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证券2022年几月份上市(天津证券*是否巳接受渤海证券上市申请)
天津证券*是否巳接受渤海证券上市申请
上市申请需要通过证监会审核批准,提上IPO日程,排队的情况可以在证监会的官网上查找
渤海证券有没有在等待上市的名单中
有的
渤海证券有没有在等待上市的名单中?
你好,查了下,渤海证券没在等待上市的名单中,券商ipo上市没那么简单,原来的不少家都是借壳上市的
【每日股市早知道】2022年4月27日周三资讯参考
每日股市早知道一
【今日导读】
>我国将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水利等领域投资可期
>多家银行相继下调存款利率信贷投放能力有望提升
>我国持续推进中*新*创新研发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新华制*签下新冠口服*业务宇晶股份一季报大增
【资讯聚焦】
我国将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水利等领域投资可期
4月26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强调,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建设的重点,着力提升网络效益。水利部数据显示,1-3月,全国完成水利投资1077亿元,同比大增35%。安信证券认为,年初以来稳增长基调明确,多部委强调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近期由于新冠疫情因素,多地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为对冲疫情对投资的影响,稳增长政策有望再度加码,上半年基建投资增速值得期待。
公司方面,粤水电(002060)主营水利水电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等业务;青龙管业(002457)主营供排水管道,产品广泛用于跨流域调水、城市管廊建设等领域;中国电建(601669)在水利与水环境处理及运营等领域貝有竞争优势。
【资讯精选】
26日,北向资金逆势净买入15.43亿元。贵州茅台、五粮液、东方财富的净买额居前,分别为4.11亿元、3.61亿元、3.01亿元。
人民银行表示,关注到近期金融市场出现一些波动,主要受投资者预期和情绪的影响将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25日,股票型ETF份额净增长79.17亿份成为今年以来单日净申购最多的一次。沪深300、创业板50、上证50等宽基ETF和证券行业ETF受青睞。
国*集团中国生物26日宣布,其奥密克戎变异株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获国家*监*临床批件,成为全球最早获批进入临床的奥密克戎株灭活疫苗。国*股份股价应声涨停。
国家电网公示2022年特高压工程第五批采购中标候选人名单,中国西电相关公司保变电气、平高电气、特变电工的相关项目报价分别为5.08亿、3.11亿、2.27亿、0.99亿元。
联通、电信宣布,5月份将在100个以上主要城市开通5G新通话超清视频语音通话服务,除了高清音视频之外,还将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实时交互业务。
【产业情报】
多家银行相继下调存款利率信贷投放能力有望提升
据了解,当前建行、工行、中行2年期、3年期普通定期存款利率普遍下调10个基点。农行星然暂末调整普通定期存款利率,但该行利率原本即保持同业较低水平。此前,已有多家股份行下调存款利率。
东北证券陈玉卢认为,近期与银行业相关的政策频出,包括降准、鼓励下调存款利率浮动上限、鼓励降低拨备覆盖率等。兵马要动粮草先行,银行好才能大家好。政策面正在从量、价两方面赋予银行充足的子弹,以更更加市场化的方式提升信贷投放能力。
财信证券周策认为,存款利率调降将会促进银行存款成本下降,稳固银行净息差,增大银行存贷款业务经营空间。看好营业地区发展向好,经营稳健,深耕地方业务的部分地方性银行,如南京银行(601009)、江苏银行(600919)等等。
我国持续推进中*新*创新研发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国家*监*24日召开*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相关工作推进会,提出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用中*的审评审批等工作,推进中*稳步发发挥重要作用;加快构建中医*理论、人用经验与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推进中*新*创新研发和医疗机构中*制剂创新转化。
西南证券杜向阳表示,4月8日公布的广东省中成*集采降幅好于预期。中*消费品具备消费属性,以院外市场为主,相对医保免疫。近几年部分上游中*材持续提价,成本向下游传导,带动终端产品提价,有望增厚业绩。部分企业渠道库存清理进入尾声,进入新一轮铺货周期。此外,2021年开始,我国中*创新*研发成果进入逐步兑现阶段有望成为新增长点.
公司方面,康缘*业(600557)的热毒宁注射液、藿香正气类产品入选了最新版本的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华润三九(000999)是国内中*行业龙头,拥有丰富的产品线,旗下年销售额过亿元的品种已达21个。
【公告解读】
新华制*成为阿兹夫定生产商和销售商
新华制*(000756)与真实生物签署战略协议,真实生物同意新华制*为其拥有的阿兹夫定等产品在中国及经双方同意的其他国家的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阿兹夫定国产治疗新冠肺炎病毒的口服*,预计近期揭盲。
厦门钨业拟扩建锂电池材料项目
厦门钨业(600549)拟在下属公司厦钨新能海璟基地新建综合生产车间,并通过设备采购安装实现年产15000吨锂离子正极材料产能,投资金额4.71亿元。完成后,海璟基地将达到年产85000吨的产能。
杉杉股份拟投建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杉杉股份(600884)子公司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云南安宁设立项目公司,投建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体化基地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97亿元。
浙江龙盛等拟回购股份
浙江龙盛(600352)拟回购股份5亿至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3元/股。科伦*业(002422)拟回购股份1亿至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4元/股。
芯海科技(688595)拟回购股份6000万至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0元/股。
海晨股份(300873)拟回购股份5000万至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4.88元/股。
开普云(688228)拟回购股份2000万至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
亚世光电(002952)拟回购股份100万股至2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8.5元/股。
