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款保证金是什么意思(法院收保证金是什么意思-找法网)

法院收保证金是什么意思-找法网

保证金是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要为当事人的财产提供担保。如果不交保证金将不会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财务制度,也不符合现代的交易支付习惯.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的区别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帐(即转帐支票)。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

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

因为如果保全有误,被保全的人利益就会有损失,需要赔偿,所以法院会要求交保证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收保证金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由上文介绍可知,诉讼当事人为避免对方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过申请财产保全是要缴纳保证金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不良资产|保证金账户担保的债权人能否就账户内资金主张实体权利请求排除执行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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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名下的保证金账户被法院冻结,该账户担保的债权人就账户内资金主张实体权利请求排除执行措施的,法院应予支持

编者按

裁判要旨

被执行人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实际控制,即使双方未单独签订质押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相应条款具有质押保证性质且银行已实际兑付的,属于符合《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的金钱质押要求的情形,人民法院对该保证金相应部分应不予强制执行。

案情简介

裁判要点及思路

腾中公司在乐山商业银行的十三个保证金账户开立后,每次按照协议约定向上述账户交存保证金,上述账户除缴存保证金外,未用于非保证金业务的日常结算,乐山商业银行取得上述账户的控制权,腾中公司使用账户的资金也受到限制,符合《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的金钱作为质权的特定化和移交占有的要求。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调整乐山市商业银行财政存款和准备金存款交存范围的批复》,“251”代码体现了保证金账户性质,足以区分于其他账户。所以,案涉6份《银行承兑协议》虽未写明保证金账户的具体账号,但并不影响案涉十三个账户的保证金账户性质。根据四川高院查明的情况,乐山商业银行已实际承兑了3.4亿元,且金额大于冻结的案涉保证金账户中的1.7亿余元,依照《通知》第九条规定,符合解除对于该1.7亿余元的冻结措施的法定条件。

因此,四川高院认定案涉十三个账户是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且已符合解除冻结条件,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实务要点总结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李舒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办理和分析过大量本文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大量办案同时还总结办案经验出版了《云亭法律实务书系》,本文摘自该书系。该书系的作者全部是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战斗在第一线的专业律师,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该书系的选题和写作体例,均以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为主,力图从实践需要出发,为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寻求最直接的解决方案。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总结该案的实务要点如下,以供实务参考。同时也提请当事人面对以银行存款为执行措施对象时,应重点证明该存款是否具有金钱质押的性质。结合最高法院的裁定文书,在执行实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对于具有金钱质押性质的债务人银行存款,该账户担保的债权人可基于对账户内资金享有的金钱质权,可排除法院执行措施

 

银行基于《银行承兑协议》对腾中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进行监管,腾中公司每次按照协议约定向上述账户交存保证金,上述账户除缴存保证金外,未用于非保证金业务的日常结算,且腾中公司使用账户内的资金受到限制,符合《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的金钱作为质权的特定化和移交占有的要求,能够证明双方合意赋予该保证金账户内存款具有质押保证的性质。所以,该账户担保的债权人可基于对账户内资金享有的金钱质权,可排除其他普通债权申请的强制执行措施。

 

二、申请执行人对债务人银行内存款申请执行措施时,遇到案外人主张金钱质权时,如何应对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欲证明银行存款不具有金钱质押性质应从该账户内存款具有特定化和移交占有两个角度进行论证。

 

(1)账户存款被特定化。如本案保证金账户仅用于缴存保证金,未用于非保证金业务的日常结算,使该账户内的存款区别于被执行人其他账户的存款,则符合特定化要求。所以,证明账户内存款的特定化,重点在于证明该账户存款是否能与被执行人的其他存款相区别。

 

(2)账户内存款移交占有。如本案,银行与腾中公司所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约定“承兑期间出票人不得使用保证金,汇款到期后出票人不能足够交付票款的,承兑银行有权直接从出票人保证金账户或从出票人在该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用于充抵票款”,使腾中公司使用该账户内存款受到限制,银行取得上述账户的控制权,满足质权人对质押物的占有要求。所以,欲证明债权人对账户内存款已转移占有,需要证明债权人对账户的控制力能否限制被执行人使用账户内的存款。

