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股票最新价格(长安汽车、正业科技及同益股份股票技术分析)
长安汽车、正业科技及同益股份股票技术分析
一、长安汽车(000625)
消息面:长安汽车是中国汽车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以其优秀的汽车设计和制造能力,赢得了国内外市场的广泛认可。其业务主要集中在汽车制造、销售和研发领域。最近,长安汽车正在积极布*新能源汽车领域,其产品线也在不断扩大,这为其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技术面:从技术角度看,长安汽车的股票价格近期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从近期K线图可以看出,该股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盘整后,近期开始向上突破,这表明市场对该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同时,该公司的成交量也在持续放大,表明市场对该公司的关注度在提高。
然而,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长安汽车的股票价格在近期表现出良好的趋势,但未来的走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应继续关注该公司的业绩报告、市场动态以及政策环境等因素,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二、正业科技(688726)
消息面:正业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的公司,其业务涵盖了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多个领域。近期,正业科技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发展备受关注,其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技术面:从技术角度看,正业科技的股票价格近期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成交量也有所放大。从K线图可以看出,该股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盘整后,近期开始向上突破压力位,这表明市场对该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然而,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该股表现出良好的趋势,但未来的走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应继续关注该公司的业绩报告、市场动态以及政策环境等因素,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我整理过往数据,再结合当下市场热点题材和板块,
也整理了三只金股:(300xxx和600xxx),这两只票经过几个月的震荡吸筹,近期成交量放倍量,股价在不断的尝试突破2年周期的底部平台,有望启动!
目前随着市场逐渐回暖,这种牛股在这种环境下有机会迎来爆发!我最近一直在进行深入研究,值得持有“躺赢”!现在就是最佳的布*时机。
三、同益股份(300309)
消息面:同益股份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其业务涵盖了聚苯乙烯、改性聚苯乙烯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期,随着国家对环保问题的日益重视,同益股份凭借其专业的技术和稳定的生产能力,成为了市场的焦点。
技术面:从技术角度看,同益股份的股票价格近期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成交量也有所放大。从K线图可以看出,该股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盘整后,近期突破了重要的压力位,这表明市场对该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同时,该公司的财务状况也表现良好,这为投资者提供了信心。然而,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该股表现出良好的趋势,但未来的走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应继续关注该公司的业绩报告、市场动态以及政策环境等因素,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总的来说,长安汽车、正业科技和同益股份这三支股票在近期都表现出了良好的上升趋势。然而,未来的走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应综合考虑公司的业绩报告、市场动态以及政策环境等因素。同时,对于新入市的投资者来说,建议先进行模拟交易,熟悉交易规则和流程,以提高投资的成功率。
股份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后,还会因()等而引起公司股份总数的变动并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
B选项B正确:股份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后,还会因增发和定向增发、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股票分割和合并等而引起公司股份总数的变动并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
毛明华是什么人?同为股份独立董事
毛明华: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航空工业管理专科学校工业会计专业毕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1981年7月至1993年7月历任四川航空液压机械厂财务处会计、科长、处长;1993年7月至2001年5月任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会计师;2001年5月至2014年2月任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14年2月至2016年9月任深圳中航商贸有限公司**书记兼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深圳市天空农庄生态农业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惠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8年11月至今任世强先进(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良食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股股票一般多少钱
多少钱的都有。
股票上显示的最新价是每股的还是每手的价格?
当时每股的最新价不是每手!