锦富技术将获股东增持
锦富技术(300128)控股股东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股份
6000万至1亿元。
日月股份拟投建风力发电关键部件项目
日月股份(603218)拟在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投建年产20万吨(一期10万吨)风力发电关键部件项目,总投资31.02亿元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约12.28亿元。
凌云股份获北美新能源车企项目定点
凌云股份(600480)收到北美新能源主流车企储能柜热管理系统管路项目、高强钢车身结构件项目的定点通知,项目预计2022年年9月量产。
拓尔思在知识产权领域签合作协议
拓尔思(300229)与知识产权出版社签订战略协议,将拓展专利智能检索、专利分析生物多样性基因库建设能源和金融等领域市场,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提质增效。
亚玛顿投资大尺寸显示光学项目
亚玛顿(002623)子公司拟在安徽省滁州市建设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一期项目总投资估算28.96亿元。
【财报快递】
◎宇晶股份等一季度业绩增长
宇晶股份(002943)实现营业收入1.84亿元,同比增长134.86%;实现净利润1836.39万元,同比增长827.17%,主要是多线切割机、金刚石线、碳碳产品销售额增加所致。前十大股东榜上,新出现了前海开源新经济基金,持股比例1.81%。
圆通速递(600233)实现营业收入118.28亿元,同比增长32%;实现净利润8.7亿元同比增长134.88%,因公司业务量增长及快递产品单票收入增加,产品定价能力提升,并叠加经营环境改善所致。
通宝能源(600780)实现营业收入27.75亿元,同比增长43.03%;实现净利润2.68亿元,同比增长129.07%,因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受市场化交易影响,平均售电单价同比上涨。
纳芯微(688052)实现营业收入3.4亿元,同比增长146.17%;实现净利润8429.57万元,同比增长148.22%。荃银高科(300087)实现营业收入4.4亿元,同比增长49.66%;实现净利润2041.55万元,同比增长1085.45%,因水稻、玉米种子销售同比增加。
【资金观潮】
四机构席位买入中国海油
26日,中国海油(600938)获4个机构席位合计买入6.39亿元,占全天成交总额的11.61%。东方证券认为,长期来看,传统原油勘探开发资本开支不足,美国页岩油生产商对于资本支出也保持谨慎,预计油价将长期处于高位。中国海油2021年桶油当量生产成本29.5美元/桶,在“三桶油”中成本优势明品。
每日股市早知道二
【今日导读】
○政策支持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建设加速推进
○新型储能新增规模实现突破投资计划超万亿
○电信联通新合作率先实现5G新通话互联互通
【资讯头条】
政策支持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建设加速推进
今天(4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数据,目前全国已有310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了充换电基础设施,共建成充电桩约13374个,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地区,西部及东北地区覆盖率相对较低。近期,交通运输部已和国家能源*等部门,起草了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目前,行动方案正在征求各地意见。
点评:续航里程焦虑是制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车电分离”的换电模式,相较充电能更高效缓解“续航焦虑”等问题。此前,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工信部将继续大力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根据适用场景研发换电模式车型。相关机构研报指出,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将催生充换电行业加速发展。
◆A股公司中,和顺电气(300141)是充电桩领域全国进入早、使用广、具一定影响力的企业之一,已经形成了系列化产品,可以满足不同规格、功率、场合下的充电需求。通合科技(300491)公司充换电站充电电源系统(充电桩)能够为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
【资讯聚焦】
新型储能新增规模实现突破产业链投资计划已超万亿
据报道,《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2》今日(4月26日)发布,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全球储能项目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中国已投运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46.1GW,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22%,同比增长30%。
点评:业内权威人士表示,借“双碳”东风,储能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投资高潮。2021年国家与地方出台储能相关政策达300多项,产业链投资计划已经超过了1.2万亿,新型储能企业在融资和技术上也均有较大突破,储能规模化发展已然到来。
◆A股公司中,苏交科(300284)子公司江苏交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在飞轮储能方面已持有十余项专利技术。该公司在飞轮储能领域从事产品设计研发及生产。易事特(300376)基于掌握的微电网关键核心技术,已研制开发出了全系列储能变流器产品、双向直流变换器产品、储能电站能量管理系统等核心关键产品。
【要闻精选】
○证监会发布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公司等优质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调整优化公募基金牌照制度,适度放宽同一主体下公募牌照数量限制,支持证券资管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依法申请公募基金牌照,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继续推动保险、理财、信托等各类资管机构通过直接投资、委托投资、公募基金等形式提高权益投资实际占比。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当前金融市场波动回应,主要受投资者预期和情绪的影响。当前我国经济基本面良好,经济内生增长潜力巨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实质性进展。
○传闻的“国家队”大幅减持数据错得离谱!真实情况:持仓稳定。
○华为胡厚崑:华为会沿着硬件+软件的策略围绕五大场景不断推动消费者业务发展。