 

三、此外,本案当事人关于银行是否具有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的主体资格出现争议,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眉山分行虽已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属于乐山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相关民事责任应由乐山商业银行承担。

 

眉山分行与客户签订《银行承兑协议》后,案涉十三个账户在乐山商业银行设立,由其统一管理,乐山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涉及的执行问题,针对执行法院对该行保证金账户的冻结、扣划措施,以自己的名义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具备主体资格,并无不妥。乐山商业银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案外人异议,就保证金账户主张排除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的实体权利,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本文所引述分析的判例也不是指导性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中并无约束力。同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将本文裁判观点直接援引。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执行业务部对不同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并不意味着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执行业务部对本文案例裁判观点的认同和支持,也不意味着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对该等裁判规则必然应当援引或参照。)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业银行法》(2015)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法发(2000)21号)

第九条 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金融机构已对汇票兑付或者已对外付款,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担保法解释》(已失效)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法院判决

以下为该案在北京高院审理阶段关于该事项分析的“本院认为”部分关于“银行内存款因具有金钱质押性质,不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详细论述和分析。

 

本院认为,“关于案涉十三个账户是否系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是否应当解除冻结、扣划措施的问题。首先,根据四川高院查明的情况,案涉十三个账户的账号对应的‘款项代码’中均有‘251’代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调整乐山市商业银行财政存款和准备金存款交存范围的批复》,‘251’代码体现了保证金账户性质,足以区分于其他账户。其次,并没有关于《银行承兑协议》必须写明保证金账户的具体账号,且必须一一对应的相关规定,因此,案涉6份《银行承兑协议》虽未写明保证金账户的具体账号,但并不影响案涉十三个账户的保证金账户性质。第三,根据四川高院查明的情况,乐山商业银行已实际承兑了3.4亿元,且金额大于冻结的案涉保证金账户中的1.7亿余元,依照《通知》第九条规定,符合解除对于该1.7亿余元的冻结措施的法定条件。因此,四川高院认定案涉十三个账户是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且已符合解除冻结条件,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申请复议人关于案涉账户不是保证金账户,不应解除冻结、扣划措施的复议理由不能成立。” 

案件来源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5)执复字第53号]

