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级债和混合债哪个好(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投资手册【2019版】)

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投资手册【2019版】

近一年多以来,经过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不断的磨合,二级资本债市场从起初的火热逐渐归于平静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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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业研究

作者| 郭益忻,乔永远

一、基础篇:背景知识

1、什么是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

2、为什么银行要发行二级资本债? 

2013年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提出了要求:7.5%、8.5%和10.5%。(这里暂不考虑逆周期、系统性重要银行和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目前,商业银行总体资本充足率水平高于监管底线。

由上图可以看到,二级资本包含二级资本工具以及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超额贷款损失准备是指商业银行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超过最低要求的部分。计提超额拨备可以补充二级资本,但需要以牺牲利润为代价,银行管理层在权衡各方面利弊(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ROE)之后并不会计提过多的超额准备。

3、二级资本债的市场有多大?

从发行总量来看,截止2019年7月31日,全市场累计发行573支二级资本债(含次级债等),累计发行规模30774亿。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城商行、农商行、外资行在内的各类型主体都发行过二级资本债,以此方式来补充资本。

金额分布方面,100-500亿占比达到68.3%;但笔数仅占14%。而50亿以内的笔数占比逼近80%,而金额占比仅19%。

银行类型方面,国有大行、股份行合计发行占比超过77%。发行规模与银行自身规模是匹配的。

4、二级资本债的期限有多长?

目前主流的发行期限是10年,采用5+5的安排,第5年末设有赎回权。未设赎回权的仅有3支,金额合计只有31亿。

值得一提的是,进入2019年,10+5二级资本债重出江湖,这里面有两个重要的背景:

而从几单10+5的近期估值水平来看,二级已经和一级比较接近。投资者可能短期要承受一些估值浮亏的压力。而如果将10+5这种超长二级资本债与永续债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两者在票面上很接近,但二级估值差异有10BP。

评级分布方面,AAA、AA+、AA占比较高,AA以上合计超过90%,发行人资质整体较高。

此前,保险公司不能投资二级资本债,但在今年年初保险公司同时被获准投资银行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对于长久期的保险资金而言,期限相对偏长的二级资本债反而是不错的标的。

发行方式方面,资管新规落地之前,二级资本债大多采取互持方式:即机构之间互相认购对方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如果机构较为对等(例如都是国有大行,都是股份制等),则价格不至于偏离过多;如果机构并不对等,则价格相较于估值会产生较为显著的偏离。我们常说的,二级资本债的市场化程度不足,其集中体现就在于发行价格的压低。

7、二级资本债定价水平整体怎么样?

平均发行利率

二级资本债发行利率波动较大,2013年达到近5年高点,平均发行利率高达6.6%,而2016年则大幅下行270BP,平均不足4%。2017年以来金融市场利率大幅回升,二级资本债利率的也相应反弹,但反弹水平并不高,2018年3季度为缓解资本补充压力,大行带头提高报价,达到了本轮反弹的高点。随后在市场利率持续下行的环境中,小型资产荒出现,二级资本债利率再次回落。

一、二级利率关系-倒挂不倒挂兼而有之

国有大行在流动性宽松环境下定价权更强,倒挂案例更多;股份制、城商行相对贴近或高于二级估值;部分规模较小的农商行,发行二级资本债体量也较小,一级定价仍有欠市场化。

8、二级资本债的赎回条款重不重要?

9、资管新规等监管规定对二级资本债什么影响?

表外:资管新规的约束

表内:IFRS9的约束

二、实操篇:发行与投资实践

1、现阶段二级资本债收益/成本如何?

相对价值方面,我们把各评级的二级资本债与对应评级5年期的城投债做对比,可以看到不同评级的二级资本债,相对于同评级的城投,有30-45BP的溢价,相对性价比还不错。

2、现阶段二级资本债风险如何?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截止2019年7月末,平均每月成交量已经放大到980亿以上,合理充裕的资金面有助于二级资本债的交易量保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

信用风险

而今年风险事件中对于二级资本债的处理,也恰恰印证了我们的观点。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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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资本债:渐行渐“久”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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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导读

在“巴塞尔协议III”的基础上,2013年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重新明确国内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工具标准,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前期主流品种因不合规而被逐步边缘化,二级资本债应运而生,在2016年之后开始放量发行,接力次级债成为重要的资本补充工具。

特殊条款方面:(1)次级性,在破产清算时的偿付顺序位于存款和普通债权之后,但在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永续债、优先股)之前;(2)减记权,触发无法生存事件时,发行人有权不经过持有人同意对二级资本债本金全额减记;(3)赎回权,常见发行期限为5+5或10+5,行权期满发行人有权选择赎回。

供给格*方面,存量二级资本债以国有行、股份行为主,中小行扩张加速。纵向看,二级资本债发行高峰已过,今年以来增量边际放缓;横向看,国股行拉长久期,2020年起开始发行10+5年期品种,同期,中小行发行节奏加快,发行支数增多,但规模增量有限。

展期风险逐步释放,个别减记略引波澜。(1)截至目前,2013-2016年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到期均未赎回,涉及主体均为中小银行。这一现象或反映出近年来中小行的资本充足考核压力较大,可能存在滚续发行困难,展期风险在逐步释放。(2)包商银行减记事件之后,二级资本债换手率明显提高,且以低等级成交为主,同时隐含评级AA及以下的品种利差大幅走扩,至今仍未明显回落,反映二级资本债的信用风险重定价,且在此过程中,弱资质主体遭受了较大的抛售压力。

投资策略:建议重点关注品种久期带来的票息优势,谨慎下沉:

(1)AAA-级、发行期限为10+5年的品种可以关注新券认购机会,同时这一类期限的老券也有挖掘空间。

(2)AA+的老券(剩余期限在1-2年)主体多为股份行或大型城商行,可以选择资质较优的个券博弈赎回时点带来的资本利得机会。

(3)鉴于低等级中小行展期事件增多,且机构在此前的“欠配”行情中表现出对品种进一步下沉的意愿不强,我们建议对于隐含评级在AA-级及以下的二级资本债谨慎参与。

正文

一、概述:“标准化”后的资本补充工具 

二级资本债于2014年起快速发展,2015年短暂停滞,2017年之后加速扩容。(1)2013年7月,国内市场成功发行第一支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13滨农商二级”;此后2014年发行规模陡增至3449亿元。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在2010年9月12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于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因此若要保持资本充足率不下降,则2013年起就需要开始补充因递减而下降的二级资本,这是2013-2014年二级资本债快速扩容的原因;(2)2015年-2016年,上市银行先后启动优先股发行,渠道替代效应释放,二级资本债的发行量同比下降;(3)2017年至今,金融监管愈加规范,央行着力放松银行资本约束,强化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资本工具的发行规模再上台阶,叠加疫情影响,2020年二级资本债的发行规模超6000亿元。

对于投资人,金融资产的分类需要同时衡量持有目的和合同现金流量测试(SPPI)的结果,实务中二级资本债通常记做FVTPL类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含有减记条款的金融工具,如果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允许发行人或第三方主体对金融工具实施减记,则不满足SPPI特征,”二级资本债满足这一情形,故无法通过SPPI测试,必须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后续会计处理上,二级资本债进行派息以及估值发生波动时,持有方均对应确认损益。

