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2股票购买条件(【股市学堂】买股票的前提条件和标准)

【股市学堂】买股票的前提条件和标准

   正确的投机理念+正确的实战投机操作办法(系统)=真正的赢家

    买入股票的前提条件

  1、先看阴阳(即是涨还是跌,包括大、中、小三种趋势都得看对)。

  2、它所处位置是(低、中、高位)。(分大、中、小)三种波段的位置都必须看对)。

  3、再看它的上涨的力度和速度!(从成交量和均线的角度及上涨的幅度来判明)。

  4、坚决不在相对高位(大、中、小波段的高位)买股,要在阴极而生阳之时买入(绝不追涨已经涨了20%的股票)。

  5、连阴生阳,阴后再生阳,出现了阳有力而阴无力的K线组合形态(日K线周K线)时重仓买入(前提是在相对的底部,具备大盘向好为背景)。

  6、大盘应处在一浪或三浪刚起步阶段,且明天能涨【回档调整已经基本结束,最好出现了主力庄家的最后一骗(一洗)】。

  7、耐心地等待量增、价涨、角扩大的热点龙头出现,否则空仓等待!千万不要被盘中一时的绳头小利而被诱惑入场。

  8、个股或大盘当天的成交量不大于前二天的成交量的一倍绝不进场。也就是说在相对的底部如果主力资金不进场就仍然不是底,主力资金进场那才是真正的底(不过也有二次强力洗盘的情形),在形态上出现了三均线开花(日、周)三K线(量线)组合阳包阴(日、周),特别是要先看中长线,再看短线,在长、中线比较安全的基础上做短线!(即在3周K(量)线组合向好时(阳包阴),在日K(量)线上出现了最后一洗时方能介入。当日量柱较高,量比最好大于3,当天追入(大盘得向好)。

  当记住:人人去爱,我当舍之;人人惧之,我当择之

    人人都看好了,我则走之;人人都十分悲观了,如果此时突然出现异动上涨的征兆,则应马上介入(当然得是时机和相对的底部)。

  9、买入后最好只持有3天或5-6天,最好7天或15天一买。不是大机会不做,要学会放弃不是机会的机会。能炼到一个月只做一次最好,持股时间约2周左右。不是中级的波段低点不随意进场!且要把握好每次进场时的低点。

  10、一阳穿四条均线的形态一般都涨。

  轻松过平台的,过后抛压很轻的,一般都有可能大涨。

  越过平台后回踩的又起稳的,越过平台后跳空向上越涨越猛的应快追!

  11、最把握的三种类型的买点:

  a、(1)形成多头排列

  (2)站在120均线之上

  (3)回档又起稳的

  (4)量能温和放大

  b、突破前期平台突然跳空高开且在底部刚起动,则应马上追涨。

  C、V形反转,放大量上攻,严重超跌的个股。这个类型必须看到庄家在底部放大量开始进货,同时要快进快出。赚钱快,但风险较大。

  以上三种形态反过来就是三个主要必须快速卖出的点位!

  12、几个不买:

  (1)天时不好(大盘不好),位置、形态、均线、分时再好也不买!

  (2)位置不好不买(不是相对低位)。

  (3)均线没有走好不买(长、中、短期都应走好)。

  (4)K线不出现阳包阴之势不买(即阳的力量不大于阴不能买)。

  (5)主流资金不进场不买(它不进场股价哪有上涨的动力)。

  (6)分时系统没有走好不买。

  (7)刚大涨过的不买!大涨过又除权的不买!刚大跌过的不买!

  (8)横盘和下降通道的不买!

  (9)长期均线不呈现多头排列不买;短期均线不走好不买!

  13、发现了“漂亮”的形态,但却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者,则一票否决。

  (1)大盘背景不好(明天要跌),不买。

  (2)大的趋势不好(周K线向下),不买。

  (3)上行有强阻力,不买。

  (4)还不是主力拉升时机,不买。

  (5)没有温和放量的迹象,不买。

  (6)从起始点以来已有30%以上的升幅,此时再“漂亮”也不买。

  (7)上升通道的均线系统被破坏(你想骨头都坏了,这个人还能活多久呢,必死无疑!)均线就是股票的骨头!K线就是股票的肉,资金就是股票的血。主力机构的思想就是股票的灵魂,高手都是灵魂之间的较量,只有低手才只看形态(现象),不看本质!