○国家*监*:深化中*审评审批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近日,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宣布与两家量子公司合作,首次在中性原子(核外电子等于核内质子数的原子)量子计算机上运行量子算法,将推动量子计算的实际应用。
【产经透视】
电信联通新合作率先实现5G新通话互联互通
4月26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全球率先在深圳、杭州、郑州、天津等城市开通基于双方共建共享5G网络并实现互联互通的5G新通话超清视频语音通话服务(VoNR:VoiceoverNewRadio)。据悉,两家运营商将在5月份开通100个以上主要城市,其它地区也将陆续实现开通和互联互通。
点评:目前,三大电信运营商均把“5G消息”、“5G新通话”放到了传统服务功能升级替代的位置上,功能更强大了,但资费不变。5G新通话产品可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可视化、多媒体、高感知的超清通话体验。A股相关概念股主要有科大讯飞(002230)、梦网科技(002123)等。
【公司动向】
○新华制*(000756)与真实生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真实生物同意新华制*为其拥有的阿兹夫定等产品在中国及经双方同意的其他国家的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
○容百科技(688005)与卫蓝新能源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全/半固态电池和材料领域的战略、技术、产品开发、供应链等开展全面深度合作。
○相关统计显示,鹏辉能源(300438)成为2021年度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TOP2企业。上能电气(300827)储能变流器新增装机排名中国第一。
○腾讯系公司成神州信息(000555)第四大股东,神州信息回应:双方深化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进入新阶段。
○振华科技(000733)拟定增募资不超25.18亿元,用于半导体功率器件产能提升等项目。英唐智控(300131)拟定增募资不超2.9亿元,用于MEMS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日月股份(603218)拟投建年产20万吨(一期10万吨)风力发电关键部件项目。厦门钨业(600549)拟投建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生产车间15000吨扩产项目。亚玛顿(002623)子公司拟28.96亿元投建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一期项目。杉杉股份(600884)子公司拟投建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志邦家居(603801)子公司拟投建志邦家居“4.0智能工厂”项目。
○九号公司(689009)去年与多家美国企业达成数千台机器人移动平台合作订单。
○博世科(300422)签订约1.95亿元海外供货合同。航天宏图(688066)拟联合中标3.23亿元项目。
○九典制*(300705)拟10转4派2.61元。
○浙江龙盛(600352)拟以5亿元-10亿元回购股份。九州通(600998)拟以3亿元-6亿元回购股份。海晨股份(300873)拟以5000万元-1亿元回购股份。科伦*业(002422)拟以1亿元-2亿元回购股份。锦富技术(300128)控股股东拟增持6000万元至1亿元股份。双星新材(002585)拟以1亿元至2亿元回购股份。
○贵州茅台(600519)一季度净利润172.45亿元,同比增长23.58%。
【资金观潮】
○4月26日,北向资金全天净流入15.43亿元。贵州茅台、五粮液、东方财富分别获净买入4.11亿元、3.61亿元、3.01亿元。招商银行被净卖出额居首,金额为6.65亿元。
○中国海油(600938)4月26下跌4.69%,龙虎榜数据显示,四机构专用席位买入6.39亿元,东吴证券上海**南路证券营业部卖出7592.24万元。
每日股市早知道三
【资讯导读】
>中央财经委员会强调全面加强基建 基建投资或还在发力初期
>“五一”小长假露营产品预定量暴涨 两家产业链公司望深度受益
>锦浪科技:第二季度毛利率持续改善
>苏文电能:售电业务市场化改革利好公司业务
【今日头条】
>中央财经委员会强调全面加强基建 基建投资或还在发力初期
4月26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强调,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会议指出,要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建设的重点,着力提升网络效益。
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GDP同比增长4.8%,较5.5%目标仍存在一定空间,稳增长仍需发力。基础设施投资(全口径)同比增长10.5%,3月单月同比增长11.8%,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同比增长8.5%,增速较1-2月同差上升0.4个百分点。本周稳增长相关政策文件继续发布,加大金融机构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分析师认为,考虑到一季度PPI同比增长8.7%,若剔除价格因素,基建投资或还在发力初期,力保二季度经济增速重返5%以上,全年增速5.5%的目标下,预计后续仍有较大发力空间,持续看好稳增长行情。
龙泉股份(002671)管道产品主要包括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顶进施工法用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JPCCP)、钢筋混凝土排水管(RCP)、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DRCP)等,主要应用于大型输引水工程建设、市政供排水管网建设等领域。**交建(002941)主要从事公路、桥梁、隧道、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的施工、勘察设计与试验检测,以及路桥工程施工主材料的贸易业务。
【投资聚焦】
>“五一”小长假露营产品预定量暴涨 两家产业链公司望深度受益
据媒体报道,随着“五一”假期的来临,露营市场延续火爆态势。记者从去哪儿平台获悉,“五一“期间可以露营的公园门票销量同比去年涨幅超5成,露营相关产品(住宿、出游)的预订量是去年的3倍左右。此外,去哪儿大数据显示,2022年搜索“露营”的用户中,关键词里有“露营烧烤”的占比达20%,关键词里有“露营房车”的占比达7%。进入4月以来,平台上露营相关词汇搜索量同比去年增长2.5倍,是2020年同期的4倍。
渤海证券研报指出,露营具备体育、旅游、社交、休闲等多重属性,且参与门槛较低,疫情爆发后周边游、自驾游成为居民主要选择,露营参与率升15.49个百分点,露营有望成为后疫情时代真正崛起的新兴消费场景。国内露营地行业规模已突破300亿元,且保持高速增长。
锦泓集团(603518)公司深耕高景气户外赛道,配合热点潮流TW推出露营系列等多个产品系列,2021年露营系列取得几千万销售成绩,成为新的小爆品。探路者(300005)公司是“野营帐篷”国家标准的起草人之一,围绕精致露营概念进行装备及周边产品的研发。在产品品类方面,进行层级多元化设计,推出高端多人棉布材质帐篷、精致露营轻量级帐篷、休闲露营及亲子家庭速开帐等。
【独家参考】
>锦浪科技:第二季度毛利率持续改善