什么是外汇保证金?和实盘交易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外汇概括地说,外汇指的是外币或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1.动态含义:把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的货币,并利用国际信用工具汇往另一国,借以清偿两国因经济贸易等往来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交易过程。  2.静态含义:外汇是一种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这种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币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价证券,如:银行存款、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支票、外国**库券及其长短期证券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外汇的定义为:“外汇是货币行政当*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证券等形式所持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二、什么是外汇汇率及其标价方法1.外汇汇率的概念我们对国内贸易都很熟悉。当你去商店买米的时候,你会很自然地支付人民币。当然米店也很乐意接受人民币。贸易可以用人民币进行。在一国之内的商品交换相对讲来是简单的。但是,如果你想去买一台美国造的电子计算机,事情就复杂了。或许你在商店支付的是人民币,但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作用,最终支付的还是美元,而不是人民币。同样,美国人如想买中国商品,他们最终支付的则是人民币。这样,我们就由国际贸易引进了外汇汇率的概念:外汇汇率就是一国货币单位兑换他国货币单位的比率。例如,目前人民币外汇比率是:100美元=828元人民币。2.外汇汇率的标价方法目前,国内各银行均参照国际金融市场来确定汇率,通常有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两种标价方式。直接标价法:直接标价法又称价格标价法。是以本国货币来表示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的汇率表示方法。一般是1个单位或100个单位的外币能够折合多少本国货币。本国货币越值钱,单位外币所能换到的本国货币就越少,汇率值就越小;反之,本国货币越不值钱,单位外币能换到的本币就越多,汇率值就越大。在直接标价法下,外汇汇率的升降和本国货币的价值变化成反比例关系:本币升值,汇率下降;本币贬值,汇率上升。大多数国家都采取直接标价法。市场上大多数的汇率也是直接标价法下的汇率。如:美元兑日元、美元兑港币、美元兑人民币等。间接标价法:间接标价法又称数量标价法。是以外国货币来表示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的汇率表示方法。一般是1个单位或100个单位的本币能够折合多少外国货币。本国货币越值钱,单位本币所能换到的外国货币就越多,汇率值就越大;反之,本国货币越不值钱,单位本币能换到的外币就越少,汇率值就越小。在间接标价法下,外汇汇率的升降和本国货币的价值变化成正比例关系:本币升值,汇率上升;本币贬值,汇率下降。前英联邦国家多使用间接标价法,如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市场上采取间接标价法的汇率主要有英镑兑美元、澳元兑美元等。标价实例:直接标价法美元/日元=134.56/61、美元/港币=7.7940/50、美元/瑞朗=1.6840/45。间接标价法欧元/美元=0.8750/55、英镑/美元=1.4143/50澳元/美元=0.5102/09上述的标价方法有两层含义:1)A货币/B货币:表示1单位的A货币兑换多少B货币;2)A数值/B数值:分别表示报价方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由于买入价和卖出价相差不大,因此,卖出价仅标出了后两位,前两位数与买入价相同。3.外汇汇率中的“点”(基本点)指的含义按市场惯例,外汇汇率的标价通常由五位有效数字组成,从右边向左边数过去,第一位称为“X个点”,它是构成汇率变动的最小单位;第二位称为“X十个点”,如此类推。例如:1欧元=1.1011美元;1美元=120.55日元欧元对美元从1.1010变为1.1015,称欧元对美元上升了5点美元对日元从120.50变为120.00,称美元对日元下跌了50点。三、汇率的种类在外汇买卖中,跟据买卖立场的不同,交割期不同,汇兑方式不同,计算方不同,外汇管制的宽严不同,外汇资金的性质不同和交易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各种不同的汇率。1.根据买卖立场不同,汇率可分为买价和卖价。2.根据汇兑方式不同,分为电汇汇率,信汇汇率,票汇汇率和现钞汇率;电汇汇率是电报汇款使用的汇率。由于电报付款迅速,所占外汇买卖比重很大,电汇汇率就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基本汇率。3.根据交割期的不同,可分为即期汇率和远期汇率;即期汇率是即期外汇买卖使用的汇率,电汇汇率即是即期汇率。远期汇率是远期外汇买卖所使用的汇率,是一种预约性质的汇率。4.根据计算方法不同,可分为基准汇率,套汇汇率和套算汇率。5.根据外汇管制的宽严不同,可分为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6.根据外汇资金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贸易汇率和金融汇率。7.根据交易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开市价和收盘价。开市价即当天开市后第一次报价,而收市价是指当天最后一笔交易的交易价格。四、外汇汇率的决定  是什么经济原则决定外汇汇率,又是什么使之改变的呢?这必须从分析外汇市场入手。外汇交易市场,顾名思义,是不同国家货币交换的市场。汇率就是在这里决定的。外汇市场与其他市场一样,主要由两大因素决定,一是货币的供给和需求,二是各国货币的价格,这种价格是以各国自己的单位标定的。  尽管外汇市场上有如此种种不同的交易,但汇率决定的基本原则是一样的。许多经济学家倾向于用供给和需求关系来解释外汇市场的活动。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用供给和需求曲线来分析外汇汇率的市场决定。他用的例子是英镑和美元之间的双边贸易。美国对于英镑的需求,是由于英国向美国提供商品、服务和投资等等。美国需用英镑来支付这些商品和服务。英镑的供给则取决于美国向英国提供的商品、服务和美国在英国的投资等。外汇交换的价格,即汇率,就定于供给和需求取得平衡的那一点。外汇交换的供给和需求的平衡,决定了货币的汇率。这种外汇的供给和需求存在于每一种货币,于是供给和需求就来自世界的四面八方,这个多边的交换决定了整个世界的汇率。

50万转错人,法院判不退!线上转账千万注意

一是认可发包商可以将钱汇给承包商的行动,然后自己找承包公司追债;

二是不认可这种行为,让发包商继续退还这笔保证金。而作为事故的责任人,发包商应先退还严先生50万,然后自己找承包商要这50万。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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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中的保证金是什么意思?设置比例又是什么意思?