二、市场格*:国股行存量为主,中小行扩张加速

(一)发行视角:大行久期拉长,中小行活跃度上升

1、总量:发行高峰已过,增量边际放缓

2017年二级资本债迎来发行小高峰,2020年再创新高,与疫情背景下的资本消耗加快有关。2017年金融“去杠杆”力度较强,同业资产压降,表外资产回归表内,资本消耗速度相对提升,二级资本债发行需求也跟随扩张,当年二级资本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136%;同时,逆周期调控诉求信贷扩张,央行明确鼓励银行补充资本,放松资本约束,2019、2020年二级资本债发行规模连续正增长。

2021年,中小行的发行更加活跃,对应低隐含评级的发行占比上升。截至2021年7月底,国有行、股份行发行规模占比回落至55%,与此同时,城、农商行发行占比升至43%,而2020年仅为15%。这一定程度上与2021年中小行到期赎回压力增大有关,当年到期规模占比系近年中最高,对应2016年第一批城、农商行二级资本债放量发行。与之相对,2020年AA及以上的银行(主要是国有行、股份行和资质较好的城商行)发行占比达到93%,而2021年7月末则回落至83%。

期限结构方面,以“5+5”为主,2019年之后,“10+5”逐渐增多。(1)主流发行期限:在实务中二级资本债的发行期限通常采用“5+5”年的形式,2017-2018年所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全部采用该期限类型。(2)新增期限形式:2019年起,国股行主动拉长二级资本债的发行久期(赎回期限):2019-2021年,“10+5”年的发行占比分别为11.75%、7.56%、8.60%,久期拉长一定程度上反映市场对二级资本债的认可度上升。(3)特殊期限形式: 2013年至今,有“15寿光农商二级”、“16六安农商二级01”两只二级资本债分别采用“5+1”年、“5+2”年的特殊发行期限。

存量二级资本债以国有行、股份行为主,整体资质较优。截至2021年7月底,二级资本债的存量规模在2.37亿元,存续只数达445支。其中,隐含评级在AAA-级的二级资本债规模占比在51%以上,AA-及以下的仅占6.7%。

短期内,中小行的展期风险值得关注。按行权期限看,2021年、2022年,隐含评级在AA及以下的二级资本债到期规模分别为697亿元、876亿元,分别占当年到期总规模的34%、18%。就绝对规模而言,系近年以来的赎回高峰,偿还压力明显超过2020年。

三、风险:展期事件增多,个别减记引波澜

(二)减记:包商银行打破刚兑,短暂抑制投资情绪

四、投资价值:高等级品种性价比回升

什么是混合债?

银行发的债券中的一种,金融债、商业银行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债券都是银行所发的债券品种,混合债中的所谓混合,意思是银行资本清算时的混合资产价值。

什么是混合债?

银行发的债券中的一种,金融债、商业银行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债券都是银行所发的债券品种,混合债中的所谓混合,意思是银行资本清算时的混合资产价值。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风险分析及建议 - 写写帮文库

摘要:近期,银行间债券市场违规交易案件频发,涉及不同类机构多名金融从业人员,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广受市场关注。本文就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模式、异常交易成因和风险状况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关监管建议。

今年4月开始发酵的债市系列调查源于2010年底财政部国债司相关官员在国债招标中的舞弊案,当事人及其家人控制丙类户套利,此后2011年爆出富滇银行固定投资部窝案,债券市场丙类户异常交易成为重点关注领域。由于债券市场异常交易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隐蔽性和复杂性,在合规性界定和政策措施上尚未形成统一标准。

一、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特点

(一)市场参与主体。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货币基金、保险公司、理财产品SPV、银行代理的丙类户(企业)是市场的参与主体。按照投资者账户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则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允许直接参与债券交易,须通过甲类户账户进行债券3-的主要风险。交易机构通过债券回购和债券代持养券的方法放大杠杆倍数,在搏取高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市场风险。加上代持养券等交易约定在法律上缺乏依据,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可能导致机构的代持养券可能无法完成交易,造成券商、基金投资等机构市场风险转移向代持银行机构,造成投资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杠杆倍数与资金安排期限错配造成流动性风险。投资杠杆实现了运营资金规模放大,但同时资金的流动性安排失去主动性,加之期限错配,流动性管理难度更大。特别是在面临债券市场利率波动、资金面趋紧的市场环境下,流动性风险成为中小交易性机构的隐患。券商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也可能引发作为交易对手的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目前商业银行主要通过交易对手准入管理防范此类风险传递。

(三)道德风险。债券市场异常交易,可能造成利益输送和职务侵占,可能涉及交易策略、交易模式、交易品种、交易价格等不同方面。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的“询价制为主,做市商制度为辅”的交易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容易诱发债券市场异常交易和道德风险,在此模式下交易能够以精准的价格和交易对手完成,使得异常交易成为可能,交易商通过寻找潜在的买卖双方赚取搭桥的差价收入即获零风险收益。市场的交易逐利是合理的,但是异常交易的信息不-4-

透明和隐蔽性为道德风险提供可能。商业银行在实践上主要是在投资决策、债券交易定价、专职风控等重点环节监管,通过前中后台分离防范风险。

银行间债券市场异常交易风险监管涉及诸多监管部门。目前市场已在开展债市自查,从市场整体看应该从债券市场机制完善、信息披露、衍生产品创新、丙类户管理、投资机构内控管理专业化等方面开展工作。以下仅从银行业监管角度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银行机构金融市场类业务内控管理。银行金融市场类业务独立性和专业性较强,与存贷款业务风险管理要求有较大差异,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价格公允性的评估标准具有不确定性。建议在严格银行市场交易室、交易员内控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提升银行风险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风控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

(二)加强对管理层等重点人员和关键岗位的监控。从债券市场风险案件的特点来看,具有投资决策和交易定价权的投资管理层是违规交易和案件防范的重点。而由于交易的频繁性和复杂性,交易员和风险控制人员往往对可能的违规交易较难识别。建议加强对管理层、中台风险控制等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和稽核,加强对相关人员收入申报和异常监测,同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防范道德风险和利益输送。-5-

(三)推动产品创新及强化信息披露。市场异常交易一定程度上与债券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产品不能满足交易主体需求、信息不透明等众多因素相关。建议通过机制完善、产品创新和信息披露将隐性交易显性化,降低异常交易生存空间。

(四)加强对丙类户的监管和财务审计。从各交易主体的风险管理水平来看,丙类户往往成为风险管控的盲区。甲类和乙类账户均是金融机构,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相对健全,债券异常交易的利益较难流出市场,而丙类户打破了市场缺口,通过丙类户交易可以实现投资收益的流出。建议提高对丙类户市场准入的监管要求,并加强对其财务审计信息的披露。

一、债券市场

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包括一级市场(发行市场)和二级市场(流通市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包括“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其中,银行间市场占绝对主导地位,债券存量和交易量约占全市场90%。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由机构投资者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成立于1997年6月6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市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

1、财政部:主要是“记账式国债”。

2、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票据”。

3、政策性银行:主要是“政策性金融债”。

4、商业银行:“普通金融债”和“次级债券”。

5、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信托、证券):财务、信托公司金融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