锦浪科技(300763)在接受投资者调研时表示,人民币汇率对公司的正向帮助很大,Q2毛利率比较乐观;海外涨价和运费3月中下旬开始下降也会带来Q2毛利率持续改善。公司的相对稳定和持续的快速增长主要来自于:光伏市场的快速增长和分布式占比的提升;市占率不断提高。储能是公司今年的亮点,第一季度接单5.4万套,金额3.5亿元左右,高于预期,确认收入两万多套,1个多亿元的收入。储能增速也很快,公司很看好储能市场,包括欧洲的储能市场。
【独家参考】
>苏文电能:售电业务市场化改革利好公司业务
苏文电能(300982)接受机构调研时表示,公司作为国内第一批获取全国试点资质的企业,17-18年起即开展售电业务。政策放开将利好公司业务,因为公司能够帮助客户获取更低买电价格,同时获取差价,但仍需智能化团队积极挖掘更多的运维客户。目前用户侧的用电需求在逐步丰富化,对于用户而言,民营企业具备更强的主观能动性,能够实现及时响应、及时服务,客户获取能力更强。因此随市场逐步放开,民营公司将逐步发展壮大。
【财经要闻】
>财政部:1-3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10187.4亿元,同比增长7.0%。
>上海市证券、期货、基金同业公会齐发声:坚定维护市场稳定,发挥行业机构积极作用。
>国家*监*:深化中*审评审批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多家大行下调普通定期存款利率。
>国家烟草*发布电子烟有关企业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行前置审查的实施细则。
>超3000只股票策略私募产品净值跌破0.8元传统预警线。
【公告淘金】
>永安*业(002365)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544.93%;双环科技(000707)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603.65%;中矿资源(002738)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848.73%;安洁科技(002535)一季度净利同比增长1788%;开立医疗(300633)一季度净利润0.51亿元,同比增长41.36%。
>盛新锂能(002240)2022年一季度净利润10.7亿元,同比增长900.96%;赣锋锂业(002460)一季度净利润35.25亿元,同比增长640.41%;闽东电力(000993)2022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3579.39万元,同比增长304.61%;天壕环境(300332)2022年一季度净利润1.32亿,增长1585%。
>厦门钨业(600549)拟投建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生产车间15000吨扩产项目。
>浙江龙盛(600352)公司拟以5亿元-10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3元/股。
>新华制*(000756)与真实生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亚玛顿(002623)拟28.96亿元投建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一期项目。
>杉杉股份(600884)拟投建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热点数据】
>500只股破净 36股股价不足每股净资产一半
数据统计显示,截至4月26日收盘,沪深两市破净股数量为500只,纵观以往几次重要历史底部,最近的一次沪指2638点时破净股数量有66只,沪指1664点时破净股有173只,而沪指5178点高位和6124点高位时已不存在破净股。
已有316只个股收盘创出2015年6月中旬大盘见顶以来新低,其中*ST网力、*ST易见等个股跌幅最大,跌幅分别高达98.17%、97.20%;五矿资本、金螳螂等个股市盈率最低,分别为4.78倍、6.58倍;*ST数知、东旭光电等个股市净率最低,分别为0.33倍、0.36倍。
【龙虎榜看台】
>资金流入免税店、肝炎概念等板块
周二,沪深两市震荡下跌。截至收盘,沪指跌1.44%报2886.43点,深成指跌1.66%报10206.64点,创业板指跌0.85%报2150.51点。两市共计成交8388亿元,较上个交易日减少581亿元。盘面上,芬太尼、毛发医疗、免税店、肝炎概念、REITs概念等板块涨幅居前;纺织制造、转基因、服装家纺、煤炭开采加工、券商等板块跌幅居前。
盘后龙虎榜数据显示:汉得信息(300170)获1游资和1机构买入,买入净额为1979.05万元;福瑞股份(300049)获2机构买入,买入净额为3610.99万元;徐家汇(002561)获2机构买入,买入净额为2108.94万元;完美世界(002624)获3游资买入,买入净额为1192.99万元;山东路桥(000498)获4机构和1游资买入,买入净额为3262.44万元;上海港湾(605598)获3游资买入,买入净额为1954.49万元;国统股份(002205)获1机构和1游资买入,买入净额为3257.75万元;天味食品(603317)获2机构和1游资买入,买入净额为3422.84万元。
A股第43家券商信达证券上市首日涨停,2022年业绩可能下滑
2023年2月1日,A股市场迎来了第43家上市券商信达证券(601059.SH),上市首日截至午盘,信达证券大涨44%并封死涨停板,封单量近181万手,封单额21.5亿元。
资料显示,信达证券成立于2007年9月,是国内AMC系第一家证券公司,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上市后,信达证券成为继东兴证券(601198.SH)之后的第二家AMC系上市券商。
招股说明书显示,信达证券共计发行3.243亿股A股新股,发行价为8.25元/股,发行市盈率22.97倍,发行市净率1.71倍,募集资金净额25.81亿元。信达证券表示,此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
业绩方面,信达证券2019-2021年分别实现营收22.23亿元、31.62亿元、38.03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1亿元、8.2亿元、11.72亿元。此外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信达证券预计2022年全年收入同比增长-7.97%~7.8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74%~7.96%,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98%~7.81%,2022年度业绩较2021年度可能会有所下滑。
近年来,证券公司上市节奏有所放缓,2021年和2022年分别仅有一家券商实现上市,分别是财达证券(600906.SH)和首创证券(601136.SH)。其中财达证券发行市盈率22.94倍,发行市净率1.14倍,上市后曾收获12连板;首创证券发行市盈率22.98倍,发行市净率1.64倍,上市后收获5连板。信达证券上市后会收获几连板,值得关注。
目前还有多家中小型券商正在积极筹备IPO,拟上市券商包括渤海证券、开源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申港证券、东海证券、华金证券、国开证券等。
汇添富拟设境内子公司;渤海证券IPO收到监管32问;券业诚信和声誉新规出台;本周最全券商行政审批动态(2022年5月第3周)
券商行政申请批复动态
(2022.05.14-2022.05.22)
本文是券业行家『券商动态』系列20220522号,
欢迎留言,如果认同,请传播正能量!
