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交割日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基金交割?)
什么是基金交割?
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当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应该根据证券清算的结果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约,买方需要交付一定款项以获得所购证券,卖方需交付一定证券以获得相应价款。在这一钱货两清过程中,证券的收付叫交割,资金的收付叫交收。
讲座实录丨私募基金备案清单制的十个实操要点
大家好,我是融孚律师事务所的孙名琦。今天由我和大家分享一下私募基金备案清单制后的十个实务操作要点。
依旧是一个夜色沉醉的周五的晚上,协会发布了私募基金备案材料清单。
昨天客户还跟我交流,说清单制的通知正文里面,有一句话,该怎么理解——“如备案材料完备,且页签信息填报准确,予以备案通过。”
他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承诺备案制?只做形式审查,材料齐备就给通过。
我觉得不能这么理解,清单制是意义非凡的进步,但是,现在的私募基金监管和市场环境,还没到这个阶段。随便备案,会出乱子。我的理解是,清单制是对既往产品备案经验的总结和梳理,不意味着备案阶段不再对基金做审查了。存在问题的基金,依然难备案。通过清单制透露和固化的产品备案新规中提到的新的规则,需要格外重视。
所以,今天,我们从清单中提炼出十个值得讨论的实务问题,与大家做一个汇报交流。
第一个要点是清单的适用时间问题。
任何新规的适用时间问题都是最重要的。但清单通知中,的确没有说什么时间适用。我的理解是,产品备案材料的清单化在2019年的时候就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固定的要求。如果大家这几年持续在私募基金领域工作,能够体会到这一点。这次协会也只是将以往的清单化要求成文,这一点,在清单通知的开篇就讲到了——新版产品备案须知的过渡期将于3月31号到期。那么,从4月1号开始,大家就全部要按照新版产品备案须知的要求进行备案。
结合第二句话来看,协会届时将同步上线AMBERS系统前台校验,这就意味着协会最晚不会晚于4月1日之前在系统中做系统优化。事实上,今天我们可以看到,AMBERS系统中已经在产品备案的界面纳入了私募基金备案清单的下载链接。备案承诺函在清单通知出来之前,就已经更新过了。所以,新版备案生效前的这段时间,AMBERS系统就会陆陆续续的把这些新版材料清单的要求反映到系统里面。
比较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我们追本溯源还是要去看新版产品备案须知的过渡期安排。这个问题客户反复在问,理解的还不到位。我们简单的讲一下。
协会从4月1号开始不再办理不符合产品备案新规要求的新增和再审备案申请,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哪一天提交的产品备案,只要到了4月1号还没有完成备案,那么,都要按照新规来进行审核,所以,现在其实有很多客户都在做一个工作,就是在新规生效前抢备老产品。这个大家都知道啊,老产品最大的意义是可以扩募,当然这个还是针对股权类的产品来讲的。在4月1号之前备案通过的产品全部都是老产品。
接下来很多客户问的问题是,老产品要不要根据产品备案新规去做整改,或者说是不是只能扩募到9月1号。
明确一下:
第1点,产品备案新规对于老产品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大家不需要根据产品备案新规去对老产品做整改工作;
第2点,关于一些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不管是新产品,老产品,在合规的尺度上是一样的,不能讲老产品就不需要按照新规来认定关联交易;
老产品仍然是按照老产品的基金合同约定的机制进行后续募集,可以突破9月1号。只有一种情况,就是老产品本身投资于底层债型资产的,虽然这类产品市面上已经不多了,那么,无论本身约定的扩募期是多长,都只能扩募到9月1号,在9月1号之后都不能新增规模,不能新增投资,不能展期。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备案承诺函。
这是现在备案承诺函的模板,也是系统里面下载的最新模板。为什么我们单独把备案承诺函,这么一个简单的文件,拎出来讲,里面有两个要点是比较有意思的。第一个,备案承诺函需要法定代表人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的签字,或者签章。很多管理人盖章容易,签字难,这个文件可能会影响备案的准备时间。
第二个呢,承诺函里面。有一句话叫“本基金已完成募集”。前天有客户还跟我探讨,说他们争取在新规过渡期内,再备案一只产品,这样给后面的募集好留下一些空间,但就卡在备案承诺函这个地方。说我们提交备案,要承诺我已经完成募集。但是,我这个基金本身就是为了做后续募集去备案的,我这个字能签吗?签了,我有责任吗?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值得大家去关注的。
到底什么叫做完成募集?在新版产品备案须知出台之前,这个问题在规定层面是没有答案的。你可以按照自己的逻辑去认定完成募集。比如,是完成了首批实缴,完成了申购,还是锚定了投资人的认缴,比较自由。新版产品备案须知对这个问题下了一个定论,定义了什么叫做募集完成。
募集完毕是指什么呢?对于契约型基金来讲,就是认购款已经进入托管账户;对于合伙型基金来讲,有两个要素,第一个是进行工商确权登记,第二个是首批的实缴出资均已到位,而且每位合伙人的首轮实缴出资不得低于100万元。这个规定要解决的,是基金什么时候应当去提交备案的问题。按照《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基金应当在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所以,基金只要满足了募集完毕的条件,就应当去提交备案了。而备案承诺函里面的,完成募集,大家通常会从财务角度理解——简单讲,就是钱到位了,募集结束了,不再进钱了。所以,有客户在签备案承诺函时,就会有点担心这个问题。
所以,我们统一解释一下。
备案承诺函的“已完成募集”,指的就是产品备案新规里的“募集完毕”,是解决基金什么时候交备案的问题,不是说基金是不是不再进钱了,不能募集了。基金在备案以后申购和扩募的问题,仍然是按照产品备案新规的规定来操作。
我们来看第三个问题,推荐材料的尺度。
这是材料清单里面的要求,和产品备案须知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大家可以看一下。第1段,还比较好理解,就是,在招募说明书中去逐项的涵盖这个要求就可以了。这里面大家要把握一个尺度的问题。比如投资策略,股权类一般没什么好讲的,讲讲要投的行业、阶段就行了;证券类,也不要写的那么清楚,不需要把所有的算法、模型都讲出来,提一提大类就可以,CTA啊,事件驱动啊、阿尔法策略啊等等。但是,要逐项披露,不要缺了大项。
第二段,是新版备案须知提出来的要求,就是基金要向投资者详细解释主要意向投资项目的一些情况。这个要区分两个角度来看,证券型基金是投资标准化产品的,不需要披露,股权类基金里面,如果有意向投资项目,需要披露,如果没有,那么可以不披露。也就是盲投基金。是否有项目,这对备案是有影响的。
我们来看下一个问题。如何约定管理人失联的处理机制。
新版产品备案须知对于这个问题看得很重。因为现在暴雷的情况越来越多了。我们也在做很多投资者纠纷解决的工作。
在基金的备案层面。管理人失联处理机制有两个点,我们来看看,这两段是材料清单里面的要求。第一个,是基金合同层面的。第二个,是托管协议层面的。
先说托管协议层面,比较简单,加上这句规定,目前来说就可以了。实务操作中,目前还没有进一步将这个托管人履行的具体责任写得那么清楚。这个大家要注意跟托管方沟通。
关于在基金合同里面怎么约定管理人的失联问题。主要是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个,是讲管理人失联了,谁有权更换管理人?谁来发起合伙人会议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是全体一致决议,还是多数决?这个要写清楚。一定不要写更换管理人,需要取得管理人同意。大家都尴尬;第二个,就是要讲清楚。管理人换不了,找不到接盘的管理人怎么办?怎么做清算?实务中这个条款的处理上是比较灵活的,主要取决于投资者和管理人的约定。没有统一的要求,我们现在也会建议客户增设一个基金紧急事务管理委员会。第一时间去接管管理人的账户、资料等。同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启动变更管理人或者基金清算的工作。
这里面大家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契约型基金的诉讼主体。契约型基金不是法律主体,不能去起诉,只能管理人去起诉。管理人失联或者推卸责任不去做这件事情,理论上讲,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制度,还不允许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直接去起诉项目方。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更换管理人后由新的管理人去起诉。
产品结构图是股权类基金的一个特别材料。以前在反馈中就经常出现,这次固化在清单中。材料清单里面讲,这个文件是有模板的,但是目前还没有更新到系统中,这个需要后续关注一下。但是,内容要求已经在清单里了。
第一个,是基金投资者向上穿透到底。这个怎么理解?