6、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8、其他融资主体:如地方**(市政债券)。

1、特殊结算成员16家:包括人民银行、财政部、政策性银行、交易所、中央国债公司和中证登公司等机构。

2、商业银行341家:包括全国商业性银行、外资银行、城商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等。

4、非银行金融机构142家: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邮政*等金融机构。

9、其他8家: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ABF2(亚洲债券基金二期AsianBondFund2)等

主要包括:国债、地方**债、**支持机构债券、国际开发机构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商业票据、混合资本债、普通金融债、企业债、次级债、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金支持证券等。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是中央**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国债可分为“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三种。

记账式国债,一般分为交易所市场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以及同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又称为跨市场发行)三大情况。一般来说,交易所市场发行和跨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散户投资者都可以购买,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多是针对机构投资者的,个人投资者并不是所有品种都可以购买的。

地方**债券,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

地方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地方**债券又被称为“市政债券”。

**机构债券,是指除中央**以外,其他**部门和有关机构发行的借款凭证。**机构债券通常以中长期债券为主,流动性不如国库券,但它的收益率比较高。**机构债券虽然不是**的直接债务,但通常也受到**担保,因此债券信誉比较高,风险比较低。**机构债券通常要交纳中央所得税,不用缴纳地方**所得税,税后收益率比较高。

国际开发机构,是指进行开发性贷款和投资的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财务稳健,资信良好,经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人民币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公司评级,人民币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以上;已为中国境内项目或企业提供的贷款和股本资金在十亿美元以上。

债权募集资金用于向中国境内的建设项目提供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或提供股本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中国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主权外债项目应列入相关国外贷款规划。

政策性金融债券(又称政策性银行债),是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用计划派购的方式,向邮政储汇*、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分二个阶段,派购发行阶段和市场化发行阶段。

政策性金融债券的主要发行主体是国家开发银行,发行量占整个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量的90%以上。政策性金融债券是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90%以上的贷款以债券资金发放,政策性金融债券有力的支持了国家大中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为调整产业和区域经济结构,支持西部经济大开发,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央行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中央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减少

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商业银行在支付认购央行票据的款项后,其直接结果就是可贷资金量的减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上海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考虑推出短期商业票据试点。据悉,为了控制风险,首批参与试点的将是评级为3A级别的大型央企,票据的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这是2005年重启短期融资券之后,国内信用债市场多年来第一次酝酿推出新产品。

“短期商业票据”并不是国内通常意义上的票据,而是指美国货币市场上的商业票据(CP)。

所谓商业票据(CP),是一种以融资为目的、由公司直接或通过经纪商向投资者发行的一种无担保的本票。这种商业票据是美国货币市场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高达上万亿美元。

混合资本债券,是针对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于混合(债务、股权)资本工具的要求而设计的一种债券形式,所募资金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作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重要金融工具,混合资本债券在国际上已普遍为各银行采用。

按照银监会规定,混合资本债券应具有四个特征:一是债券期限在15年以上(含15年),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得赎回;二是当发行人经营不佳且满足一定条件时,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利息或必须延期支付利息(即可以利息递延);三是债券到期时,若发行人经营恶化且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即可以暂停索偿权);四是清偿债券顺序列于长期次级债之后,股权资本之前。

普通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对其借款者承担还本付息义务所开具的凭证,是定期存单式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期限分为1年、2年、3年三种,均以平价发行。

次级债,是一种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包括高级债务和担保债务)的特殊债务形式。

次级债券,是次级债的一种,是指在清偿顺序上排在存款和高级债券之后,优先股和普通股之前的债券品种。作为债券持有人只能获得发行条件载明的固定利息和本金金额,即次级债券的持有人不能分享银行的超额收益,但却承担了较大的违约风险。目前国际上次级债

券多为商业银行所发行。次级债券的次级只是针对债务的清偿顺序而说的,即若公司一旦进入破产清偿程序,该公司在偿还其所有的一般债务(高级债券)之后,才能将剩余资金来偿还此类次级债券,也就是说其享有对公司资本的第二追索权。

次级贷款(或:次级按揭,简称:次贷),是为信用评级较差、无法从正常渠道借贷的人所提供的贷款。次级贷款的利率一般较正常贷款为高,而且常常是可以随时间推移而大幅上调的浮动利率,因而对借款人有较大风险。由于次级贷款的违约率较高,对于贷款商也有较正常贷款更高的信用风险。

集合票据,是指2个以上10个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集合发行能够解决单个企业独立发行规模小、流动性不足等问题。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中期票据指期限通常在5-10年之间的票据,通常会透过承办经理安排一种灵活的发行机制,透过单一发行计划,多次发行期限可以不同的票据。

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发行人和投资者可以自由协商确定有关发行条款(如利率、期限以及是否同其他资产价格或者指数挂钩等)。

资产支持证券(ABS),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4月20日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和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11月7日发布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收益证券。

换言之,资产支持证券就是由特定目的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的信托的信托收益权份额。信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区别银行间债券市场(B)交易所债券市场(E)

1.发行主体:B财政部,政策性银行,企业E财政部,企业2.托管人:B中央结算公司E交易所

3.交易方式:B询价交易,自主完成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E撮合交易,自动完成债券交割和资金清算

4.市场成员:B各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个人(柜台),企业,事业(委托代理行进入市场)E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个人

5.投资特点:B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性较好E收益高,流动性好,安全性一般

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是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中信债——是指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中信债共有2期。

2007年,记账式15期国债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同时上市,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之间的收益率相差8个基点。15期国债是第一只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挂牌的品种。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有不同的划分方式:

(一)按债券发行主体不同可以分为:

1、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

2、中央银行债:即央行票据,其发行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期限从3个月——3年,以1年期以下的短期票据为主。

3、金融债券: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券金融债券;商业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发行的商业银行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集资金发行的金融债券;证券公司为筹集资金发行的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包括中央企业债券和地方企业债券。

4、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5、资产支持证券:一般是指公司或企业以某资产作抵押发行的债券。

6、外国债券:主要是国际机构债券

(二)按债券的付息方式划分可以为:

1.贴现债券:是指低于面值(一般为百元面值)发行的,期限为一年期以内,到期时按面值偿还的债券。

2.零息债券(也称利随本清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到期时一次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债券。

3.附息票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如按年付息)及付息日,到期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并偿付全部本金的债券。

(三)按利率是否固定分为:

1.固定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具有固定利息率和固定的偿还期,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债券。这种债券在市场利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比较流行,但在利率急剧变化时风险较大。

2.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长期债券。利率按标准利率(同业拆放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减一定利率基点确定。浮动利率债券有利于投资人防范利率风险。

作者:金投网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负责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监督;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等;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计算机撮合成交的。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债券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市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可披露市场有关信息。

银行间债券市场求助编辑百科名片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目录1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按发行主体分1按付息方式划分1按利率是否固定分债券交易类型债券交易方式中介机构主要职能发展现状问题分析发展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思路展开编辑本段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按发行主体分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政策性金融债——是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共有2期。中信债——是指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中信债按付息方式划分零息票债券——指债券合约未规定利息支付的债券。这类债券通常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和交易,投资者通过以债券面值的折扣价买入来获利。息的债券。附息债券——是指在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或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票累积债权——和附息债权类似,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只有在债券到期时债券持有人才能一次性获得本息,债券的存续期内不进行利息支付。按利率是否固定分固定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具有固定利息率和固定的偿还期,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债券。这种债券在市场利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比较流行,但在利率急剧变化时风险较大。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长期债券。利率按标准利率(同业拆放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减一定利率基点确定。浮动利率债券有利于投资人防范利率风险。编辑本段债券交易类型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括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两种。债券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是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