【重要提示】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可转债赎回等公告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退市风险的特别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0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5)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如若公司2023年经审议的审计报告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将被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披露本次风险特别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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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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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11月15日,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申280号〕,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11月16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7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0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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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重要提示:
2023年11月14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申461号〕,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11月15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0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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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7月2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上市规则》第9.4.10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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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1、2023年10月28日,海南省三亚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旅业”)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亚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并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0条“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的规定,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适用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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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重要提示:
1.2023年6月5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3)黑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01破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6月6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0条:“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的规定,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适用上述规定,因此公司将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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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2023年7月25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7月25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但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7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0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三板】千山3(400093)暂停确权申请(11月27日)
千山3(400093)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公司股份确权申请的公告
2022年9月21日,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湘04破7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公司近日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启动办理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为配合《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固定股东状态,2023年11月27日起公司股东的股份确权申请将暂停受理。未及时确权的股份将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完毕后继续办理确权登记工作,请各位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公司提醒各位投资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网站(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各位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严重异常波动等风险提示:
【上交所严重异常波动】*ST同达(600647)交易严重异常波动(11月8-23日)
连续10个交易日内4次出现同负向异常波动的证券
600647*ST同达
披露时间
披露原因
累计成交量(万股/万份)
累计成交金额(万元)
异常期间
披露时间
20231123
连续10个交易日内4次出现同负向异常波动的证券
1220.88
11017.81
11.08-11.23
20231107
投资者分类
累计买入金额(万元)
买入占比(%)
累计卖出金额(万元)
卖出占比(%)
自然人
10617.30
96.36%
10494.43
95.25%
其中:中小投资者
5703.36
51.76%
2802.36
25.43%
其他自然人
4913.94
44.60%
7692.07
69.82%
机构
400.51
3.64%
523.38
4.75%
沪股通
0.00
0.00%
0.00
0.00%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diclosure/ycjyxx/main/detail.shtml?secCode=600647&secAbbr=*ST%E5%90%8C%E8%BE%BE&refType=Z4&tradeDate=20231123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
5.4.3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本所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
(一)连续10个交易日内4次出现第4.4.11条或第5.4.2条第一项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二)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三)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四)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多种情形的,本所一并予以公布。
严重异常波动指标自本所公布的次一交易日或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
银宝山新(002786)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银宝山新(002786)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银宝山新;证券代码:002786)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1日连续八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13.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2、经查询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数据,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C35专用设备制造业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0.08,公司股票当前市盈率显著偏离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股价短期涨幅与深证A指偏离度较大,且远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亏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业绩亏损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三柏硕(001300)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三柏硕(001300)
特别风险提示:
1、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价异常上涨,自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21日连续8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13.4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自11月10日以来,公司已发布2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截至2023年11月21日,公司股票最新静态市盈率为95.65倍,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34.76倍,公司股票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均值,短期与同期深证A股指数(399107)偏离度较大,且远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
3、公司股票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11月20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74.29%,11月21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48.89%。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很大,股价涨幅远远背离公司的基本面,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的风险。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金融市场流动性、公司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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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002584)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西陇科学(002584)
特别风险提示:
1、西陇科学股价异常上涨,自11月8日至11月20日连续9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16.02%,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自11月8日以来,公司已发布3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股票最新静态市盈率为86.67倍,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C26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15.05倍,公司股票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均值,短期与同期深证A股指数偏离度较大,且远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
3、公司股票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11月20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27.71%,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很大,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的风险。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金融市场流动性、公司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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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000056)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皇庭国际(000056)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A股股票交易价格连续8个交易日(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2.经查询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数据,截至2023年11月15日,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L72商务服务业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7.35,公司股票当前市盈率显著偏离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股价短期涨幅与深证A股指数(399107)偏离度较大,且远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发功率”)27.8145%的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安排在意发功率的表决权比例达到85.5629%。2023年1月至9月,意发功率实现营业收入13,680.27万元,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13.50%;实现净利润-1,641.30万元,占上市公司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1%(注: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目前,功率半导体业务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占公司的比例较低。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亏损。公司财务状况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业绩亏损风险。