  14、应专找那些:

  (1)跌够了(时间足够慢长,跌幅足够大,底部准备足够充分,起涨足够凶猛快速!)。

  (2)属于热点龙头。

  (3)最后一跌(一骗出现以后)起涨点出现而且是放量上攻!

  (4)价、量、角、形、趋,协调共振。

  15、要摸准一段时期,主力庄家的赚钱模式,赚钱手法,赚钱幅度(目标利润)认清主流资金的资金流向,紧跟其轮动的节奏,不要固守自己的经验模式(K线形态模式等),要因人(庄)、因事、因时而宜(根据时刻变化的市场动向及影响市场变化的各种因素综合分析判断)。

  16、操作前要制定详细的分析计划:

  (1)明天该怎样操作?

  (2)为什么这样操作?

  (3)庄家的目标、目的是什么?盘中的实际表现的内涵之意是什么?

  (4)要设立止损点,千万不能赔本。

  (5)你拉起来我就卖,你跌下来我就买。

  17、今天明天,累计涨幅大于5%的个股怎样找?

  (1)开盘略微高开或跳空高开(在这之前已经形成三单位K线阳包阴形态(日、周)K(量)线(当然是长、中、短都看好的情况下,再细分析以下条件)。

  (2)即时盘中的均价线角度斜向上>30度角。

  (3)即时盘中价涨、量增、角扩大,稳定、急速放大量盘升。

  (4)买盘>卖盘,卖一被连续强劲的买盘(连续3位数)吞掉。

  (5)换手>3%,量比放大3倍,即时均价线的角度>30度角(前提是上涨形态和必涨天时)。

  开盘均价(量)线呈三线开花状,3周K线(量线)组合阳包阴,且有量能配合,成倍放大,则必涨,抢短线看5分钟线。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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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832开头股为什么没法交易

830是现在的新三板的开头从去年开始的!

科创板什么时候上市的一共有多少只股票 购买科创板股票需要什么条件 - 财经新闻周刊

科创板迈入“500+”时代!总市值约6.35万亿百元股扩容至67只

科创板于2019年7月22日正式开市,首批上市个股25只。在开市后,科创板个股队伍迅速壮大,截至2022年12月28日已扩容了19倍。截至12月28日收盘,科创板500只个股合计总市值约为6.35万亿元,其中有7只个股总市值在千亿元以上。

1、在最近的二十个交易日内,投资人账户中的资产必须达到平均五十万元的水平;

3、投资人至少需要持有一万元市值的上海股票才能购买。

1、上市之后,五天内不设置涨跌幅,五天之后涨跌幅为20%;

2、申报数量:市价订单笔最大申报数量为五万股,限价为十万股,且单笔申报数量不小于200股;

3、申报价格,实施不同的申报价位,最小的变动单位,降低低价股的买卖差价;

4、引入盘之后,固定价格,指在竞价交易结束之后,投资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

5、相关规则并未提及T+0:将现行1000股/手的申购单位降为500股/手,申购单位对应市值降低至五千元,保留持有一万元以上沪市流通市值的投资者可参加网上发行的规定。

购买三板股票条件?

1、已开通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权限。一类、二类、三类投资者均可。

  2、申购资金充足。目前新三板申购采用全额资金申购方式,申购时需全额缴付申购资金,故在申购前,应在资金账户保留足额申购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一经确认不能撤单,申购成功请于T+3日查询配售结果(T日为申购日)。

周二(7.18)核心资讯操盘必读股市涨跌早知道

【中国算力大会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2023中国算力大会新闻发布会于7月17日上午11时在北京举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张云明表示,要落实国家战略,助力算力发展。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谢存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技术创新,培育良好生态。一方面,围绕算力发展需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计算架构、计算方式和算法创新,加强CPU、GPU和服务器等重点产品研发,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另一方面,围绕算力相关软硬件生态体系建设,加强硬件、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等适配协同,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水平,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多方形成合力共建良好发展生态。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做好政策接续,强化顶层设计。结合算力行业最新发展情况,出台推动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提升算力综合供给能力。

中科曙光(603019)基于国产处理器开发了系列服务器、工作站产品,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服务平台”,通过统一的算力服务门户,实现全国范围内智能算力、通用算力资源的融合调度及弹性供给。

