为美国自身乐见其成,并努力持续维护着这一国家与民族的最高荣誉和国际信任,不会容许任何机构和人员对它的破坏。
这次全球性的空前役情引发经济危机后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美国宣布巨量救助计划以来,美元指数大幅飙升,美元不仅没有产生贬值,反而引起了世界对美元流动性不够的担心,美元成为全球各国争相持有、度过危机的最有效最保险的现金货币。其间,美国为缓解世界焦虑,特别为主要盟友国家(多是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推出了提供美元互换的特别政策,预防世界经济出现大的动荡。
需要特别澄清的是,役情期间美国**向国民发钱,用的是财政盈余或国会拨款。如果没有盈余可以发行国债,而国债是有上述严格规定的:到期必须偿还,必须要得到国会的批准等。所以美国的救济计划账目清晰,有头有尾,不是乱来的糊涂账,也不存在变相收割世界的动机和后果。
4、
无论伊琅采取什么样的战术对策,都不能解决始终需要面对的根本战略性问题---如何回归国际社会,如何与世界相处。
对伊琅来说,唯一之路是如何回归国际文明社会,不管是被美国强力高压被迫无奈投子认输的选择,还是伊琅自身因为偶然事件引发自主回归。
世界可以没有伊琅,但不会没有美国,近百年来的历史表明,世界不会缺少文明和进步,可以改造落后,但不会纵容蒙昧。
伊琅回归光明的方向是唯一的,自主选择可以随意和多样,但都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后果。
看世界,这里是一扇窗
allseeworld
Danish-Kiwi
美元兑换率
汇率是波动的,现在是6.379
100CEMCRUZADOS可以换多少人民币?
巴西雷亚尔(货币名),每张面值1000mil cruzados(即10亿克鲁扎罗)钱是真的,但目前已停止流通.现在巴西货币统一以 里亚伊 为货币名,当前汇率是 3.7081 ,也就是说 100换得人民币 370.81.
在哪里可以看到雷亚尔兑美元汇率的实时行情
在这里可以看到雷亚尔兑美元汇率的实时行情截至2006.10.1000:15:28UTC的实时平均市场汇率。1.00BRL巴西雷亚尔=0.464253USD美国美元http://www.xe.com/ucc/zh/full.shtml
最新美元汇率
1美元=6.838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