从基金目前的监管上来看。对于资管计划、信托计、私募基金这种产品投资者依然是不穿透的,我理解向上穿透的主要还是那种不备案的合伙企业。
第二个是,列明管理人、GP、托管人。这些比较常规。
再往下就深入到投资层面。要披露投资标的。这个是要求向下穿透到底,也就是说,基金与底层投资标的之间的每一层都要进行披露。而且结构图里面要列清楚基金获取投资标的的交易对手方。这一点是为了什么,大家也很清楚,就是查是否涉及关联交易以及投资方式是否违规。
我们来看这个问题,基金成立日。这次材料清单。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就是以前是只需要上传实缴出资证明,现在还要上传基金成立证明。基金成立证明核心的意图就是确认系统里面填写的基金成立日是否准确。
以前,这个问题比较乱,很多都是乱填的。有些是从资金到托管账户开始起算,有些是从基金到募集户就开始算。有些合伙型基金是从首次交割日开始算,有些合伙型基金是按照工商注册日来填的成立日,那么,这次的材料清单,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统一,契约型基金按照托管到账日。合伙型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签署之日或者资金到账之日来算。
为什么要关注基金成立日与收益分配计算的问题?
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实务的问题。基金成立日的选择问题与基金的资金成本计算问题,也就是投资者的收益问题息息相关。因为备案完成才能投资,才会进大额的资金,所以,很多机构希望备案的这笔资金是不计算收益的。避免和之后的大额资金产生冲突。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厘清一个概念。就是基金的门槛收益和按天计息是两个概念。门槛收益也是按照投资时长来算的。但是,它解决的是每个投资者在可分配收益中能够拿到多少钱的问题,而不是刚兑的保本保收益的按天计息。
第二个,基金的收益计算,可以不从基金成立日起算的,我们在基金合同中会为客户设置一个投资起始日的概念,从投资起始日开始计算收益。从这一天开始,大家的门槛收益才开始计算,这样是可以的。大家要注意怎么样去确定投资起始的标志性事件,一般是以投资协议的签署作为依据,同时,注意应当向所有的投资人发起通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再看下一个问题。
大家都知道,现在合伙型基金里面,如果管理人不是GP,需要上传一个关联关系证明。GP必须是管理人的关联方。那么,这个GP可不可以是自然人呢?
首先,在规则层面。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自然人担任GP是没有问题的;其次,在私募基金的相关规定中,也没有禁止自然人去担任GP;第三,大家要注意,如果去做这样一个安排。这个自然人GP一定是管理人的高管或者员工,才能去证明存在关联关系。
让自然人来当GP的好处就是很方便,不用再为了基金去设立一个专门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但是,问题在于这个自然人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点也需要考虑。
引申一下,还有客户问能不能管理人自己不设立GP,而是由管理人的高管或者员工来出资设立GP,这个也是可以的。
多说一句,如果是双GP的话,通常只需要和一个GP有关联关系就行,这个有关联关系的GP可以不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再来看一下定增基金是否属于特殊政策基金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最近发了再融资新规,对上市公司发行定增的条件、额度、锁定期都有所放宽,定增基金成了近期的热门话题。我们最近也在帮很多管理人做定增基金的项目。
在做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人普遍有这样一个困惑——定增基金是否属于并购重组基金?
一般情况下是不属于的,并购重组基金,通常是指投资于并购重组的拟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或者作为一致行动人参与上市公司收购,而定增基金主要是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过,有些纾困基金可能属于定增基金,因为上市公司纾困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增发股票进行融资以缓解流动性危机。
接下来的问题是,所有清单列的所有基金在备案时都必须要提交**文件吗?纾困基金、抗疫基金、扶贫基金基本都是地方**牵头的,一般有对应的文件,而并购基金并不必然涉及**决议,如果不涉及**决议,就不需提交此类文件。因此,并不是没有**文件就无法备案,意义主要在于为享有进入审核绿色通道的资格提供佐证。
我们来看,投资者资金能力存疑。
什么叫投资者资金能力存疑呢,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投资者认缴了大额资金,但是没有实缴,这种情况下就会质疑投资者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完成后续的出资。
第二种是投资者认缴了大额资金,也的确完成了实缴。这种情况下,协会依然有可能怀疑投资者实缴的资金是不是合法的自有资金,是不是过桥、垫资?或者“拖斗”?——就是汇集了很多人的资金后面再做份额转让。
所以,这个问题。不管有没有完成足够的实缴,都可能会遇到,主要是看投资者的主体类型。很难用固定标准去衡量和划断的,基本都是经验。现在的备案过程中,这个问题也经常会出现。如果协会发现投资者“有妖气”,基本是会反馈这个问题的。
如果遇到了反馈,怎么处理,协会也列的很明确了。出资能力证明材料的金额总和可覆盖投资者对基金的累计实缴出资。
比较重要的是,这个问题中,募集机构审查义务的边界是什么?是针对表面真实性的审查还是其他?我的理解是,备案须知的效力,主要仍针对私募基金的备案审查,不在于通过备案须知来变更募集办法确立的核实尺度。按照先前募集办法的规定,我认为,应仍然是表面真实性审查。当然,存在明显的违背常理而没有去追查的,通常会被认定为违规。
再补充一个很多客户关心的问题,就是投资者个人承诺的方式有用吗?我理解,个人承诺只是辅助性材料。管理人依然需要投资者的材料进行判断。单纯一个材料,不能免除管理人的责任。但是,从监管检查的实操看,有这样一个承诺,无疑会更好。最起码,对于投资者而言,也有一定的震慑作用。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清单所确定的新的基金清算的模式。我认为这是最有意义的一个问题。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类似的清算操作的经验。在AMBERS系统中去提交基金清算的操作是这样的,在基金清算完成之后,管理人在AMBERS系统中去填报清算起始日和完成日,填报基金投资者数据和基金运行表的数据,上传一个清算报告和清算承诺函,就可以完成清算。
但是,老的清算系统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区分清算开始的报备和清算完成的报备。默认的逻辑是清算完成之后再提交AMBERS系统的。但是,有些基金的清算期是比较长的,跨度可能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我们就干过清算了好久的基金。没办法,有官司要打。
新版备案须知对基金的清算时间做了新的要求——在到期后的三个月内提交清算的申请。否则就暂停新的产品备案。现在的系统更改是回应了这个规则。
基金只要一触发清算,就先上系统去报备,上传清算的承诺函和清算的公告。等到清算期结束,完成清算之后,再上传基金的清算报告。这个改进是更为合理的。
实务中,建议大家在制作基金合同的时候,不要把清算期规定的太紧,比如一个月这个时间就可能有点紧张,最好放宽一点,避免后续再去修改基金合同。
一般情况下,基金清算期可以自有约定。如果超过约定的清算期仍然没有完成清算的,最好也要在基金合同中写明处理的措施,比如,做非现金分配。所以,如果基金到期了,没有完成退出,也不一定需要去做展期,可以在清算期中继续完成投资的退出工作。
最新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协议(模板9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4.1 投资管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
4.2.1 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4.2.2 为扩大基金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投资管理人有权批准吸收新的投资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资人不得阻挠。
4.2.3 投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任一投资人的协议。
4.2.4 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决定每个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为基金的利益,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法为基金融资。
4.2.6 投资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正常运转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4.2.7 投资管理人能够作为投资人,将自有资金投入基金。
4.2.8 投资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3 投资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
4.4.1 投资人有权分享基金的财产收益,并在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4.2 投资人有权在本合同第十条的情况下退出基金。
4.4.3 投资人有权向投资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体报告。
4.4.5 投资人应保证,其对于向基金投入的资金,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处分,且该等资金的投入不会导致任何违法事由。
导语:基金合同是指具有平等地位主体的基金当事人在基金活动中,为规范其间的权利、义务,依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的契约或协议。基金合同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法律渊源之一。
公司型基金合同的法律形式为公司章程,需要同时符合包括《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件,适应股权投资业务,并符合行业合规和自律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组织形式相关
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股东出资;股东的权利义务;入股、退股及转让;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终止、解散及清算;章程的修订。
主要包括:投资事项;管理方式;托管事项;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税务承担;费用和支出;信息披露制度。
主要包括:声明与承诺;一致性;份额信息备份;报送披露信息。
在合伙型基金中,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等系列协议,约定相关权利和责任,同时也对基金运作的相关事宜进行事先规范。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还需载明;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限与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事项在约定时需同时考虑相关自律规则的要求。
