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属于基金(【咸阳医保基金监管问答(二)】)

【咸阳医保基金监管问答(二)】

6:医保忽然用不成了,该问哪里?

7:参保人员如何保障自己的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8:参保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有哪些?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9:定点医*机构一般性违法行为有哪些?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0:定点医*机构违反管理制度行为有哪些?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哪些父治基金更适合稳健型投资者长期定投?

首先,明确一点,基金定投最合适的品种是指数型基金.基金定投的最大的卖点是选择净值波动较大的基金,这样就可以以相同的资金买到更多的份额,指数基金受股指影响最大,净值波动大,尤其是ETF基金,它与股指的相关性更强,离散系数更小,股指始终是以波浪震荡的形态上扬或下跌,一般情况下,股指的波动幅度要远远大于股票型基金净值的波动幅度,基金定投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是定额定期,即约定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这是一种比较被动的方式.另外一种是约定扣款金额但不约定具体的扣款日期,即在一个月的扣款时期内,可以自己选择缴款日期,(工行现在开通此项业务,只要资金卡上没有钱,扣款不成功,一旦有钱,才扣款,但要注意不要错过当月扣款),本人比较喜欢这种方式.因其可以根据股指的走向,自主选择缴款日期,比较主动.在股指上行通道时,可以选择在每月初缴款,指数相比较低,而股指在下行通道中时,可以选择月未缴款,这样就可以以同样的金额获得更多的基金份额.如果是投资多年的老手,借助相关的分析和自己对大盘走势的判断,则可以更积极地进行缴款日期的选择,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综上所述,首推华夏中小板ETF基金,中小板市场历来是最活跃的市场,其指数波动幅度最大,大起大落充分表现了其股性的活跃和灵活机动性.只要能够把握其大趋势,长期投资,就一定可以获得比其它类型的基金定投更高的收益.其次是另外三支ETF基金,选择原因基本同上.除ETF基金外,大成深沪300在非ETF类指数基金中,与股指的相关性是最强的,目前投资基金者应该以它做为主要参考指数.覆盖了沪深两市几乎所有的指标股和成份股,更能真实地反映股指走向和趋势.个人浅显认识,仅供参考!

下列属于基金按照投资对象不同分类的是()。

【答案】:C根据投资对象将隐携埋基金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隐腔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基金中基金、另类投资灶蚂基金等。

管理人不分配基金财产,我是基民怎么办?|普法便利贴

本期普法关键词:基金财产

管理人不分配基金财产

投资人以为只亏了一半

没想到基金公司

却说一分也没有

法院判决:基金公司承担赔偿!

牛女士入股市

不料购买的基金

亏了一半后取不出

2020年6月,看着周围的朋友都在上半年股市里赚了不少钱,一向谨慎的牛女士也琢磨起来。没有投资经验的她,想着“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看中了一个金牌基金经理管理的产品,认购了一款18个月的封闭型契约型基金。

签订基金合同后,牛女士即向公司专户汇入认购款100万元,想着和朋友们一样赚个零花钱。18个月后,因该基金投资项目涉及地产债,收益不理想,实收资本2400万元基金,清算后可分总金额仅剩1231余万元。

牛女士也知道投资的风险,只能认栽,想着投入的100万元投资款,根据分配款与投资款的比率,也可取回50多万。然而,即便这50万也遭到了基金管理人的拒绝。一气之下,牛女士将基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基金公司赔偿其基金分配款。

基金公司不分配财产

认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公司则称,基金出现亏损,是否清算、如何清算、是否分配、如何分配,其作为管理人和托管银行均无权干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牛女士无权参与分配,该事项已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多数决形式形成决议,满足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重大事项的表决比例。基金公司仅是按照该决议指令托管银行进行款项划转,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结合证据材料和质证意见认为基金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从基金性质来看,本案系契约型基金,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是与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分别签订的独立基金合同,各持有人之间相互独立,仅受到基金合同的约束,清算分配方案不能直接剥夺持有人享有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权,而应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 其次,基金合同中列举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重大事项,并不包括形成清算分配方案,虽列举的事项之后加有“等”字,但应做等内解释,不应做等外解释,否则会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利无限扩张,可能侵害部分持有人的权益。举轻以明重,该决议内容更不能纳入基金持有人大会的一般决议事项范围。