券商相关行政许可
(2022.05.14-2022.05.22)
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d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5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 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3项政策举措。
《通知》着眼于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实施延期展期政策、优化监管工作安排、发挥行业机构作用等四个方面,在企业申请首发上市、北交所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需要提交的反馈意见、问询回复、财务资料时限等作出延期等柔性安排;通过视频会议等非现场方式,以及减免上市公司、交易所会员等相关费用,体现监管弹性和温度;充分发挥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作用,助力抗疫和复工复产等。《通知》主要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包括上海、吉林等全面实行封控管理、静态管理等措施的区域,以及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后续,将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证监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d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相关部门共同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为统筹抗击疫情、防范风险和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近段时间,国内疫情形势复杂,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受多重因素影响,一些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停工停产、业绩下滑,中下游上市公司成本上升,部分行业受疫情影响恢复艰难,民营控股和中小上市公司经营困难明显增加。《通知》是落实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恢复发展。
下一步,证监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将扎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开展调研走访,了解市场困难和诉求,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支持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快速走出困境,实现更好发展。
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
证监发〔2022〕46号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d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加快恢复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效手段,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
1.对2022年业绩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在符合板块定位及发行上市条件的前提下,经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属实且不对持续盈利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审核或注册工作正常推进。2022年年底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申请北交所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或者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或用于偿还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债券产品的,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
3.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适用“小额快速”审核机制,在计算交易金额时不再适用最近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要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放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限制。
4.加快公募基金产品特别是权益类基金、抗疫主题基金等产品的审核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相关基金产品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依规给予支持。
二、实施延期展期政策,体现监管弹性。
5.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审核问询回复时限可以延长3个月,告知函回复时限可以延长1个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申报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暂缓计算审核阶段反馈意见回复时限、中止时限3个月。
6.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以延期3次。
7.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取得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批文后,可以申请暂缓计算批文有效期,暂缓计算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8.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私募基金备案,适当延长管理人首支私募基金备案和信息报送时限,适当放宽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材料签章要求和部分工商材料要求。
三、优化监管工作安排,传递监管温度。
10.发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可以通过电子签章方式提交申报材料、问询回复等相关文件。对确受疫情影响、无法统一签名的自然人,可以通过提供签字页电子扫描文档方式办理。
11.申请发行债券产品的企业,对于确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交相关签字、盖章文件的,可以视情况先由主承销商出具相关说明,后续补充提交。
12.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2022年6月底前拟以2021年年报申请首发上市、北交所上市的,如现场走访存在困难,证监局可以借助电子网络手段对辅导验收提前开展预沟通,可以采取非现场验收方式。
13.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企业,2022年上市当年因受疫情影响业绩大幅下滑的,对发行人和相关保荐机构给予适当监管包容。
14.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新设证券基金机构,可以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后续补充核查,支持公司在符合开业条件后尽快取得业务许可证。
15.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保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实施更加灵活的监管安排,包括允许推迟报送相关报表、实行许可备案电子化等。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和利益冲突并报告证监局后,允许在人员配备、隔离制衡、流程管控等方面灵活安排。
16.优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业务操作安排,适当延长信息披露直通时段。支持市场主体线上办理业务,支持上市公司召开线上股东大会或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议。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开展簿记建档工作。
17.对参与化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上市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的证券公司,在风控指标计算、私募基金子公司设立和产品备案、分类评级等方面给予监管支持。
18.沪深证券交易所免收上市公司2022年度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北交所免收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年费。全国股转公司免收相关地区挂牌公司2022年挂牌初费和年费。中国结算免收相关发行人2022年登记结算费用。各期货交易所减收相关期货经营机构手续费、减免席位费。支持各协会通过免收减收会费、延期交纳会费、免费培训等方式,加大会员服务力度。
四、发挥行业机构作用,助力抗疫和复工复产。
19.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发挥融资中介职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开展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引导证券公司与股权质押到期还款困难的客户,协商展期3至6个月。对于因疫情防控实施隔离或者接受救治的融资融券客户,尽量减少强制平仓,柔性处理。
20.支持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积极以自有资金申购旗下基金产品,积极发挥专业投资者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抗疫相关企业。
21.鼓励证券公司设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通过私募基金子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立私募基金产品,对接相关企业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22.发挥期货市场作用,发挥期货避险功能,助力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风险管理。抓好产业客户培育活动,稳步扩展“期货稳价订单”至沥青、低硫燃料油等能化期货品种。对于在疫情期间服务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表现突出的期货公司,在分类评价中予以加分。
23.持续推动资本市场更多对外开放措施落实落地,及时了解回应境外投资者诉求和关切,保障外资机构同等适用支持政策。
证监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d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开展调研走访,了解市场主体困难和诉求,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支持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快速走出困境,实现更好发展。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
为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募基金行业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的能力,推动构建多元开放、竞争充分、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行业生态,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人办法》)。近日,证监会正式发布《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
前期,证监会已就《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总体认同,并反馈了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证监会对部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从“准入-内控-经营-治理-退出-监管”全链条完善了公募基金管理人监管要求,突出放管结合。一是完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与股东条件,优化公募牌照准入制度,坚持高水平开放,有序扩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提升行业包容度。二是提升公募基金管理人合规风控能力,突出行业文化建设与廉洁从业监管,夯实行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三是着力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全面构建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四是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优做强公募基金主业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发展,提高综合财富管理能力,打造一流财富管理机构。五是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退出机制,允许市场化退出,并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实施程序,压实各方职责。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各派出机构、基金业协会、行业机构认真落实《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证券法》,稳步推进货银对付(以下简称DVP)改革,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
《办法》修订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与2020年3月施行的《证券法》新增和修订的涉及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条款做好衔接,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登记结算纳入适用范围、细化明确中央对手方职责等;二是为落实DVP改革关于制定修改配套规则的安排,规定结算参与人足额交付资金前证券打标识相关安排,明确交收违约处理程序等,做好改革的法律保障工作;三是对近年来沪深港通、沪伦通、存托凭证等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涉及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2022年1月14日至2月13日,中国证监会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DVP改革和《办法》积极支持,认为这是提升中央对手方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登记结算基础制度的有力举措。
本次DVP改革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借鉴国际市场通行做法,结合中国市场实际,保持投资者现有交易结算制度和习惯基本不变,对广大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改革有利于增强结算体系安全性,进一步吸引境外资金进入中国市场。
《办法》的发布实施,标志着DVP改革迈入新的阶段。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指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做好改革的相关业务技术实施工作。
拓宽科技创新融资渠道推动要素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
为深入贯彻落实d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正式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服务能力。