与股权投资业务相关,下述事项的约定也为必备内容:合伙期限;管理方式和管理费(合伙协议中应明确管理人和管理方式,并列明管理人的权限及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费用和支出(合伙协议应列明与合伙企业费用的核算和支付有关的事项,具体可以包括合伙企业费用的计提原则,承担费用的范围、计算及支付方式,应由普通合伙人承担的费用等);财务会计制度(合伙协议应对合伙企业的记账、会计年度、审计、年度报告、查阅会计账簿的条件等事项作出约定);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合伙协议应列明相关事项,具体可以包括利润分配原则及顺序、利润分配方式、亏损分担原则及顺序等);托管事项(合伙协议应列明托管具体事项,未托管时需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合伙人会议(合伙协议中需列明合伙人会议的召开条件、程序及表决方式等);投资事项(包括投资范围、投资运作方式、投资限制、投资决策程序、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关联方投资的回避制度,以及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的持续监控、投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所投标的担保措施、举债及担保限制等);税务承担事项(应列明合伙企业的税务承担事项)。除了前述的必备条款外,考虑股权投资业务的特殊性,合伙协议可能会包括关键人条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咨询委员会等。
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订立即表明了基金的成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形式相关
主要包括:前言(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私募基金份额的登记;私募基金的财产;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私募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基金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与终止;私募基金的清算;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
主要包括: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资;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分配。
主要包括:声明与承诺;风险揭示;基金的成立与备案;信息披露与报告。
关于广义契约型基金的具体形式,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或者契约型基金均需要参照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部门规章和相关业务指引文件。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不特定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形成独立财产,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基金托管人进行财产托管,由基金投资人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
根据法律形式分类: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等。
根据运作方式分类: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根据投资对象分类: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基金等。
根据投资目标分类:增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性基金。
根据投资理念分类:主动型基金、被动型基金。
根据募集方式分类:公募基金、私募基金。
根据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分类:在岸基金和离岸基金。
特殊类型基金:系列基金、基金中的基金、保本基金、上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qdii基金、分级基金。
1、创业基金
又称风险资本,它的投资目标主要是那些不具备上市资格的小企业和新兴企业,甚至是那些还处于构思之中的企业。
在我国,通常所说的“产业投资基金”即属于创业基金。
英文名称为hedgefund,意为“风险对冲过的基金”,原意是利用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对相关联的不同股票空买空卖。
风险对冲的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可规避和化解证券投资风险。
公募基金是指受我国**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
例如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的封闭式基金属于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基金公司本身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受益凭证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投资者购买了该家公司的股票,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凭股票领取股息或红利、分享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
契约型基金又称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把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
有限合伙基金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
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运作,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普通合伙人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分享合伙收益,每个普通合伙人都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或者连带责任。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基金管理人通常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信誉度较高的、又长期成长前景或长期盈余的公司的股票。
11、收入型基金
收入型基金是主要投资于可带来现金收入的有价证券,以获取当期的最大收入为目的。
收入型基金资产成长的潜力较小,损失本金的风险相对也较低,一般可分为固定收入型基金和权益收入型基金。
平衡型基金是其投资目标是既要获得当期收入,又要追求长期增值,通常是把资金分散头在于股票和债券,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赢利性。
所谓股票型基金,是指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基金,其他资金投入到债券或其他的证券,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基金资产的不少于20%的资金必须投资国债。
国内所有上市交易的封闭式基金及大部分的开放式基金都是股票基金。
债券基金是指全部或大部分投资于债券市场的基金。
假如全部投资于债券,可以称其为纯债券基金,假如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少部分可以投资于股票,可以称其为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商业本票、承兑汇票等风险低、流通性高的短期投资工具的基金品种,因此具有流通性好、低风险与收益较低的特性。
指数基金(indexfund),顾名思义就是以特定指数(如沪深300指数、标普500指数、纳斯达克100指数、日经225指数等)为标的指数,并以该指数的成份股为投资对象,通过购买该指数的全部或部分成份股构建投资组合被,以追踪标的指数表现的基金产品。
混合基金是指同时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比市场等工具,没有明确的投资方向的基金。
其风险低于股票基金,预期收益则高于债券基金。
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在不同资产之间进行分散投资的工具,比较适合较为保守的投资者。
以股票投资为主,股票投资配置比例的中值大于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的中值,二者之间的差距一般在10%以上。
差异在5%~10%之间者辅之以业绩比较基准等情况决定归属。
以债券投资为主,收益适中,收益比债券收益较多,但是风险也较其大。
其中债券投资配置比例的中值大于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的中值,二者之间的差距一般在10%以上。
差异在5%~10%之间者辅之以业绩比较基准等情况决定归属。
此类型基金主要投资于认股权证,基于认股权证有高杠杆、高风险的产品特性,此类型基金的波动幅度亦较股票型基金为大。
21、期货基金
期货投资基金简称期货基金(ctafund),或商品基金,是指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期货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cta)进行期货投资交易,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享有投资利润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期权基金是以期权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
期权也是一种合约,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按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投资标的的权利。
黄金基金和衍生证券基金是指以投资于黄金或其它贵金属及其生产和相关产业的证券为主要对象的基金和以衍生证券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保本基金(guaranteedfund):就是在一定期间内,对所投资的本金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保本基金,基金利用利息或是极小比例的资产从事高风险投资,而将大部份的资产从事固定收益投资,使得基金投资的市场不论如何下跌时,绝对不会低于其所担保的价格,而达到所谓的「保本作用。
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