▶ 再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的分配权基于其投资行为而取得的基础性权利,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个体所享有的法定自益权,而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职权内容可知,其所行使的职权多属于基金共益性权利或关涉内部治理性事务,因此份额持有人大会一般无权通过决议剥夺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财产分配权。

▶ 最终,法院认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清算分配决议超出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侵害了牛女士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基金持有人大会作出的瑕疵决议而发出划款指令,导致牛女士在基金清算完毕时未能取得本属于其的剩余基金财产,构成违约,判决基金公司赔偿牛女士本应获取的的剩余财产分配款损失5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四十六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四十七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三)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四)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五)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金融产品的不断衍生,金融消费者作为诉讼当事人的案件也日渐增多,从司法实践出发,闵法君想给基民们以下权利提示:

01

理性判断选择

不盲目听信基金公司的宣传

现实中,基金公司常将基金经理的某支产品高收益宣传为所有基金产品的高收益,或以某个金牌基金管理人代言整个条线产品,或以某一年度收益率代表整体收益,从而夸大预期收益率,达到吸引客户的目的。基金投资,特别是私募基金投资属于高风险金融产品,监管部门亦对于合格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有较高要求。基民在选择时,应结合自身的风险偏好及风险承担能力,综合考虑基金公司的规模、基金经理的风格、基金的种类、历史收益等因素,理性判断选择基金产品,而非一味听信销售人员的宣传。

02

了解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和职责

信义义务是基金行业的灵魂和根本,这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投资、管理、退出阶段均要尽到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若发现管理人存在欺诈、关联交易、投资者适格性审查缺失、未审慎投资等违规行为,基民可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基金管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返还获利责任等。

03

充分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契约型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要权利包括:知情权、收益权、分配权、转让权、赎回申请权、表决权、委托人撤销权、合同解除权、提起诉讼或仲裁等权利。基金认购后,除关注基金公司的账单通知或APP中的收益情况,还可通过查阅专项基金的中期、年终报表了解基金产品的具体投资情况,灵活运用转让权、赎回申请权等方式调整投资风险,及时止损。

何 超

上海闵行法院

商事审判庭

法官

—————

本期作者

邱译莹

上海闵行法院

商事审判庭

法官助理

—————

本期作者

图片摄影:顾颖婷

责任编辑:陈淋清

请问哪种种类“股票”属于“基金”?