浪潮信息(000977)是全球领先的服务器厂商,为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应用场景提供专业高效的计算力平台。

光迅科技 (002281)的800G光模块产品处于客户送样验证及小批量出货阶段。

【我国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据教育部网站信息,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联合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组建一批产教深度融合、服务高效对接、支撑行业发展的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到2025年,建成300所左右全国性信息化标杆学校,带动建设1000所左右区域性信息化标杆学校,推动信息技术与职业院校办学深度融合。

思特奇(300608)与安徽大学计算机学院共建省级特色示范软件学院。

德生科技(002908)成立毕节德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承接就业技能培训业务。

【世界首场机器人新闻发布会召开】

据报道,“AI造福人类全球峰会”近日在日内瓦举行,该峰会由联合国旗下国际电讯联盟与40个联合国伙伴机构合作举办,是世界首次以人形机器人为主角的新闻发布会。超过50台机器人参会,其中9位人形机器人接受了提问。其中一位机器人称,可以帮助改善人类生活,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世界各地将会出现成千上万的机器人,为人类作出贡献,这只是时间问题。

机器人概念股有秦川机床(000837)、华研精机(301138)等。

【新一轮国企改革迎来开*之年】7月17日,***国资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强调,要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国资央企新使命新定位,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中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另据新华财经,2023年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开*之年,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已经多次表示,正谋划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受访专家表示,经过2020一2022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了国企改革做深做实;经过近半年的酝酿、谋划,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很可能在近日将正式拉开帷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创新发展等方面值得期待。太极股份(002368) 是国内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和关键行业信息化的领先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科;易华录(300212)主营自主可控存储底座和数据要素两大业务,积极参与国资云平台建设。

【国家将垃圾污水治理作为重要抓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重点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整治,补齐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垃圾污水治理、医疗废物和污水综合处置能力短板日前,江苏省出台了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旨在加快推进省内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效能和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水平。申港证券表示,分质处理在省域的推进有助于提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利用率,部分可生化性好的工业污水纳管条件的放宽则可补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碳源,进而从运营角度降本增效,提升水务运营端收益。倍杰特 (300774) 是水资源化再利用龙头,可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实现水处理系统整体高效、低成本运行;首创环保 (600008)的城镇水务业务已形成全国性业务布*,水处理能力位居国内水务行业前列。

聚焦一:ST鹏博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聚焦二:银泰黄金披露半年报上半年净利增长近三成

公司披露半年报。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572,224,190.30元,同比增长14.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617,866.07元,同比增长29.83%;基本收益0.2646元/股。

聚焦三:步步高: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湘03破申(预)10-2号《决定书》及(2023)湘03破申(预)10-3号《决定书》,称湘潭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聚焦四:浪潮信息公告董事长王恩东辞职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恩东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了减少兼职,王恩东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下属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业绩精选

中航电子: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2,997.3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增长约98.08%。与上年同期(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预计增长约24.67%。报告期内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机电已实施完毕。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大幅增加,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重组前大幅增长。

科德数控: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30万元至5,430万元,同比增加65.15%至97.96%。2023年上半年,五轴联动数控机床市场需求旺盛,公司订单量显著增加,对比上年同期,新增订单增速超过90%,故销售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保持了较好增长。

上海凯宝: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上半年盈利12,002.67万元-14,485.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75%。上半年,公司核心产品销售业务恢复良好,总体经营情况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定增&重组

九联科技: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总额不超2.5亿元,拟投资于九联科技面向鸿蒙生态研究院、九联科技特种机器人研究院、补充流动资金。

沃格光电: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总额不超过15亿元,拟投资于德虹年产500万㎡玻璃基材Mini/MicroLED基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重大事项

绝味食品: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2亿元且不超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50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百普赛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0.00元/股。

腾龙股份:公司近日收到国内某知名新能源主机厂的定点通知书,公司成为其新项目的气液分离器供应商。根据客户规划,该项目预计于2024年年初开始量产,生命周期总金额约为3亿元,生命周期约为5年。

金橙子:发布股票交易异动公告。公司具有激光3D打印控制系统的相关产品,部分型号的振镜产品也可用于3D打印业务。当前相关产品仅在少数客户中应用,占公司总体收入比例较低。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相关技术和产品,加大在3D打印应用领域的布*。