和qfii一样,它也是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在qfii制度下,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将被允许把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汇入并兑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督管理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包括股息及买卖价差等在内的各种资本所得,经审核后可转换为外汇汇出,实际上就是对外资有限度地开放本国证券市场。
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的一种特殊类型,它结合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投资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同时,又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二级市场上按市场价格买卖etf份额,不过,申购赎回必须以一揽子股票换取基金份额或者以基金份额换回一揽子股票。
由于同时存在证券市场交易和申购赎回机制,投资者可以在etf市场价格与基金单位净值之间存在差价时进行套利交易。
套利机制的存在,使得etf避免了封闭式基金普遍存在的折价问题。
lof(listedopen-endfund)的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以基金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也可以通过交易所市场以交易系统撮合成交价进行基金的买入、卖出。
29、国际基金、海外基金、国内基金,国家基金和区域基金
国际基金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内,并投资于国外市场的投资基金;海外基金也称离岸基金。
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外,并投资于国外市场的投资基金;同内基金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内,并投资于国内市场的投资基金;国家基金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外,并投资于某一特定国家的投资基金;区域基金是指投资于某个特定地区的投资基金。
是指在一个母基金之下再设立若干个子基金,各子基金独立进行投资决策的基金运作模式。
其主要特点是在基金内部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多种选择,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转换基金类型(不用支付转换费用),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选择余地。
31、基金中的基金(fof)
基金中的基金(fof)与开放式基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基金中的基金是以基金为投资标的,而基金是以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为投资标的。
它通过专业机构对基金进行筛选,帮助投资者优化基金投资效果。
多管理人基金是指基金经理不直接将基金资产投资于诸如股票、债券等证券产品,而是用来投资于其他基金或者直接将基金资产委托给其他基金经理来管理。
这类基金的特点是专业筛选优秀基金或者基金经理,形成实质上的投资决策权限外移和分散化,标志着基金从专业管理其他资产进入了专业管理基金的新阶段。
专向基金(specialtyfunds)是指将资金专门投资与某一特定行业领域的股票基金产品。
相对与一般股票基金而言,专项基金有效的缩小了投资范围,在选择投资对象方面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基金管理人可以把主要的研发精力集中于既定的行业领域,不仅提高了投资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成本。
以美国的基金行业为例,较为常见的专向基金的投资领域包括了高科技、大众传媒、健康护理、金融、公用事业、自然资源、房地产等等。
国家或发行公司为偿还未到期公债或公司债而设置的专项基金;很多发达国家都设立了偿债基金制度。
日本的偿债基金制度,是在日本明治39年根据国债整理基金特别会计法确定的。
偿债基金是一般是在债券实行分期偿还方式下才予设置。
偿债基金一般是每年从发行公司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每年按固定金额或已发行债券比例提取。
导语: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前,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先是个人问题,至少要考虑哪些几个因素呢?请大家跟着百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自己的资金实力:建议项目投资金额控制在自己的金融资产总和的5%以下;
自己的投资经验:最好具备一定的实业投资经验以及二级市场投资经验;
自己资金的流动性要求:这些股权性投资的钱一般较难变现,在成功上市前就只能选择股东之间交易,股东间的`交易价格与上市流通价的差距极大。
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前,除考虑个人因素外,当然要考虑这个项目公司的问题,至少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即投资管理人是否勤勉尽责、是否专业有经验,投资管理人要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对企业要进行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他们的经验和判断决定了基金的安全性和回报率;关键是看投资人对管理者的信任程度,一般来讲,宁要一流的管理层,二流的商业模式也不要一流的商业模式与二流的管理层。
即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同业竞争、经济周期等原因的影响出现业绩下滑、停工、破产等不利情况,从而影响投资通过上市、股权转让、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完成投资资金的退出,导致投资没有收益甚至出现本金损失的情况。在最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投资该被投资企业的本金完全损失。
政策风险是指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这是任何的投资项目都无法回避的系统风险,因为如利率调整的宏观政策的变化对体系内的每个企业都有影响,只是不同行业受影响的程度不同。
私募股权投资项目从洽谈到成功入股一般有较长的准备期,随时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令原来的投资计划推迟或押后,从而增加投资的不确定性,这都带来基金延期的风险。
并非所有的私募股权投资都能以上市套现退出作出良好的结*,更多的投资项目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上市或只能在原有股东内部转让等,或者讲股权难以短时间套现或只能以较高的折让价才能转让,从而不利于资金的流动。
导语:股权投资(equityinvestment)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共有四种类型。大家跟着百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考试内容吧。
股权投资基金成为运作股权投资业务的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我国现行的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主要为公司型、合伙型及契约型,影响组织形式选择的因素众多,主要包括法律依据、监管要求、与股权投资业务的适应度及基金运营实务的要求,以及税负等。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由工商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管理,设立步骤分别为: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基金备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在股权投资基金领域,普通合伙人也通常只宜以货币形式出资);有生产经营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型基金与合伙型基金均由工商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因而设立步骤相同,分别为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和基金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契约型基金的设立不涉及工商登记的程序,通过订立基金合同明确投资人、管理人及托管人在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基金备案要求与其他组织形式基金一致,应由管理人在基金成立日起限定日期内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
时间: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a对b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仅供谈判之用。
本框架协议不构成投资人与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得投资委员会批准,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后,本协议便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告方应尽最大努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达成、签署和报批投资合同。
排他性条款规定目标企业b于投资者a进行交易的一个独家锁定期。
在这个期限内,b不能跟其他投资者进行类似的交易谈判。
在创业投资业务中,这个锁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个并购业务中,锁定期则可以很长。
投资意向书中的保密条款和保密协议规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内容。
该条款下主要规定,在没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协议所述的交易内容以及任何当事人的意见。
对于那些其他当事人事先并不掌握,并且不为公众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诺,仅将这些信息用于交易目的,并且尽力防止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获取。
各方也要保证,仅向相关的员工和专业顾问提供保密信息,并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时告知他们保密义务。
最重要的就是卖出方是否有权利出卖目标企业的股权。
第一个阶段是a向b注入资金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a与b共同合作,推进b价值提升;第三个阶段是在a退出后,a与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b的进一步发展。