投资基金与股票相比,存在以下的区别:(1)投资者地位不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基金单位的持有人是基金的受益人,体现的是信托关系。(2)风险程度不同。一般情况下,股票的风险大于基金。对中小投资者而言,由于受可支配资产总量的限制,只能直接投资于少数几只股票、这就犯了"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投资禁忌,当其所投资的股票因股市下跌或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时,资本金有可能化为乌有;而基金的基本原则是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把资金按不同的比例分别投于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有价证券,把风险降至最低程度。(3)收益情况不同。基金和股票的收益是不确定的。(4)投资方式不同。与股票的投资者不同,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的投资者不再直接参与有价证券的买卖活动,不再直接承担投资风险,而是由专家具体负责投资方向的确定、投资对象的选择。(5)价格取向不同。在宏观**、经济环境一致的情况下,基金的价格主要决定于资产净值;股票的价格则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巨大。(6)投资回收方式不同。股票投资是无限期的,除非公司破产、进入清算,投资者不得从公司收回投资,如要收回,只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上按市场价格变现;投资基金则要视所持有的基金形态不同而有区别:封闭型基金有一定的期限,期满后,投资者可按持有的份额分得相应的剩余资产。在封闭期内还可以在交易市场上变现;开放型基金一般没有期限,但投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要求赎回。投资是一个风险偏好的问题,你喜欢高风险自然买股票,可以取得高收益,买基金的作用就是增值,跑赢通胀,钱放在银行是不划算的,**会不断地通过通货膨胀政策使你的钱不断地贬值,还是买基金做长线投资比较划算。目前购买开放式基金主要有三个渠道:证券公司开放式基金,指数基金,封闭基金,LOF基金,股票,权证,债券,都可以买卖,开放式基金有近500种,一。银行申购:是最差的一种买卖基金方法:前端收费要申购费1.5%,赎回费0.5%,后端收费按2%左右收取赎回费,不过那是属于持有不超过半年的情况,赎回费是按年递减收取的,一般持有超过3年就免赎回费。每个银行可以购买大约100来种基金,钱还要4—7天到帐,时间长。说不定行情变化了,你想再申购,可是钱没有到帐。是最差的一种买卖基金方法。二。直接从网上去基金公司申购:要申购费1.5%可以打6折,赎回费0.5%。每个可以基金公司购买自己的基金,要从网上去多个基金公司注册。开通网上银行,赎回时钱要4—7天到帐,时间长。说不定行情变化了,你想再申购,可是钱没有到帐。开通网上银行,从网上去多个基金公司注册,比较麻烦,是较差的一种买卖基金方法。三。开通证券账户,坐在家里,网上申购,不必去银行。有我们有优惠的证券公司购买基金:买入申购费0.3%.卖出赎回费0.3%,开放式基金如:南方积极配置,南方高增广发小盘基金,还可以买指数基金就是6个ETF基金,如:易方达深100ETF华夏上证50,,友邦红利ETF,好处是费用低,在证券公司买卖基金手续费0.3%,不要印花税,资金到帐快,即时到帐,即时使用。投资基金要有好收益必须注意:一、选择业绩好的基金公司,还要在这个好的基金公司里选择好的基金品种,像目前国内的华夏,易方达,嘉实,富国基金公司都是顶级的基金公司,买它们的产品一般都能跑赢大盘,现在的华夏红利,易方达价值成长,嘉实300,富国天瑞都是不错的投资品种,当然最具安全边际的就是高折价的封闭式基金,500011,500056目前折价超过18%,是稳健投资和长线投资的首选品种。二、要选择买入的时机,在股票市场低迷,投资人绝望悲观的时候,那时的基金净值低,有的甚至跌破面值。此时正是买入的好时机。还要选择好的卖出时机,在市场人气高涨,股指屡创新高市场上一片欢乐气氛时,果断地卖出。不要有贪心,只有这样才能赚钱。虽然说是专家理财,长期投资,如果你选择不好基金公司和品种,以及买入、卖出的时机,照样赔钱。目前区域在3100点附近定投基金风险不算很大,但到5000点区域就属于高风险区域,做长线就到此为止,任何时候赎回都是对的。做长线最好不要以年份多长去区分,而以低风险区域和高风险区域去区别对待,这样才是盈利的根本.从交易成本看,最好是选择场内交易,像嘉实300就属于可以场内交易,也可以场外申购,场内交易手续费只有0.3%,比场外申购的1.5%和赎回费的0.5%低多啦!

下列不属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是()。

【答案】:D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①基金招募说明书;②基金合同;③基金托管协议;④基金份额发售公告;⑤基金募集情况;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⑦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⑧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⑨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⑩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澄清公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解散清算的原因是()。

【答案】:B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应当进行解散清算: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③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并获得法院支持。

什么是基金?基金种类有哪些?

(1)根据基金基金规模和基金存续期限的可变性划分,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是一种发行额可变,基金份额(单位)总数可随时增减,投资者可按基金的报价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赎回的基金。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单位)总数不变,发行结束后可以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商买卖基金份额。(2)根据基金的组织形式划分,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契约型投资基金是根据信托法组建的,也就是由委托者、受托者和受益者三方订立信托投资契约,由基金经理公司根据契约运用信托财产,由受托者(信托公司或银行)负责保管信托财产,而投资成果则由投资者(受益者)享有的一种基金。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组建的投资基金,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成为股东,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监事,再由董事、监事投票委任某一投资管理公司来管理公司的资产。这种基金股份的出售一般都委托专门的承销公司来进行。(3)根据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划分,分为成长型、平衡型和收入型;(4)根据基金的投资对象或投资范围划分,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期权基金、认股权证基金、基金中的基金和混合基金等;(5)根据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划分,分为在岸基金和离岸基金;(6)根据基金的募集方式划分,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参考资料:http://www.gookee.com.cn/bbs/ShowPost.Asp?ID=1115

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及热门问题全梳理!国债逆回购属于私募基金可投资的现金管理工具吗?

在积募最近做的一次内部培训中,小当家受到了挑战!