中芯国际:高永岗博士因工作调整,辞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务,自2023年7月17日起生效。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训峰博士,获委任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自2023年7月17日起生效。

有方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有方数据拟与柏科数据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朗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市有方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公司主营业务拟为研发、生产、销售数据存储、数据灾备、融合计算等业务相关的软硬件产品。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有方数据将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7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能够满足公司**客户对数据灾备及数据迁移的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恒润股份:公司股东承立新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952,5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6%)以19.3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浙江易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易凡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价款为482,832,094.05元。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汇金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其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公布了《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主网线路材料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配网材料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相关项目中标候选人,预中标金额约为66,697.04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48%。

安德利:公司原拟以1.1亿元购买烟台林海嵎峡生态农业科技发展公司(简称“林海嵎峡”)10%股权,并依约支付了1亿元的股权意向金。因林海嵎峡项目进展缓慢,未达到公司的投资预期及《意向协议》约定的收购条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就终止《意向协议》及相关款项的归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终止协议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烟台碧海城投返还的股权意向金及利息,《终止协议书》已履行完毕。

凤竹纺织:近期公司拟与晋江市自然资源*(简称“甲方”)签署《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甲方以总计50,547.93万元征收公司位于晋江市世纪大道梅岭组团改建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房屋、房屋附属物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不可搬迁机器设备及其它辅助配套设施设备等相关资产。

隆盛科技:公司近日收到芜湖埃科泰克动力总成有限公司的定点通知书,公司被埃科泰克选定为混合动力汽油发动机EGR系统模块产品配套供应商。本次定点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实现小批,2024年开始量产。埃科泰克系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奇瑞旗下发动机、变速箱以及新能源动力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光庭信息: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签署《合作意向书》,公司拟在广州市番禺区投资50,000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银邦股份: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500.00万元,且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年产35万吨新能源用再生低碳铝热传输材料项目(一期)。

三晖电气: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晖能源研发的液冷电池模块(型号:SM-1P52S-280A)于近日通过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检验试验,并取得型式试验报告书。截至目前,公司及三晖能源已取得储能电池模组、电池簇、电池管理系统等多项关键核心部件的检测报告。上述报告的取得将对公司储能业务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美丽生态:2018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遵义市南溪大道建设项目(K0+000-K3+000、K4+380-K5+480(里程标段)段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187,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为公司实现收入1,042,576,477.77元。截至目前,受项目方融资进度未达预期等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施工进展缓慢,基本上处于停工状态。项目的停工可能造成公司资金短缺、收入不达预期等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增减持

百川畅银:公司股东上海建新、广州力鼎、宿迁力鼎计划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84,3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1014%)。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84,3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014%)。

恒玄科技:合计持股12.80%的公司股东RunYuanI及RunYuanII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健之佳:合计持股2.4988%的股东苏州和聚融益、苏州和聚汇益及苏州和益拟合计减持不超2.4988%公司股份。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停复牌

复牌:暂无。

停牌:暂无。

(备注:数据截至17日19:30。)

买股票应具备哪些条件?

股市里心态比技术更重要。所谓的技术没有百分之百正确的。要不那些分析师早赚爆了。要自己总结经验,比如你想做长还是做短,应该怎么做,这需要经验的积累,总结出自己的一个方法。没人会不经历失败,不过总的来说你的方法要对的时候比错的时候多才行。顺便说一句,大盘如果走下坡路就不要买股票。你没多大机会能战胜它。

创业板股票购买资格(购买创业板股票的资格)-弘哲财经网

1、创业板购买条件条件是资金账户有2年以上的交易记录,申请开通创业板时必须在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及特别申明,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了。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

2、投资者想要买入创业板,要求投资者具有两年及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若是未满两年,则需要在证券营业部抄风险警示书,确保投资者知道创业板投资所需要承担的风险。

3、创业板首次开通时,需携带身份证到当地营业部办理。如果之前在其他证券开通,可以在交易软件上一键转签。两年以上交易经验可在T日申请开通,可在T日申请开通T创业板市场交易于2日开放。

4、资金要求开通创业板必须在开通交易权限的前20个交易日内日均资产在10万元以上。

创业板购买条件条件是资金账户有2年以上的交易记录,申请开通创业板时必须在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及特别申明,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了。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

投资者想要买入创业板,要求投资者具有两年及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若是未满两年,则需要在证券营业部抄风险警示书,确保投资者知道创业板投资所需要承担的风险。