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有权的交易行为。编辑本段债券交易方式现券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计算机撮合成交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债券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编辑本段中介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市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可披露市场有关信息。编辑本段主要职能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等。它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编辑本段发展现状

(一)债券市场主板地位基本确立我国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规模的急剧扩张,其在我国债券市场的份额和影响力不断扩大。1997年底,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托管量仅725亿元,2005年底银行间债券托管量已达到68292亿元,已占全部债券托管量的94%;从二级市场交易量来看,2005年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现券交易量60133亿元,占我国债券交易总量的95.6%;银行间回购交易量达到156784亿元,占回购交易总量的87.1%。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逐步确立了其在我国债券市场中的主板地位。现,兼具投资和流动性管理功能

(二)市场功能逐步显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扩容为商业银行提供了资金运作的平台,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资金运作效率。从1997年至2005年,商业银行的债券资产总额从0.35万亿元上升到5.1万亿元,形成商业银行庞大的二级储备,商业银行相应逐步减少超额准备金的水平,在提高资金运作收益的同时,显著增强了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此外,银行间债券市场也已成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平台。1998年人民银行开始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现券买卖和回购,对基础货币进行调控,随着近年来我国外汇占款的快速增长,2003年开始人民银行又开始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央行票据,截至2005年底,央行票据发行

(三)与国际市场相比较,市场流动性仍然较低虽然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量大幅增长,但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债券存量增长,因此总体来讲流动性仍然较差。市场流动性可以从换手率指标进行判断,2005年我国银行间国债市场的年换手率仅为0.88,而从国际比较来看,同期美国国债市场的换手率高达40,其他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的换手率一般也达到10左右。这反映了我国债券市场虽然总量快速扩张,但是市场微观结构和运行效率仍然有待改进。现券市场流动性不足使债券市场作为流动性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也影响了债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进一步降低了市场的运作效率。编辑本段问题分析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市场规模上有了质的飞跃,但是在市场结构、制度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明显的制约因素,影响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和运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适当的市场分层从成熟市场来看,债券二级市场一般分为两个层次,即交易商间市场(Inter-dealermarket)和交易商和客户间市场(DealertoCustomermarket),交易商为客户提供报价维持市场流动性,然后通过交易商间市场调整债券头寸,管理存货变动,交易商作为流动性中心有效联系两个市场,在市场组织上发挥着核心作用。反观我国银行间市场,这种合理分层的市场结构还没有形成,无论是否具有做市商资格都可以提供报价,大大挫伤了做市商提供市场流动性的积极性,也导致了市场价格信号的混乱。此外,目前银行间市场缺乏专业的经纪商,特别是做市商之间的经纪商,做市商难以实现匿名交易,影响了做市商对外报价的信心。构失衡,主要集中在**信用债券

(二)债券类型结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发展还相当滞后,从当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存量来看,截至2005年12月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存量为72172亿元,其中,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行票据为68966亿元,商业银行次级债券、证券公司债以及企业债、融资券等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只有3206多亿元,占整个债券存量的比例不到5%。这种状况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乃至金融结构的发展都是不利的。一是不利于企业融资渠道的畅通,二是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在当前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下,我国迫切需要加快发展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市场,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也分散银行的风险。不利于投资者的培育。如果债券市场只是**债券和准**债券,就容易误以

为这是一个零信用风险的市场,投资者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的能力就得不到培养和提高,也难以建立投资者对债券发行者的有效监督约束机制。的需要,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需要占有相当比重。有真正发挥作用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三是不利于各类投资者调

(三)做市商制度尚没整投资组合的需要。机构投资者需要不同风险——收益的债券资产来满足其资产组合1.做市权利义务不平等,做市商2.做市商的价格发现功能缺乏做市内在动力。做市商在不享受任何政策优惠的情况下却要承担真实连续报价义务,这就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做市商积极性与主动性。不够显著。从境外成熟市场来看,做市商报价能有效提高价格透明性,市场其他成员在进行相关券种交易时,主要参考做市商报价。目前,我国做市商报价往往价差过大,大部分都是在被动报价,未能显示价格的形成机制。3.现有做市商机构类型难以满足市场要求。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主要为商业银行。近年来由于存款快速增长。商业银行需要配置大量的债券资产。因此主要采用“买入——持有”的投资策略。而没有发挥中介的职能。做市商功能的发挥需要引入更广泛的机构类型。市场缺乏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影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四)随着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规模的急剧扩大,债券资产在各市场参与者资产结构的比重不断上升,这隐藏着巨大的利率风险。在成熟市场中,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利率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品种规避、管理利率风险,但是在我国目前尚缺乏利率风险管理的工具,一旦市场利率上升,债券价格将大幅下跌,债券投资者将被迫承担利率风险。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的缺乏也影响了做市商的积极性,由于做市商的存货风险都是敝口的,其必然压缩存货规模,影响了做市商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能力。制度隐藏着较大的系统风险

(五)目前实行的会计由于银行间市场还不存在广泛认可的价格发现机制,因此目前银行间市场基本采用成本法计价。这意味着,投资者的账面资产可以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市场参与者也因此缺乏二级市场交易的动力。这种会计处理方式隐藏者较大的系统风险,它使得金融机构的债券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可能存在较大的偏差,这种风险是一个行业性和系统性的风险。根据国际会计准则,金融资产全部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为交易双方在公平交易中可接受的资产或债权价值”,一旦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金融机构在银行间

市场持有的大量债券需要进行重估,可能对市场参与者的资产负债表形成很大冲击。编辑本段发展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思路

(一)完善债券市场中介体系,形成合理的市场架构中介机构的独特作用是保证债券市场交易活跃和高效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是市场高效运行的润滑剂。为此,需要完善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交易和结算代理制度,积极推动开展对尚未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中小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的代理业务,有利于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覆盖面,增加市场的深度。同时设立专职服务于做市商的交易商间经纪商,逐步形成合理的分层的市场结构,促进债券市场流动性。加强市场组织

(二)完善做市商制度,境外成熟债券市场都建立了完善的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在维持市场流动性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银行间市场本质上属于场外市场,并且采用询价交易机制,信息比较分散,需要推动做市商在市场中进行价格发现和促进市场流动性,发挥市场组织的功能。因此,市场管理者应着手从国债承销商中选择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交易活跃的银行和证券公司担当市场做市商,拓展做市商的机构类型;推出做市商制度配套的政策支持,包括融资融券制度以及卖空机制,解决做市商的后顾之忧;同时,加强对做市商的考核监督,实行优胜劣汰,促进做市商之间的有效竞争。

(三)推动市场交易产品创新,满足市场发展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增加交易品种,优化债券结构。就目前市场交易品种看,中长期债券居多,短期债券比重很小,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活跃程度,发行机构可以考虑采用滚动发行方式,适当增加短期债券品种的发展,此外,鼓励大型公司通过企业债进行融资,提高信用产品在银行间市场的比重。(2)鼓励商业银行在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商业银行发行(3)引进物价指数债券等新型金融(4)加快金融衍