■ 如需了解私募基金合规小管家服务,欢迎咨询积募,热线:400-1090-220

作者 | 积募小当家

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中规定,私募投资基金完成备案前,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那么,国债逆回购属于现金管理工具吗?私募基金在完成备案前是否可以投资国债逆回购呢?无论从法规的角度,还是实操的角度,积募的N个小管家们都有自己不同的意见!

不知道各位私募小伙伴有没有确定的答案?借此机会,小当家今天再来和大家梳理一遍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中会遇到的问题。

私募基金投资范围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中,协会已经规定得很清楚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合约、证券类基金份额等,股权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可转债、股权类基金份额等。具体而言: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含FOF)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股票、债券、期货合约、期权合约、证券类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FOF)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可转债、市场化和法治化债转股、股权类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从上面的规定看起来,感觉很清晰、简洁,但积募还是要提醒大家注意几点:

一是要遵守专业化经营的要求,不能跨领域投资。在日常工作中,积募经常会收到私募小伙伴们的咨询,我们股权基金可以投资一个证券基金吗?这肯定是不行的!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比如证券类基金投资了股权的收(受)益权,这种也是不符合要求,到期要清算的。

二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最好在投资范围里明确主要投资行业、投资地域、投资阶段、投资集中度,不能简单宽泛地描述“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这个是不能通过备案的。

除了无法通过备案的风险以外,在司法层面也存在一定瑕疵。昨天积募推送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资产管理类案件审判情况通报》中指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投资方式约定不明或者约定模糊,将会导致投资者对管理人是否妥善履行投资阶段的信义义务产生纠纷。比如,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中仅简单约定了投资上市或者未上市公司股权,并未明确约定具体投资标的,该种情况下管理人需妥善保留其实际进行投资的相关材料,避免因是否善尽投资职责引发纠纷。浦东人民法院还举了一个案例,在谢某与甲有限合伙企业私募基金合同纠纷案中,谢某通过签订有限合伙协议进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但并未在有限合伙协议中约定具体投资标的,甲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管理人并未向谢某披露后续投资情况、合伙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也未能证明投资亏损是否实际产生以及是否为依约投资经营所产生的风险与亏损,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甲有限合伙企业未按约完成投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别是针对早期成立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关于投资范围的备案要求并没有这么详细,在这里也建议大家根据法院的审判情况做一些自查,尽量避免后续出现投资纠纷。

三是不能从事监管禁止的投资。特别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范围方面有一些限制,比如不符合产业政策、借贷活动、保理等冲突业务标的、金交所产品、首发企业股票、二级市场股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等,这些都是不能投资的,不管是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都不行。

关于这一点,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有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将私募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活动:

(一)借(存)贷、担保、明股实债等非私募基金投资活动,但是私募基金以股权投资为目的,按照合同约定为被投企业提供1年期限以内借款、担保除外;

(二)投向保理资产、融资租赁资产、典当资产等类信贷资产、股权或其收(受)益权;

(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投资活动。

私募基金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借款或者担保到期日不得晚于股权投资退出日,且借款或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该私募基金实缴金额的2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若干规定》还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投资的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土地管理政策的项目,但证券市场投资除外。

以上规定对于备案完成的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在上面的监管规定里并没有提及。我们结合中基协此前发布的备案关注要点可知:

(一)私募股权基金,这里不包含创投基金,可以投资战略配售、港股基石投资、定增、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上市后配售;

(二)创业投资基金,不能投资于房地产、上市公司定增、基础设施、首发企业股票、上市公司可转债和可交债、上市公司股票(配售除外)。

积募主编大大也出了一期视频讲解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建议点开看看:

私募基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否可以投资国债逆回购?

上文我们简单梳理了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接下来再回到文章开头关于”国债逆回购是否属于现金管理工具“的问题。

中基协在《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中列出了几类现金管理工具,比如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但是并没有穷举,还是有很多空间的。

国债逆回购并没有被列入其中,但是我们在中基协的官方咨询系统中查到了相似的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闲置资金是否可以投资国债逆回购?如下图所示:

根据中基协的回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闲置资金可以投资国债逆回购。此处的闲置资金,指的应该是基金备案完成之后,除了投资给标的公司的资金以外,剩余的未投资资金。比如某股权基金募资5000万元,投给A项目3000万元,剩余2000万元还没有投出去。在金融人眼里,这2000万元可闲置不了,用来投资不香吗!所以协会允许对备案前以及备案后暂时没有用途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让这些资金也产生价值。