购买创业板无资金要求,无年龄上限要求。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证券交易市场,是主板市场的有效供应。

创业板股票怎么买?首先开通创业板购买权限,开通条件是:投资者在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日均资产都不不低于10万;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达到了24个月以上,并签署相关协议书。

资金要求开通创业板必须在开通交易权限的前20个交易日内日均资产在10万元以上。

创业板股票所需条件: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向所属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开通申请后。认真阅读并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创业板购买条件条件是资金账户有2年以上的交易记录,申请开通创业板时必须在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及特别申明,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了。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

创业板首次开通时,需携带身份证到当地营业部办理。如果之前在其他证券开通,可以在交易软件上一键转签。两年以上交易经验可在T日申请开通,可在T日申请开通T创业板市场交易于2日开放。

【1】创业板交易权限:权限需要投资者亲自去券商营业部开通,开通权限需要满足的主要条件有: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的日均资产在10万元以上,拥有24个月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

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想要购买创业板股票,首先我们需要开通买卖创业板股票的账户。

创业板股票的买入条件之一是公司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投资者应该关注公司过去几年的盈利情况,特别是净利润的增长趋势。一家具有稳定盈利能力的公司更有可能持续成长并创造价值。

关于创业板股票购买资格和购买创业板股票的资格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1、创业板行情?...

1、开通办法:您的账号需要开通创业板权限方可购买创业板股票,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身份证、资金账户卡及股东账户卡到证券营业部柜台申请办理开通,2、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券商网点申请开通权限,如果投资者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前,已经开通过创业板的交易权限,...

什么又叫DDX选股?股票中的DDE意思:DDE是大智慧LeveL-2DDE决策系统的简称,包括DDX,DDY,DDZ等指标,指大盘和个股的动态实时(即时)分时走势图,其在实战研判中的地位极其重要,是即时把握多空力量转化即市场变化直接的根本所...

1、这是为了区分投资者的不同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2、创业板补签可以在交易软件自助开通,如若之前没有开通过创业板,新开创业板需要满足创业板注册制的开通条件,满足条件也可以自助开通,无需前往营业部现场开通,比之前方便,3、年4月28...

创业板和新三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中两个不同的交易板块,二者有以下主要区别:监管机构:创业板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设立和管理,而新三板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管理,主营业务不同创业板: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

1、每股净资产和股价的关系可以通过市净率反映,2、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的关系,通常用市净率来衡量,市净率,以及P/B,即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值,举个例子,某只股票的股价为10元,每股净资产为1元,那么市净率就是10,市净率指的是每股股价与...

1、中小板和创业板是什么时候上市的?...

理财君告诉您,截止2015年7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数1071只,A股股票数1062只,B股股票数53只,6、只,截止2023年7月17日,中国共有5246只股票,2023年上半年有2996只股票上涨,上涨比例是51%,上证指数...

1、为什么有的股票分时图延长半小时?...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财务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_销售_有色金属_委托

原标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财务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色东方原名冶金部905厂,1965年因国家“三线”建设的需要,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院搬迁至宁夏。1972年,更名为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宁夏有色金属研究所。1999年4月,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以钽、铌、铍部分经营性净资产出资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它4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30日,在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的基础上新组建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1月26日,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公司重组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占出资额的60%,宁夏自治区国资委占40%,中色东方正式成立。

中色东方主要业务为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

资产总额331,771.11万元,净资产-9,081.83万元,营业总收入274,718.76万元,净利润3,033.31万元。

中色东方持有本公司45.8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中色东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MA76EX4P14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李建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业务范围:钛及钛合金铸锭、管棒丝材、型材的研发、生产、销售;铍铜铸锭、板带材的研发、生产、销售。

金航钛业于2018年7月成立,主要业务范围为钛及钛合金铸锭、管棒丝材、型材的研发、生产、销售。

资产总额25,633.32万元,净资产8,322.04万元,营业总收入16,585.05万元,净利润625.53万元。

本公司与金航钛业同受中色东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法定代表人:焦红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钽、铌、铍、钛、镁、铜有色金属材料的生产、加工、开发、科研与销售,电子浆料、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生产、销售;TIO粉体及靶材、ATO粉体及靶材、氧化物靶材的研发、生产、销售。