(四)(1)提高交割效金融债券,不仅可以增加债券品种,也可以有效解决商业银行附属资本不足问题,有利于降低银行经营成本,增强银行竞争力。工具。物价指数债券可以消除价格中的通胀风险贴水,欧美很多国家都具有这种物价指数债券,很受投资者的欢迎,我国应该对此进行积极尝试。加快市场基础建设步伐,创造良好运营环境具体包括:生品的开发推广,如利率互换,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对冲利率风险的工具。率,降低结算风险。目前银行间市场已经推出了“券款对付(DVP)”的结算方式,有效降低了市场参与者的结算风险,但目前DVP结算范围仅限于个别银行之间,

需要推广其适用范围,特别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实现DVP交收的路径进行安排。(2)完善会计制度、防范系统风险。随着银行间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会计处理问题日益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目前的成本法计价虽然受到市场参与人的支持,但却隐藏着较大的系统性风险,其与公允价值可能存在较大的偏差,也限制了债券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因此,必须尽快推动银行间市场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计价。关于具体

(五)公允价值的标准,可由行业性协会制定,价格采样范围应该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对于某些交易特别不活跃的券种,可以根据收益率曲线进行测算。推进债券市场统一互联除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我国还存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但目前两个市场严重分割,没有形成统一的收益率曲线,制约了国债市场的发展。主管部门推出了一些促进市场统一的措施,如证券公司、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跨市场发行国债等措施,加强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之间的联动性,对促进债市统一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从本质上来讲,这些措施未能根本解决市场分割问题,突出表现在商业银行等成员不能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两个市场的价差日益显著。

银行间债券市场一、定义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为推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规范债券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异常交易的成因及对策姓名:陈辉学号:20113202301摘要: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异常交易目的不一、形式多变,具有普遍性、隐蔽性、复杂性和争议性四个特征。实践......

债券交易类型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括债券的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其中债券回购分为质押式回购交易和买断式回购交易两种。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融资方(正回购方、卖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日期:2002-2-19执行日期:2002-2-19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易基本规则第三章参与者管理第四章交易程序第五章......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有关管理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9号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2015-05-2617:24:59根据《***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净额清算(以下简称现券净额)业务,维护相关参与主体合法权益,防范清算风险,提高清......

次级债 混合资本债券 可转换债券

混合资本债券是针对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于混合(债务、股权)资本工具的要求而设计的一种债券形式,所募资金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作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重要金融工具,混合资本债券在国际上已普遍为各银行采用。鉴于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所面临的资本金不足以及补充渠道有限的现状,混合资本债券的推出将极大地缓解这些银行的“燃眉之急”。

与我国银行此前发行的次级债相比,混合资本债券具有较高的资本属性,当银行倒闭或清算时,其清偿顺序列于次级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

此外,混合资本债券在期限、利息递延、吸收损失等方面具有许多特征,如债券期限要求在15年以上,且10年内不得赎回,10年后银行有一次赎回权,但需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发行人可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递延的利息将根据债券的利率计算利息等。自然,商业银行也将为混合资本债券的特殊条款获得的便利支付相应的对价。

此外,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可转换债券、长期次级债务和混合资本债券等在内的附属资本总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100%,其中次级债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另据悉,由于混合资本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交易须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bond;CB)以前市场上只有可转换公司债,现在台湾已经有可转换公债。可转债不是股票哦!它是债券,但是买转债的人,具有将来转换成股票的权利。

简单地以可转换公司债说明,A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言明债权人(即债券投资人)於持有一段时间(这叫闭锁期)之后,可以持债券向A公司换取A公司的股票。债权人摇身一变,变成股东身份的所有权人。而换股比例的计算,即以债券面额除以某一特定转换价格。例如债券面额100000元,除以转换价格50元,即可换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以来到60元,投资人一定乐於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所以换到股票后利即以市价60元抛售,每股可赚10元,总共可赚到20000元。这种情形,我们称为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内可转债。

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以跌到40元,投资人一定不愿意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该公司股票,应该直接去市场上以40元价购,不应该以50元成本价格转换取得。这种情形,我们称为不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外可转债。

乍看之下,价外可转债似乎对投资人不利,但别忘了它是债券,有票面利率可支领利息。即便是零息债券,也有折价补贴收益。因为可转债有此特性,遇到利空消息,它的市价跌到某个程度也会止跌,原因就是它的债券性质对它的价值提供了保护。这叫Downsideprotection。

因此可转债在市场上具有双重人格,当其标的股票价格上涨甚高时,可转债的股性特重,它的Delta值几乎等於1,亦即标的股票涨一元,它也能上涨近一元。但当标的股票价格下跌很惨时,可转债的债券人格就浮现出来,让投资人还有债息可领,可以保护投资人。

证券商在可转债的设计上,经常让它具有卖回权跟赎回权,以刺激投资人增加购买意愿。

至於台湾的可转换公债,是指债权人(即债券投资人)於持有一段时间(这叫闭锁期)之后,可以持该债券向中央银行换取国库持有的某支国有股票。一样,债权人摇身一变,变成某国有股股东。

可转换债券,是横跨股债二市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由於它身上还具有可转换的选择权,台湾的债券市场已经成功推出债权分离的分割市场。亦即持有持有一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人,可将债券中的选择权买权单独拿出来出售,保留普通公司债。或出售普通公司债,保留选择权买权。各自形成市场,可以分割,亦可合并。可以任意拆解组装,是财务工程学成功运用到金融市场的一大进步。

主要为银行发行补充资本金的次级债,是指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

次级债务计入资本的条件是:不得由银行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并且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50%。

商业银行应在次级定期债务到期前的5年内,按以下比例折算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次级定期债务”项下:剩余期限在4年(含4年)以上的,以100%计;剩余期限在3-4年的,以80%计;剩余期限在2-3年的,以60%计;剩余期限在1-2年的,以40%计;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20%计。

次级债务发行的程序是,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作为附属资本。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须向银监会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招募说明书、协议文本等规定的资料。募集方式为由银行向目标债权人定向募集。

2003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出《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决定增补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银行附属资本。这使各商业银行有望通过发行次级定期债务拓宽资本筹措渠道,增加资本实力,有助于缓解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先天不足、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的状况。

次级债相对于上市银行前期喜欢发的可转债来说,后者属于股权融资,而前者属于债权融资。

次级债到期不会转成股票,也就是说不是通过证券市场来融资,而是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募集资金,从而补充银行的资本金。对于银行来说,发行可转债没什么风险可言,到期后转成股票,不用还本,还会增加每股净资产;而次级债到期有还本付息的压力,净资产也不会增加,因此银行通过次级债融资就必须要考虑还本付息的压力,从而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相反,对于投资人来说,购买可转债的风险当然要比次级债大得多,次级债主要是针对机构投资者,对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影响并不大。