保证金:securitydeposit标准意义下的保证金是指用于核算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种保证金性质的存款。而外汇中的保证金更多指的是杠杆类的保证金交易。交易者无需进行全额资金划拨,只需按照该黄金合约总额支付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持有订单的证明。也就是说根据规定保证金率、用一定资金撬动对应比例的资金或交易标的物去使用【一般是资金放大】。投资者在进行期货、期权交易时向经营相关业务的公司交付的保证金,以保证履行合约义务,而这笔资金仅为押金不作为合约金的一部分。设置比例:又可以称之为杠杆倍数、是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率,如果说设置比例为1:100,那么杠杆倍数也就是1:100,计算保证金率:1/100=0.01=1%,即保证金率为1%。

公司给银行转账内容是保证金,保证金具体指什么-会计学堂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于2021-11-0909:04发布  1842次浏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1-11-0909:05

你好,保证金通常是用来保证履行某某义务而支付一定的款项。

2021-11-0909:05

2021-11-0909:06

你好,支付的保证金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不算画大饼,好多企业都有内部培训,但可能是会计相关,也可能与会计无关。至于轮岗这个事,我见过有些单位确实是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让员工熟悉整个财务的流程及工作内容答

您好一般按照产品实际一般按照产品实际耗用的工时进行分摊。转入生产成本。答

就是,估计折扣比例登录的时候不用考虑,可以在实际发生的时候考虑。答

您好,工作中其实不提的,做了这个分录以后报表失真了,其实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弥补,上市或公众公司会做这个计提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借:所得税费用贷:本年利润您看,我们所有者权益和资产都增加了,其实我们是亏损的答

你好,账户的银行卡的钱提到股东的卡,可以通过 其他应收款—股东 明细账的借方找到点击明细账,选择  其他应收款—股东 科目,然后查询就是了答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点击去认证)

公司给银行转账内容是保证金,保证金具体指什么

答:你好,保证金通常是用来保证履行某某义务而支付一定的款项。

答:之前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吗?现在做相反分录。

答: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你好,法人转账10万到公账用于投标保证金,现在把保证金退回法人,银行转账怎么备注呢

答:可备注:退回投标保证金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解题:611828个

银行什么情况下是需要缴纳保证金?

1. 开户保证金

开户保证金是指交易商规定客户在开设外汇保证金交易账户时,必须交纳的最低存款金额。

最低开户保证金:100美元

2.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交易商规定客户入市买入或卖出黄金时,即开盘买卖时客户账户所必须具有的保证金。

伦敦金:1000美元/手,伦敦银:650美元/手

3. 维持保证金

维持保证金是指在持仓过程中,客户的保证金能够维持交易账户继续持有敞口头寸的最小金额。当客户账户的保证金比例为30%时,系统便会对其强行平仓。

4. 锁仓保证金

锁仓指客户做了产品相同、数量相同,但方向相反的交易。锁仓保证金是指对锁仓的头寸部分所收取的保证金,系统中的锁仓保证金是按单边收取的。

5. 可用保证金

可用保证金是指客户账户的保证金净值减去已用保证金的余额。

6. 追加保证金

当客户账户的保证金比例小于等于100%时,便会收到追加保证金的通知。

合同解除后履约保证金退还的依据是什么?