中色新材于2016年7月成立,主要业务范围为钽、铌、铍、钛、镁、铜有色金属材料的生产、加工、开发、科研与销售。

资产总额35,780.77万元,净资产-12,617.33万元,营业总收入80,594.87万元,净利润291.32万元。

本公司与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土地

公司拟向中色东方及金航钛业购买如下土地使用权资产:

注:表格中1-11项土地使用权为公司拟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所购买的资产,12-20项土地使用权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资产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的,中色东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将尽快办理划拨地转出让地手续,将相关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为国有出让地后转让至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拟向中色东方购买如下土地使用权资产:

注:上述土地使用权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资产

公司拟向中色东方购买如下房屋建筑物资产:

注:上述房屋建筑物为公司拟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所购买的资产

公司拟向中色东方购买如下设备设施资产:

注:上述设备设施为公司拟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所购买的资产

1、房屋建筑物

公司拟向中色新材出售如下房屋建筑物资产:

公司拟向中色新材出售如下设备设施资产:

所涉资产转让价格将参考经各方共同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经各方协商后确定,并由各方签署正式协议进行确认。

甲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丙方: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

戊方: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

有关购买土地、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以及出售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资产转让方案条款的主要内容参见“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价格

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第一条所涉资产转让价格将参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经各方共同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经各方协商后确定,并由各方签署正式协议进行确认。

本协议相关资产转让均以现金支付,具体支付安排由各方签署正式协议进行确认。

1、正式协议

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资产转让事项签署的框架性协议,待拟转让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评估结果各方将签订正式协议。

本次资产转让实施将以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

(3)本次资产转让所涉及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相关事项取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为免疑义,该前提仅针对划拨类型土地使用权转让实施)。

各方同意,本次资产转让所涉相关资产交割前已由拟受让方使用的,拟受让方可按现状继续使用并妥善维护、保管相关资产。

无论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是否完成,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税费由各方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相互间不存在任何代付、代扣及代缴义务。无相关规定的,由导致该费用发生的一方负责。

1、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自各方就本次资产转让签署正式协议之日自动解除,或经各方协议一致书面解除。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等灾害性事件、战争及**动乱、其他任何签署本协议时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事由)外,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协议其他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部分设备、设施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及满足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出售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色东方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709.07万元。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部分设备、设施是为了满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出售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部分设备、设施是为了满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出售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待与本次转让有关的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交易双方将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署正式协议,届时将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000962股票简称:东方钽业公告编号:2022-05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借款主体

委托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

受托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借款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委托贷款,合计5,078万元

3、委托贷款期限:36个月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2.555%

5、公司申请的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以下简称“国拨资金”)已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集团账户,将用于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火法冶金项目”)、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制品项目”)及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铌超导腔项目”)建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有色集团将通过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发放并分别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受托人将积极配合国拨资金权益落实事宜,若在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启动非公开发行或发生其他增资扩股事项时,在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或注册,或其他增资扩股事项通过相关机构审批后,借款人将根据委托人要求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借款,以便委托人以国拨资金认购借款人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转为对借款人的其他股权投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国有色集团拟将其收到的5,078万元资本性拨款资金(以下简称“国拨资金”)委托给财务公司借给公司用于公司火法冶金项目、制品项目、铌超导腔项目三个项目建设。

根据财政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7〕32号)文件“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属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应及时落实国有权益,并根据明确的支出投向和目标,及时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活动,推进有关事项的实施。”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文件“中央企业通过子企业实施资本预算支持事项,采取向实施主体子企业增资方式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应当及时落实国有资本权益。涉及股权多元化子企业暂无增资计划的,可列作委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投资。”的规定,中国有色集团、财务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与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以专项贷款方式向公司发放上述国有资本金5,078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借款年利率2.555%,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由于中国有色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第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财务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奚正平

注册资本:605,304.287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4915R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国内外金属矿山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承担有色金属工业及其他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公用、民用、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公路、铁路、桥梁、水电工程项目的承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供配电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制、开发和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仓储、展览展示;汽车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有色集团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100%持股。2018年,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关于划转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资[2018]9号)要求,将国资委持有中国有色集团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划转后,国资委持有中国有色集团90%股权,社保基金会持有中国有色集团10%股权。中国有色集团实际控制人仍然是国资委。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股权变更尚未进行工商登记。