也就是说,发行次级债的收益比可转债高得多,因此商业银行去发行次级债。

来自:brutus33>《Economic》

银行债券投资业务8篇

我国债券市场开始于20实际80年代。经过这二十年的发展,我国债券市场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证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组成的场内交易市场和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的场外交易市场。但是,这两个市场目前均依据不同的交易系统、交易规则,存在诸多问题,两个市场的协调和互联工作尚未全部完成。而银行间市场则承担着绝大部分的债券交易额。同时,商业银行系统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又承担着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责任。

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业务规模逐年扩大,债券投资也成为商业银行利用超额准备金以及其他先进资产获取利润的重要途径。截至2012年底,债券市场托管总量达到26.56万亿元,同比增长16.75%。商业银行债券托管量为16.6万亿元,较2011年增持1.97万亿元,同比增长13.39%;商业银行持有债券占比65.33%,是债券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作为最主要的投资者,商业银行对债券投资做出更好的研究,不但为自己拓宽利润渠道,还为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贡献巨大的力量。因此,研究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就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开展债券投资的重要性

在能够为银行带来收入的资产业务与中间业务中。贷款业务受到政策和风险两方面的制约,中间业务收入也受到法规的制约。因此,拓展其它的资产业务投资渠道就显得很有必要。受制于《商业银行法》的要求,这种渠道目前来说,就是债券。作为一种主动型的投资工具,债券投资可以作为对可贷资金余额的充分利用的一种方式,也可以作为对超额准备金充分利用的方式,都可以为银行取得固定收益,带来利润。债券投资对于改变银行收入过度依赖贷款利息收入的*面有积极的意义。

债券投资的特点是固定收益,这也为商业银行对资产的管理提供了便利。当宏观经济发展稳定良好时,贷款收益如果高于债券投资收益,那么可以考虑适当放贷,获取更高收入;如果贷款收益低于债券投资收益时,则可以适当考虑债券投资的比重。况且,债券投资形成的资产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它可以是可贷资金余额的利用所形成,也可以依据利率高低调节超额准备金,因此,债券投资也可以成为一种调节工具,在银行实施的资产负债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得益于政策因素,债券的发行主体、担保方式等都受到严格控制,因此,我国的债券的风险都比较小,包括企业债在内。因此,银行通过债券投资代替一部分贷款业务,本身就对银行体系的风险做了有效的缓解;其次,商业银行可投资的债券品种也很多,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等等。所以,商业银行可以将拟投资资金进行组合投资,将之分散到不同风险、不同收益率、不同期限的债券资产上,就可以很好的分散债券投资的风险。

债券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也是一种风险资产。债券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和其它有价证券面临的风险是类似的,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风险等。

信用风险,又叫违约风险,是指发行人不能按照债券条款的约定还本付息而发生违约的可能性,它是最常见的风险种类。利率风险,指由于市场利率发生变化,但是由于债券条款中的固定利率条款限制,使得投资人不能享受市场利率上升带来的收益。购买力风险则考虑的是通货膨胀因素。票面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可以简单的视为实际利率,即投资债券的实际收益率。流动性风险是资产不发生损失而且能够快速变现的能力。流动性与流动性风险是联系在一起的概念,二者相互统一,如果资产流动性强,那么流动性风险就低;流动性越差,则流动性风险就越大。**风险虽不常见,但是一旦发生就很致命,它是指一国发生的**事件或一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发生的变化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从而使其发行的债券面临违约等情况的可能性

(1)债券资产流动性较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债券投资业务主要是以持有至到期债券为主,其特点是持有债券的存续期限长。由此造成的是,银行体系所持有的债券类资产的流动性较低。这样一来,债券投资就不能很好的起到调节商业银行闲置的可贷资金余额的作用,不利于商业银行灵活地调剂头寸,进而不符合资产负债管理的期限匹配原则,不利于保持资产流动性和提高资金营运效率。

(2)债券市场投资范围受到严格控制。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要求,银行可投资的债券类别有限。国债、金融债是最合规的,但是,鉴于企业债的发展,更高收益率的企业债以及可转换债券,也应当放开这种限制,毕竟,我国能够发行企业债的企业或者公司一定是大规模的企业,资信条件良好,盈利性也有保障。通过债券的评级,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债券的评级都是AAA级,主体信用都非常良好。

(3)各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能力参差不齐。小规模银行的债券投资收益的重要性高于大规模银行。这可能是由于竞争能力的不同导致了这种差异:在贷款业务方面,小规模银行难以有实力和大规模银行竞争,因此,他们更多的致力于发展其他创收项目。因此,在债券投资业务上,小规模银行有着更充分的竞争能力。

(1)定期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商业银行应定期出具研究报告,就宏观经济景气状况、金融运行态势、利率趋势变动等情况进行详尽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再结合银行自身资产负债配置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对策方案。

关键词:债务市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8-0020-04

在当前债务市场迅猛发展、政策层面强调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平衡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传统模式面临空前挑战,发展新兴业务的巨大商机日益显现。这迫使商业银行必须实施战略转型,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转向债务市场业务,从而改变自身的生存环境、业务结构和管理模式。

近年来,我国债务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见表1)。一方面,债券发行总量从2001年5849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57096亿元,增长了8.8倍,呈现逐年快速大幅度增长势头。另一方面,债券品种呈现多样化,不仅发行了**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而且还大量发行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债、资产支持证券和国际机构债券等新兴品种。

但从债券的结构看,目前我国债券是以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为主,而以企业为主体发行的债券较少,尤其是企业债券的规模过小。2006年,央票和金融债券占债券总量的80.8%,其中仅央行票据就占64.0%,从2002年到2006年增长了17.9倍;而以企业为主体的债券只占19.2%,尤其是企业债券仅占1.7%。以央票和金融债券为主的债券市场主要是为金融机构服务而较少为实体经济服务,容易促进虚拟经济发展而实体经济融资不足。因此,债券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直接融资发展较快,对商业银行贷款客户的分流明显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规范市场运行的法规制度日益完善,资金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更加透明化,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日益降低,资金需求方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不仅成为现实可行的选择,也是降低融资成本、改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手段。因此,优质大中型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不仅有其内在动力,也是当前国家大力提倡改善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防范金融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的政策着力点。这些能够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往往是银行的优质客户,毫无疑问,直接融资分流了银行的优质贷款客户,对以存贷款为核心业务的传统银行带来巨大冲击。

从2001-2006年,我国以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为主构成的直接融资所占比重由最低的4.5%提高到23.2%,直接融资占比大幅提升(见表2)。而在我国企业直接融资构成中,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日益成为重要品种,所占比重由2001年的10.1%提高到2006年的41.2%。在这六年间,银行贷款增量在企业融资中所占的比重由95.5%降至76.8%,下降了18.7个百分点,直接融资分流银行贷款的影响十分明显。

(三)我国债券占银行资产的比例处于较低水平,发展空间巨大

债券占银行资产的百分比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一个国家银行融资和债务融资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20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国债券占银行资产的比例都在10%以下,而同期德国、日本、韩国的这一比例基本处于50%左右,美国平均水平更是高达近200%(见表3)。按照同一口径比较,我国2001-2006年债券占银行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5.6%、8.5%、11.9%、16.7%、19.5%。这一比例近年来有较大幅度提高,主要由于人民银行从2003年起发行了大量的央行票据,但仍与成熟债券市场的国家有较大差距。这表明我国债券市场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以债券为重要品种的资本市场业务快速发展,迫使商业银行积极拓展中间业务。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大中型企业将在更大程度上依赖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获取资金,商业银行传统的以大中型客户为贷款导向的信贷盈利模式将受到直接冲击,但以承分销为代表的投资银行业务和债券等各种衍生产品的投资业务将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利润来源。同时,资本充足率8%的监管要求也给银行贷款业务的扩张带来了较强的资本约束,迫使商业银行积极开拓低资本占用的债券业务,并通过债券市场的产品设计、承分销等多种业务,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有利于推进商业银行业务结构转型。