科技创新债旨在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和资金直达,主要服务于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等四类发行人,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的融资需求。沪深交易所将在审核流程、资金用途等方面提供配套支持,同时也对科技创新专项信息披露作出针对性安排,要求中介机构切实履行核查责任。前期,沪深交易所已开展科技创新债试点工作,中国诚通、国新控股、小米通讯、TCL科技、中关村发展、深创投等企业共发行31只产品、融资253亿元,资金主要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前沿领域。
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优化市场服务各项举措,引导市场各方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债投融资活动,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质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朱治龙接受审查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朱治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朱治龙简历。
朱治龙,男,汉族,1964年1月生,湖南浏阳人,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d,1985年7月参加工作。
1998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沙特派办稽查处副处长、处长;
2004年7月至2012年7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上市公司二处处长、法制工作处处长;
2012年7月至2022年5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副巡视员、二级巡视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湖南省纪委监委)
证监会举办2022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
5月15日,证监会在北京举办2022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主题为“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筑牢注册制改革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并讲话。
活动发布了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推荐了投资者欢迎的注册制投教产品,发布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2022)系列子报告,启动“股东来了2022”知识竞赛。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发布《加强注册制下投资者关系管理倡议书》。同日,证券监管系统各单位同步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最高检驻证监会检察室、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审计署金融审计三局相关负责同志,证监会各部门、会管单位、证监局负责人等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活动。
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
为落实《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完善科创板交易制度,提升科创板股票流动性、增强市场韧性,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以下简称《做市规定》)。
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2月6日,证监会就《做市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总的看,各方支持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对《做市规定》的主要内容认可度较高,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证监会对其中的合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做市规定》共十七条,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与程序、内部管控、风险监测监控、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内容。规则发布后,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按照要求向证监会申请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资格。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发布配套业务细则,做好风险监测与日常监管,稳妥推进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
1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1/20
2唐山曹妃甸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1/20
3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1/26
4美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7
5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1/2/20
6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3/2
7万代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3/5
8盐城海普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3/12
9上海十方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1/3/31
10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4/2
11永道射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4/27
12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5/14
13康定金鑫矿业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1/6/1
14贵州国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6/2
15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2021/6/4
16天津鼎维固模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6/25
17浙江博泰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7/21
18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8/10
19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8/25
20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2021/8/27
21乐元素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9/1
22兰考瑞华环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9/7
23成都宏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9/10
24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9/17
25上海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10/18
26上海天擎天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10/18
27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10/21
28江苏冠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11/16
29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11/17
30江西天沅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11/24
31中山朗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12/7
32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2021/12/15
33上海众幸防护科技2021/12/17
34深圳远超智慧生活2021/12/23
35宁波大叶园林工业2022/1/25
36厦门农村商业银行2022/2/18
37江西中天智能装备2022/3/3
38杭州泛亚卫浴2022/3/4
39万联证券2022/3/16
40青松医药集团2022/3/21
41广东好顺欧迪斯科技2022/3/22
42山东泰鹏环保材料2022/3/23
43苏州亚科科技2022/4/1
44新疆九洲恒昌供应链管理*2022/4/1
45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2022/4/6
46浙江得乐康食品2022/4/6
47固力发集团2022/4/13
48赛克思液压科技2022/4/13
49河北智同生物制药2022/4/18
50深圳港创建材2022/4/18
51四川郎酒*2022/4/28
52上海上房物业服务2022/4/29
53深圳市金照明科技2022/5/12
中基协近期新设私募(2022.05.14-2022.05.22)
1*深圳安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黄海 股权创投 深圳 深圳 2022/5/13
2*杭州智达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吴俊毅 证券投资 浙江 浙江 2022/5/13
3*宏德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吉宏坤 证券投资 北京 北京 2022/5/13
4*海南康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康康 证券投资 海南 上海2022/5/13
5*成都盈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海萍 股权创投 四川 四川 2022/5/13
6*重庆力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淋 股权创投 重庆 重庆 2022/5/13
7*上海合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华雨 证券投资 上海 上海 2022/5/13
8*华罗寰宇(西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昕 股权创投 陕西 陕西 2022/5/13
9*海南九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方恒睿 证券投资 海南 上海 2022/5/13
中基协私募诚信信息(>100亿)
中基协私募诚信信息(50-100亿)
中基协私募诚信信息(20-50亿)
中基协证券投资类私募诚信信息(10-20亿)
中基协近期注销私募名单
1北京鑫达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9主动注销
2甘肃盛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9主动注销
3国新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9主动注销
4中金王道(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9主动注销
5上海顺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5/19主动注销
6镇江相伴成长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2/5/19主动注销
7深圳中开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5/19主动注销
8北京瑞禾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5/19主动注销
9深圳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5/19主动注销
10嘉兴和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5/18主动注销
11北京钱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5/17主动注销
12北京东方国际文化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7主动注销
13上海敏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7主动注销
14苏州蓝海方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5/17主动注销
15首控(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7主动注销
16上海穆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5/17主动注销
17上海量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5/17主动注销
18厦门海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5/17主动注销
19杭州毅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5/17主动注销
20中健文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2022/5/17主动注销
21北京海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7主动注销
22勤众(北京)投资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23厦门京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24深圳市浩宏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25深圳景晖和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26杭州盈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27深圳前海益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28深圳市深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29上海融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30广州楼融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31苏州众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32山西TCL汇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33济南西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2/5/16主动注销
34深圳文华谷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35西安丫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36西安天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37安徽华安鑫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38浙江东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39上海祥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40海南东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41优埃富欧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22/5/16主动注销