5.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21号),公司将按照要求,认真核实后回复关注事项。
6.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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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视讯(002238)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天威视讯(002238)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0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2、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截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I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8.94,公司股票当前市盈率显著偏离行业平均水平。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在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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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赎回等风险提示: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祯转债”到期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23002
特别提示:
1、根据安排,截止2023年11月2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国祯转债”(代码:123002)公司将以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到期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国祯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国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11月22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国祯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国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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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兄弟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债券代码:128021
特别提示:
1、“兄弟转债”到期日: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
2、“兄弟转债”兑付登记日: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
3、“兄弟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含税)
4、“兄弟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
5、“兄弟转债”摘牌日: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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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太转债”到期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28023
特别提示:
1、根据安排,截止2023年12月4日股票收市后,“亚太转债”仍未转股的,公司将以108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到期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亚太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亚太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11月30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亚太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亚太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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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东湖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可转债代码:110080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3年12月5日
●赎回价格:100.652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12月6日
●最后交易日:2023年11月30日
截至2023年11月23日收市后,距离11月30日(“东湖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5个交易日,11月30日为“东湖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3年12月5日
截至2023年11月23日收市后,距离12月5日(“东湖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8个交易日,12月5日为“东湖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东湖转债”将自2023年12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5.7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652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东湖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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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转债”到期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28025
特别提示:
1、停止交易事由:“特一转债”将于2023年12月6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可转债自转股期结束前的第3个交易日起应当停止交易。
2、“特一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12月4日。
3、“特一转债”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特一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特一转债”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4、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12月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特一转债”,公司将以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到期全部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特一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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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筑转债”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13578
重要内容提示:
●最后交易日: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
保留“全筑转债”的交易期限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起第15个自然日(即2023年11月28日)下午15:00,自第15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23年11月29日)起不再交易。
●最后转股日: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
保留“全筑转债”的转股期限至重整受理之日起第30个自然日(即2023年12月13日)下午15:00,自第30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23年12月14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
●公司自重整受理之日起进入债权申报期,债权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重整受理之日持有“全筑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亦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根据司法实践,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时清偿比例可能较小,实际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可能会面临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全筑转债”在相关程序中的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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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众兴转债”停止交易及到期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28026
特别提示:
1、“众兴转债”将于2023年12月13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众兴转债”将于2023年12月11日起停止交易;
2、“众兴转债”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3日),“众兴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条件将“众兴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3、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12月13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众兴转债”,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众兴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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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铁汉转债”到期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23004
重要提示
1、根据安排,截止2023年12月1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铁汉转债”(债券代码:123004)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到期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铁汉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铁汉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12月14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8日),“铁汉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铁汉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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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康转债”到期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28030
特别提示:
1、根据安排,截止2023年12月22日股票收市后,“天康转债”仍未转股的,公司将以108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到期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天康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天康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12月20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天康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天康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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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视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转债代码:113017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3年12月26日
兑付本息金额:106元人民币/张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3年12月27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3年12月27日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3年12月21日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3年12月26日
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6日,吉视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吉视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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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迪龙转债”到期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转债代码:128033
特别提示:
1、根据安排,截止2023年12月2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迪龙转债”,公司将以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到期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迪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迪龙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12月25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7日),“迪龙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迪龙转债”转换为“雪迪龙”的股票。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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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重要公告(风险提示)