目前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般为40%-50%,已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如美国银行业从1998-2004年,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由29%上升到43%。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无论是绝对量还是相对量都很低,占总收入的比重一般都低于10%,只有少数银行超过了这一比例水平。

债券及其创新工具的发展,推进商业银行摆脱传统的仅从资产和负债结构考虑流动性问题的模式,而以债券资本市场独有的特点为其提供主动和动态的流动性管理,从而提高流动性管理水平。商业银行通过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主动负债,如发行次级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金融债券等方式,锁定负债期限,减少或消除流动性风险敞口。在信贷风险控制操作上,商业银行还通过资产证券化,将较长期限的资产,特别是信贷资产以证券化的方式通过债券市场进行销售,从而缩短商业银行资产的整体期限,优化存量资产结构。

随着央行票据等短期债券品种的增加,Shibor报价和做市商管理新规的推出,商业银行具备了利率市场化管理的基础条件,可以根据利率的变化,制定公开市场操作的统一策略,提高统一定价能力,从而运用短期利率市场化的手段来调控银行系统内资金的运用用途。

按照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商业银行可以发行债券,并可计入附属资本,从而提高资本管理能力。2004年6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了《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次级债券,明显改善了银行资本金不足、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的状况。为进一步扩展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渠道,2005年银监会又推出了“混合资本工具”,为商业银行开辟了补充附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新渠道,并选择以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作为主要形式,命名为混合资本债券。因此,商业银行在可以最多发行占核心资本50%的次级债的情况下,推出混合资本债券,可以填补次级债不足核心资本100%的差额部分,从而提高附属资本在监管资本中的比重。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投资品种,所以债券品种的结构和收益水平将直接影响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影响银行能否实现财富管理的职能。在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中,银行扮演着社会资金供给的主导角色。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居民收入出现快速增长,而金融改革的深化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带动了居民金融资产的增加和对金融产品需求的多样化。因此,原来的以间接融资为绝对主导的融资格*将逐渐被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平衡的格*所替代,债务资本市场得以长足发展,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理财产品大量出现,从而推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快速增长,其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

由于债券产品与金融创新密不可分,许多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都是源于债券,大量的理财产品更是以债券为基础和依托。据《2007中国金融理财报告》分析认为,我国理财市场已进入到发展的黄金期,理财业务将是未来中国市场上最具成长性的业务。这为商业银行实现财富管理职能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由于银行业占据着大部分金融市场份额,拥有数量庞大的营业网点和销售渠道,因此在竞争中可利用其网点和规模优势,成为理财业务的主要角色,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理财服务,进而实现财富管理职能。

三、依托债务市场促进商业银行转型的思路与措施

从国家政策层面看,今后我国将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快速发展,继续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促使发债主体的多元化,选择更多的优质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商业银行应抓住这一机会,努力创造条件,大力拓展企业债券市场业务。

一是确定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企业债券交易市场的主导地位。目前,企业债券主要在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缺乏成熟的机构投资者,二级市场不活跃,一级市场发债成本偏高,从而制约了企业债券的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经过十年来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开放的、具有较大规模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市场,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框架和登记托管结算体系,可以作为企业债券交易的成熟平台。

二是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开拓企业债券市场业务。可以利用银行网点渠道多的优势,设立银行基金公司,发行债券基金,开辟非金融企业和个人间接投资债券的渠道,探索与债券登记公司共同组建债券经纪公司,专门从事债券经纪业务。其次,努力开拓商业银行的债券承销和担保的功能,开展债券自营和业务,探索对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开展柜台交易,提高企业债券的流动性。

三是完善企业债券的政策环境。首先,寻求银行投资债券的政策突破和支持,利用银行自有资金,并争取监管部门批准银行更大范围的资金投资企业债券。其次,加强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企业债券发行主体的市场透明度。再次,放松管理制度;取消企业债券额度管理,改发行审批制为核准制;取消发行利率管制,由企业信用和市场供需决定利率水平;取消强制性的担保要求,推行内部增级和专业担保机制。

一是优化国债期限结构,扩展商业银行的投资机会。商业银行开发国债市场业务,要以国债市场本身的完善为基础。我国国债大部分是3-5年期,长期(10年以上)和短期的国债品种和市场存量均不足,这种期限过于集中的国债结构容易造成财政偿还高峰和国债流动规模膨胀过快,也会影响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需要和国债投资的需要。因此,我国应适度增加超长期和短期的国债品种,优化国债结构。商业银行可担当国债主承销的角色,对国债进行做市,提高国债的流动性;发展柜台国债市场,满足广范围、多元化的国债投资需求。

二是发行市政债券,为地方经济建设开辟资金渠道。目前首先需要国家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地方**的发债权,选择部分城市进行试点。在此情况下,选择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市政债券的交易平台,以银行柜台市场作为辅助和补充,形成顺畅的市政债券发行和流通机制,带动商业银行在市政债券方面的投资机会。

(三)开拓新兴债券市场,发展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

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探索综合经营趋势,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债务市场的发展以及以债券为基础的衍生创新产品的大量涌现,既是综合经营趋势的推动力量,也是其实践场所。对于发展初期的银行,受业务资格和自身能力约束,适宜以银团贷款、资产买卖、短期融资券、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债务市场业务为主。对于相对成熟的银行,可以探索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和年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并可收购信托公司或与之全面合作。

从债券市场的角度考虑,商业银行近期可重点开拓下列业务:

一是与信托公司展开全方位、多元化的合作。商业银行可在信托业务中担当信托资产托管人、账户管理人的角色,可以合作发行银信连结理财产品,还可以开展受益权质押贷款、投资管理、资产置换和担保等业务等。同时,抓住目前监管层支持商业银行收购信托公司的政策机会,针对信托公司目前处境比较艰难的状况,商业银行可以收购信托公司,并开展人民币理财、信贷资产转让信托、企业年金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等信托创新业务。

二是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对于“短存长贷”矛盾突出的银行,其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流动性风险将不断加大。为消除或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可通过特殊目的信托(SPT)方式将流动性较差的中长期贷款资产证券化,同时获取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因此,流动性存在一定风险、长期资产比重较大的银行应当是资产支持证券的出售方,而新兴银行急需扩大资产规模,应当是资产支持证券的购买方。

三是拓展企业年金业务。企业年金分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四类,商业银行可重点担当账户管理人以及托管人角色,还可以积极探索商业银行自身设立企业年金管理公司,更加全方位地拓展企业年金业务。

参考文献:

[1]羊子林:《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积极探索综合经营》,《天津日报》2007/4/20

[2]何志刚:《中国企业债券市场:效应与发展模式》,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关键词:次级债风险债券市场