中国有色集团成立于1997年1月30日,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中国有色集团主要经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建筑工程承包、有色金属相关贸易及服务等。最近3年,中国有色集团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经营成果良好。

最近一年,中国有色集团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中国有色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有色集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名称: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湖北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徐东大街6号汇通天地A塔栋/单元14层

住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徐东大街6号汇通天地A塔栋/单元14层

法定代表人:谭耀宇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090592862E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88H242010001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3日

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前身为大冶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为湖北省黄石市。2019年8月22日,经银保监会批准,财务公司调整股权结构,所属母公司由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有色集团,同时名称变更为“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3月,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5亿元增至30亿元,其中中国有色集团出资28.50亿元,持股比例为95%,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50亿元,持股比例为5%。

财务公司主要服务整个中国有色集团成员,主要业务为资金集中业务、结算业务、贷款业务、投资业务、票据业务、同业融通业务及其他业务。

2021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7亿元。截至2021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09.64亿元,负债总额77.68亿元,所有者权益31.96亿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1、协议签署主体:

委托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人: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借款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3、委托贷款利息:年利率2.555%。

4、委托贷款期限:36个月。

5、委托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将专项用于火法冶金项目、制品项目及铌超导腔项目,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6、担保措施:本借款为信用借款,乙方不向甲方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7、违约责任:(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受托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借款人收取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50%的违约金。受托人收回贷款和收取违约金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收。(2)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借款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的,受托人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加收50%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8、协议生效:本合同自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9、其他约定:受托人将积极配合国拨资金权益落实事宜,若在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启动非公开发行或发生其他增资扩股事项时,在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或注册,或其他增资扩股事项通过相关机构审批后,借款人将根据委托人要求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借款,以便委托人以国拨资金认购借款人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转为对借款人的其他股权投资。

本次是中国有色集团以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将国拨资金拨付给公司使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利于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中国有色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除存款业务外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729.82万元,截至披露日在关联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为2.15亿元(含利息收入)。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向中国有色集团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短期资金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公司与中国有色集团及其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向中国有色集团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短期资金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与中国有色集团及其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000962股票简称:东方钽业公告编号:2022-053号

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2年、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发行于2023年6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7,518.32万元;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发行上限,即132,249,793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31.7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79.73万元。假设公司2022年、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年增长率为10%、0%、-10%;

5、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本次发行前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前总股本数440,832,644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短期内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净资产规模增大,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2年、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说明请参见本公司编制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具体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3个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均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与公司的业务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及盈利能力,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通过多年在钽铌业务领域的深耕,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薪酬机制,培养了一批在生产、销售、研发等方面具有突出能力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并拥有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团队,能够满足此次募集资金项目人才的需要。同时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断增强人员储备,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长期坚持把技术进步放在首位,走生产和科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在钽铌火法冶炼方面,拥有碳还原和铝热还原两种技术成熟的生产线,生产的钽及其合金锭、铌及其合金锭、钽铌碳化物、钽条、铌条、熔炼铌等产品种类齐全,应用广泛。在钽铌及其合金制品方面,拥有钽铌靶坯及其附属产品、超导铌材、高性能钽铌带材、钽炉材、钽铌防腐材、电光源用铌管棒丝材等钽铌制品完备的加工手段。在超导腔制造方面,同时拥有合金和腔体的加工制造能力,处于国内领先。公司和北京大学共同研制的超导腔铌材材料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司制造完成各类超导腔完全符合用户技术指标,与国内其它制造企业相比,超导腔技术指标处于领先水平。

近10年以来,公司承担了国家钽铌行业多数科技研发项目。此外,发行人拥有多项国内外专利,负责牵头制定多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综上所述,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能够保证本次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

公司与下游客户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信誉、稳定的供货、销售渠道和销售服务体系,在行业中企业品牌优势明显。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公司成本管理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优化公司管理结构,以适应公司不断国际化的步伐,提高日常运营效率,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同时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东方钽业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东方钽业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述第1项、第2项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第1项、第2项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以下承诺:

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股票代码:000962股票简称:东方钽业公告编号:2022-054号