42锐凯达(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5依公告注销
43深圳前海洛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5/13主动注销
44北京坤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22/5/12主动注销
45江苏丰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5/12主动注销
46丰和正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22/5/12主动注销
券商
申请事项
审批机关
进度
中泰证券
变更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
证监会
受理
开源证券
变更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
证监会
受理
华融证券
变更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
证监会
补正
华融基金
变更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
证监会
补正
汇添富基金
设立境内子公司
证监会
材料接收
合煦智远基金
变更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
证监会
补正
行家点评
近日,证监会对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32项反馈意见。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境内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们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提前10个工作日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申请。如未能按期提交反馈意见,我会将予终止审查。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
1、请发行人披露:(1)发行人历次增资、转让、减资等股权结构变动的背景,相关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其公允性,同一次或相近的转让或增资之间价格差异的合理性,出资来源及合法性,股权变动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代持、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2)发行人历史上国有股转让,是否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相关程序存在瑕疵或与有关法律法规存在明显冲突的情况,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3)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出资、审批、备案、工商登记等法律瑕疵,是否已得到完全解决,是否存在纠纷争议,是否存在可能被国资、证券、外资、外汇、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4)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及还原的相关情况,是否已还原,是否仍存在代持情况,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发行人现有直接和间接股东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5)非国有股东是否存在投资发行人同行业企业或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的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6)天津市证券公司于1993年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背景及原因;(7)现有股东是否为适格股东,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其他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如有,是否已彻底解除),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股东中,天津市国资委通过14家企业控制公司63.28%的股权,其控制的股权中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51%已质押,未质押部分股份数量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2.77%。除天津市国资委控制的股权外,其余股东合计持有公司36.72%的股权,其中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2.38%已质押,未质押部分股份数量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4.34%。此外,浩物嘉德(天津市浩物嘉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渤海证券16,722.41万股股份,天物机电(天津天物机电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渤海证券16,722.41万股股份,青海合一(青海合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渤海证券10,000.00万股股份以及津京玻壳持有渤海证券115.13万股股份均被法院裁定冻结。请发行人披露:(1)发行人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原因、质押期限、质押取得资金的用途、偿还能力情况,是否存在质押股权被执行的风险,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2)发行人部分股份冻结的原因及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如有),是否存在股权被强制执行的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博正资本(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经证监会核准,于2010年在深圳注册成立,成立之初博正资本为渤海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12月在收到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及的通知》后,博正资本开始从直接投资业务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转型,于2018年3月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博正资本对外投资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其投资业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涉及资本运作、资产管理、信托、基金等。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说明:(1)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是否已经审慎核查并完整地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2)上述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投资方向,认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依据,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做出判断,是否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3)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5、请发行人披露:(1)发行人是否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完整、准确地披露关联方关系及交易;(2)报告期内各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和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3)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4)是否存在未及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续补充确认的情况,相关会议制度、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切实有效执行;(5)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对相关关联方是否存在依赖,是否可能对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进行充分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6、请发行人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人员是否取得了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备案,报告期是否持续拥有上述资质,结合相关重要资质证书的条件论证未来是否能持续获取该资质,是否存在无证或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情形,是否存在受到处罚的风险。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发行人子公司、分支机构所承租的房屋中有8处房屋出租方尚未取得有效产权证明文件。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发行人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是否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或租赁备案手续、有关房产是否为合法建筑、是否可能被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2)具体列示存在瑕疵的租赁房产,面积及占比,所涉业务收入及利润占比,是否属于主要生产经营用用地用房,相关瑕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解决措施。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被采取监管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是否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表核查意见。
请发行人披露截至目前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因违反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或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请发行人:(1)说明以1000万元认定是否属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合理,报告期内未达1000万元标准的诉讼仲裁情况,是否应予披露;(2)更新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案件进展,对发行人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包括部分结构化主体。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1)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及变化情况;(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年报披露及审计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3]45号)等相关规定,详细说明公司结构化主体的具体情况,其纳入或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依据,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11、请发行人:(1)结合发行人收入结构、主要盈利业务来源、主要收入区域等,完善披露“业务与技术”章节中行业竞争格局、公司面临的竞争情况相关内容,发行人是否面临业务区域集中、主要市场占有率较低的情形及应对性措施,并充分揭示风险。披露时请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分析,确保简明扼要,通俗易懂。(2)披露同行业公司的选取标准,同行业公司的主要情况及财务数据,与招股说明书其他章节披露的同行业公司应保持一致性。(3)请认真分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主要风险,在“风险因素”披露时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并尽量进行量化分析。请保荐机构、会计师督促发行人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12、发行人营业收入按会计核算和经营分部口径进行分类披露。请发行人说明:(1)在业务与技术章节主营业务情况中补充披露各经营分部营业收入、营业支出、经营利润、净利润的金额、占比及波动原因、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明显差异及原因;(2)结合新金融工具准则情况,补充说明经营分部下收入确认政策及科目、计量依据,相关资产科目划分依据及资产减值政策;补充披露各经营分部对应资产情况及减值情况,涉及到的违约、诉讼等风险事件情况,是否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存在潜在影响。如相关事项涉及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请充分揭示风险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予以披露;(3)请对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证券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完善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内容,请保荐机构对照核查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13、关于经纪业务。请发行人:(1)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章节“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中按区域(省份)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网点情况及经纪业务收入情况,披露主要经营地市场规模变动趋势及竞争对手情况,结合行业经纪业务行业发展环境,披露发行人经纪业务成长性及进一步向外部区域拓展的可能性,区域高集中度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2)披露公司平均佣金费率高于行业平均佣金费率的原因及持续性,报告期行业平均佣金费率持续下滑情况下发行人平均佣金费率未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市场佣金收入整体呈下降趋势及经纪业务区域性特点,说明经纪业务净佣金率未来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可能,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形成重大不利影响;(3)说明不同资产规模客户数量情况、客户稳定性及获客成本变化,结合账户金额分层的个人客户对应的交易量及手续费收入情况,说明不同层级下个人客户报告期交易量及佣金率波动是否正常,分层佣金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因佣金差异、转、销户收到较多投诉及投诉办理情况;(4)补充披露股票、基金、债券净佣金费率水平变化情况,并分析各自变动趋势,与行业水平及趋势是否一致及差异原因;(5)对关联方收取的交易佣金率是否公允。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14、关于自营业务。