随着我国全面实施巴塞尔新协议目标期的日益临近,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上市银行正通过多种渠道来补充资本以达到监管的要求,而发行次级债券就成为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最优路径。

由于次级债券的发行对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具有强烈发行次级债券的冲动,特别是一些资产质量较差的地方性商业银行,纷纷将其作为提高资本实力的一道捷径;与此同时,市场对次级债券的认同感也较强,特别是出于**隐性担保的考虑,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均将次级债券作为投资级债券来看待,商业银行、基金等投资机构大量持有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特别是各大商业银行之间互相持有。因此,我国次级债券发行市场呈现一片繁荣景象,不论是发行总量还是投资者数量自2006年短暂调整后都呈现出稳步上升的态势。但是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次级债券的偿付顺序较为靠后,隐性风险较大,因此,对于次级债券发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次级债券发行及定价中的风险因素就成为了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自身重点关注的课题。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次级债券的发行能够快速补充资本和提高资本充足率,但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也并非无风险负债,对于发行银行而言主要存在发行失败、成本高企和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等方面的风险。而这些风险的存在又导致了商业银行在确定次级债券利率时面临两难境地:如果发行利率过高,将加重商业银行自身的债务负担,影响盈利能力;但如果利率过低,又会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对于市场投资者而言,他们是次级债券信用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如果次级债券利率并未完全体现风险因素,存在低估,一旦发行银行出现财务危机,必将给投资者造成较大损失。但从我国已发行次级债券的定价整体情况来看,发行利率并未真正体现风险与收益的匹配,风险溢价因素考虑不充分。

从次级债券的性质来看,它的发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且清偿顺序是优于股本权益低于公司一般债务,因此,次级债券的这种期限长、无担保、索偿权靠后的特点,决定了其利率必然高企。国外次级债券简易定价方法一般是在同期限国债收益率的基础上加上金融债券的信用补偿溢价(我国目前一般为30-40BP),因次级债券的“次级偿还”性,还要加上次级风险溢价,大约也是20-40BP。如果按照这一方法,目前5年期国债利率为6.1%,则次级债券的利率应在6.9%左右,而我国已发行利率水平最高的浦发银行次级债券也只有5.94。我国次级债券发行利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与商业银行互相持有次级债券有关。因为,商业银行之间互相持有次级债券,出于个性的理性考虑,商业银行在制定发行利率时往往会压低发行利率,从而使我国次级债券发行利率整体偏低。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发行利率相同、购买金额相同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之间相互持有次级债券可能变成一个账面上的数字游戏,商业银行之间无需发生实质的资金转移,而同时提高了资本充足率。因此,银行之间相互持有次级债可能引发的巨大系统性风险是不能忽视的。因为,其中任何一家银行出现偿付危机,都可能引发金融恐慌而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

对于投资者而言,分析发行银行的财务状况以及还款能力存在较大的调查成本,因此,人民银行对于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金融债券都要求由第三方独立的评级机构给出投资资信等级,投资者以资信等级为基础来进行投资策略。由于我国资信评级机构普遍规模较小,专业性不强,评级结果权威性不够,导致社会接受程度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次级债券留下了隐性信用风险。从目前已发行的次级债券的资信等级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信等级要高于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主要依据在于国有商业银行存在国家的隐性担保主体资信等级较高。较高的资信评级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倾向于低利率策略发行次级债券,降低发行成本。同时较高的评级结果也会误导投资者认为次级债券是低风险投资品种,而降低了风险意识。而且我国次级债券的资信等级差别并未在发行利率上得到充分体现。

(三)次级债券的发行会导致商业银行财务负担加重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一般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盈利能力的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暂时不足时采取发行次级债的方法补充资本,而我国的商业银行盈利能力还非常有限,是否有承受次级债券高成本是发债银行必须考虑的问题。我国目前次级债券发行总量为2000多亿元,这就意味着商业银行利润每年将减少80多亿元,因此,导致盲目发债可能会加重银行的成本负担,恶化银行的经营状况。

在对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风险分析中,笔者发现债券的信用等级、债券的选择权以及其他金融子系统的回报率对次级债券的利率产生影响。为了检验上述因素对次级债券利率影响程度,本文选取从2004年7月到2007年12月41期评过级的商业银行金融债券为实证样本,通过实证数据来分析影响次级债券风险溢价的因素。

本文选择国债作为无风险债券,以次级债券的发行利率与无风险利率之差来确定其风险溢价。在确定每一期银行债的风险溢价后,将尝试用一系列变量去解释风险溢价的构成。

首先,设定参数变量。对公开评级结果进行分类,以A-为基准构造虚拟变量。RATE1代表A+,RATE2代表AA-,RATE3代表AA,RATE4代表AA+,RATE5代表AAA。以选择权为基准构造两个虚拟变量:发行人选择权(OPTION1)、投资者选择权(OPTION2)。以浮动利率为基准构造1个虚拟变量:FLOF代表浮动利率。为衡量债券市场上资金的供给程度,本文采集了债券发行当月的存款准备金率的变动率(DRG)作为变量。同时采用股票市场的收益率来衡量金融市场其他子系统的收益率,而股票市场的收益率是以较有代表性的上证指数的月平均指数的增长率(SIG)来描述。另外,本文还考虑了通货膨胀对次级债券利率的影响,采集了自2004初年至2007年8月的CPI同比增长率作为样本数据。

通过上述分析,将每一期银行债券的风险溢价作为因变量,上述所描述的变量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构建了如下方程:

对上述方程采用Eviews软件进行回归分析,经过一系列调试,剔除非显著性变量发行人选择权(OPTION1)、投资者选择权(OPTION2)、月平均指数的增长率(SIG)、每期债和CPI同比增长率,得到以下只包含显著变量的基准模型,在解释变量中,回归的显著变量为评级机构给予的级别、债权优先级别、付息方式以及存款准备金变动率。模型解释了76%的商业银行债券风险溢价的波动。

从表1来看,评级结果与商业银行债券的风险溢价显著相关。当评级机构给予的级别越高,市场所索要的风险溢价越低。其中,当债券级别为AA-时,利差相对于A-级债券下降41个BP(BasisPoint);级别为AA时,下降57个BP;级别为AA+时,下降68个BP;级别为AAA时,下降69个BP。但是市场对A+级债券与A-级债券所索要的风险溢价并无显著不同。在考虑了债券评级结果后,市场仍对债权的优先级别有反应:市场对债权优先级别更高的金融债、次级债所索要的风险溢价显著低于其对混合债索要的风险溢价。其中,次级债的利差比混合债的利差低90个BP;金融债的利差比混合债的利差低88个BP。通过系数限制测试,发现次级债特征与金融债特征对利差的贡献程度并无显著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市场认为混合债的违约损失程度并未被充分考虑,因而进一步拉开混合债与次级债、金融债之间的风险溢价差距。如果发行人发行浮动利率债券,将会显著降低市场对债券索要的风险溢价。浮动利率债券与无风险债券的利差比固定利率债券的利差小40个BP。投资者投资债券所面临的一大风险来自市场利率的波动,浮动利率债券有效地降低投资者对利率波动的风险暴露,因此投资者索要的风险溢价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变动对债券发行的风险溢价有显著影响:当央行上调准备金率时,债券的风险溢价显著上升。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因此利率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资金的供给和需求。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