其中第三个阶段的内容主要是为日后进一步合作铺路,比较虚幻。
这一类条款主要规定投资总额、价格等内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条款。
1、投资金额。
该条款规定投资者投资的总金额,购买股数,以及这部分股份占稀释后总股数的比例。
因为投资者并不一定能够总是以购买普通股的方式注资,投资者可以选择的工具也可以是优先股、可转债或者仅仅是贷款。
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条件的普通股,这些情况都应该作出说明。
由于普通股拥有的权利最广泛,所以,在这接下来的部分中,我们主要以普通股投资为例,来设立这个框架协议。
在这条款中,应指出投资者每股股票的购买价格,并且分别指出投资前后b的股票价格。
这一条款将规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b能能够达到一定的经营业绩,那么a将奖励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权;如果b不能达到,那么b将以一个象征性的价格或者无偿地向a转移一定比例的股权。
投资者应该根据a和b都能接受的投资协议进行,除了由b做出的适当和通用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以外,还可能包括其他的内容。
交割日期是a通过必要的工商登记,正式成了b股东的日期。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资者通常会在协议里为自已获取一定的权利。
1、增资权
这一条款主要赋予了投资者a这样一个权利;在未来规定的时间内,投资者a有权利向企业b以一个约定的价格再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
这一条款是为了避免b过度分配利润而对a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通常规定,如果可分配利润没有达到投资者投资总额一定的比例,b在未经过a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这一条款旨在当b发生破产清算时,保护a的投资利益。
通常,在破产清算时,a将获得一个优先于其他股权持有人的优先分配额。
当投资者a获得优先分配额以后,剩余的部分将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包括a在内的全部持股人。
该权利旨在解决投资者在投资若干年后无法退出的问题。
这一条规定,当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后,投资者a随时有权将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价格卖给b。
通常,这个价格是下列两种情况下价值较高的那个:第一种情况,最近b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拥有的净资产;第二种情况,a对b投资总额加上a对b增资额加上上述投资到赎回日期间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为15%~20%)计算的利息总额。
如果b无力支付赎回股份的金额,那么b有义务尽快支付这一金额。
如果b的现金不足以支付,那么,a持有的股权将自动转化为一年到期的商业票据(利息可以规定)。
而且在b完成赎回前,a仍有权利保持其在b董事会中的董事。
这一条款将保护投资者a不会因为b增发股票时估值低于a对b投资时的估值而造成损失。
通常会在这一条款中规定:当b增发时,对公司的估值低于a对应的公司估值,a有权从企业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获得一定比例的额外股权。
这一条款将保证投资者不会因为企业发行新股而导致投资者控股比例的下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投资者有权在新股发行时优先认购,且价格、条件与其他投资者相同。
这一条款用于保证投资者a在于b的合作中居于有利的地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规定,如果b在未来融资或者在既有融资中有比与a的交易更为优惠的条款,则a有权利享受同等的优惠条件。
在这一条款中赋予投资者a这样的权利;如果其他的股权投资者计划向第三方转让股权,那么,投资者a有如下权利;投资者a有权禁止这种交易的发生;投资者a有权以同样的条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权。
但是,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的股权转移并不在此限制之内。
而且投资者a不必负担在股权转让中把股权优先转让给其他普通投资者的义务。
这一条款将避免投资者a在企业b上市后因为法律规定不能转让股票而导致的损失。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如果投资者a在一定期限内(比如ipo4年后或交割日8年后)不能转让股票,则企业b的其他股东应该在投资者a的要求下尽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如果b需要重组而需要a放弃某些权利,那么,当b重组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公司仍然没有实现ipo,投资者a就有权利恢复所失去的权利和利益。
这一条款规定,企业b的原始投资者或持股管理人员在未经投资者a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即使持股管理人员已经不被公司所雇用,他仍需要履行这一条款义务。
11、出售权
这一条款将赋予投资者a在企业b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市的情况下将企业b出售的权利。
只要投资者a持有企业b的股份,企业b应该向a提供a所认可的形式的信息。
这包括每月的财务报告、预算报告、所有提供给股东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员、公众或者监管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
在这一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可以向企业b的董事会安插一定数量的董事。
而保护性条款则规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当比例的股权的支持,否则就无权进行交易。
在这一条款中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通常会规定,如果企业b能够上市,且股价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但通常,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所拥有的信息权和上市注册权也不会丧失。
事务性条款规定了一些对企业b行为的许可与限制事项。
1、所得款项用途
这一条款将规定企业b可以在什么范围内动用资金。
通常投资资只能用于经过投资者a许可的业务扩张、研发投入或者作为流动资金。
通常投资者a允许企业b预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为未来对员工和董事的奖励。
投资者a在这一条款中对b的限制主要是投资者要避免b通过期权奖励的方式低价转移企业的资产,或者分散a在b董事会中董事的影响力。
所以,根据最优惠条款和反稀释条款,b发放的.股权的执行价格不得低于给a的价格,同时,当这些期权被发放时,a在b中的董事也要获得相当的比例,以在执行后保持其在董事会中的地位。
管理费条款是规定在交易中发生的费用由谁来支付的问题。
按照惯例,企业将支付尽职调查的费用、为完成所有文件而产生的聘请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翻译等专业人士而产生的费用。
而投资者通常负担投资决策中发生的费用,比如支付给顾问和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代理费以及佣金等。
这一条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员b离开企业,甚至在离开企业后建立类似企业与企业b形成激烈的竞争。
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时候做出过这样的承诺,那就可能没有后来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现在好过得多。
这一条旨在解决投资者a投资前企业b中知识产权的归属的问题。
通常将会规定,b应该在a注入资金前就和每个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签订为a所接受的保密和发明转让协议。
在很多企业中,关键雇员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所以,可以利用人寿保险来减轻关键雇员因为意外无法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而造成的影响。
在这个条款中就要规定有哪些人是关键雇员,而且每个人应该投保多少数量的保险。
由于投资人a可能在未来为企业b引进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这一条款中赋予a为企业寻找管理人的权利。
虽然不会在条款中写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为投资金额中的一项开支。
这一条款将规定投资者a有权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润。
除了上述条款以外,还有一些小的条款也需要写在框架协议中。
注:签订了投资意向书之后就要展开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导语:基金合同是指具有平等地位主体的基金当事人在基金活动中,为规范其间的权利、义务,依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的契约或协议。基金合同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法律渊源之一。大家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考试知识点吧。
公司型基金合同的法律形式为公司章程,需要同时符合包括《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件,适应股权投资业务,并符合行业合规和自律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组织形式相关
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股东出资;股东的权利义务;入股、退股及转让;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终止、解散及清算;章程的修订。
主要包括:投资事项;管理方式;托管事项;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税务承担;费用和支出;信息披露制度。
主要包括:声明与承诺;一致性;份额信息备份;报送披露信息。