但现金管理是有要求的,毕竟是投资人的钱,不是管理人的自有资金,还是要谨慎一些,亏了的话投资人肯定不答应。现金管理类产品通常是指能够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银行票据以及政策允许的其它金融工具等标的,具有风险低、收益稳,兼顾流动性的特点,尤其是流动性一定得好,找到项目需要用来投资的时候能随时赎回。

小当家咨询了某券商托管,实操中,如果证券/股权类基金需要购买国债逆回购进行临时现金管理,首先需要在该只基金的投资范围中明确约定可以进行国债逆回购的投资,然后才可以开户购买。

由于拆借方会以自己持有的国债作为抵押向你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几乎无违约风险,且抵押品“国债”价值公允、流动性极好,导致国债逆回购是一种极低风险的短期贷款,完全符合现金管理的需求。根据实操经验,国债逆回购、银行现金理财都属于可实操的、受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因此,小当家认为,虽然协会问答中说的“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国债逆回购”的是备案完成后的闲置资金,但和备案完成前进行现金管理本质上是一致的,也是可以的。如果各位私募小伙伴有什么其他的意见和想法,或者做过其他的现金管理工具,也欢迎留言和大家分享!

如果大家还有私募基金相关问题,也可以扫码向积募提问哦?

关于投资范围的一些热门问题

私募证券基金

0

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含FOF)的投资范围有哪些?

根据《备案须知》第三十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股票、债券、期货合约、期权合约、证券类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0

2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否可以投向.....?

根据《备案须知》第三十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投资:

股票质押融资。

收益互换和场外期权。投资场外期权的,应当符合《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交易所挂牌的非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参与非公开发行、协议转让、大宗交易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定增和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若基金投资策略以上市公司定增或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为主,建议备案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不可以投资:

区域性股权市场(四板)的可转债产品。区域性股权市场(四板)的产品属于非标准化产品,私募证券类管理人不得突破专业化经营原则,投资区域性股权市场(四板)的可转债产品。

银行承兑票据。

0

3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否从一级市场购买公司债券?

私募证券基金可以从一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债券。

私募股权/创投基金

0

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否可以投向.....?

根据《备案须知》第三十四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投资:

交易所挂牌的非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需要注意原则上不得投资交易所挂牌的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若是对未上市企业附转股权的债权投资,建议进一步说明采用该投资方式的原因和投资占比。

非上市企业可转债投资。需要备案时说明投资场所、具体标的、交易方式及比例,比例上建议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0%。如超过该比例,建议出函说明。

区域性股权市场(四板)的可转债产品。但是要求投资规模不超过整个基金规模20%比例。

不可以投资:

场外证券业务。

商业承兑汇票。

A股的场外质押。

IPO的新股认购。

0

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否可以投资可转债和可交债?

根据《备案须知》第三十四条,私募股权/创投类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交易所挂牌的非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但原则上不得投资交易所挂牌的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若是对未上市企业附转股权的债权投资,建议进一步说明采用该投资方式的原因和投资占比。

根据《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备案关注要点》第二条第三款,基金通过可转债方式投资的,关注基金合同是否明确约定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转股条件等内容,是否变相从事债权业务。如基金合同未明确约定,关注是否上传包含以上内容的说明材料。

0

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否可以投资收益权或融资租赁公司的股权?

不可以。根据《加强私募监管的若干规定》以及《备案须知》相关规定,私募基金不得投向保理资产、融资租赁资产、典当资产等与私募投资基金相冲突业务的资产、股权或其收(受)益权。

0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交易所发行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吗?

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投资公募REITs的战略配售、非公开交易和网下发行,创业投资基金除外。

0

5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否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方式购买上市公司被司法机关冻结的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通过非公开发行、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购买已上市公司股票。能否购买被司法机关冻结的股票问题可咨询相关交易所。

-您负责投资 其余交给我们-

积募合规运营服务咨询

管理人/基金设立、合规运营

必备好文

加入积募讲师 

内容授权投稿

品牌合作:mkt@jimupa.com

私募人都爱逛的网站:www.2in20.com

点赞点在看

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什么是基金!基金都有哪些!

基金就是募集基金的投资,交由基金理财,定期分红,华夏基金,博时基金,易方达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