合同解除后履约保证金

退还的依据是什么

原告:台州XX水利水电公司

被告:温州XX建设有限公司

   2012年8月8日XX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XX集团有限公司、XX冶金建设有限公司、XX航道*因与温州市XX区人民**签订承包《XX市政项目bt模式建设合同》,由XX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XX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共同投资成立被告温州XX建设有限公司。

   2013年1月,台州XX水利水电公司与温州XX建设有限公司签订《XX市政项目塑料排水板无砂垫层真空预压项目施工协议书》,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1800万元,合同造价暂定7200万元,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的处理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中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以及其他事项约定。

   尔后,台州XX水利水电公司向温州XX建设有限公司汇款交纳履约保证金共计1000万元。

   2013年12月中下旬,XX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XX集团有限公司、XX冶金建设有限公司、XX航道*因与温州市XX区人民**签订《XX市政项目bt模式建设合同》的解除协议。

   之后,台州XX水利水电公司以温州XX建设有限公司违反协议,诉请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诉至法院。

    原、被告之间签订的《XX市政项目塑料排水板无砂垫层真空预压项目施工协议书》事实清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由于XX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XX集团有限公司、XX冶金建设有限公司、XX航道*与**签订的bt模式建设合同,台州XX水利水电公司也知晓温州XX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建设项目采用bt模式。现该bt模式建设合同已解除。据此,台州XX水利水电公司诉请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XX市政项目塑料排水板无砂垫层真空预压项目施工协议书》,原判予以支持。

   Bt模式建设合同解除后,温州XX建设有限公司实际已向台州XX水利水电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同于定金,不能使用定金法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未能明确约定需双倍返还。台州XX水利水电公司诉请双倍返还合同履约保障金,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原判不予支持。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施工协议书合法有效,因被上诉人等公司与**之间的bt模式建设合同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施工协议书无法继续履行,上诉人请求解除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施工协议书,应予以准许。自bt模式建设合同解除后,被上诉人已陆续向上诉人返还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原判对此予以认定,双方亦未提出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上诉人主张的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的问题,是否应当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应以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为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书约定,违约责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中的通用合同条款”,但在两个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中均未设定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尽管双方当事人将上述两个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作为双方施工协议书的内容,但双方之间并非通过招投标方式建立工程合同关系,用以规范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并不因当事人在合同中援引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而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故上诉人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主张被上诉人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理由不能成立。综上,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他不是法定的债务担保方式,是一种约定担保。

    合同履约金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合同履约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招标。因此,合同履约具有选择性。

   第二,合同履约金不同于定金,合同履约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合同履行金。合同履约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合同履约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合同履约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性质。约定了合同履约金又没有缴纳的,关于合同履约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合同履约金强调的是保证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保证既可由中标的承建商承担,也可由第三方承担,但要招标方认可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具有替代性。当中标人违约时,中标人的赔偿责任由第三方承担。为了平衡招标方和中标方利益,2003年3月8日正式实行的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合同履约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合同履约金的比例是有规定的,其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10%,具体执行比例由招标方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一般情况是工程造价越高比例应该越低,因此具有相对的固定性,招标人不能漫天要价,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五,合同履约金必须游离在工程造价之外,只作为中标方违约时招标方损失的补偿,招标人必须是具备招标能力的法人,其建设资金已经到位,不能把合同履约金作为工程造价的补充。因此,合同履约金具有独立性,必须由双方认可的机构负责收缴、储存、执行和返还。

图|网络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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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期货公司保证金结算账户?

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投资者用于期货交易的出入金,应当通过设在同一期货结算银行的期货结算账户和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

交易所结算机构或结算公司每一天都会对会员和对客户的交易盈亏进行计算,计算的结果作为收取交易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的依据。

因此结算是指对期货交易市场的各个环节进行的清算,既包括了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同是也包含会员经纪公司对其代理客户进行的交易盈亏的计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记入投资者的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

预储金与农民工保证金区别是什么古兴河唱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和按约定存款后,乙方为甲方出具开户证明及存款证,并详细记录甲方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入账款项、金额和支出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内资金专项用于: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的工资支付。不得用于垫支工程款、材料费等其他用途。此账户不出售支票,只能办理柜台业务。预储金是建设资金的组成部分,未缴存或未按规定比例缴存预储金的项目,视同建设资金不到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通知规定,各地要强化建设单位缴存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的主体责任,预储金由建设单位缴存,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付,不得在工程款支付中转嫁预储金缴存的责任。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细化与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的监管协议,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专款专用。要结合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简化办卡手续,避免重复开卡,明确办卡和汇款等相关资费优惠政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