在合伙型基金中,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等系列协议,约定相关权利和责任,同时也对基金运作的相关事宜进行事先规范。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还需载明;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限与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事项在约定时需同时考虑相关自律规则的要求。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财富迅速积累,资本市场发展如火如荼、方兴未艾。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资本市场法规制度建设的日趋完善,资本市场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为阳光私募基金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分享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企业多元化、跨越式发展目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也为发展繁荣我国资本市场,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拟组建阳光私募基金公司。
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民间个人财富积累也不断的高速增长,使得整个社会对高端理财的需求出现了井喷现象,并且由于近年来公募基金表现持续低迷,诸多因素都催生并推动了私募基金行业的蓬勃发展。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截止12月底,国内私募基金公司总计242家,运行的628只产品,总资产规模超过2万亿。
从市场前景分析,私募基金业的发展得到决策部门的大力扶持,我国的私募基金市场仍存在较大空间。在短短数年时间内,中国的私募基金业获得了跳跃式的增长,目前,我国私募基金市场初具规模。
但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私募基金市场无论从绝对资产规模还是相对经济总量的比例来说,都存在着较大差距。这说明中国私募基金业的发展空间相当可观,同时受我国经济总量持续高速增长、居民储蓄资金亟需有效分流、资本市场渐进开放和决策层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中国的私募基金业也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20的股指期货上市,使得对冲基金更是刚刚在国内得到发展的可能。这些利好因素显然是已进入成熟成长期的公募基金业所难以比拟的。面对这样一个持续扩张、纷繁复杂的资本蛋糕,市场前景大有可为。
对冲投资策略的重点是不论在牛市或者熊市中,使用对冲交易追求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
方向性策略:需要对相关市场的价格走势进行判断的对冲基金策略。在实际交易中,可以针对不同行业、同行业不同个股、不同风格(大盘/小盘、成长/价值等)等条件构造股票多空头策略。股票多空头策略并不强制要求多头交易量与空头交易量一致,也不要求组合的市场中性,根据指数的中期走势以75%-125%比例调整股指期货的持仓。
期现、跨期套利策略:由于股指期货市场和证券市场的投机性和波动性,造成股指期货和股票指数之间的基差经常出现不合理的波动,使用程序化交易捕捉到这种稍纵即逝的机会,买入低估的股票组合,同时在高估的股指期货上放空等量的期货合约,待两个市场恢复到合理的基差,同时平仓出场,赚取其中的差价。利用股指期货期日不同的期货合约价差之间的异常波动,可以构建低风险的跨期套利策略。
通过上述对冲策略,可以将基金资产通过适当分散化,买空卖空,严格控制市场敞口等手段实现长期平稳的增长,创造极低的下行风险与极低的市场相关度。使得对冲基金可以在完全不对市场进行预判的前提下买入并持有,并获得稳定的收入,避免了跟随大盘涨跌造成的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实现稳定、持续的盈利。
公司的注册形式不仅仅是简单的名字,他的组织形式决定了今后业务是否能够顺利开展。目前市场中私募基金阳光化有这样几种形式:一是以有限公司的形式注册,以公司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二是以合伙制企业的形式注册;三是以投资管理公司的形式注册,之后和信托公司等机构合作,借用信托公司的平台对外开展业务。这几种形式虽然各有优点,但也存在相同的问题,就是由于受到目前政策法规的限制,经营范围比较单一,不太适应当下金融市场衍生工具快速发展的市场变化。有鉴于此,为了我们的阳光私募机构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变化,顺利的开展业务,建议采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的形式设立注册,之后在具体运作每一个产品的时候,则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展开,这样一种形式可以使我们有效地规避法规限制,灵活的选择不同的金融工具,从而扩大我们的经营范围。
四、对冲基金运作流程:
一.发行:通过信托,发售对冲基金产品。与信托公司组成合伙制企业运作。
二.资金募集:1.通过中介机构或自行募集自有资金。2.通过合作券商募集资金。3.通过银行募集及发售。
三.银行托管。发行二级基金产品,两级银行托管制度。
四.资金成本:
六.运作期:封闭运行期1年。
五、商业运作盈利模式:
第一期暂不收取客户管理费(1%)。认购费用(1.5%)抵充银行托管和银行代销费用,由资金管理账户直接划转至信托机构及托管银行。第二期基金开始将不再产生固定投入及资金成本的投入,亦可以开始收取管理费,大大增加盈利。
滚动发售第二期及三期基金,其意义在于资金成本消减后,转变为盈利,在固定投资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快速回收投入的目的。另在保持规模不变的前提下,专注于研发,投力于产品基金业绩的增长。基金业绩的增长将会提升基金在业内的排名,大大降低后期基金发售的成本,及迎来主动性合作的渠道。(于:私募计划书)预期一年内发售三期基金状况,如下表:
第一期基金发售盈利情况预期:
导语:基金合同是基金经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发起人为设立投资基金而订立的用以明确基金当事人各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投资者缴纳基金份额认购款项时,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此时基金合同成立。
公司型基金合同的法律形式为公司章程,需要同时符合包括《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件,适应股权投资业务,并符合行业合规和自律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股东出资;股东的权利义务;入股、退股及转让;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终止、解散及清算;章程的修订。
主要包括:投资事项;管理方式;托管事项;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税务承担;费用和支出;信息披露制度。
主要包括:声明与承诺;一致性;份额信息备份;报送披露信息。
在合伙型基金中,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等系列协议,约定相关权利和责任,同时也对基金运作的相关事宜进行事先规范。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还需载明;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限与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事项在约定时需同时考虑相关自律规则的要求。
与股权投资业务相关,下述事项的约定也为必备内容:合伙期限;管理方式和管理费(合伙协议中应明确管理人和管理方式,并列明管理人的权限及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费用和支出(合伙协议应列明与合伙企业费用的核算和支付有关的事项,具体可以包括合伙企业费用的计提原则,承担费用的范围、计算及支付方式,应由普通合伙人承担的费用等);财务会计制度(合伙协议应对合伙企业的记账、会计年度、审计、年度报告、查阅会计账簿的条件等事项作出约定);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合伙协议应列明相关事项,具体可以包括利润分配原则及顺序、利润分配方式、亏损分担原则及顺序等);托管事项(合伙协议应列明托管具体事项,未托管时需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合伙人会议(合伙协议中需列明合伙人会议的召开条件、程序及表决方式等);投资事项(包括投资范围、投资运作方式、投资限制、投资决策程序、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关联方投资的回避制度,以及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的持续监控、投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所投标的担保措施、举债及担保限制等);税务承担事项(应列明合伙企业的`税务承担事项)。除了前述的必备条款外,考虑股权投资业务的特殊性,合伙协议可能会包括关键人条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咨询委员会等。
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订立即表明了基金的成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主要包括:前言(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私募基金份额的登记;私募基金的财产;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私募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基金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与终止;私募基金的清算;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
主要包括: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资;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分配。
主要包括:声明与承诺;风险揭示;基金的成立与备案;信息披露与报告。
关于广义契约型基金的具体形式,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或者契约型基金均需要参照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部门规章和相关业务指引文件。
股票里的期货交割和期货交割日是什么意思?(要通俗回答,一般人能看懂的)
简单点说就是期货交易中事先约好了截止某个日期,必须将手里的期货进行结算割让。举个例子,我买了10月份的期货,假如约好了到10月30日是10月份期货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子,那么这天不管是赚是赔都必须把手里的期货清空,具体的盈亏由系统按期货规则给你结算。下面是期货交割的具体说明: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交割方式有现金交割、实物交割两类:现金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核算交易双方买卖价格与到期日结算价格相比的差价盈亏,把盈亏部分分别结算到相应交易方,期间不涉及标的实物交割;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卖方将相应货物按质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买方向交易所交付相应货款,履行期货合约。一般金融证券类期货合约以现金交易为主,商品期货合约以实物交割方式为主。
到期日、交割日、最后交易日有什么区别吗?