公司证券自营业务主要包括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业务和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请发行人:(1)按上述分类披露自营业务的收入、成本及利润情况,逐一分析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分别披露固定收益业务、权益类投资的具体收入构成、驱动因素及变动原因,结合投资对象情况说明投资规模及收益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业务下三类业务模式的具体内涵,资金来源,发行人权益义务安排的差异情况,按三种业务模式列示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的收入、利润情况;(3)说明投资类业务相关内控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运行有效,相关决策机制、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是否存在与投资类业务相关工作人员额外获取利益的情况;(4)披露新三板做市业务投资规模及收益情况,分析变动原因及合理性;(5)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类业务各类业务收益率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并解释差异原因。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15、关于投资银行业务。请发行人:(1)按业务类型列表披露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项目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名称、佣金费率及佣金收入等,并说明业务模式、经济效益等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明显差异;(2)披露报告期发行人投行类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风险,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等行为,是否对投资银行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充分揭示风险;(3)披露债券融资类业务具体情况,债务人财务状况是否面临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存在违法违约事件或风险事件,发行人是否承担相关责任,请充分揭示风险;(4)列示包销及跟投业务情况,会计处理及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16、关于信用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的信用业务为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及转融通业务。请发行人:(1)披露上述业务分类下业务规模及收入情况;详细披露公司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变化情况、公司自身业务特点,详细披露公司报告期内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开户数量及占比、平均融资融券金额、保证金比例和平均担保比例、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并结合实际业务特点,详细披露公司融出资金风险准备具体测试及计提政策制定依据;(3)披露报告期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入方资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标的证券市场风险监控等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各期末融入方家数、平均融资金额、平均质押率水平、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等,并结合实际业务特点,详细披露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依据;2021年上半年股票质押期末股票质押回购余额增加的情况下,利息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4)说明信用业务是否存在已发生信用风险的业务,如有请说明具体数量、金额及损失;如无,请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重大风险项目,如质押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存在负面信息而长期停牌、质押率临近警戒线等。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17、公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其中,资产管理业务分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上述分类下业务投资规模、收益率、收入(分投资收益/管理费收入)、利润情况,并说明波动原因及合理性、规模与收入匹配性。资管新规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详细分析在资管新规对发行人该类业务的影响;(2)补充披露资产管理业务下细分业务(集合/定向/专项/公募)产品只数、管理规模、收益率、收入情况,并说明波动原因及合理性;资管类产品是否存在以自有资金购买的情况、是否为分级产品及相关约定、是否购买次级份额及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承诺保本、最低收益或在相关文件中存在“预计收益”或“预期收益”相关表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详细披露上述两类产品的产品规模、风险敞口、收益情况、清算情况及最近进展、发行人是否仍存在潜在偿付义务、会计处理是否准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对报告期内财务情况的影响及潜在影响,并充分揭示风险;(3)结合底层资产情况说明资产管理类产品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足额计提减值准备;(4)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为表外业务垫款情况,如有,具体垫款项目、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发行人财务经营成果的影响;(5)说明对表外业务项目是否存在信用增级或支持,是否存在兜底约定,发行人是否涉诉,相关项目是否存在潜在兑付风险或违约风险,相关预计负债或减值计提是否充分,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6)相关表外业务风险项目的应对措施是否有效,是否能防范和化解风险,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18、关于其他类型业务。(1)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请发行人说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规模、收益率、投资者、投资对象、自有资金投资情况及变动情况,相关权利义务安排,该类业务发行人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及波动原因,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违约等风险事件,并结合合同约定发行人需承担的权利义务,披露是否存在潜在风险。(2)关于期货业务。请发行人说明期货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及其驱动因素,主要指标与同行业比较是否存在差异,如平均期货经纪佣金率、资产管理业务收益率等;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具体开展情况,是否发生重大风险项目或存在风险隐患。(3)关于另类投资。披露另外投资各类投资业务的规模及收入情况,主要标的,收益情况及变动原因,相关资产的会计核算情况,入账价值及后续计量依据,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减值计提充分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19、关于业务及管理费。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主要为职工薪酬,请结合公司具体的薪酬政策及其实际执行情况,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薪酬制度及水平未来变化趋势等,说明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的具体构成、变动及期后支付情况,是否与收入、利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等变化相匹配;2020年营业费用率较低的原因,是否存在少计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形;(2)公司职工薪酬核算是否具体到员工,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3)公司工资薪酬制度的管理体制是否适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如适用,请结合国资主管部门有关高管薪酬、工资薪酬总额等规定和审批情况,说明公司职工薪酬确认与计量的合规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说明核查方法、过程、依据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信息披露问题。
20、招股说明书未具体披露发行人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障的情况。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包括母公司和所有分、子公司、营业部在内办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未缴纳的员工人数及原因、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是否存在需要补缴的情况;如需补缴,说明并披露需要补缴的金额和措施,分析补缴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劳务派遣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劳务派遣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2、请发行人披露是否享受相关补助、税收优惠政策,如有,现有相关政策何时到期,到期是否能够顺利续期,如不能续期对发行人财务情况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影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3、请发行人:(1)说明招股说明书关于发行人行业地位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2)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同行业主要企业(不限于已上市公司)的名称、资产规模、销售规模、经营状况及研发水平等方面的情况;(3)披露发行人各产品现有的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供求情况、目前从事与公司竞争企业的数量、目前目标市场的容量及未来增长趋势,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说明发行人竞争的优劣势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发行人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较大的经营业绩下降风险。请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市场地位及核心竞争力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情形。
24、请发行人:(1)说明招股说明书引用数据的具体来源,该等数据是否公开、是否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发行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是否为定制的或付费的报告、是否为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2)更新招股说明书的过时数据,说明相关数据的引用是否真实反映行业发展趋势。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招股说明书引用数据的真实性并发表核查意见。
25、请发行人说明:(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是否具备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任职是否符合d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相关规定;(2)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是否构成重大变化。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6、请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内历次增资或股权转让中是否涉及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如涉及,请进一步核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7、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多种类型、多笔关联交易。请补充说明发生关联交易的原因,结合同类交易价格,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和交易价格公允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28、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涉及个别诉讼纠纷。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报告期内诉讼产生的原因,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应计提预计负债而未计提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29、请发行人结合行业情况、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差异情况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业绩变化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说明发行人现金流量信息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30、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涉及金融资产种类较多、金额较大。请发行人:(1)逐项说明每项资产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依据与合理性;(2)请补充说明发行人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严格执;(2)披露各期对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情况及原因;分析披露发行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减值政策是否谨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31、招股说明书未完整披露表外业务及相关财务数据情况。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补充:(1)完整说明表外业务的具体类别、报告期内涉及表外资产、负债的资产负债简表;(2)表外资产按投资期限、投资类别、会计分类等标准的分布情况,主要资产类别对应报告期内投资收益率;(3)表外负债的产生原因,是否导致流动性、偿债能力不足等直接或潜在风险;(4)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表外资产的收入、成本、收益等情况,是否为表外资产负债承担担保、刚性兑付等直接或潜在义务;(5)报告期内发行人表外资产负债与表内资产负债发生交易及其原因,是否符合监管及内部规定,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刚性兑付义务等情形。
32、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出资金账面价值分别为247,796.66万元、353,248.39万元、563,845.48万元和728,431.90万元。请发行人:(1)说明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个人客户、机构客户数量及金额、占比情况;(2)融出资金余额的前五大个人客户和前五大机构客户金额及占比情况;(3)新旧会计准则下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