为完善和健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和《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根据现实的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平衡股东回报和公司长期发展,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该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持续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除按照下列第(四)中规定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外,公司当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当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分别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同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筹划投资者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提出现金分配的利润分配议案时除提供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远发展的需要,需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需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股票代码:000962股票简称:东方钽业公告编号:2022-056号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东方”)对其土地使用权的整体测绘、梳理情况及其与公司之间的相关资产转让计划(详细情况请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与中色东方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就双方于2022年3月的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所涉租赁相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2、双方同意由中色东方聘请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出租价格重新进行评估,双方将参照评估价格协商确认本合同租金并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确定。双方同意本合同租金数额确定前,继续按原合同租金执行,待本合同租金数额确定后,按照新确定的合同租金执行。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中色东方对其土地使用权的整体测绘、梳理情况及其与公司之间的相关资产转让计划(详细情况请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与中色东方签署《补充合同》,就原合同所涉租赁相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2、2022年11月3日,公司第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名称: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640000750811320W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李春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叁亿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业务范围: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产品(不含专营),特种新材料、镁合金、微合金炉料、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贸进出口业务等。

中色东方原名冶金部905厂,1965年因国家“三线”建设的需要,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院搬迁至宁夏。1972年,更名为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宁夏有色金属研究所。1999年4月,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以钽、铌、铍部分经营性净资产出资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它4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30日,在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的基础上新组建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1月26日,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公司重组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占出资额的60%,宁夏自治区国资委占40%,中色东方正式成立。

中色东方主要业务为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

资产总额331,771.11万元,净资产-9,081.83万元,营业总收入274,718.76万元,净利润3,033.31万元。

中色东方持有本公司45.8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根据中色东方对其土地使用权的整体测绘、梳理情况及其与公司之间相关资产转让计划和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承租中色东方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及面积调整如下:

注:土地证号石国用(2009)第0204号的土地中部分土地类型为作价出资,部分土地类型为出让。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补充租赁中色东方房屋建筑物如下:

双方同意由中色东方聘请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出租价格重新进行评估,双方将参照评估价格协商确认相关资产的租金并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确定。

五、《〈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租赁资产的主要内容参见“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第一条所述资产租赁期限与原合同相同。尽管有前述约定,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鉴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拟自甲方购置部分土地使用权,并向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地石国用(2009)第0222号上房屋建筑物,相关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将自前述拟进行资产转让交割之日起自动终止,对应租金相应调减。未来根据相关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地上房屋建筑物的拆除/出售情况,可提前终止对相关资产的租赁。如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赁使用相关资产,双方可续签租赁协议。

鉴于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对租赁宗地及其面积、用地类型进行的界分、确认,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聘请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出租价格重新进行评估,双方将参照评估价格协商确认本合同第一条相关资产的租金(以下简称“本合同租金”)并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确定。

双方同意本合同租金数额确定前,继续按原合同租金执行,待本合同租金数额确定后,根据本合同租金数额,对乙方按原合同已支付的租金按照“多退少补”原则在按本合同租金执行后的首个租金支付日进行抵扣或补足。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原合同约定基础上,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如下增补、调整:

(1)乙方应依照税法相关规定,就承租土地使用权缴纳土地使用税;

(2)甲方应就本合同第一条相关资产中划拨地或划拨地上房屋建筑物的出租,办理、取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划拨土地/地上房屋建筑物出租的审批;

(3)甲方应尽快就本合同第1.2条(即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租赁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补办房屋建设手续,并办理取得权属证书;

(4)甲方承诺,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拟继续租赁使用部分相关资产,甲方将配合续签租赁协议,保证乙方可长期使用相关资产及乙方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的《资产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向中色东方购置《补充合同》约定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并向其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租赁土地上房屋建筑物(详细情况请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相关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将自前述拟进行资产转让交割之日起自动终止。

本《补充合同》为原合同之补充,自本《补充合同》生效之日起,公司承租中色东方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等相关资产事项自租赁期限起始日按照《补充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

公司签订《补充合同》是根据中色东方对其土地使用权的整体测绘、梳理情况及其与公司之间的相关资产转让计划并且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而在原有租赁合同之上进行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色东方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709.07万元。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就原租赁合同所涉租赁相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将由双方参照评估价格协商确认,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就原租赁合同所涉租赁相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将由双方参照评估价格协商确认,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待与本次租赁有关的资产评估工作结束后,双方将依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租赁价格并签署补充协议,届时将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000962股票简称:东方钽业公告编号:2022-057号

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审核意见

经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逐项进行比对,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发行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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