到期日、交割日、最后交易日有区别。区别是到期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的合约到期日。交割日:就是指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进行交割,必须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期货合约平仓。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证券投资学考试重点!!!(含?) - 知乎
①投资是一种以得到合理、可预见的以股息、利息或租金为形式的收入和较长时间内价值增值为目的而购买资产的行为。
②投机是指在根据短期的市场价格,来买入或卖出证券,承担较大风险,以获取超额收益的行为。
③投机是一种在不确定性投资环境中的风险投资活动。
①金融市场的信息作用:
②消费时机:
通过购买金融资产来储存财富,将来卖出这些金融资产
③风险分配:
投资者可以选择满足自身特定风险偏好的证券。
④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金融中介:集中资金进行投资
1、货币市场
①货币市场是固定收益市场的一部分:证券是短期的、流动的、低风险的,通常交易面额大。
②证券类型包括:
短期国库券:美国**发行的短期债务。-买方报价与买方报价、银行贴现法
大额存单:银行定期存单
商业票据:公司发行的短期无担保债务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客户向银行发出在未来某一日期支付一笔款项的指令。
欧洲美元:在美国以外的银行以美元计价的存款。
1、银行贴现率
①投资者在应税债券和免税债券之间选择时,需要比较每种债券的税后收益。
央行进行正回购是向市场卖出债券,收回货币→收紧流动性
央行进行逆回购是向市场收回债券,投放货币→释放流动性
▲回购协议与逆回购:由**证券支持的短期借款。
①投资者在应税债券和免税债券之间选择时,需要比较每种债券的税后收益。
▲可转换债券(进可攻退可守的投资品种)可转债是兼具股票与债券性质的工具
转换期内按转股价转换为股票,一旦股票市价超过转股价,即可享受高于普通债券收益
保本付息,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保证资金安全
①零成本即可申购②没有涨跌幅限制③T+0交易④上不封底、下有保底
▲从整体趋势看,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会随着其对应的股票价格上涨而(上涨)
只把它当成不具有转换选择权的一种证券价值。
一般来说,在转债到期日接近时,市场价格接近转换价值
若转换价值低于纯债券价值,市场价格高于或等于债券价值
原因总结:①有很多股票不涨甚至下跌②少部分股票能够长期上涨
④上证指数计算以个股的总股本作为权重,有些权重股拖累了指数
1、定义:
①看涨期权:以执行价格购买某种资产的权利。看涨期权的价格随执行价格的增加而降低。
②看跌期权:以执行价格出售某种资产的权利。看跌期权的价格随执行价格的增加而增加。
D:期货合约是指在规定的交割日或到期日按约定的价格(这种价格叫做期权费)对某一资产(有时是其现金价值)进行交割的合约。
①多头头寸:在交割日购买资产。②空头头寸:在交割日出售资产。
①期权是买或卖的权利,不是必须行权,只有当它有利可图时才被执行。
①购买或出售资产的的义务。多头头寸的交易者在未来按约定价格购买资产,空头头寸的交易者在未来按约定的价格出售资产。
D:企业的股份在证券化之前,对于企业股份的交易。
①企业通过承销商向公众发行新证券②投资者取得新证券,公司得到资金
D:企业股份在证券化之后,变成股票,也就是所有权标准化凭证之后再在公开市场上进行流通
D:“实质管理”,主管机关除了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审查,还要求发行人满足一定的发行条件,才能批准发行
D:“公开原则”,是指发行者在发行前,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整、准确的向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主管机关只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审查。
主板:核准制科创板:注册制创业板:注册制
(1)抑价:股票发行价格低于上市首日的交易价格
美国股票的首日平均收益率达20%。我国股票的首日平均收益率曾经达到160%,现在的政策规定首日涨幅上限44%(除了科创板)
①炒新一直是A股市场的一个重要习惯,也是投机力量爆发的重要突破口,炒新充满了非理性
②投机者恶炒新股,其中最重要的吸引力就是短期的快速上涨,在注册制的规定下,新股前5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这就给投机者提供了无限的炒作空间。
③发行价一般参照同类公司的平均市盈率确定,但与同行业的老股相比,新股的业绩可持续仍存在未知数,因此,从中长期来看,刚上市的新股估值可能都不一定便宜。
而在上市后,二级市场定位或多或少都会有一定的涨幅,此时新股的定价就比老股要贵出不少。如果此时公司股价再来一个大幅上涨,那么其中将存在巨大的泡沫。
①直接搜寻(私自)②经纪人(赚佣金)③交易商(赚价差)④拍卖(多人参与,没有中间人)
(1)限价买入:降到或者低于约定价格,买入
(2)限价卖出:上升到或者高于约定价,卖出
(1)止购指令(买入止损):等于或高于约定价格,买入
(2)止损指令(卖出止损):等于或低于约定价格,卖出
①主板:核准制
②科创板:注册制
③创业板:注册制
▲何时追加保证金?何时会收到保证金催缴通知【卖空和买空都要掌握】
①投资者需从经纪人那里借入部分购买股票的资金。投资者提供剩余部分资金。
②保证金是指投资者提供的出资比例或出资金额。投资者从股票升值中获取利润。
②美联储设定了初始保证金:目前是50%
最低权益价值必须能够维持保证金账户。如果证券价值下降太多,必须追加保证金。
▲杠杆率:金融业界把保证金的倒数
(1)设定:X1=自有资金;X2=借入资金
(2)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自己的资产+借来的资产)/借来的资产
=保证金(即自己的可用来抵押的净资产价值)/(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即负债)
=保证金(即自己的可用来抵押的净资产价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即负债)
D:投资者需从经纪人那里借入部分购买股票的资金
▲保证金比率的计算公式:
投资收益率=(账户最终净资产-账户最初净资产)/账户最初净资产
①目的:从证券价格下跌中获利
从经纪人处借入股票(初始保证金比率决定了借入股票的数量)
净资产/股票市值=(初始保证金+卖出股票所得现金-借入股票的市值)/股票市值
内幕交易、价格操纵、IPO制度、信息不对称、国有与民营、证券司法制度
简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又称“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是一种指数基金,且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以用一篮子股票申购或者赎回一篮子股票,也可以在交易所现金买卖基金。
D:即不同概率下收益的加权平均期望收益率
①超额收益=实际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②风险溢价:超额收益的期望值
③风险测度:超额收益的标准差④夏普比率=风险溢价/超额收益的标准差
①定义:
若随机变量X服从一个数学期望为μ、方差为σ2的正态分布,记为N(μ,σ2)。其概率密度函数为正态分布的期望值μ决定了其位置,其标准差σ决定了分布的幅度。
①当偏度为正(右偏),标准差高估风险②当偏度为负(左偏),标准差低估风险
②效用函数的用处:效用最大化是投资目标
▲c:
①一组平行的无差异曲线,位于上方的曲线代表的效用高于下方曲线的效用
②越陡峭的无差异曲线代表的投资者的风险厌恶系数越大。
▲一般是直线、弯折:要知道原因▲相关练习题要掌握
(1)正常型:
资本配置线上所有的点代表了完整组合C的所有可能集。(也就是y取不同的值,得出不同的组合点)
资本配置线反映了完整组合C的期望收益和标准差的对应关系。
▲P点右边的部分为杠杠的部分,如果没有杠杆就无
②控制风险的简单方法:控制投资于风险资产组合和无风险资产组合的比重
(3)通过在无风险资产和风险资产(P)之间合理分配投资资金,建立一个完整的资产组合(C)
①计算出各种配置比率下的风险与收益②假设分配给风险投资组合P的比例为y
▲结论:
①目的:根据投资者的风险厌恶水平确定效用最大化下的资产配置比率
②效用最大化时的风险资产最优头寸的数学表达式:
▲上方表达式的含义:当其他条件相同,投资者的风险厌恶系数越大,则最优完整组合中配置的无风险资产比率越大。
资本配置线反映了完整组合C的期望收益和标准差的对应关系。资本配置线上所有的点代表了完整组合C的所有可能集。
D:由无风险资产与股票指数构成的资本配置线称为资本市场线(资本配置线的特殊形式)(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章节会用到)
D:通过在无风险资产和风险资产(P)之间合理分配投资资金,建立一个完整的资产组合(C)。资本配置线反映了完整组合C的期望收益和标准差的对应关系。
包括:经济周期波动、利率变动、汇率变动、通胀率变动、劳动力成本
包括:公司的经营、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受灾等
结论:CAL斜率越大,无差异曲线与CAL线相切点的效用越大
图中蓝色的线:
②曲线弯曲的原因是组合中风险资产的相关系数小于1
连接rf点和切点的资本配置线的斜率(夏普比率)最大
①由最小标准差的风险资产组成,这个组合的风险最低
②当相关系数小于1时,资产组合的标准差可能小于任何单个资产
①如果对所有资产的收益与风险的估计相同,则所有投资者都会选择相同的风险组合P。
②差异在于:风险厌恶程度不同的投资者,对风险资产与无风险资产配置的比例不同。
1、市场指数收益率的贝塔值是(1),无风险收益率的贝塔值是(0)
2、贝塔是证券特征线的斜率,代表证券超额收益对市场指数超额收益的敏感程度,反映了个股的系统性风险。
②贝塔大于1,意味着承担高于市场平均波动水平的风险,该股票的期望收益也高。
(1)亨利·马科维兹:现代投资组合理论【1990】
(2)威廉·夏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1990】
(3)默顿·米勒及其理论成就:MM理论及扩展【1990】
1、证券市场线SecurityMarketLine:描述单个证券期望收益和贝塔关系
D:任何一个单个证券或组合都具有这种“预期收益-β”关系。公平定价的证券位于证券市场线上
▲证券市场线上的收益为公平收益,或正常收益,或均衡收益。
①资本市场线是资本配置线的特例;CML:无风险资产与风险资产的组合配置
1、阿尔法=预期收益率(通过证券分析得到)-公平收益率(期望收益)(通过CAPM得到)
2、阿尔法大于零,是指预期收益率高于公平定价的收益率→意味着现在的市场价格是被低估了
(1)CAPM模型认为:均衡市场中所有证券的期望阿法值为零
(2)而指数模型代表的CAPM认为:对于某一特定时段证券收益的阿尔法可以不为零。但从长期
▲总结:把握章节脉络
套利:利用证券之间的错误定价来赚取利润的行为。包括风险套利及无风险套利
①市场的不均衡②投资者可以构建存在正阿尔法的零净投资组合【存在无风险套利机会】
①当不需要投资(零投资)就可以赚取利润时,就存在无风险套利机会。
②套利过程就是构建一个零投资组合,比如卖出一个资产同时买入另一个资产。
③由于没有投资,投资者可以建立大量头寸,以获取巨额利润。
②在一个无风险套利投资组合中,投资者都愿意持有一个无限的头寸(无论其风险厌恶程度和财富水平)
③无风险套利的结果是:套利机会消失,证券价格满足“无套利条件”。
▲无套利套件:市场不存在套利机会
▲APT和CAPM的相同之处:
①提供了风险与收益关系的基准②强调不可分散的风险需要风险溢价来补偿
②APT的缺陷:当组合无法分散资产的巨大残差时,APT得出的收益-风险公式不成立。
①投资组合A和投资组合B的贝塔值相等,同为1,但A的期望收益率为10%,B的期望收益率
解析:β=wβA-wβB=0RA=E(RA)+βAFRB=E(RB)+βBF两者相减即可
③套利的结果:同贝塔的组合具有相同的期望收益。
①投资组合A的贝塔为1,期望收益10%,投资组合C的贝塔为0.5,期望收益为6%,无风险利
①关键之处:构建两个相同贝塔的组合,比较收益率,买入高收益率的组合,同时卖出低收益率的组合
②构建一个新投资组合D,1/2配置无风险资产,1/2配置组合A,则新投资组合的贝塔为0.5,期望收益为7%
③买入新投资组合D,同时卖出等额的组合C,构建零投资、无风险(贝塔为零)组合,无风险收
▲股票收益率估计的方程与计算:看另一份题目的文档;结合理解
①这个公式的来源:法玛发现小规模公司和高账面价值比的公司股票的收益率高于其他的公司
②法玛认为这些变量可以代替未知的一些因素,可以反映宏观经济的因素,所以股票是收益受这些宏观风险因素的影响,这个公式是有效市场假说的证据。
①信息是不可预测的;如果能够预测,则可预测的信息一定是当天信息的一部分。
②股票价格对新(不可预测)信息的变化必定是不可预测的,价格随机漫步。
②股票市场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可能通过预测获得超过合理回报的异常收益)
▲信息集与有效市场假说的三种形式:
(1)弱有效:股价已经反映了全部市场交易信息,包括价格、交易量。
(2)半强有效:股价已经反映了价格、交易量,还包括:公司基本面的信息,比如过去和未来的经营、资产情况。
(3)强有效:股价反映了所有公开及非公开的信息,包括内幕信息。
①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之一其他两位是拉尔斯·皮特·汉森以及罗伯特·J·席勒获奖,表彰他们在研究资产市场的发展趋势上采用了新方法。
②1990年代与弗伦奇提出了三因子模型,解释股票收益的来源。
对短期至中期股票收益的研究显示,最近无论业绩好坏都将持续下去。
在较长时间内,股票的收益与过去的收益负相关。
是金融市场与日期相联系的非正常收益(交易周、日效应和1月效应)
▲否定有效假说的现象称为市场异象【基本面分析】
①市盈率效应低市盈率股票组合收益率高于高市盈率股票组合收益
最小规模公司股票组合的收益率高于最大规模公司股票组合的收益率
(表现:依赖近期经验,导致追逐高市盈率股票)
(表现:交易频繁)
(表现:对事件反映慢或者不足,导致动量效应)
④代表性偏差:
借鉴以往的规律或者结果,却忽略了两者的差异,比如用小样本代表总体,用近期代表中长期表
投资者往往依赖最容易想到的记忆材料,在进行概率判断时认为常见的事件的发生概率大于不常见的事件,表现为追热点,买热门股
特征是“非替代性”效应,也即不同账户的金钱不能完全替代(此钱和彼钱是不同的)。这使投资者失去对价格的理性关注,从而产生非理性投资行为。
表现:投资者拥有不同账户,一个账户偏好风险,另一个保守投资。高红利的股票价格过高(买入高红利的股票,不关注其价格);“庄家的钱”更爱冒风险
D:不依惯例进行决定并出现不利结果时,更后悔
表现:规模效应和账面—市值比效应
D:个人所获得信息的表述方式都会影响到他对整个事物的判断与认识,问题的情景与表达方式不同,导致对同一事物做出不同的判断
▲框定偏差(效应)产生的主要类型有对比效应、首因效应、近因效应和晕轮效应、稀释效应等
表现:炒短线的人一般不愿意长线投资、刚入市就遇上大熊市的投资者可能会远离股市
①GDP快速增长表明经济正在扩张,公司有大量机会增加销售额
①扩张的财政政策增加了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刺激经济发展,企业盈利增加,使得证券市场走强。
②扩张的货币政策增加社会总需求,同时也增加了对证券需求,有利于证券价格上升(理论上)
①大量的**借贷会增加经济中的信贷需求→利率↑
(1)从金融市场角度看,利率比较高时,一部分资金从投向股市转向到银行储蓄和购买债券,从而会减少市场上的股票需求,使股票价格出现下跌。(跷跷板效应)
(2)从公司估值的角度看,利率对估值的影响通过两种途径:公司的收益、必要收益率。
①利率(无风险利率)的提高,意味着必要收益率提高,导致估值下降。
②提高贷款利率,可能会增加企业的借款成本,公司利润可能会降低。
①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心理问题,是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
①本国货币稳中有升,吸引外资流入,可能带动股价上涨。(货币在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
(1)从金融市场角度看,利率比较高时,一部分资金从投向股市转向到银行储蓄和购买债券,从而会减少市场上的股票需求,使股票价格出现下跌。(跷跷板效应)
(2)从公司估值的角度看,利率对估值的影响通过两种途径:公司的收益、必要收益率。
①利率(无风险利率)的提高,意味着必要收益率提高,导致估值下降。
②提高贷款利率,可能会增加企业的借款成本,公司利润可能会降低。
1、经济运行周期性的含义。四个周期:萧条、复苏、繁荣、衰退。
2、判断目前经济处在周期的哪个阶段:
▲两种方法:指标分析法、计量经济模型法
①按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