【公告】关于物联网50ETF(159895)(11月29日)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物联网50ETF(1598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95,场内简称:物联网50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46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1月23日,本基金已连续46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3年11月2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公告】关于港股通100ETF(159788)(11月27日)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中国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港股通100ETF(1597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中国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中国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88,场内简称:港股通100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48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1月23日,本基金已连续48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3年11月2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公告】关于鹏华增鑫股票A(015567)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关于鹏华增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鹏华增鑫股票A(0155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增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增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增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增鑫股票
基金代码:01556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09月0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鹏华增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增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鹏华增鑫股票A/鹏华增鑫股票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代码:015567/015568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11月22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公告】关于华安金享混合(009200)(11月27日)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华安金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华安金享混合(00920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11月20日在规定媒介发布了《关于华安金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华安金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金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金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华安金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009200
3、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1月25日
6、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3年11月25日,由于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2023年11月27日。若截至2023年11月2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于2023年11月2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它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无法申购、赎回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公告】关于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A(005545)(11月28日)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A(0055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A类:005545、C类:01648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1月2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若截至2023年11月28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公告】关于大摩现代服务混合A(014246)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摩根士丹利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大摩现代服务混合A(0142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摩根士丹利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摩现代服务混合A/大摩现代服务混合C
基金代码:014246/01424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2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1月20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将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
3、本公告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公告】关于中银亚太精选债券(QDII)人民币A(008095)(12月1日)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亚太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亚太精选债券(QDII)人民币A(0080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亚太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亚太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亚太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中银亚太精选债券(QDII)
基金代码:中银亚太精选债券(QDII)A类基金份额人民币份额:008095
中银亚太精选债券(QDII)C类基金份额人民币份额:008096
中银亚太精选债券(QDII)A类基金份额美元份额:008097
中银亚太精选债券(QDII)C类基金份额美元份额:00809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6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美元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需按计算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1月17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若截至2023年12月1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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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农银品质农业股票A(016725)(11月29日)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农银汇理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6日
农银品质农业股票A(0167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农银汇理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农银汇理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农银汇理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农银品质农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01672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1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农银汇理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农银品质农业股票A/农银品质农业股票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16725/016726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若截至2023年11月29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3、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注意投资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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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中银宏利混合A(002434)(12月13日)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宏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宏利混合A(0024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宏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宏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宏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宏利混合
基金代码:A类:002434、C类:00243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1月15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若截至2023年12月13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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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0-4地债ETF(159816)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关于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0-4地债ETF(1598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0-4地债
基金代码:159816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7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0-4地债ETF。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3年11月14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已连续40个工作日不满200人,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50个工作日不满200人,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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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无
ETF期权相关提示公告
无
其他提示公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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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友钴业开启吃肉行情,另一股票同样值得关注
微分析 创业板底部钝化,能否开启新一轮反弹
上证指数和深圳指数在2月9号见阶段性低点,创业板2月7日见阶段性低点,最后反弹力量较弱,预计的报复性反弹只能差强人意,这个弱反弹下周有结束的可能,以深证成指为例,反弹空间到10700一线就会遇到很大的阻力,这个价格是2017年4月7日的高点和2017年12月6日低点所连接所成的顶底峰谷线,属于形态阻力,下周结束反弹是常态走势,继续反弹只是小概率事件,特别是如果量能还是持续没有放出,事件越往后越需要提高警惕。
重点注意创业板指数,创业板的周线目前处于底部钝化状态,这个底部钝化的级别非常大,很难消失,只要周K线出现中阳线这个底部结构就形成了,虽然创业板底部比较明显,但是部分股票风险仍然很大,特别是在管理层管理如此严格的情况下,一不小心就容易踩到雷区,想布*创业板的,应该优先考虑创蓝筹。
微选股 绿盟科技大股东减持风险解除,有望复制华友钴业走势
华友钴业我们节前几次推荐,主要是愿意基本面的向好和原材料的涨价,节前暴跌时华友小幅调整后,开启了真正的红包行情,累计暴涨20多个点,下周我们推荐关注绿盟科技。
绿盟科技2月11日晚间宣布股权变更,现任前两大股东InvestorABLimited(简称“IAB”)、联想投资拟转让公司股权,交易完成后,现第三大股东沈继业将成为绿盟科技第一大股东,沈继业及其控制的亿安宝诚将合计控制绿盟科技15.3960%股权,启迪科服将持有绿盟科技10.2000%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具体来说,IAB、联想投资分别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561.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4032%)、640.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968%)转让给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启迪科服”),启迪科服共计受让公司8202.56万股,占总股本10.2000%。同时,联想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4095.1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924%)转让给沈继业控制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安宝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亿安宝诚”)。交易后,沈继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0.3036%的股权,通过亿安宝诚控制上市公司5.0924%的股权,合计控制15.3960%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的单价均为9.41元/股。IAB及联想投资减持后,仍持有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分别为8.8445%、4.9687%。联想表示,是因对外投资和资金周转减持绿盟科技。
此前绿盟科技前四大股东在2017年8月公布了减持计划,预计减持公司20%的股票,2018年2月8日,沈继业已经终止了股份减持,此次转让后,创始人沈继业成为了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启迪系具备丰富的上市平台运管经验,公司未来经营与监管机制有望理顺,从而重新获得增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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